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洲:列奥·施特劳斯论自由民主制的危机与自由教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04 次 更新时间:2019-06-07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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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洲  


列奥•施特劳斯(1899-1973)是一位近年来在中西学术和思想界产生较大影响的政治学者。他经常被认为是一位反民主的政治哲学家,尽管这并非确切的真相,但他的确对西方的自由民主制提出了深刻的批评。最近一个时期以来,美欧诸多自由民主制国家出现治理困境,引发了人们对自由民主制内在缺点的关注。实际上,施特劳斯很早就清醒地看到,自由民主政制有一些弊病深入骨髓,如不能及时有效治疗,足以给自由民主制度造成深重的危机甚至灭顶之灾。


一、施特劳斯是民主制的朋友还是敌人


尽管施特劳斯经常被认为反对民主,他本人认为自己是自由民主制的批评者和朋友。与人们通常的印象相反,一些批评施特劳斯反对自由主义的人,如德鲁里和拉莫尔都认可施特劳斯的自我定位,即他的立场是支持自由民主制的。德鲁里认为,自由主义并不等于民主,施特劳斯是精英主义的,他反对自由主义,但并不反对民主。[1]拉莫尔认为,自由民主制作为一种政治形式,对施特劳斯而言似乎是他的政治理想的近似值,类似于古代人偏爱的混合政制。[2]斯蒂芬·霍尔姆斯认为,民主理论的一个重要前提不是所有人在所有方面都平等,而是我们通常不能预先辨别谁会在公开辩论中提出一些重要见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施特劳斯是不民主的和非自由主义的,他预设哲学的少数人不需要从非哲学的多数人那儿学任何东西。[3]这也是批评施特劳斯反对民主的平等精神,不能充分说明施特劳斯反对作为一种制度的自由民主制。


施特劳斯的后学通常都强调,施特劳斯是自由民主的朋友,而不是敌人。布鲁姆认为,施特劳斯用各种方式勾勒出追求卓越的古代自由主义与向普世自由发展的现代自由主义的不同,但他没有把两者对立起来,更未将其看成生死场上的敌人。相反,施特劳斯提醒我们,当代自由主义的根源是西方传统,而古代混合政制的概念与现代共和主义有直接的联系。施特劳斯指引我们回到现代民主奠基人如斯宾诺莎、孟德斯鸠和杰斐逊等人对民主的理解,即朝着普世自由方向发展的民主,最终不过是推崇美德的政制,甚至是一种普世皆贵族的贵族政治。[4]潘戈认为,施特劳斯本人接续了古典的民主批判,并将此批判运用和扩展到西方自由民主的新形式或现代形式。这种批判并不敌视民主制,反而有益于民主制,并且的确植根于对民主制的真正依恋。[5]盖尔斯顿认为,在施特劳斯看来,民主制和所有其他的政府形式一样,存在内在的弱点和危险趋势,需要持续的警惕和矫正。因此,施特劳斯对待自由民主制的态度是一种有条件的拥抱,他将古典派对民主制的贬抑视为对民主之自鸣得意的有用警告。[6]雅法认为,施特劳斯对现代哲学的批判主要就是为了克服“理性的自我解构”及其最终导致的虚无主义,从而有可能在美德和道德的问题上重新建立起古典哲学和圣经同等的权威,在雅法看来,这种重建完全就是美国宪法精神的重建。[7]斯密什更将施特劳斯政治学说的中心信条解读为,捍卫自由民主是当今治国之才的最高行为。[8]凯瑟琳·扎科特和迈克尔·扎科特认为,施特劳斯支持自由民主制,将其作为现代可能实现的最佳政制,但他对政治有限性的认识使他有别于对政治寄予过高期望的自由派。[9]


国内方面,也有一些研究者看到,不能简单地将施特劳斯作为自由民主制的敌人。王升平认为,施特劳斯对自由民主制的批判并不能说明施特劳斯是自由民主制的敌人。尽管在施特劳斯的思想中,现代西方自由民主并不一定是那种符合自然正当的理想政治形态,但是它在施特劳斯看来,至少是现实可行的政治形态中的最佳政制形式。尽管现代西方自由民主政治有着无法避免虚无主义这一致命缺陷,但它并不是不可补救的,通过一定的哲学教育,可以使这种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和。[10]杨子飞认为,施特劳斯是自由民主制的“诤友”,他清楚地认识到必须超越现代自由主义的思路,并借助古典自由主义的智慧为自由民主制重新奠定根基。[11]


对今天的人们来说,只有牢记施特劳斯在对待自由民主制立场上的自我定位,才有可能更好理解施特劳斯的思想并从中受益。


二、施特劳斯对自由民主制的批评


施特劳斯看到了现代的自由民主制与古代民主制的重大差别。自由民主制是一种代表民主制,这种代表民主制与直接民主大相径庭,具有明显的贤能政治的特征,也就是说这种民主制要挑选它认为那些超出平均数的佼佼者。[12]因此,在施特劳斯看来,自由民主制其实与古代的混合政制存在直接的联系[13],可以从亚里士多德的视角将其视为民主制与贵族制的混合(amixtureofdemocracyandaristocracy)[14]。而且,自由民主制引发的对“自由”与“文明”的重新解释,本质上优于城邦时代的解释。[15]基于前述认识,施特劳斯认为,自由民主制是当前情况下人类可能拥有的政制中最好的一种。但即便如此,自由民主制依然像单一政制一样,存在蜕化变质的危险。施特劳斯对自由民主制的批评大致可以归结为三点。


第一,自由民主制的人民依然缺乏美德和政治技艺。


古典政治哲学家把民主制贬斥为一种低等种类的政制。施特劳斯看起来完全赞同古典哲人们对民主制的批评。根据柏拉图,立法者在确定城邦的政制时应着眼于培养公民的美德,对美德的培养不能仅仅限于勇敢等某一种美德,而应注重美德的整体。在古典派看来,民主制无益于美德。亚里士多德认为,在每个城邦,在每个政治社会中,都会有两群人,即穷人和富人,由于一切经济体都必然匮乏,穷人肯定占多数。由于民主制是多数人统治,因此民主制也就是穷人的统治。施特劳斯赞同亚里士多德,他进一步解释,“穷人”并不意味着是“乞丐”。“穷人”是指那些必须为了糊口而奔波的人,他们无法过上绅士般的生活。因为贫穷,他们没有闲暇接受教育,不管是在成年还是孩童时期,都没法接受足够的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他们没有时间那么做,因此他们是未受教育的盲众。而美德依赖于教育,通常只有通过教育,通过塑造性格、养成习惯,公民才能具备良好的美德。所以,穷人统治的民主制就是缺乏美德的人的统治。同时,民主制也不重视培养公民的美德,民主制崇尚的不是美德,而是自由平等,即每一个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的权利。由于自由和平等被认为在性质上是可鄙的,因此,民主政制也是可鄙的,是《理想国》所列五种政制中倒数第二坏的。民主制之所以被古典政治哲学家抛弃,就是因为它是由没有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实行统治的。[16]


施特劳斯完全看到,为现代民主辩护的人一定会说,与古代民主相比,当代的自由民主制社会,有相当部分已经成为富足的经济体;在这种富足的经济体中,似乎再也没有理由说多数人一定没受教育。但是,根据施特劳斯的观点,现在的许多“自由人”形如奴隶,因为他们必须为了谋生而工作,没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在施特劳斯看来,所谓接受教育并不等于学了一点知识,甚至也不等于读了一个大学学位。关于这一点,在我们今天更为明显,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亦有向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向,它教给学生的主要是谋生的知识与技能,而不是美德和政治技艺。这种教育对于做一个合格的、通晓政治事务的公民是不够的,这是因为,政治是一门特定的技艺,关于政治的知识不同于制陶的知识,也不同于航海的知识。所以,公民应当是掌握了政治技艺的人,而不是掌握了别的什么知识的人。在自由民主制社会中,人民中的大多数都缺乏机会接受最高形式的教育,因而也是缺乏美德和政治技艺的,他们作为统治者是不合格的。大众缺乏教育的后果就是现代民主社会形成了一种大众文化,这种文化无任何智力和道德努力可言,市民们“除了体育和幽默之外什么也不读”。[17]


自由民主制社会中的人们真的缺乏美德呢?我们不宜简单地下此结论,因为自由民主制社会同样崇尚美德,只是这一社会所提倡的美德不同于贵族社会的美德,而主要是一些平民型美德。只有彼此相同的人之间才会有真正的同情,在民主社会中,民情随着身份平等而日趋温和,勇武、刚毅、慷慨等典型的传统男子美德不再像在过去的贵族社会中那样备受推崇,人们崇尚勤奋、诚实、克制、友善、协作等品质,他们更为温文尔雅,有时失之于柔弱,甚至庸常,但他们对他人能够抱有更具理解力、更感同身受的同情。平民美德不如贵族美德那样光彩夺目,但是更有可能普及;民主社会也许没有贵族社会那么光辉灿烂,但是更少苦难。


第二,自由民主制的统治是无法负责的。


自由民主制自称是负责的统治,在这种政治秩序中,政府要向被统治者负责,被统治者则应该遵守法律。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在自由民主制下,作为主权者的人民由个体组成,而这些个体却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法被要求承担任何责任。不可能对主权者的责任做出任何法律规定,因为他们是一切实在法的来源。施特劳斯认为,这种无法负责的统治并不是自由民主制的初衷。西方已经和正在发生的变化是,自由民主向放纵平等主义退化。自由民主的核心是尽职尽责的个体,而放纵平等主义的核心却是欲望的个体。[18]在民主社会中,人们希望得到更高的社会福利,却不愿意缴纳更多的税收,不愿意延长自己的工作时间,所以当代的民主政府大多都是赤字财政,债台高筑,人们的行为只顾眼前,很难为了长期利益忍受暂时的痛苦。


第三,自由民主制过于追求平等,有走向相对主义的倾向和危险。


民主社会是一种以追求平等为突出特点和倾向的社会。在民主社会中,人们对自己的聪明才智都很自负,他们往往宁愿被欺骗,也不愿意被冒犯,在被冒犯时比知道自己被欺骗时更容易发怒。雅典人之所以宣判苏格拉底死刑,更关键的原因不在于他们指控苏格拉底所犯的那些罪,而在于苏格拉底在法庭申辩时表现出的骄傲以及这种骄傲对一般雅典公民的冒犯。苏格拉底本人对此也很清楚,他在雅典法庭上说,使他被处死的不是缺乏判他无罪的证据,而是他缺乏厚颜无耻和懦弱,拒绝用讨一般雅典公民喜欢的方式讲话来博取他们的同情,缓和他们对他的嫉妒,满足他们内心的平衡。[19]苏格拉底的骄傲姿态以及由此引起的嫉恨才是他被处死的决定性原因。


柏拉图在《理想国》里夸张却又非常生动地刻画了民主社会的平等倾向。在民主制度下,不加区别地把平等给予一切人,不管他们是不是平等者。民主人的心灵被无利有害的欲望占据,只知千方百计寻欢作乐。他们认为,行己有耻是笨蛋傻瓜,自制是懦弱胆怯,适可而止和有秩序的消费是“不见世面”和“低贱”。他们称傲慢为有礼,放纵为自由,奢侈为慷慨,无耻为勇敢。民主人不认为快乐有高低贵贱之分,他们认为所有快乐一律平等,应当受到同等尊重。在民主城邦里,当权的像老百姓,老百姓像当权的;父亲尽量使自己像孩子,孩子也跟父亲平起平坐;外邦人认为自己和本邦公民平等,公民也自认为和外邦人平等;教师迎合学生,而学生漠视教师;年轻人与年长的人分庭抗礼,而年长的人则喜欢“装嫩”,像年轻人一样行事,担心被他们认为可恨可怕。


自由民主制当然不同于柏拉图所描画的这种民主制,因为自由民主制并不主张不加区别地把一切平等给予一切人,相反,自由民主制只要求某些领域的平等。在自由民主制国家中,人民拥有三种重要的平等:平等地拥有某些基本权利、平等的人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主社会中的人们也存在不平等,一些重要的不平等是:自然的不平等,如体力、智力、外表等;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在各类组织中所处位置的不平等;所掌握财富和其他资源的不平等。这些不平等,有的是不可改变的,有的当其不平等程度适当时对社会反而是有益的。


但是,自由民主制依然具有追求一切领域平等的强烈倾向。现代民主社会的倾向与柏拉图所描述的民主人的倾向近乎毫无二致,想想今天的现代人,他们无力阻止自己变老却不愿“长大”,不管年龄、性别和职业,普遍都喜欢“卖萌”,我们不仅会莞尔而笑。正如托克维尔在对美国民主进行考察之后得出的认识,民主的本质是平等,从人类历史的发展看,追求平等的激情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力量,凡是想与它抗衡的人和权力,都必将被它摧毁和打倒。人们倾向于认为,既然大家都具有平等的自由出身,便应该在一切领域都是平等的。这种倾向要把一切都相对化,全然不问这种要求是否合理。这种倾向认为一切观点都平等,于是没有任何观点真正值得人们去坚定地辩护。在施特劳斯看来,这是自由民主制社会存在的具有自我毁灭性的危险。


三、自由教育是对民主制的补救


尽管施特劳斯对自由民主制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他仍然对自由民主制持相当赞赏的态度,将其视为现实中最好的政制,他之所以批评自由民主制是为了使这种制度保持健康和活力。施特劳斯为自由民主制开出的药方是自由教育,他认为,自由教育是对民主制的补救。只有通过自由教育,人们才能掌握政治技艺,才能培养出尽职尽责的品质,抵制大众文化的平庸。


自由教育通常又被称为博雅教育或通识教育。与专业或职业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某种可以被纳入市场交换体系的技能不同,自由教育的目标是美德,它与中国儒家传统中的君子教育最为同气相投。自由教育致力于塑造完美品格,唤醒每一个人自身卓越和伟大的气质。自由教育要求我们把普遍接受的观点仅看作某种意见,它给我们提供对于美好事物的体验。现代民主社会强调合群与宽容,自由教育则教导我们敢于坚持自己的原则,拒做好好先生;只有自由教育才能培养出那些准备独自承受、独自战斗的人。


在施特劳斯看来,一种真正值得追求的民主制实质上是一种扩展了的贵族制,在贵族制中,只有少数人具有美德,在真正的民主制中则是普世皆为贵族,人人都具备美德。民主制应当把人人都拉高到贵族的水准,而不是把人人都降低到庸众的水准。因此,施特劳斯认为,当今的自由人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对抗堕落的庸俗化的自由主义,这种堕落的自由主义将“活着,安全快乐地活着,得到庇佑而不会无所依归”作为人类的最高目标,而全然忘记了人要追求品质高贵、出类拔萃和德行完美。对抗堕落的自由主义的途径就是自由教育,自由教育是从大众民主向原始意义的民主攀登的梯子;自由教育是在民主的大众社会里创建贵族政治必然要付出的努力。[20]


施特劳斯认为,实现自由教育的途径在于聆听最伟大的思想家之间的交谈,和最伟大的思想不断交流。因此,自由教育在于研读伟大的思想家留下的经典著作,最重要的是古代希腊、罗马的经典著作,这些著作是为有闲暇的特定阶层写作的,不像现代的绝大多数著作是为了匆忙阅读的人而写,所以这些著作的遣词造句都相当讲究,具有很高的文学品味。简单地说,古代的经典著作是优雅的作品或者说艺术品,其目的是供反复阅读欣赏、沉潜涵泳的;现代的绝大多数著作则是实用的作品,其目的在于提供某些信息或解决某些特定的问题,获得相关信息之后或问题解决之后人们往往就会弃之如敝屣。


施特劳斯对于如何阅读经典著作也有自己的一套独特主张。他认为,要像伟大的思想家自己一样来理解他们的作品。民主社会的一个明显倾向就是喜新厌旧,人们倾向于认为新的就是好的,古代的经典作家们通常被认为过时而弃之不顾,或者至多在回顾历史时略略提及,将其当作博物馆里的标本,却绝不会认为他们在今天还有强大的生命力。在施特劳斯看来,现代人对于古代的伟大思想家太过轻慢,我们以为仅凭一己的理性就能够评判他们,我们批评他们为什么会犯一些八岁小孩子的错误,当我们善意地嘲讽他们的时候我们还为自己的大度洋洋自得。为了消除这种弊病,真正能够从古人那里学到一些教益,施特劳斯认为,我们在阅读古代伟大思想家的作品时需要放下我们的“前见”,真正像古人那样去理解他们的作品,而不要一开始就想批判。中国人练习书法时有“入帖”“出帖”之说,先要“入帖”,而后自然能“出帖”。施特劳斯教导的读书方法,与此异曲同工。


施特劳斯认为,在现代民主社会里,大学是自由教育的堡垒。大学中的自由教育传统为抵御现代民主社会倾向于容忍放纵堕落的恶劣影响提供着源头活水。作为现代文明的发源地,英国人在创制现代理想的同时,从未与传统彻底决裂,在剑桥和牛津这样的地方,比任何其他的地方都更好地保存了前现代的理想,这就为英国的现代文明储备了必要的解毒剂。[21]施特劳斯所说的大学是原始意义上的大学,这种学校是柏拉图学园的现代形式,中文翻译为“大学”颇为传神,说明这种学校传授的是“大人之学”,而不是一般谋生的技能,在这些大学中,通过研习古典作品接受自由教育是核心内容。在今天,有很多学校名称里都有“大学”二字,却已经不再以自由教育为目的,只是某种传授用以谋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学校,这些学校可能也会在学生的培养计划当中安排少量经典阅读的课程,但这只是一种聊胜于无的点缀。是今天的大学堕落了吗?并非如此。任何一个政治社会都无力做到支持其全体成员接受自由教育,每个社会中都有一些较为粗鄙的事务需要有人承担,今天西方国家的大学教育已经相当普及,但自由教育却是无法普及的,不可能全部大学都以自由教育为主要宗旨,能够以此为宗旨的只能是少数大学。


施特劳斯强调,绝不能期望自由教育会被普遍施行,它总是小部分人的义务和特权。[22]一个人能否接受自由教育,除了要有必要的经济基础和闲暇之外,也取决于其天性。自由教育不同于公民教育,公民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公民,自由教育的对象则是一小部分人,是受到召唤而担当人民代表的人,是在政治社会中从事政治并对人民负责的“绅士”。公民教育的目的是“好公民”,其特征是爱国、守法、尽职等政治性标准,这是大多数公民都能做到的。自由教育的目的则是“好人”,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才德卓越之人。亚里士多德说,只有在一个好的城邦里,“好人”才等于“好公民”。在自由民主制下,做一个“好人”与做一个“好公民”一般并不矛盾,但作为自由教育目标的“好人”的标准比“好公民”的标准要高得多,一个才德卓越之人不但要具备政治性美德,而且才能出众,甚至不仅如此,他还是一个心灵丰富的人,长于独立思考,具有高贵的品位,体验着一般人难以体验到的美丽事物。所以,施特劳斯并不期望一个普遍贵族制社会能够得到实现,他只是希望一小部分接受了自由教育的人能够有节制地发挥政治作用,他们对政治既不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也不抱有犬儒式的轻蔑,他们忠诚于自由民主事业,同时对自由民主制度的优点和局限都知道得很清楚,这样的接受了自由教育的人,才能引导公众保护自由民主制度免于自我毁灭。


注释:  

[1]参见[加]德鲁里:《列奥·施特劳斯与美国右派》,刘华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7页;《列奥·施特劳斯的政治观念》,张新刚、张源译,新星出版社,2010年,第316页。  

[2]参见[美]查尔斯·拉莫尔:《现代性的教训》,刘擎、应奇译,东方出版社,2010年,第77-78页。  

[3]参见[美]霍尔姆斯:《反自由主义剖析》,曦中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07页。  

[4]参见[美]布鲁姆:《<古今自由主义>序》,[美]施特劳斯:《古今自由主义》,马志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3页。  

[5]参见[美]潘戈:《<古典政治理性主义的重生>编者导言》,[美]施特劳斯:《古典政治理性主义的重生》,郭振华等译,华夏出版社,2011年,第9页。  

[6]SeeWilliamGalston,LeoStrauss’sQualifiedEmbraceofLiberalDemocracy,TheCambridgeCompaniontoLeoStrauss,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9,pp.193-214.  

[7]参见[美]雅法:《施特劳斯、圣经与政治哲学》,刘小枫编:《施特劳斯与古今之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55-356、360页。  

[8]参见[美]斯密什:《施特劳斯想做什么》《阅读施特劳斯》,高艳芳译,华夏出版社,2012年,第298页。  

[9]参见[美]凯瑟琳·扎科特、迈克尔·扎科特:《施特劳斯的真相:政治哲学与美国民主》,宋菲菲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314-321页。  

[10]参见王升平:《自然正当、虚无主义与古典复归》,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106-107页。  

[11]参见杨子飞:《反启蒙运动的启蒙》,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177、183-187页。  

[12]参见[美]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危机》,《苏格拉底问题与现代性》,彭磊、丁耘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第21页。  

[13]参见[美]施特劳斯:《自由教育与责任》,《古今自由主义》,马志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5页。  

[14]SeeLeoStrauss,TheCityandMan,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64,p.35.  

[15]参见[美]施特劳斯:《政治哲学与历史》,《什么是政治哲学》,李世祥等译,华夏出版社,2011年,第55页。  

[16]参见[美]施特劳斯:《什么是政治哲学》,《什么是政治哲学》,李世祥等译,华夏出版社,2011年,第27-29页;《自由教育与责任》,《古今自由主义》,马志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2页;LeoStrauss,TheCityandMan,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64,p.36。  

[17]参见[美]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危机》,《苏格拉底问题与现代性》,彭磊、丁耘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第19-21页;《何为自由教育》,《古今自由主义》,马志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4页;《自由教育与责任》,《古今自由主义》,第10-12页。  

[18]参见[美]施特劳斯:《我们时代的危机》,《苏格拉底问题与现代性》,彭磊、丁耘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第8-9页;《自由教育与责任》,《古今自由主义》,马志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5页。  

[19]参见[古希腊]柏拉图:《申辩篇》,《柏拉图全集》第1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8页(31E-32A);《克里托篇》,《柏拉图全集》第1卷,第36页(44C-44D)。  

[20]参见[美]施特劳斯:《何为自由教育》,《古今自由主义》,马志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7、72页。  

[21]参见[美]施特劳斯:《德意志虚无主义》,《苏格拉底问题与现代性》,彭磊、丁耘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第129页。  

[22]参见[美]施特劳斯:《自由教育与责任》,《古今自由主义》,马志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5页。


来源:摘自刘晓洲著《现代政治的批判与阐释——论列奥·施特劳斯与自由主义之争中的核心问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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