吴志成: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转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89 次 更新时间:2020-04-0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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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成  

随着全球化演进的深化和全球性挑战的严峻,全球治理赤字和世界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现行全球治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日益显露,与时俱进完善全球治理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新中国的成立改变了当代中国的历史命运,也开创了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新纪元。70 年来,伴随世界格局的演变和国家综合实力与国际影响的持续增强,我国不断调整自身的国际定位和身份角色,逐渐由西方主导的冷战国际体系和全球治理的抵制者转变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负责任大国与全球治理的贡献者,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为世界和平发展与全球善治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复杂曲折而富有成效的参与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维护自身的独立自主和主权安全,打破西方阵营的孤立封锁和包围遏制,我国确立了对苏联“一边倒”的对外政策,对外交往范围主要局限在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西方主导创设的全球治理体系采取了全面抵制态度。在全球经济领域,我国一度长期被孤立和排斥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贸总协定、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治理机制之外。在全球政治安全领域,由于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长期被台湾当局占据,直到 1971 年重返联合国,我国对联合国的作用曾经怀有深刻的疑虑。由于美苏两大阵营的冷战对峙,我国客观上处于世界舞台和全球治理体系的边缘,与西方世界的关系相对疏离。在这种相对封闭的发展环境中,外部世界对我国的影响非常有限,我国影响外部世界的意愿和手段也很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在全球事务和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调整了对世界形势的整体研判,将和平与发展作为时代主题,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国家经济利益与全球经济体系紧密相连。由此,中国将自身的发展进步与世界的繁荣稳定密切联系,对国际体系和全球治理的态度开始从怀疑抵制转向接受融入,恢复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合法席位,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经济合作,自身定位也转变为现行国际体系和全球治理的参与者、支持者。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和国际化进程的加速增强了我国深入参与全球治理的信心和能力,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需求更加促使我国深度融入全球治理进程。“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成为中国社会的普遍共识,“世界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也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在同世界的互利联动发展中,我国对自身与国际社会的关系的认知愈益全面、客观,越来越认识到积极融入并改进既有全球治理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我国意识到自身在应对各类全球性挑战、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上负有重要责任,参与全球治理的领域大大扩展,在涉及气候变化、跨国犯罪、网络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打击恐怖主义等全球性问题上积极发声,并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总体上,中国参与世界事务的意愿、信心和能力极大增强,逐步成为全球治理的全面参与者和合作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国同外部世界的关系也变得更加紧密,对现行全球治理体系更加开放包容,努力在物质、制度、观念领域促进全球治理更为公平、有效、包容、合理,逐渐由全球治理的参与者转变为负责任贡献者和主动塑造者。一方面,立足自身优势领域,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作为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坚决反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经济领域,以自身的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在全球安全治理中,推动联合国安理会、维和机制等多方面改革,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以建设性姿态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历次大会和谈判,为《巴黎协定》的达成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另一方面,在全球治理领域向国际社会提出高品质的中国理念和行动倡议,主导创设全球和区域治理新机制,对全球治理的贡献逐渐从量变达到质变。发起创办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二十国集团成为全球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平台、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实践,充分展现了我国致力于提供全球治理公共产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大国担当。


新时代共商共建共享的明确转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国将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这无疑在新的时代起点上,为中国积极引导并努力塑造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具体而言,参与全球治理的根本目的,就是服从服务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有效应对全球性挑战,引领国际秩序有序变革,站在世界发展的道义高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全球善治的有机协调。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具有丰富内涵。一是全球经济治理。就是以平等为基础,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共同构建公正高效的全球金融治理格局、开放透明的全球贸易投资治理格局、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包容联动的全球发展治理格局,打造创新、开放、联动、包容型世界经济。二是新型国际关系。面对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各国同舟共济的客观要求,各国应该共同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把合作共赢视为各国处理国际事务的基本政策取向,并使之成为各个领域都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三是全球安全治理。在全球化时代,各国安全相互关联、彼此影响,没有一个国家能凭一己之力谋求自身绝对安全,也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从别国的动荡中收获稳定,各国要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新观念。四是全球伙伴关系网络。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扩大同各国的利益交汇点,推进大国协调和合作,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框架,按照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深化同周边国家关系,秉持正确义利观和真实亲诚理念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五是全球生态治理。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全球生态体系,共同推动全球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道路,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共同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具有深刻的价值基础。一是公正合理。使全球治理体系更加公正合理地反映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意愿和利益,既是全球治理体系的发展方向,更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始终秉持的原则。二是合作共赢。坚持多边主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和全赢,使协商、对话、合作、全赢成为当代全球治理的重要方法。三是义利合一。在国际关系中践行正确义利观,体现了中国秉持义利相兼、以义为先的原则和加强国际团结合作的价值追求。四是共同发展。大家一起发展才是真发展,可持续发展才是好发展,要共同走出一条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发展之路,努力实现各国共同发展。五是和谐共生。既是中国“和合”文化的现代价值表达,也蕴含着人类的理想追求,为推动人类文明发展树立了价值指向。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是在辩证借鉴古今中外优秀思想理论的基础上,对当代全球治理理论与实践经验进行创造性升华的结果。一是以实现全球善治为价值追求,致力于实现全球治理与国家治理的良性互动,堪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外交领域的重大理论创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二是在引领世界和平发展、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同时,也使这一变革进程本身日益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世界贡献。三是立足中国实际,为完善全球治理提出了一系列理念和方案,增强了中国的全球治理话语权,展现了中国智慧的独特魅力。


亟待的全球治理能力建设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历史表明,中国与世界的互动不仅深刻改变着中国的面貌,也不断影响着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进程。但是,随着民粹主义、逆全球化的泛起和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抬头,我国参与全球治理也面临着诸多制约和不足。比如,支撑全面参与全球治理的硬实力依然不充分,在网络、海洋、太空、高尖科技、自主创新等领域的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软硬实力建设和有效参与的领域还存在着不平衡,软实力建设滞后于硬实力发展;参与手段和路径相对单一,在许多领域的参与还不充分 ;引领全球治理的能力仍然不足,目前只能在部分既有的全球治理机制中推动有限改革,还难以有力塑造和引领全球治理机制的未来发展;能够直接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运行的复合人才相当缺乏,现有人才培养体系难以适应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现实需要。

基于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存在的这些不足,必须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全球治理战略优化、全球公共产品供给、国际合作理念转变、专业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着力,切实加强国家的全球治理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一是加快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持续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促进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良性互动,提升国家治理的制度化水平和法治化程度,夯实全球治理的国家基础。二是优化国家的全球治理战略设计。以解决全球问题和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为优先目标,以提高我国在全球性国际机制中的话语权为主要内容,保持战略定力和理性审慎,稳健推进全球治理战略实施。三是增强全球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坚持从国家实力和身份定位出发,量力供给物质型公共产品,加强制度和理念型公共产品的供给,着力增强国际机制创设能力和国际话语塑造能力。四是倡导互利共赢、险责共担的新型合作理念。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战略对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五是完善全球治理人才培养体系。适应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实际需要,培养更多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我国国情、具有全球视野、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复合型人才,增强我国在重要国际组织中的代表性、话语权、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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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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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探索与争鸣》2020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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