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卓炜 张萌:动物考古研究范式的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41 次 更新时间:2019-10-26 20:57

进入专题: 动物考古研究  

汤卓炜   张萌  

内容提要:动物考古学属于以考古遗址出土动物遗存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骨骼考古学”的一部分,是动物学服务于考古学过程中形成的边缘学科,以揭示古代人们食物选择、狩猎行为、家畜家禽饲养模式等经济、文化生活概况及古代生态环境特征为基本目标。传统动物考古研究范式更多地侧重于动物遗存本身所能揭示的中程理论层次的古代环境和社会经济基础信息,多数不在更高层次上探究有关社会复杂化、文明进程、社会演化阶段划分等考古学问题。研究实践表明,在研究动物遗存本身的同时还要考虑诸如推理方式和推理过程的逻辑严谨性和科学严肃性、研究所依赖的理论水平与层次、动物资源获取的文化遗存组合特征、动物地理和动物生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动物资源利用模式的时空变化规律与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之间的内在联系、社会因素对生存对策取向的影响、传统方法与高科技研究在考古学问题解释过程的有机结合、属种鉴定数据库标准建立的统计学基础坚实性、后过程考古背景下动物考古研究的局限性等等问题。系统论指导下的综合性动物考古研究,将从研究范式的角度完善动物考古学科体系,提高动物考古研究的认知水平。

关 键 词:动物考古  考古学研究范式  环境考古学


一、引言


为什么要讨论动物考古学的研究范式?这是在进行了亚洲动物考古的回顾和展望后提出的问题。[1]目的是在明确了我国动物考古研究现状的前提下,在现代动物考古理念的指导下,采用国际上先进的研究范式,快速提升我们的研究水平,使中国的动物考古学者与国际同行在相同的语境中对话。除此之外,动物考古研究范式的探讨也是本学科发展的需要。因为欧美的动物考古学已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目前采用的是全新的研究范式,这种现状保证了国际动物考古学研究处于较高的学术水准;作为环境考古学的分支学科,动物考古学的进步不但对其所属的科技考古二级学科的健康发展有利,更重要的是对于已经提升为一级学科的考古学科的整体科学水平的提高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从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视角出发也会看到,正确和先进的研究范式,会使我们从考古工作经常获得的动物遗存中得到更多提高认知水平的启示。


二、有关研究范式及动物考古学定义的思考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范式”(Paradigm)这个词的含义。范式这个词汇最早在英语中出现是在15世纪,最初意为“典范”或“规范”。“规范”的原文是paradigm,源自希腊文,有“共同显示”的含义,由此引申出模式、模型、范例等义,20世纪60年代以来被科学界用来指称一个理论框架。就“范式”这个主题而言,最具有代表性的定义莫过于托马斯·库恩(Thomas S.Kuhn)所著的《科学革命的结构》所给出的那样,“一个范式就是一个公认的模型或模式(Pattern)”[1]19。在文法中,表示词形变化规则,如名词变格、动词人称变化等。在此基础上,库恩用这个词来说明科学理论发展的某种规律性,即某些重大科学成就形成科学发展中的某种模式因而形成一定观点和方法的框架。他进一步强调科学共同体及其行为准则“规范”性的重要性,具有重要的学科建设意义。社会学和文学批判领域则致力于建立或突破所谓的“范式”,其他领域则用来泛指“对普通事物的看法”[2]。鉴于考古学兼具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双重属性,而且考古学作为一门科学面世,是以自然科学的地层学和分类学为基础的,因此在选择对“范式”这个概念的理解上,我们更倾向于科学界的含义。当然这里所说的理论框架是包含了方法论在内的。那么,所谓“研究范式”则是指进行科学研究时,学术共同体所依从的“典范”或者“规范”。由于科学是在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所以研究范式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科学的进步而发生变化。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顺应科学发展的趋势,及时调整科学工作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

进一步,再看一下“定义”的含义及其作用。所谓“定义”(Definition)是对一个事物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而简要的说明。[3]定义的准确性、简洁性直接影响人们对该事物的正确理解和认识,也是展开理论的前提。一个学科的定义影响到其研究对象的选择、内容的界定、问题阐释的层次和深度、学术导向以及该学科最终要达到的目的。

目前有关动物考古学的定义有多个版本,比较经典的定义有美国学者瑞茨(Reitz)和温(Wing)以及罗伯特(Robert)的。前者瑞茨和温分别于1999年和2007年给出了动物考古学的定义:“动物考古学涉及到来自于考古遗址的动物遗存的研究”[4]216,“动物考古学涉及到对考古遗址发掘来的动物遗存的研究”[5]。而后者罗伯特的定义则是“动物考古学是对动物群遗存的研究”[6]。牛津考古学词典给出的定义是:“动物考古学是重点围绕动物遗存的发现与分析的考古学分支学科,目的在于就文化活动探究动物的生理学及生态学问题,并促进对人类社会中动物的了解,其主要研究课题包括动物的驯化、开发和利用模式、屠宰方式以及膳食贡献。”[7]248-264从上述定义不难看出,瑞茨和温的定义强调了动物遗存的来源,即考古遗址,从而局限了动物遗存来源的范围;而罗伯特的定义强调了动物群的整体性概念,则显得更科学;但他们的定义都过于简要。牛津考古学词典的定义表述了动物考古学的学科归属与定位,阐明了从文化、社会层面上的人与动物相关性研究的目的性,同时给出了中程理论框架下的主要研究课题;然而定义不够简要,研究主题又存在局限性。因此,需要我们根据学科发展的现状重新对动物考古学加以定义。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对动物考古学做如下定义:动物考古学是研究与人类活动相关,并反映其生存环境的动物遗存的考古学分支学科,在人类生态系统理论框架下,以参与不同层次的考古学课题的解释为目的。


三、研究范式的基础理论、方法论及实践


任何研究范式都要有理论指导,既包括基础理论,也包括方法论。动物考古学的理论基础包括生物分类学、生态学、环境生物力学、埋藏学、统计学、生态系统理论等几方面;而其方法论则来源于各相关学科所对应的研究方法。

生物分类学理论基础在动物考古学正确获取信息方面至关重要。现代生物分类学奠基人、瑞典的博物学家、“分类学和植物学之父”(Father of Taxonomy and Botany)林奈(Carl Linnacus,1707-1778),在其分类学著作《自然系统》(Systema Naturae,1786年)中提出了物种科学命名的双名法,成为沿用至今的物种命名规范。有性繁殖物种的定义是:分类的基本单元,又是繁殖单元。物种是自然界能够交配、产生可育后代并与其他种存在有生殖隔离的群体。上述有关物种定义的科学约定要求动物考古学家在列出动物名单时,要科学规范地给出国际通用的标准化拉丁文学名。以狼和狗为例,两者生殖并未隔离,属于相同的物种,后者只是前者的人为生态亚种,因此,科学的拉丁语命名应当是狼:Canis lupus;狗:Canis lupus familiaris。同样道理,野猪和家猪的拉丁语名称应当分别为Sus scrofa,Sus scrofa domesticus。这样既尊重了野生种与人为生态亚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又保证了学术命名的科学性、统一性、严谨性和严肃性。个别学者用“野牛”一词来指代野生状态的牛,将具有属一级分类阶元学名的野牛Bison bison与个体相对较大的原始牛Bos primigenius混为一谈,在分类学专业术语处理方面表现出极不严肃的治学态度。

隶属于形态学的比较解剖学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分类鉴定结果的正确性,进而决定着后续研究成果的可信度。分类鉴定中既要注意相同骨骼、相同部位的描述性特征的异同点,又要注意测量性数据的对比。尽管如此,有一些借以区别形态相似物种的形态学“特征性标准”也会导致鉴定的失误(山羊和绵羊臼齿的区别)[8],因为这类所谓的标准缺乏足够的比对标本以及稳定的显性遗传特征和具有统计学意义的测量数据积累。尤其在缺少严格的比较解剖学训练的情况下,出现“指鹿为马”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更有甚者,部分学者简单地利用角芯的粗细来推定野牛和家牛,而不考虑具有相对稳定遗传特性的解剖学部位的比较。同样道理,在编制用于分类鉴定的比较性图示类工具书时,也不能仅仅建立在数量很有限的标本收藏基础上。我们可以从下述几方面弥补和纠正上述不足:大量积累各物种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比对标本;进行严格的比较解剖学训练;编制三维比对标本图谱及数据库;对鉴定结果进行有选择性的分子生物学及食性分析修正与补充。除此之外,环境生物力学原理的掌握也有利于从更深层次理解形态相似但存在属种形态特征微细差异的内在原因,还便于区别野生物种及其已经进入稳定成熟驯化状态的家养动物。例如,与绵羊相比,山羊肢骨比较粗强的肌腱痕和相对低的粗壮指数等都显示出对更高肌腱附着强度的需求;野猪和家猪在环椎肌腱附着痕迹的深陷度与粗隆程度方面也表现出类似的差异。

动物地理学和动物生态学基础是通过动物考古研究获得有关古代生态环境信息的关键。然而,同一地区在不同时期可能处于不同的气候带,相应地也会导致动物地理和动物生态区划的变化。这样在外来物种的辨识上就要充分考虑动物群组合特征的地方性和时间性,只有那些明显有别于当时当地动物群组合特征的物种才有可能被推断为外来物种(如海生软体动物的贝壳在内陆地区的遗址中出现)。外来物种的识别涉及文化交流等重要的考古学问题。

埋藏学作为动物考古学重要的田野工作基础,涉及动物遗存的埋藏和沉积过程、保存条件、遭受的破坏程度等方面信息的提取,进而为遗址属性的判断、功能和季节性的推断等奠定基础。另外,对动物加工处理后废弃物的堆积层等特殊遗迹单位和动物遗存表面的痕迹特征的观察、记录和分析等,都有助于对遗址形成过程和废弃过程的判断。对于三种常见动物遗存堆积类型(宰杀或加工遗址垃圾、居址垃圾、有意埋藏)的辨识要上升到人类与周围环境互动关系研究的高度来认识。非人工改造痕迹(如双壳类近于壳定的钻孔、动物啃咬、啮齿类啃咬、消化、植物根系侵蚀等生物过程留下的痕迹和可能与温度、湿度、土壤酸碱度、光照风化、水流冲刷等相关的痕迹)在埋藏初期就开始出现,显微观察会有效地识别出来。尽管无法将古今人类直接进行类比,但是现实(生态学)研究和民族考古学研究这两种埋藏学的主要方法,通过实践环节将古今自然的以及人类行为参与的埋藏学过程联系起来。

动物考古研究中所提及的生态系统理论(Ecosystems Theory)并不是指发展心理学中,美国心理学家尤瑞·布朗芬布伦纳(Urie Bronfenbrenner)就生态系统理论(Ecological systems theory)所提出的个体发展模型。动物考古学中所谓生态系统指的是“包括了在特定区域中与无机环境相互作用的所有生物(生物群落)的单位,生物群与环境相互作用,以致能量通向界定明确的生物结构,也造成生物与非生物间的物质循环”[8]。动物考古之所以借用发展心理学中的生态系统这个名词,其核心思想是强调将动物遗存置于生态系统架构中,通过生态学的研究方法探讨自然环境特征及其与生物的相互依存关系。这项系统性研究涉及到种群栖息地选择、食物选择、营养等级、满足能量及营养需求的饮食需求、动物的集群性、领地与等级序位、种群增长与调节、年龄结构与存活曲线、生态系统结构、食物网、生产率、丰度、多样性及均衡(匀)度等研究内容。生态学研究方法的应用还必须考虑到样本量的大小、不同遗址或不同区域动物或植物群落的相似性等影响因素。[9]在生态系统理论框架下进行动物考古学研究,尊重了科学发展的系统化趋势,不是孤立、简单地从动物遗存中获得诸如属种鉴定名单、简单的百分比统计等基础的量化分析数据、骨制品痕迹学分析数据和骨器加工工艺以及粗略的环境推断结论,而是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构建食物网络,探讨动物遗存所反映出的生物与生物之间、生物与人类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文化、宗教等方面的关系。

动物考古学者的理念、态度、学术水平和实践方式等都会深刻地影响到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狭隘片面的单因素思维模式、弄虚作假、不尊重事实的态度、缺乏基本和严格的比较解剖学训练、忽视理论研究、鄙视田野考古发掘第一线艰苦和严格细致的第一手资料的搜集工作、出于私心或本位主义的资料占有欲、急功近利的粗制滥造、宗派思想作怪的行政干预等,都会使研究结果偏离科学的轨道。不同的遗址功能分区或者遗迹单位与不同的考古学问题相关联,因此应当区别对待,而且要避免盲目对比研究。为了提高所谓的效率而擅自使用大孔径筛子,会丢掉很多真正反映生态环境的细小动物遗存,同样也会导致生业模式判断时的偏差或失真。出于个人兴趣爱好而偏重挑选某类动物遗存,刻意缩小样本量以致采样缺乏代表性等,都背离了科学思想的指导。

统计学基础涉及对下列统计量的理解和运用。遗存数量(NR,Number of Remains)是指所有动物遗存的数量,无论是否可以鉴定到属种,其数值反映从遗址获得的动物遗存总数,该数据在使用时,要考虑标本破碎度、大小动物的比例等多种因素。碎骨总数(TNF,Total Number of Fragments)是相对于完整骨骼而言的,该数据与遗存总数之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骨骼的破碎程度。可鉴定标本数(NISP,the Number of Identified Specimens)是指可以鉴定标本的数量,该数据受到诸如保存状况、鉴定难度、鉴定技能等多重因素影响。排除客观原因则要更多关注主观因素,即以严格训练和经验积累为基础的鉴定技能。因为鉴定技能因人而异,所以不同研究者获取的可鉴定标本数也就可能存在差异。尽管无法消除这种差异,但是通过研究者的艰苦细致的努力,会使这种差异变小,更趋近于表观形态学为基础的可鉴定标准(显微结构所体现的属种差异则另当别论)。值得注意的是,可鉴定标本数在统计动物遗存时会易于夸大某些类别的实际比例,尤其是那些骨骼相对坚硬,耐受风化、破坏能力强的物种。尽管如此,在以量化的方式表示物种的相对丰富程度时,NISP的统计还是最简单的方法之一,即可以用某一物种可鉴定骨骼数量占整个遗址可鉴定骨骼数量的百分比来描绘该物种的相对丰度。

最小个体数MNI(或MIND)原理是由北美民族学者怀特(T.E.White)于1953年定义的。[10]84最小个体数指的是在骨骼组合中人类或动物至少可能存在的个体数量,用来确定对一堆骨头中所能代表的多少人或者动物个体的估计。该原理以最简洁的方式,将每个可能的人类或动物个体作为一个单独的单元来对待,旨在计算一个考古遗址里至少曾经存在过的人类或动物的个体数量。最小个体数最早在我国被引用是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祁国琴研究员在对陕西省临潼县姜寨遗址出土动物遗存进行的研究中。[10]71-93年龄对于最小个体数MNI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因为幼年个体骨骼的骨化程度相对较低,老年个体的骨密度相对较低,在埋藏过程中骨骼遭受后期破坏而消失的机会要远大于青壮年个体。因此,在计算最小个体数时,要特别注意幼年个体和老年个体骨骼在遵循匹配原则的前提下表现出其应有的MNI贡献。性别在一定程度上同样影响最小个体数。因为哺乳动物雄性个体的骨骼较之雌性个体要粗壮,更能耐受埋藏过程的破坏,也更容易保存下来,这样就无形中削弱了雌性个体的最小个体数贡献率。因此,需要对雌性个体的骨骼注意识别,避免因为鉴定程度降低而导致的最小个体数偏离实际情况的发生。哺乳动物不同物种的形体大小也同样影响骨骼的保存状况,进而也影响到最小个体数的准确性。一般情况下,形体较大的哺乳动物骨骼相对比较粗大,更容易耐受埋藏后的腐蚀、啮齿类的啃咬等因素的破坏,会无形中提高其最小个体数的表现率,因此要格外关注中小形体哺乳动物相对坚实骨骼的鉴定和统计。小哺乳动物则需要筛选等更细心的发掘处理。因为在重建古生态、了解古代人类伴生动物构成时,小哺乳动物骨骼的鉴定及最小个体数的统计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鸟类骨骼相对于哺乳动物来说更致密,更耐腐蚀和啮齿类啃咬,问题是其鉴定难度相对较大,在缺乏比对标本和必要的工具书作为参考时,往往难以鉴定到属种一级,从而降低了鸟类最小个体数的贡献率,进而也影响到生态环境重建的准确性和遗址使用季节推断的合理性。鱼类特征性骨骼的鉴定准确与否也直接影响到能否正确估计水生生物资源的利用状况。

MNE这个缩略语的解释应当尊重雷曼(Lyman)的定义,即“在所有被鉴定标本中完整的基本骨骼的最小数量”[11]26。作为衍生资料之一,它给出了屠宰单元,其计算要基于所有被鉴定标本。在没有指定其明确定义的情况下,尽量不要使用该衍生数据。

“肉量贡献”在经济形态研究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属种、年龄、性别、个体大小、获得动物的季节、计算方法等都影响到肉量贡献的估算结果。不同属种的形体差异可能会很大,但是对于哺乳动物而言,在不考虑内脏和皮肤的食用价值时,形体接近的动物产肉量也接近。同一物种的不同年龄段,其形体差别也会很大,尤其是大型哺乳动物更是如此。因此,要按照年龄段分别计算其产肉量。有些哺乳动物雌雄性个体的形体差异比较明显,所以在可以确定性别的前提下,要尽量参考属种及性别的信息,更准确地估算产肉量。在无法判断性别的情况下,同一物种不同个体的大小也同样存在差异,比较便捷的估算方法是要先计算出同一物种平均形体大小,然后再根据平均形体的体重估算产肉量。计算肉量贡献的常用方法分为两大类:一类为估算整个动物的肉量贡献,另一类为根据考古标本重量估算肉量贡献。在第一类肉量贡献估算中,一种方法是依据比对标本直接估算考古标本单个个体可能获得的总肉量;第二种方法是依据单个个体的测量尺寸估算总重量,又称之为“体形变异测量法”;第三种方法是先估算某类动物单个个体的体重,再根据MNI和该种动物占动物总重量的比例来估算其肉量贡献。第一类估算方法的前提是要有比对标本重量数据、畜体重量数据源、MNI数据、骨骼测量数据等参照依据,因此要进行大量的基础工作,可以根据样本量的大小采用不同的估算方法。第二类肉量贡献估算所依据的标本重量影响因素多,比如地理范围、年龄、性别、季节、营养状况、埋葬后的变化(淋溶、矿化等)。有鉴于此,建议不采用第二类肉量贡献估算方法。是否可以开创出借助骨骼体积来衡量肉量贡献的估算方法还有待于今后的探讨。

百分统计是动物考古研究中最常用和有效的量化研究方法之一。统计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时空尺度和样本量的大小,但目前还有一部分学者的研究忽略了这些重要因素。在共时性原则指导下,遗址中同一文化相同阶段的动物遗存的分布状况,在揭示同一人群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不同骨骼部位产肉量不同,不同遗迹单位骨骼出现频率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资源获取能力和分配的均衡性差异以及社会分化的方式和程度等信息。因此,在同一个遗址中要按遗迹单位进行比较研究。对于同一人群在不同季节或以不同生业活动方式留下的多个营地中出土的动物遗存,则要以营地为单位进行统计和比较研究,推断资源获取和利用的季节性差异、不同营地中行为方式的差异性等。如对同一考古学文化同一阶段的遗址群出土的动物遗存,要以遗址为单位进行百分统计,分析不同遗址在动物资源生产、分配和利用方式等多方面的异同点,进而推断不同遗址的社会功能及社会地位等。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动物遗存组合特征在不同考古学文化之间或者同一考古学文化不同阶段之间的异同点,进而了解人类在动物资源利用方式、生态环境背景以及人地关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历时性变化,即动态的变化方式。尽管遗址中出现的动物遗存是人类有选择性利用动物留下的,可能并未真正代表当时生态环境的全貌,但是在样本量足够大、具有统计意义的基础上,进行时空角度的百分统计就显得尤为重要。

生态位(Ecological Niche)宽度的丰度(Richness)、多样性(Diversity)与均衡(匀)度(Equitability)的确定,不仅有利于了解人们在动物利用方面所反映的生存策略,而且对于解释古代人类社会学问题也很有意义。因此,首先要区别开这三个概念。所谓“丰度”是指遗址所利用的物种的数量,反映生态位所涉及的动物种类的多寡;多样性是指出现物种的相对重要程度(亦称物种歧异度),是衡量一定地区生物资源丰富程度的一个客观指标;均衡度是指动物资源被利用的均匀程度,在推断全面(广泛性)生存策略还是特殊(局限性)生存策略时很有作用。多样性和均衡度计算中的基础数据是最小个体数(MNI)。因此,也受到样本量大小的问接影响。[12]504-538


四、研究对象与结果的全息性


动物考古所研究的各个层次的问题涉及人类学和历史学两个方面,除了基本的鉴定及动物群所反映的环境重建外,还参与到动物的驯化、畜牧业的产生、适应行为、文化进程、社会复杂化以及文明的起源等。因此,研究的对象,即所谓的材料应当与讨论的问题挂钩,不同层次的问题,材料利用的侧重点不同,提取的信息也不同。

在开展动物考古研究之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其研究对象是什么。似乎最简捷的答案是“遗址发掘获得的动物遗存”。问题是能否把动物遗存获取的空间仅仅限定在遗址内?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尽管动物遗存主要出自遗址中,但是以遗址资源域为背景的动物遗存的分布范围并不局限于遗址内,与人类关系密切的伴生动物(如啮齿类等)在遗址内及遗址附近都有分布。所以,为了获得更全面的生态环境系统信息,有必要将动物遗存获取的空间扩大到遗址范围之外,甚至是遗址资源域范围内的自然地层中。其前提是要对自然地层与文化层的时代对应关系有一定认识(也就是要解决两者的同时性问题)。

就动物遗存分类学基础上的类别划分而言,一般可以分为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但是生物化学遗存往往被忽视。而在脊椎动物中,多数保存较好并易于发现的是哺乳动物,但是其中的小哺乳动物遗存却经常在不经筛选的考古发掘过程中被遗失或者忽略。两栖类的遗存也常常被忽视。虽然无脊椎动物中腹足类和瓣鳃类(又称双壳类)遗存在渔猎采集经济为主的遗址中经常被发现,但是保存状况普遍较差,尤其是在食物加工遗留物形成的遗迹单位中保存就更差,因此也更容易被忽视。贝丘遗址中节肢动物遗存特别难以保存和识别,更需要细心地搜集。特别需要提及的是寄生虫卵等微小的无脊椎动物遗存的搜集,就更需要通过特殊的方法,投入更大的精力和耐心。至于肉眼无法辨认的生物化学遗存,同样需要注意从容器等文化遗存缝隙或者其内部的充填物中提取。在有形动物遗存的搜集过程中,除了手拣法外,水洗法或干筛法可以更有效地防止细小动物遗存等信息源的丢失。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的动物遗存,都需要我们有针对性地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搜集。因为动物遗存搜集得是否全面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信息的全息性。

动物考古研究的信息源是否考虑其全息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研究结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通常情况下,动物考古只关注动物遗存本身的研究,而忽视了有关动物资源获取和利用方式的文化遗存的分析和研究。例如,渔钩、渔标、诱鱼器、网坠、箭镞、石球(用于制作复合工具——流星索)、火铳、夹子、细石器石刃(用于制作复合工具——骨柄石刃刀)等工具。加工和处理动物过程所遗留下来的残留物堆积也常常被发掘者忽视,而缺少详细的采样、记录和研究。这方面日本学者曾经提供了很好的研究实例。[13]另一方面,是动物考古学者能否全程参与田野考古发掘的问题,这也涉及研究结果的全息性。目前国内的普遍做法是,按遗迹单位及地层层位搜集动物遗存,并转交给专门从事动物考古的专业人员进行动物考古研究,而专业动物考古学者并不全程参与考古发掘,有的甚至连考古遗址都未曾参观或拜访。这种摘桃子似的守株待兔工作方法,必然会导致大量第一手信息的丢失。因为动物遗存的搜集需要考虑是否出现完整个体,或者原来就属于一个个体的某个相互连接的部位。而没有动物考古学者参与,仅仅考虑出土单位和地层层位的简单搜集方式(当然这是最起码应当做到的),会使那些特殊出土方式的动物遗存失去其原来所能提供的诸如肉食资源压力、对特殊动物的特殊对待方式等大量涉及人类与动物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信息。这里强调按遗迹单位和地层层位关系搜集动物遗存,是因为相同考古学文化、同一时期、不同遗迹单位的主人可能在社会地位、肉食资源获取和分配等方面存在差异;同一考古学文化的不同阶段或者不同的考古学文化的人们对动物资源的利用方式和强度也可能有一定区别。按遗迹单位和地层层位关系搜集动物遗存,在揭示社会等级分化和了解人地关系的历时性变化规律时就会减少一部分信息的丢失。从获取动物遗存的方式来看,传统的方式是以提取肉眼看得见的遗存为主,而忽视细小动物遗存的发现和提取,这样势必丢失很多只有通过筛选或水选才能够得到的细小动物遗存,失去这些更能够敏感地反映小生境及环境变化信息的重要遗存,可能会影响到研究结果的全息性。更何况从器物内或其缝隙中的残留物,抑或是骨骼中提取化学物质,需要实验室分析化验等特殊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到有关食性等无法直接观察到的信息。同样道理,古DNA分析方法的应用在提高研究结果的全息性方面功不可没,不可忽视(例如,东北地区部分遗址通过考古DNA分析了解到,原以为已经在新、旧石器交替的界限过后就消失的原始牛至少孑遗至新石器时代,改变了对动物群构成特征原有的认识)。总之,基于将问题与材料相结合的思想,会对有关材料搜集环节的范式转换产生有力的促进作用。


五、史前时期与历史时期动物考古的兼顾


尽管动物考古的时限界定在人类出现以来的整个考古学研究时限范围内,但是却可以参照考古学的时段划分大格局,人为地划分为史前时期动物考古和历史时期动物考古。其原因在于这两个阶段的动物考古既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因此要兼顾两者的特色,区别对待。中国的历史时期动物考古就表现出其自身特点,例如动物遗存的性质与出土位置和遗址背景有关,动物利用方式往往具有多样性,出现了很多家养动物,动物品种具有一定分化,可以进行动物遗存与文献的互动研究等。[10]133

史前时期动物考古的主要特点是时代跨度大,主要依赖古代动物遗存及相关文化遗存的研究,没有文字记载可资参考,主要涉及遗址形成过程、埋藏学特征、痕迹学特点、陶塑所反映的家畜形态及艺术特征、家畜驯化、农业起源、人类的食谱、生业对策、经济形态、社会生活、自然环境及其变迁、社会组织变化、分期断代以及隐含的人类行为等不同层次的考古学问题。因此,过程考古的研究范式大有用武之地。

史前时期动物考古与历史时期动物考古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在基础信息获取方面有相通之处,然而在考古学问题的适应与解释以及文献的可利用性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历史时期动物考古会触及更多高层次考古学问题,诸如宴飨、社会复杂化、文明进程以及国家产生的机制等,可以从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强度、社会组织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综合分析获得更多深入的理解、认识和阐释,因此要根据具体研究材料选择相应的方法。对时代跨度很大的遗址进行动物考古研究。更应该考虑时代的差异性,选择符合实际的研究途径,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解释不同的考古学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说,史前时期动物考古和历史时期动物考古的兼顾实质上是遵从了系统论的原则,即相对简单和低层次的人类生态系统要用相对低层次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研究,而有文字记载的更复杂的人类社会就要以更高层次的理论和更丰富的方法来研究。


六、传统动物考古研究范式


传统考古研究范式的一大特点是考古学研究问题的碎片化,这种非系统性的理念和范式必然影响到以这种范式为学术背景的动物考古研究领域。学术共同体整体上缺少在动物遗存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与重建人类行为相关性方面的努力,导致动物考古的边缘化,甚至连陶器自身的研究也难免落入“以物论物”的泥潭。

(一)传统动物考古的理论层次

传统动物考古与考古动物学(Archaeozoology)相对应,其理论层次多处于生物学理论(包括分类学、比较解剖学、动物地理学、动物生态学和埋藏学等)的初级层次,至多涉及骨器加工工艺分析的技术适应行为判断的较低层次,处于环境学的环境决定论及环境可能论、考古学的文化历史考古学及中程理论框架之内。

(二)传统动物考古学的方法

以传统动物考古理论为基础的动物考古方法,主要包括与进化论、生态学、古生物学等相关的比较解剖学方法、系统分类法、动物地理及动物生态分析法、埋藏学方法、统计学方法、心理学方法等。研究过程中的推理方法主要是归纳法。

(三)考古实践

动物考古实践关系到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涉及的问题。传统动物考古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并解释相关问题。

1.饮食构成与用于食物的动物利用方式

动物资源为主的饮食构成信息的获取,主要依赖于动物遗存的正确属种鉴定与统计,这正是传统动物考古最得心应手的,但是却忽视了植物性饮食资源在整个饮食构成中所占比重的信息。尽管这并非动物考古的主要研究内容,但是要想获得更全面的饮食结构信息,就要结合植物遗存以及文化遗存进行饮食结构的综合分析。

遗址出土的动物遗存并不都是用作食物的,伴生的啮齿类或者在墓葬里经过特殊处理的小型肉食动物等就是如此。对于被食用的动物来说,其利用方式也各有特色,尤其是人类按着一定目的有选择性地利用某类动物,就会在特定年龄段或者特定性别上有所反映。有些动物在肉用效率最高的年龄段被宰杀和食用;有些使役动物会在较高的年龄段被食用;祭祀、盟誓、宴飨等活动牺牲的动物也有其属种、性别、年龄等特殊选择,甚至在社会地位的对应关系中也体现出差别。传统动物考古虽然已经有部分涉及到这些问题的讨论,但是还远不够深入。[10]201-202

2.被食用动物和其被食用量及其他伴随的食物

传统动物考古研究中,主要依赖于有人工改造痕迹的动物遗存来确定哪些动物是被食用的,并通过最小个体数以及某物种平均个体产肉量来计算其被食用的量。然而在此过程中容易忽视那些产肉量相对较低的部位在遗址中的出现率,因为这与狩猎空间的远近以及猎物搬运到营地的难易程度有关,进一步讲与遗址资源域的范围大小相关。其他伴随的各类食物,如奶制品、血制品、皮冻、油梭子(脂肪被榨出后的残余物)、酒(如奶酒)、鹿茸、蛋等则很难被保存为肉眼看得见的遗存,这类遗存对于更全面地认识食物构成有同样重要的作用,但这却是传统动物考古研究很少涉及的领域。因此,需要从有可能承装这类遗存的各种器物的内容物或者地层中含有动物遗传信息的沉积物片段中,采用特殊的科技手段进行采样并及时送检。

3.获得食物的人是谁、食物的可获得性是否与年龄和性别有关

一般情况下,传统动物考古只关心古代人类食用了哪些动物,而很少探究获取这类动物性食物的人是谁。这类信息需要体质人类学、遗传考古学、食谱分析(动物和人类食性分析缀合)等多重研究手段方能获得。而食物的可获得性是否与年龄和性别有关的问题,则要建立在传统动物考古有关动物遗存性别、年龄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考古学背景的综合分析来回答。

4.古环境重建

传统动物考古在重建古环境方面的优势很明显,无论是利用大小哺乳动物、脊椎动物与无脊椎动物的结合、本地及外来物种的判断和筛查等来重建古环境,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经过文化筛筛选过的动物遗存可能会无形中丢失一部分古环境(尤其是小生境)的信息。结合植物考古的研究成果则可能会更好地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5.啃咬、屠宰、骨肉处理方式痕迹和骨器加工工艺分析

痕迹学研究虽然并不属于纯粹的生物学范畴,但是其承载的古代人类行为和伴生生物的信息却很丰富。动物骨骼上留下的啃食和啮咬痕迹能够帮助我们判断出啃咬骨头的动物类别(如人类还是其他动物、食肉类还是啮齿类等),这在旧石器时代遗址的属性研究中会有意义。屠宰痕迹鉴定和分析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古代人类屠宰和肢解动物的行为方式,另一方面也可以认识其屠宰技术的成熟度。有些痕迹反映的人类行为可能具有继承性。啮齿动物啮咬痕迹出现的比例有时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有增减,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伴生的啮齿类活动频度与人类食物生产能力的相关性。砍、砸、劈、刮、烧烤等痕迹的观察和统计同样有利于揭示骨肉处理的行为方式。骨器加工和制作过程留下的痕迹,为骨器加工工艺分析提供了重要线索。例如,分析取料的方式和效率、工具加工制作工艺反映出的智慧水平等等,这些都是传统动物考古研究需要加强的。

(四)传统范式及推理过程

总结上述分析不难看出,传统动物考古的研究范式停留在考古学发展的形成期和系统化发展期,其研究范式表现为:开始于遗址范围内的动物遗存搜集和研究,因此具有信息源不完备的特点,其研究具有概略的鉴定与统计特色,其推理过程主要依赖于归纳法,古环境重建及经济形态推测是主要成果。传统动物考古学与考古学开始形成期的对应理论,主要是环境决定论、环境可能论、文化历史考古学的原理和方法论。而与系统化发展时期的对应理论,主要是中程理论、经济学、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论。

(五)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

大多数传统动物考古研究成果,是以考古报告的附录或者在传统研究范式框架内的专题性文章形式表现的。这类成果往往独立于文化历史考古学研究成果的核心内容之外,缺乏有关人与动物相关性的广泛深入的综合性研究,而且是以个案研究成果为主。这类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深受文化历史考古学研究成果表现体例的影响和制约。


七、现代动物考古研究范式


所谓传统和现代的动物考古学研究范式并不是泾渭分明的,我们这样的划分只是有意识地提请人们注意到,动物考古研究范式是有历时性变化特点的。因此,要顺应科学发展的时代潮流,采用适宜的研究范式来开展动物考古研究,以期推动该学科的健康发展。中国动物考古研究范式转化的核心问题是怎样进行可靠的推理。

(一)现代动物考古的理论层次

现代动物考古的理论指导已经不限于生物学、环境学和文化历史考古学的层次了。其采用的是以系统观为背景的文化生态学和人类学理论。这样的理论层次使研究者能够更全面和系统地综合利用多重信息源,摆脱分隔独立的子课题研究的束缚,以整体观和动态的视角看待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强调高层次理论指导的同时还要兼顾和借鉴传统动物考古理论研究的成果,使动物考古研究理论在继承的前提下进一步发展。

(二)现代动物考古的方法论

现代动物考古的方法论主要隶属于当代文化人类学理论的范畴,而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又分为古典进化论学派(19世纪中叶至19世纪末)、传播论学派(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历史特殊论学派(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法国社会学学派(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英国功能主义学派(19、20世纪之交至20世纪中叶)、文化与人格学派(20世纪初至50年代末)、新进化论学派(20世纪中期至今)、结构主义人类学(20世纪60年代至今)、象征人类学(20世纪60年代至今)、解释人类学(20世纪60年代至今)这十大学派。文化人类学各学派的分野有三个时间节点,分别为19世纪中叶、19世纪末、20世纪中期。[15]考古学从历史学取向到人类学取向的转变要滞后于人类学自身的发展,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而脱胎于生物学的动物考古学的人类学取向也同样滞后于文化人类学的发展。因此,现代动物考古方法论则主要表现在文化人类学各学派分野的第三时间节点以后。对人类学方法论的借鉴,使得文化生态学方法、结构分析法、主位研究法、民族学方法、系统研究法等成为现代动物考古方法论的主流。

(三)考古实践(更高层次的探讨)

现代动物考古涉及的问题要比传统动物考古广泛和深入,包含不同层次问题的解释。

1.饮食与文化因素的关系是现代动物考古研究的实践内容,诸如技术和行为这样的文化因素是如何受到饮食的影响并相互关联的问题等。透过动物遗存以及获得和利用动物资源的文化遗存的缀合分析,会对上述问题的解释有所帮助。

2.动物作为食物以外的用途是现代动物考古当仁不让的研究课题。这类研究需要现代化科技手段提取和分析样品,从而了解有关非肉眼所能辨识的被利用动物的分类归属、被利用部分的生物学属性及产品类型等信息。

3.古代人类栖息的古生态环境重建是传统动物考古研究的内容之一。但是,更准确和更全面地了解和重建古生态环境,则要依赖更多现代动物考古的研究实践。从另一方面讲,古环境重建还要考虑那些未经所谓文化筛筛过的小哺乳动物,甚至是无脊椎动物所能提供的环境信息。除此之外,还要结合植物考古和地学考古获得的有关古环境信息,进行综合性古环境分析。

4.遗址形成过程研究中,动物考古工作同样不可忽视。在贝丘遗址和渔猎采集经济为主的遗址形成过程中,往往会堆积大量人类处理过的动物遗存。在研究这些遗存所代表的属种及其所反映的资源环境赋存空间时,其在遗址中的空间展布方式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对遗址性质的判断和遗址形成过程的了解。因此,要求我们不能只关注属种的鉴定和古生态环境重建,还应当对那些虽然经过埋藏过程严重改造,几乎面目全非以至于难以辨认动物属种的动物遗存的堆积状况加以记录和分析,理清其层位关系。这将提取出大量有关遗址上古代人类取食行为的信息。

5.在技术适应、经济形态与生业模式的分析研究中,现代动物考古的贡献同样非常重要。在技术适应研究中,我们的视野要从动物遗存本身扩展到获得动物资源所借助的工具、设施等文化遗存,甚至可被用于悬崖陷阱的地貌单元的综合分析与研究。有关经济形态的研究中,有时会因为移动性较强的牛、羊所占比例较高并在忽视定居性文化遗存所占比例时,而过分强调移游牧经济的比重,从而混淆畜牧经济与游牧的概念,得到并不科学的有关经济形态的认识。生业模式研究是在经济形态分析基础上进行的,因为生业模式是各种经济形态的综合表现。这就要求我们客观地利用包括文化遗存在内的多重信息源,来分析和判断生业模式。

6.社会经济地理区划与考古学文化区划(多遗址、跨文化比较)是宏观考古学研究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动物遗存对于多遗址、跨区域比较研究这类问题的讨论具有重要的价值。在多遗址、跨区域的大量动物遗存研究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可以将研究视野扩展到区域性考古学研究。因为动物遗存对于古代经济形态的研究和生业模式的推断不可或缺,而比较全面的社会经济地理区划,甚至于传统意义上的考古学文化区划的重要依据之一,就是对动物遗存组合特征进行宏观视野的研究。

7.驯化动物的判断涉及到广义农业起源等重要的考古学问题。动物遗存的多重信息提取对于驯化动物的判断,符合现代动物考古研究的要求。因此,要综合考虑诸如形态、年龄结构、屠宰模式、性别比例、食谱、DNA、病理现象等方面的研究结果,从而得到更符合实际情况的推论。更进一步讲,以现代动物考古为基础的动物驯化状况研究,对于古代社会经济状况的判断具有重要意义。

8.等级分化与社会复杂化这类较高层次考古学问题的探讨,同样离不开现代动物考古研究的贡献。在共时性原则指导下,以遗址考古遗迹单位为背景的动物遗存研究,有助于通过动物资源获取和再分配状况的分析,来了解社会等级分化的方式和程度;以同一考古学文化同期多个遗址的动物遗存进行综合性研究,会对不同遗址在更高级别的社会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判断提供重要的信息。

9.文明的进程及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属于更高层次的考古学问题。现代动物考古在解释文明进程及社会发展阶段划分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从区域的视角分析和研究人类与动物的相关性,通过对动物资源利用水平的研究来梳理出人类社会发展进入文明阶段前后,以及跨越社会发展大的阶段时呈现出的标志性阶段特征。最起码,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在进入文明社会的过程中,已经由简单的食与被食的关系,上升为在文化生态系统结构功能方面逐渐表现出的更为复杂的关系,甚至在社会意识和精神层面上的关系也会表现出质的飞跃。

10.图腾、禁忌、原始崇拜与美学意识的起源这类问题在人类学自身发展历程中属于较早触及的问题,但是从考古学角度来研究则滞后很多。尽管如此,这类问题却是现代动物考古学研究的高层次问题。这些触及人类灵魂及社会群体认同的符号性论题,更需要综合考虑多重因素来识别个体发展需求的趋同和群体认知能力的符号化特征。资源利用的相依性、自然畏惧与崇拜、社会资源集中控制的精神需求、源于自然而高于自然的美学需求等问题的探讨,都离不开动物考古从属种鉴定名录(如稀有物种、外来物种、牺牲物种、大量宴飨物种、野生或家养物种等),到生态环境、肉食资源贡献率、动物群年龄及性别结构等多重信息的综合分析。

(四)理想范式及推理过程

综合上述分析可见,现代动物考古的研究范式已经发展到考古学发展的综合化成熟阶段,其研究范式主要表现为:研究空间不再局限于单一遗址内部,除了动物遗存之外,还参考多重相关考古学文化遗存信息,甚至是历史文献。因此,其信息源全息化特色更加浓重;基础鉴定所依据的方法得到现代高科技手段强有力的支持、帮助和印证;研究手段除传统的统计分析外,还扩展到时空动态分析;既有遗址资源域个案的精细化研究,也有宏观多遗址、跨区域的系统分析;既考虑人类个体的生存与精神需求,又重视人类群体在掌控和利用动物资源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其推理方法除了继续利用归纳法外,还重视采用演绎法。饮食与文化因素的关系、动物资源的多重用途、精细化古环境重建、遗址形成过程、文化适应、社会经济地理区划与考古学文化区划、驯养动物多重判断指标、等级分化与社会复杂化、文明的进程及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社会符号化标志与美学意识等多层次考古学问题的探讨,成为现代动物考古学研究的主要成果。

现代动物考古学与考古学发展的综合化成熟阶段的理论相对应,主要依赖于文化生态学、人类学(主要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各学派)的方法,尤其离不开系统论指导下的多学科、跨时空、综合性研究方法。

(五)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

现代意义上的动物考古研究成果表现形式已经多样化。按照现代考古学研究成果的表现体例,动物考古研究成果已经不再以考古报告的附录形式出现了,而是在整个报告中成为其有机的组成部分之一,在特定的章节加以论述和展示;另一种形式是多在现代动物考古研究范式的指导下,以独立成篇的文章形式发表在各类考古学或者自然科学类杂志上的相关栏目中。这类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不拘一格,信息量相对加大,涉及的学科较多,综合性及系统性较强,给读者以更广阔的思想空间。


八、结语


动物考古发展到今天,已经为考古科学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我们还要看到,伴随着考古学的发展,动物考古研究范式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发生了相应的阶段性变化。在这个变化过程中,既不能全盘否定前辈的贡献和积累,也不能墨守陈规,而应当在继承的前提下发展和进步。今天被认为比较完美的研究范式,未来会被新的、更趋合理化的研究范式所取代,这也符合人类思维能力和认知水平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规律。

动物考古的推理过程应当是归纳法和演绎法的有机结合。现代动物考古研究的问题也应当兼顾各个层次。但是始终要明确的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思辨不应当让位于唯心主义的臆想。系统论是目前开展动物考古研究的核心指导思想,未来如何发展有待探讨。

在“透物见人”的信息获取环节中,直观可见的材料与只有通过现代高科技手段能够提取的间接材料需要得到同样的重视。田野考古第一线与实验室深入研究不可偏废,研究视野要微观与宏观、史前时期与历史时期兼顾。在考虑到信息源全息性的同时,也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情况。

总之,研究范式只不过是在科学思想指导下,规范学术共同体的学术活动,使之更符合时代的特点。通过资料的不断积累,研究领域的拓展与探索的深入,动物考古研究范式会更加完善,并在不断进步中推动考古学科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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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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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8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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