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利文 徐永祥:被忽略的实践智慧:迈向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新方法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61 次 更新时间:2019-03-05 00:18

进入专题: 社会工作  

侯利文   徐永祥  

内容提要:社会工作本质上是一种专业化的服务实践,实务性强是社会工作专业的一个显著特征,但是我国的社会工作研究对现实的回应性相当有限,因此造成了社会工作的“悬浮式发展”。从西方经验来看,转向实践的智慧启示了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知识成长与领域拓展的想象空间。实践智慧,是指通过实践与研究的双向互动过程而完成知识生产的一种方式,是内在于实践和反思性对话过程中的一种现实建构,在这一过程中实践的参与者和研究者共同完成了对经验的提炼和累积,以及理论的修正与完善。它启迪了社会工作研究的新转向和知识生产的新方法,而参与式行动研究与实践智慧的“功能同构”“路径相合”,就构成了社会工作实践研究以及实践智慧获得的新方法论。

关 键 词:实践智慧  悬浮式发展  现实回应  参与式行动研究  Practical Wisdom  suspended development  realistic response  Participatory Action Research


一、问题的提出:社会工作的“悬浮式发展”


社会工作作为以利他主义和科学方法为基础的专业助人活动,最早产生于西方国家的社会转型。20世纪20年代,受西方传教士影响,社会工作也一度出现在中国大学的专业设置与教学中,但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则是1980年代以后的事情。特别是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开始,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国家战略和制度结构,在“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助推下,短时间内以“文件治理”的方式迅速建立并实现在全国的铺开,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①。从发展历程的角度看,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经历了教育先行,与政府主导社会服务的结合以及注重自身的专业性、独立性建设等侧重的不同;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正在从政府主导下的专业弱自主性嵌入转向政府—专业分工合作下深度嵌入,表现为“嵌入式发展”②及其在此基础上的“张力性成长”③。这一概括较为准确地反映了社会工作在中国发展的两个阶段的不同。但也有学者认为,“嵌入”未必获得“发展”,社会工作在“张力”中的“成长”显得尤为艰难。特别是在既有的“国家—社会”关系范式下,中国各级政府原有的治理结构、制度安排和治理逻辑的强有力延续性,保证了对新生社会工作力量包括社会组织的“分类控制”④和“行政吸纳”(Administrative Absorption of Society)⑤,这样专业社会工作的“嵌入”很可能被既有的权力关系网络所吸纳,进而产生外部服务行政化、内部治理官僚化和专业建制化的专业异化⑥。

实际上,“嵌入式发展”是从宏观历程上对社会工作发展策略的结构性特征概括,而“吸纳控制说”则是从现实逻辑中对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与政府行为策略的动态性过程说明。他们的研究表明了社会工作在中国发展所呈现出的动态性、阶段性以及过程性的特征。延伸来看,社会工作在“嵌入式”策略和政府“吸纳控制”逻辑下呈现为“悬浮式发展”⑦的困局。

其一,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制度构件,漂浮于既有的社会体制系统,存在排斥与不相容。社会工作以其“社会性”的承诺,被赋予有效应对社会治理领域中的“政府失灵”,实现政府与社会的有序分工与合作,作为自己的制度使命。但现实中作为制度构件社会工作的“社会性”承诺明显与“政治性”的体制系统存在逻辑上的区隔和不相容。这种排斥与不相容是一种事先预设,而非事后演化,进而导致“嵌入发展”成为不可能。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可能是缘起于追求专业性的“排斥”,极易走向“专业主义”和“专业暴力”的极端。现实中就表现为,社会工作对原有的非专业性“社会工作”,比如传统的工青妇组织,表现出了明显的拒斥,或者说是人为设置专业区隔,主动放弃可能存在的融合切口。朱健刚和陈安娜甚至宣称:“专业社会工作若是继续持有‘专业社工是最有资格从事社会服务的专业神话’,为行业设置自我保护的门槛,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原有街区治理体系的排斥和干预。”⑧

此外,作为社会工作主要载体的社会组织在同质性共存中不得不走向了彼此互斥和竞争的生态,难以形成制度上的合力。作为制度构件的社会工作面临“体制性排斥”。

其二,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和职业,脱嵌于既有的社会职业分工体系,存在认同和合法性危机。一方面,社会工作作为专业的合法性被质疑,其发问方式通常是,社会工作是一个专业么?(Is social work a profession?)其不可替代性表现在哪里?而在追求专业化的过程中,社会工作也潜藏着不断被专业化所分割的极大危险,最终走向“专业碎化”。正如文军、吴越菲研究指出的:“日趋多元的社会工作理论并未真正带来社会工作的繁荣,反而因未能统一的多元性而产生了专业内部知识传统和服务形态的深刻分歧甚至是对立,继而使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有效性和系统性深陷囹圄。”⑨另一方面则是在社会工作的一路高歌猛进中(社会工作的“春天说”),与其职业化密切相关的岗位设置、激励培训以及职业规划等举措迟迟不能落地生根,社会工作在现代职业体系中的空间谱系与结构布局始终不明朗。其结果就是,学无所用的专业性“悬空”、进无可进的职业性“排斥”以及循而无证的科学性“损失”,所导致的学者对社会工作作为一个专业存在不自觉,学生对于社会工作作为未来职业存在不自信,社会对于社会工作作为一个职业存在诸多不理解。作为专业的社会工作遭遇了“合法性危机”。

其三,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治理创新手段,悬空于既有的社区治理场域,存在主体缺位与边际效益递减。在国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社会工作因其内在理念、专业使命与社会建设的耦合而被赋予了重要的治理功能和价值。然而,一方面,社会工作及其主要依托的社会组织在社区场域中的缺位,社会工作的碎片化、分割化和情景化的介入策略严重影响了其治理创新功能发挥,社会工作遭遇“治而无效”的创新性损失;另一方面,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以及不可替代性的阙如,也造成了政府对社会工作作为治理手段所具有的创新性和有效性的边际效应在递减,对其作为重要创新手段的预期在降低。特别在广州等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非专业社工机构(包括居委会、基层政府下属的社会组织等)占比的不断增加中可见一斑。而当前“政府购买服务”中存在的“乱象”、社会工作的工具性运行以及治理的技术化策略等都进一步销蚀着社会工作的创新价值。社会工作深陷“服务有效性危机”。

其四,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国家战略,错位于既有的社会需求结构,存在错位匹配和单向度性。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要嵌入社会的文化脉络和运行肌理中,必然要实现外源推力与内生需求的匹配统一。既要实现国家战略“自上而下”的政策推进和社会策略“自下而上”的需求诱发的统一,也要实现国家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上层驱动与社会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底层推动的协同⑩。但纵观社会工作二十多年的发展,国家驱动与社会诱发之间存在明显的错位和断裂。一方面,在国家的强力推动下,社会工作从宏观布局、中观领域以及微观的人才建设等均呈现了欣欣向荣之景,并通过政策文本“自上而下”进行传递。另一方面,社会的发育、社会组织的发展以及相关机制的健全迟迟不能取得实质性突破,进而导致政策文本的下向传递中缺乏具体的主体来进行政策的执行和落地。比如,2017年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就提出了“积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乡镇公共服务提供中的作用”,同时要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鼓励和引导具备法人资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社会组织、公益性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1)。但是,对于乡镇是否已经生成了社会工作孕育的制度环境、社会组织引入的具体政策、涉及的具体领域等显然准备未足。这就是说国家策略的单向度下向传递缺失了来自社会需求结构和主体的承接和转化。因此,在新常态下,社会工作也需要进行“供给侧结构”的改革和优化,进而实现国家策略与需求结构的有效匹配。从这一意义上看,社会工作遭遇了“内源性发展的困局”。


二、趋同性所指:社会工作缺乏对现实的有效回应


社会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学科建设与制度规划,以及功能领域和发展空间等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和拓展。社会工作的介入空间已由城市拓展到了乡镇,社会工作的专业建设也实现了数量和层次的并进,并在与社会治理功能耦合、价值相容的过程中获得了发展中的“政策优先和特权”。毫无疑问,社会工作已经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但与此同时,上述“悬浮式发展”的存在,也说明了社会工作发展中存在的深刻张力与困局。本部分笔者尝试在上述张力的基础上进行社会工作发展“热”中的“冷”思考,聚焦于社会工作“悬浮式发展”内在根源的反思,以及社会工作专业性建构可能出路的探究,进而分析两者彼此之间存在的趋同性所指。

第一,“悬浮式发展”到底是一种特定阶段的实践样态,还是内在地包含了结构理路的再生产?是社会工作发展中的阶段性特征,抑或是发展之后呈现的内卷化困局?或许我们应该重温费舍尔1973年在美国《社会工作》杂志上的发表的《社会工作是否有效:一个文献评论》一文。文章在系统评述当时的研究成果之后发现,社会工作并没有扎实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其专业服务的效果和不可替代性,甚嚣尘上的反而是专家彼此之间的相互吹捧。进而在批判的基础倡导社会工作要直面其服务有效性的危机。(12)实际上,造成社会工作“悬浮式发展”的原因是复杂的、多元动态的,很大程度上也是不确定的和模糊的。但上述“悬浮式发展”背后也呈现了共同性的所指——社会工作缺乏对社会现实的有效回应。

社会工作的专业性承诺与地方政府对其作为创新手段认知评价的“边际效应递减”,民众的期望降低。一方面,大量的非专业人士(比如,社区工作者)在从事着“专业性”的社会工作,这就造成了对“专业性”的销蚀以及对专业不可替代性的“挑战”;另一方面,专业社会工作本身的专业化、技术化程度不高,及其专业不可替代的消泯等都大大影响了社会工作的治理创新价值。加之,日益增多的专业技术所导致的不良后果以及专业性过度夸大所造成的对服务对象的排斥等,都引起了公众的日益不满。反过来看,也正是因为缺乏对现实的回应才造成了社会工作漂浮于既有的社会体制、脱嵌于既有的社会职业分工体系、悬空于既有的社区治理场域以及与既有的社会需求结构的不相匹配,进而导致其不能以高度的专业化来获得高度的不可替代性;不能以独立的学科地位来实现社会的认同;不能以高度的有效性来回应现实问题的复杂多变,不能以其在治理中的创新价值来回应政府对其功能的预期。

由此可见,社会工作缺乏对现实的有效回应性就构成了社会工作“悬浮式发展”的内在根源。“现实回应性”的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社会工作的“悬浮式发展”就会由“阶段性特征”演化为“内卷化的困局”以及这一困局的不断再生产。

第二,从社会工作专业化角度看,缺乏对现实的有效回应性也是造成社会工作专业性以及服务有效性不足的主要原因。这一缺乏鲜明地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服务递送过程中专业性建构的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作为服务对象的接受者(使用者)(service user),对怎么服务设有发言权;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的提供者(service provider),对专业知识生产没有发言权。前者表明服务使用者被排除在服务之外,成为被动地接受服务的“客体”;后者是说实务领域的工作者只是机械地提供服务,而对于服务过程以及过程中的问题不具有反思提炼的主动和敏感,被排除在社会工作服务递送的知识生产之外。这说明,实践对研究的贡献度极小。服务递送两端的主体在研究中处于“失语”状态,而作为“名副其实”的研究者则成为知识生产的单一主体。笔者也是上海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的研究员,我们在服务项目的评估过程经常就会遭遇服务对象接受者(service user)对评估以及服务工作的严重质疑。“这个服务是妇联委托S机构提供的,但是提供的服务其实并不是目前我们最为需要的。而且每次我们都提出了一些建议,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另一方面,我们自己也在反思评估的过程、遇到的问题与专业评估知识之间存在的差距以及名实分离的严重。“作为评估机构,其实我们做的很多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可能的创新,并没有及时有效地转化为社会工作评估的理论与实务模式。最大的感受就是专业知识告诉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做,但是你会发现现实中完全不是这样子,但是还能怎么样呢?我们也确实没有改变专业知识的渠道,也没有这样的想法。”(13)

其二,从专业的性质上看,社会工作是实务性(实操性)很强的一个专业,但社会工作研究对现实的回应性相当有限。一方面是现有的理论保持了对实践的相对封闭和固化,多以西方的翻译介绍为主;另一方面则是社会工作知识生产的“单向度性”,即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对实务领域经验累积与提炼的高度依赖性,但社会工作的知识生产中作为社会工作知识的使用者在知识生产与建构过程中是“缺位”的。实践经验,是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依凭(既可以是模式上的提炼,也可以是实务理论的总结),但在现实中实践经验是被忽略或者被遮蔽的。一方面,尽管社会工作学的推进对实践经验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但是来自经验的归纳总结与操作循证严重不足,而且缺乏前后的承继。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实际上我们已经探索出了许多社会工作的本土经验,但是经验一直只是经验;而且你的经验,始终只是你的经验,没有进行更多的理论提升与总结,也没有经验的累进与“循证”。另一方面,社会工作知识生产的研究工作基本是被高校的专家学者们垄断占据的。研究者和实践行动者是分离的(至少是没有有效联通的),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学术研究生产出来的知识与实务操作是脱离的,其知识的生产并不能帮助实务界实现问题的有效解决,这就非常不利于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本土化。实际上,这也是中国社会工作国际对话能力弱、本土贡献不足的关键所在。

故此,有研究者主张,“后专业化时代的西方社会工作更加强调知识来源的反思实践性、寻求实务创新和知识生产的分散化,反对学院里纯学术的垄断地位以及专属专业领域划分和垄断,注重学术和实务的联合、跨专业的联合与多种变化过程的概念化”(14),通过社会工作知识来源的多元,以及生产的“双向度性”来建构社会工作的专业性。

综上,社会工作专业合法性危机既是社会工作“悬浮式发展”的后果,也是其不断“悬浮”难以落地的原因所在,两者在彼此形塑的过程中都指向了“社会工作的现实回应性”这一命题。由此,笔者认为走向实践的社会工作研究,通过社会工作的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与优化,不断强化社会工作对社会现实的回应性就显得尤为迫切了。


三、转向实践:西方社会工作发展历程中的现实回应及其启示


社会工作的悬浮式发展困局以及专业合法性危机中的共同指向,要求我们要不断增强社会工作对社会现实的回应性。实际上西方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就是其不断通过对现实的回应以及需求的发展性满足来建构其专业合法性的过程,也是社会工作专业性不断强化的过程。西方国家社会工作的发展过程是直面社会转型、回应社会需求的过程,而也正是通过对社会现实的不断回应,社会工作建构了自己的专业地位和职业空间。从西方社会工作发展经验中的“实践面相”以及转向之后的“想象拓展”,可以为我们走出“悬浮式发展”困局提供启鉴。

(一)西方社会工作发展经验中的“实践面相”

从西方经验来看,西方社会工作发展过程即是对专业性的不断反思与回应中达致的,而“实践面相”则启示了社会工作专业发展与知识成长的重要方向,这就是说社会工作的现实回应性构成了其专业性发展的重要力量。

社会工作缘起于宗教慈善活动,形成于救贫济困的实践,发展演化于现实需求的动态变化中。即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是与现实回应性相匹配的过程一致的。

众所周知,英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与慈善救济活动密切相关,其专业化的过程就是在不断回应现实贫困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实现的。缘起于十四五世纪英国工业化初期的“圈地运动”使大量农民失去了土地,成为城市流民和贫困者。这时一些散布在城市的教会提供了零星的、个体化的救济与施舍。但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贫民出现在城市街头,单靠教会的零散性救助已经不能解决问题。因此,政府开始介入来回应这一问题,其典型的标志就是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正式颁布实施,这也被看作是英国社会工作的源头,也是政府对弱势群体主动承担治理责任的开始。但是随着政府负担的加重以及贫困者的依赖心理,《新济贫法》以及“友善访问员”制度开始出现在贫困治理中,实际上,这些访问员的服务已经超越了单纯的慈善行为,其入户调查、一对一的服务方式已经很接近于个案社会工作的手法。19世纪中期以来,工业革命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持续增多,并呈现规模化和集中化的趋势,贫困开始在地域上高度集中,贫民区出现。原先的一对一的服务逐渐不能回应现实的贫困集群化。由此,以群体形式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形式开始出现。1884年,牧师巴涅特在伦敦东郊贫民区设立首个睦邻组织机构——汤恩比馆。通过招募、培训大学师生志愿者进驻社区,与贫民生活在一起并建立了良好关系,挖掘居民的实际需求,然后依据需求,整合社区资源提供相关服务。这种服务方式实际上已经具备了小组与社区社会工作的核心原则和基本精神(15)。

随着服务对象规模化以及需求的动态变化,社会工作逐渐发展出了个案工作、小组工作以及社区工作等专业方法来应对现实情况的变化,在此过程中其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其对公民需求以及国家意愿的满足程度也得以不断提升。

美国的社会工作发展也经历了大致相似的过程。进入20世纪,美国的一些高校如哥伦比亚大学开始开设社会工作相关课程,也开启了从学理上探索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历程。1915年费雷克斯纳(Abraham Flexner)提出,“社会工作是一个专业么?”(Is Social Work a Profession?)这就构成了我们认识的起点。与之相对,玛丽—里士满(Mary Richmond)1917年在《社会诊断》(Social Diagnosis)一书中通过与医学研究、诊断以及治疗过程的类比,提出了作为一个专业的社会工作的独特“个案工作”方法,直接回应了费雷克斯纳的质疑,也由此开启了社会工作是否是一个专业的百年论争(16),自此社会工作开始走向寻求其专业自主性、专业地位与专业认可度的征程。而这一自证的过程本质上也是社会工作不断面向实践,回应社会现实需求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即社会工作专业始终通过不断面向实践,解决现实问题,继而建构了自己的不可替代性和专业合法性。

这一发展历程大致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其一,权威为本的模式:从“社会诊断”到“经验为本”;其二,循证实践模式:从“经验为本”到“证据为本”;其三,建构主义模式:从“证据为本”到“反思性对话实践”(17)。在第一阶段中,“诊断”依据的是社会问题的具体表征,“经验”虽更多地呈现为个体化的权威经验,但都具有直接的现实相关性,来源于实践,是一种鲜活的、个体化的实践经验。第二阶段的出现就是基于对现实中“专业有效性”的质疑,是对个体化、碎片化的经验性质的不满,进而在实证主义范式的主导下开启的“证据为本”(evidence-based)的矫正。“证据”是建立在经验支撑的干预效果之上,并且“证据为本”的实践模式具有一系列规范化的、程序化的操作步骤(18),不仅保障了经验的相关,而且实现了经验的可比较和循证。第三阶段与后现代主义思潮对实证主义的知识论解构相关,将“实践情景”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置于讨论的核心,主体、日常生活以及行动者的反思实践等再次成为社会工作的关注点。而“实践”或“经验”也被赋予了更多地流动性、多元性以及对话反思性。(19)

总之,虽发展阶段各异,但不同阶段所呈现的阶段性实践面相以及现实问题的关注与回应是共性的存在。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回应”不仅仅是被动地对现实的“事后反应”,也涵括有积极主动地对“实践智慧”的及时吸纳,在保持与实践和现实的高度开放的过程中实现了其专业性与经验性的融合,这也是西方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带给我们最为重要的启示。

(二)社会工作实践转向中的“想象拓展”

从西方经验来看,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过程是伴随着对现实问题的不断回应而达致的,是面向实践、走向实践以及对话实践的过程中实现理论累进的。也正是在社会工作转向实践的过程中,获得了无限的领域拓展和想象空间。

第一,实践转向畅通了理论与实践的循环,进而实现了社会工作知识生产的“双向度性”,使得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与本土化有机耦合。实践转向一方面将研究者的理论研究过程嵌入到行动者的实践过程中,另一方面行动者也在实践过程中反思了行动干预的价值意义以及局限改进空间等,实际上这就在理论与实践中间建立起了循环的机制和渠道。由此,社会工作的知识生产也有了来自实践的贡献度,实践的发展也在理论的直接指导下进行。正如郭伟和等的研究指出的,“研究者的理论思考,与行动者的行动干预都不同程度地进入对方的领域,发生交叉与对话交流,在此基础上进而可能修正或发展出实务理论,也有可能引导实践发展出新方向。由此,理论和实践不再是一种等级差距的指导和遵循的关系,而是一种辩证发展关系”(20)。这样,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也内在地包含了对本地经验不断提炼与吸纳的环节,由此实现了与本土化的有机耦合。

第二,实践转向连通了服务使用者与知识生产者,建构了知识验证的完整环路,使得专业有效性得以提升。以往研究“参与”主要指涉的是服务递送过程中使用者对服务的被动使用,相对忽视了他们对服务相关的知识建构与话语生产中“参与”的强调与重视。这就导致知识的生产是与服务使用者无关涉的,而且专业知识的验证没有形成反馈的有效回路,进而导致知识在实践中的运用因为情景的特殊或模糊而呈现了低效或者是无效,这也是造成社会工作“有效性困境”的关键。社会工作在保持现实回应的基础上,通过服务递送主体社会工作者的作用,有效地连通了作为服务使用者的居民(日常生活实践中具体的个人)和作为知识建构生产者的研究者,在一些参与式行动研究案例中服务的使用者本身就是作为研究者而存在的,也有的研究者同时是服务递送者。因此,畅通了服务的递送过程,也建构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验证与发展的完整循环,专业有效性的问题得以实现与现实的良好互动。

第三,实践转向强化了社会工作对现实的回应性,匹配了社会需求和专业发展,使得专业的合法性得以保障。西方社会工作发展在与实践相一致的过程中,实现了被动回应与主动反应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是对现实问题与需求的事后反应和应对,保证理论与实践的错位结合;一方面则是对可能的问题演化和需求发展进行的事前考量与分析,保障了理论与实践的协同发展。这样既有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与预防,也实现了专业的发展与累进,社会的需求与专业的发展实现了“捆绑”和“关联”。反观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更多是对社会现实的被动反应,或者是对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需求的仓促回应(有限度主动),本质上是一种国家自上而下推进的“强制性制度变迁”(21)。因此,如何实现在走向实践的过程中,实现对社会现实的积极、主动与有效的回应就成为社会工作专业建构合法性的重要环节。

第四,实践转向凸显了社会工作的实践属性,实现了方法论与知识论建构上的变换,导向了一种“实践智慧”,进而有利于实现社会工作由“悬浮式发展”转向“嵌入式发展”。众所周知,社会工作的理论主要有外借理论和实务理论两种类型(22)。随着对社会工作专业性的单一强调,社会工作尝试将其实践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之上,这样在实证主义的推波助澜下,实务理论逐渐被边缘化,理论的抽象化程度也越来越高,社会工作逐渐远离了实务。实际上,社会工作的实践属性是社会工作的本质构成之一,是与专业性以及本土性等直接相关的变量。而剥离了实践性的社会工作也只能与专业性渐行渐远。这样社会工作的知识建构,变成了纯粹是社会工作研究者的责任,实务工作者以及实践由于其不确定性以及过于具体性而与专业所追求的“专业性”和理论性不符而被排除和忽略,社会工作的实践属性被人为割裂和切割,以实务为取向的学科逐渐走向了自己的对立面,“悬浮式发展”就成为必然。

质言之,西方社会工作的发展以对现实的关联性、回应性为主线,社会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社会工作知识生产与建构等都建基于现实实践的基础之上,在实践中获得了智慧,并将这种智慧升华为理论建构与创造的重要来源,在实现对社会的嵌入的过程中获得了专业化的发展。


四、实践智慧:科学与艺术相统一的社会工作


从西方经验来看,“实践面向”启示了社会工作专业发展与知识成长的重要方向,但是在国内处于被忽略的状态,由此遭遇了合法性危机,造成了“悬浮式发展”。因此,社会工作要增强对社会现实的回应性,走向实践的社会工作研究,就应该成为社会工作走出困境的当然路径。而在走向实践的过程中,“实践智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实践智慧:概念的演绎与研究的争辩

Dorothy Scott最先提出,实践智慧应该理解为初期的归纳过程,认知图式(Cognitive Schema)、质性研究以及聚焦个案比较的临床监督是对“实践智慧”进行概念化的重要维度。(23)Dorothy Scott试图通过“实践智慧”这一概念来对一直以来社会工作研究中对实践经验、临床判断忽视的纠偏,进而引起人们对作为实践知识来源的个人的经验、咨询以及督导等方面在研究中作用的重视。但他对“实践智慧”的界定与论述是初步的。

有学者将实践智慧描述为一种“知识的演化论”(evolutionary epistemology),它可以使工作者积累信息、假设,以及与案主合作的有用的意识形态和判断等知识。这样在“实践智慧”中有两个内在概念是要做出区分的,事实上也可以说是两个阶段:一是“行动中的知识”(knowing-in-action)指的是已经内化为意识的默会知识;二是“行动中的反思”(reflecting-in-action),涉及在行动中评估一个人的表现与预期结果的反思意识。(24)Klein and Bloom将实践智慧定义为一种个人和价值驱动的知识系统,其产生于服务对象的现实处境与科学理论的应用的互动中。社会工作者在这个范式下,实现了专业价值观、经验知识、以往的实践经验以及其他途径的知识结合,应用到和服务对象一起的专业行动中。本质上是通过科学归纳过程而获取知识的一种经验驱动的实践(25)。而Litchfield指出,“实践智慧是内在于实践和反思发展理论的过程中的一种现实形式,也是对话与伙伴关系的参与式建构过程”(26)。这样看来,实践智慧其实就是工作者通过不断地对实践的反思,吸纳提炼新的知识与信息,进而导向问题解决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从日常经验中不断学习的过程(27),在对经验反思与建构的过程中上升为理论,成为知识生产的一个重要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从知识生产的逻辑上看,实践智慧与质性研究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实践智慧可以实现理论与经验的高度整合,“实践智慧就是一种能够依据对不确定性条件的深刻理解进而做出良好的判断的能力”(28)。而实践的多样性、动态性以及个体性,就决定了经由实践智慧而产生的社会工作理论可能面临外在效度的问题。正如Chu and Tsui研究所指出的,实践智慧是一种通过个人的反思和内省而获得的一种知识类型,是一种通过“具体推理”而获得的信息、假设与判断的积累过程,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被所有的经验验证为有效。(29)Thompson和West则提出理解实践智慧的过程性视角,实践智慧其实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套具体的标准;是支持发展社会工作实践技能的价值观和动机的并重的一个过程。(30)

由此观之,实践智慧,是指通过实践与研究的双向互动过程而完成的知识生产的一种方式,是内在于实践和反思性对话过程中的一种现实建构,在这一过程中实践的参与者和研究者共同完成了对经验的提炼和累积以及理论的修正与完善。本质上是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与相互构成的过程,是一种经验驱动的实践和知识生产。从结果来看,通过实践智慧而产生的是一种关于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的知识,并以在具体服务实践中的践行作为自身的目的,并且在实践的过程中完成知识的生产与建构。

(二)实践智慧:科学与艺术的双重面相

实践智慧,作为一种“艺术与科学相统一的社会工作”的定位获得了高度的认同,也引领了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发展。Patricia L.Samson指出,作为艺术和科学的实践智慧,可以有效链接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有利于形成评判性思维和想象力,而此也是提供有效社会工作实践的关键。(31)他在文中指出,Goldstein所说的社会工作实践中的灵活性、创造性、直觉和想象力等是作为艺术的实践智慧的基础构成(32),实践智慧通过对经验研究、理论和直接实践的整合来达致理解复杂生活世界的目的,其内在地包含了作为科学的社会工作实践和作为艺术形式的社会工作实践。即一方面社会工作是一种科学,以“证据为本”为典型;另一方面社会工作也是一种艺术,以叙述疗法为表征,而实践智慧则可以实现作为科学与作为艺术的社会工作的连通。

作为科学,实践智慧通过对实践的反思以及对理论的经验基础上的建构,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对话与互动,进而为理论与实践关系提供一个更精准的回应,还更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有助于弥合社会工作发展历程中长期以来存在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张力,连通知识生产的实践面相,实现了对社会工作研究抽象化的纠偏;实践智慧也通过对情境性、不确定性以及模糊性经验的反思对话与理论提炼,规避了社会工作“问题—解决型”的通用进路,在“返回实践与经验场域”的过程中增强了社会工作实践者对生命细致变化以及经验鲜活性的敏感,有利于形成评判性的思维和想象力,提升行动的有效性,也凸显了实践者作为研究者的主体重要性。

作为艺术,实践智慧实则从实践之维,展示了理论与实践的动态性互构与共存。社会工作实践的艺术性,需要社会工作者实践者不是以理性的方式行事,而是依据自己的丰富好奇心和想象力来进行(33)。“社会工作尝试去运用精确的、经过验证的理论当然重要,但同样关键的是,社会工作需要向一种真正道德的、社会的和政治的困境保持开放并且学会和不可避免的不确定性、困惑和疑问共存。”(34)这就是说,实践智慧通过对情景化经验的开放与包容,对经验和主观性感知的反思对话与批判,可以适应技术—理性路径中主要问题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35),进而有助于弥补基于纯粹的研究理论知识应用于工具性选择的问题解决方案中所遭遇效率上的损失,此即为其“艺术性”的体现。

实践,是一个完整的过程、系统与场域。作为“科学”的研究有可能失却其包含的无限丰富性和动态变化性;而从“艺术”角度的考量也可能面临具体化和情景化的不确定以及不可通约性。而作为艺术和科学的“实践智慧”,可以扬弃一般原则的抽象化与教条化,使之在特定的情境中获得具体的内涵与现实的品格,保持与实践的亲和;又可以经由不断反思对话克服经验的自发性与盲目性,使之在一般原则的引导下获得自觉的品格(36),进而可以有效链接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在保持与经验现实与实践的密切关系的基础上形成评判性的思维和想象力,而此也是提供有效社会工作实践的关键。“实践智慧有助于弥补不完全知识基础(库)的空白,提供一种不间断的评估过程,提供实践运用中的即时的信息以及贡献于理论的形成与发展”(37)。因此,社会工作要通过有效地经验和特定的知识的生产与积累,进而建立可靠的和有价值的实践智慧,不同的实践模式为社会工作专业工作者提供了不同情境下的行动框架。


五、参与式行动研究:迈向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新路径


实践智慧,是对以往被忽略的实践面相的找回,是对以往社会工作知识生产“单向度性”的纠偏,也是对社会工作专业性以及现实回应性的强化。它预设了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在实践情景中的互为主体性建构,并通过对感性知识、经验知识以及实践知识的强调和重视,实现了社会工作者的身份转变与服务对象的角色的整合,实际上是开创了一种新的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方法论——参与式行动研究。

其一,就主体身份而言,实践智慧淡化与模糊了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主—客区隔”。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在开展专业实践和研究工作时以“合作探究者”的身份出场,不再是专业知识上的绝对权威者角色,在面对多样化的经验时也可以是“学习者”的角色。这就既破除了专业全能主义的迷思,减轻了工作者的“专业身份”光环,也使工作者获得了从实践中学习的机会与空间。社会工作具有很强的价值导向性,天然地具有建构主义的立场。经验场域,也应该成为一种学术场。因此,学者作为主体在经验场域中,不仅仅是一个研究者(观察者、资料收集者),也应该成为一个自主的经验故事的参与建构者。它(角色与身份)不同于人类学的参与式民族志研究,也不同于社会学式的中立观察,而是一种积极的建构性力量。学者是作为影响发生的或诱使改变出现的当事人而存在的,在参与的过程中进行理论上的省思与现实对话的不断往复循环,在理论索引与现实情景的关联中进行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的建构努力,并在反复实践与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累进性的探讨、提炼与升华。

另一方面,实践参与者(服务对象)也获得了知识生产与建构上的贡献可能性,本身也成为了专业知识的共同生产者(co-researchers),这样其被动接受和被指导的“客体”地位被消解,获得角色解放的实践者成为反思、对话、决策以及行动中的重要力量。而作为服务对象,也不再仅仅是实践者,也应该成为一个具有主体性和建构性的实践智慧的当然参与者。由此,实践者与研究者、研究者与实践、实践者与理论都通过“实践智慧”实现了桥接,实践的过程也是研究、教育、意识提升与知识生产的过程,获得了多重意象的合一。

其二,就其知识论而言,实践智慧预设了社会工作知识建构的重要转向,在与后现代思潮的合流中,完成了知识建构的合法性。知识论,常常以“潜在假定”(underlying assumptions)的形式存在,是关于人们如何认识知识,如何建构发展知识以及知识的性质等问题的基本判断。实际上,知识论内在地连接着“本土论”与“方法论”(38),对社会工作理论(知识)的生产具有重要作用。

在西方学者对于社会工作理论研究范式的分类中影响较大的有大卫·豪提出的“二分法”。他将社会工作的理论分为,“为社会工作的理论”(theory for social work)和“社会工作的理论”(theory of social work)两种类型。前者关注的是人与社会、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关联,后者则指涉社会工作的本质、目标、模式与过程等。蒂姆斯遵循类似的逻辑,将社会工作理论划分为“借用理论”(borrowed theory)和“实践理论”(practice theory)。前者回应社会工作的本质特征、价值、目的、伦理、知识基础和方法论等基本问题,后者阐述社会工作如何行动、如何介入和干预等。(39)“为社会工作的理论”和“借用理论”大多是已经固化的理论,而“社会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理论”则是处于动态形成与完善中的理论,也是“实践智慧”建构理论的主要方向与途径。从目的论角度看,社会工作理论是有关社会工作实践之目标、途径、做法以及原则等组成的概念体系,用以指导社会工作实务之开展。从知识论角度看,社会工作理论的关键属性是关于“如何做”的“理论化或概念化的实践/行动知识”(40)。

事实上,关于社会工作理论的探讨主流看法可能是,社会工作更多地是借用的理论,没有自己的理论生成图景和建构方式。其实这是对社会工作理论属性,即知识论的误解,或者说就社会工作理论的性质和意义尚没有达成共识(41)。与一般专业不同,社会工作是一个实务性和应用性极强的专业,社会工作对现实的回应性直接决定了其专业的有效性(上文的分析),而此也决定了社会工作理论与具体实践和经验的直接相关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社会工作理论建构的路径要经过对具体实践行动和经验的反思概念化再到具体实践的应用与对话的不间断的反复循环而产生。这样的理论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实践场域中,是在所有参与者,包括研究者、工作者和实践者,有效沟通和对话反思基础而产生。实践过程即是研究过程,研究过程也是实践的现实推进。由此观之,实践智慧即是社会工作理论建构与知识生产的过程。

其三,实践智慧策略下“参与式行动研究”。参与式行动研究,顾名思义,即在参与中进行的研究,行动介入的过程也是研究提炼的过程,研究体现了阐释世界与改变社会的统一。在参与式行动研究中,经验场域,也是作为一种学术场而存在的。研究者是作为影响发生的或诱使改变出现的当事人而存在的,在参与的过程中进行理论上的省思与现实对话的不断往复循环,在理论索引与现实情景的关联中进行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的建构努力,并在反复实践与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累进性的探讨、提炼与升华。实践智慧存在两个核心“变量”,一是社会实践的核心位置和场域空间;二是行动者的真切“行动”,即“行动者的归来”。而“参与式行动研究”(42)内在地涵括有这两个核心因素,而且也实现了两者的合一。这就是意味着参与式行动研究与实践智慧具有构件上的同构性、功能上的一致性以及在社会工作知识生产上的同效性。

实际上,实践智慧即是通过参与式行动研究获得和实现的。首先,社会工作研究即是社会工作实践,知识的生产也是嵌入到实践的过程中达致的。参与式行动研究是在参与和行动中进行的研究,而实践智慧也在实践经验与主体反思对话的循环往复中实现理论建构。其次,社会工作者也是实践行动者和研究者,即研究者同时是实践者,实践者也扮演研究者的角色。这里指的是角色扮演上的“同一”,当然也可以是身份本体与角色扮演上的双重合一。无论是实践智慧还是参与式行动研究,行动者的力量和作用都是尤为关键的,是实践与理论实现连通的关键,也是实践智慧区别于理性知识的核心特征。最后,两者都实现了社会工作知识生产的“双向度”互动。理论与实践的张力被有效化解,知识与实践的距离被有效拉近,知识论与方法论上的偏误也得以矫正。从这一意义上,我们认为,实践智慧启迪了社会工作研究的新转向和知识生产的新方法,而参与式行动研究就构成了社会工作实践研究以及实践智慧获得的新的方法论。不同领域以及空间中的实践智慧需要更多地参与式行动研究的开展与推进。

由此观之,实践智慧,旨在建构一种理论与实践、研究者与实践者、工作者与服务接受者之间的双向互动与建构关系。实践智慧以及参与式行动研究对于社会工作,不仅仅是一种方法论上的转向,也是一种知识论、本体论以及价值论意义上的调整与转变。这场改变将是深刻的,是社会工作“供给侧结构”的改革,也是社会工作获得合法性、专业性的关键。


注释:

①这可以从2006年以来的一些政府文件中得到证明。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治理术”得到国家的极大承认和工具性使用。

②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2期。

③王思斌:《社会韧性与经济韧性的关系及建构》,《探索与争鸣》2016年第3期。

④康晓光、韩恒:《分类控制:当前中国大陆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6期。

⑤康晓光、韩恒:《行政吸纳社会——当前中国大陆国家与社会关系再研究》,Social Sciences in China,2007年第2期。

⑥朱健刚、陈安娜:《嵌入中的专业社会工作与街区权力关系》,《社会学研究》2013年第1期。

⑦葛道顺:《社会工作:国家策略与结构需求》,《社会发展研究》2015年第4期。

⑧朱健刚、陈安娜:《嵌入中的专业社会工作与街区权力关系》,《社会学研究》2013年第1期。

⑨文军、吴越菲:《超越分歧:社会工作整合理论及其应用》,《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

⑩葛道顺:《社会工作:国家策略与结构需求》,《社会发展研究》2015年第4期。

(1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7-02/20/c_1120499146.htm。

(12)Fischer J.,"Is Casework Effective? A Review",Social Work,Vol.18,No.1,1973,pp.5-20.

(13)来源于笔者及其团队评估项目的笔记。

(14)郭伟和:《后专业化时代的社会工作及其借鉴意义》,《社会学研究》2014年第5期。

(15)卫小将:《专业是如何打造的?——英美社会工作发展路径与挑战》,《学习与实践》2015年第4期。

(16)Fischer J,"Is Casework Effective? A Review",Social Work,Vol.18,No.1,1973,pp.5-20;彭华民:《中国社会工作学科:百年论争、百年成长与自主性研究》,《社会科学》2017年第7期。

(17)郭伟和、徐明心、陈涛:《社会工作实践模式:从“证据为本”到反思性对话实践——基于“青红社工”案例的行动研究》,《思想战线》2012年第3期。

(18)郭伟和:《后专业化时代的社会工作及其借鉴意义》,《社会学研究》2014年第5期。

(19)实际上,每个不同阶段中“实践”的性质以及外在特征是非常不同的,鉴于篇幅的限制,关于此点,笔者将另撰文详述。

(20)郭伟和、徐明心、陈涛:《社会工作实践模式:从“证据为本”到反思性对话实践——基于“青红社工”案例的行动研究》,《思想战线》2012年第3期。

(21)葛道顺:《社会工作转向:结构需求与国家策略》,《社会发展研究》2015年第4期。

(22)提姆斯(N.Timms)将社会工作理论划分为理论基础(外借理论)和实施理论(实务理论)两个层次:前者指来自其他科学,如社会学、心理学、精神医学、医学等的理论;后者主要指从社会工作实践经验中的积累提炼而来的,并用于指导实践的社会工作理论。

(23)Scott D.,"Practice Wisdom:The Neglected Source of Practice Research",Social Work,Vol.35,No.6,1990,pp.564-568.

(24)DeRoos,Y.S.,"The Development of Practice Wisdom through Human Problem Solving Processes",Social Service Review,Vol.64,No.2,1990,pp.276-287; Schon,D.A.,The Reflective Practitioner:How Professionals Think in Action,London:Temple Smith,1983,p.15; Schon,D.A.,Educating the Reflective Practitioner,San Francisco:Jossey-Bass,1987,pp.1-15.

(25)Klein,W.C.,Bloom,M.,"Practice Wisdom",Social Work,Vol.40,No.6,1999,pp.799-807.

(26)Litchfield,M.,"Practice Wisdom",Advances in Nursing Science,Vol.22,No.2,1999,pp.62-73.

(27)Cooper,A.,Lousada,J.,Borderline Welfare:Feeling and Fear of Feeling in Modern Welfare,London:H.Karnac Books,2005,pp.3-15.

(28)O'Sullivan,T.,"Some Theoretical Propositions on the Nature of Practice Wisdom",Journal of Social Work,Vol.5,No.2,2005,pp.221-242.

(29)Chu,W.C.K.,Tsui,M.,"The Nature of Practice Wisdom in Social Work Revisited",International Social Work,Vol.51,No.1,2008,pp.47-54.

(30)Thompson,L.J.,West,D.,"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in the Contemporary Educational Context:Encouraging Practice Wisdom",Social Work Education,Vol.32,No.1,2013,pp.118-133.

(31)Samson L.,"Practice Wisdom:The Art and Science of Social Work",Journal of Social Work Practice,Vol.29,No.2,2015,pp.119-131.

(32)Samson L.,"Practice Wisdom:The Art and Science of Social Work",Journal of Social Work Practice,Vol.29,No.2,2015,pp.122.

(33)Goldstein,H.,"The Limits and Art of Understanding in Social Work Practice",Families in Society,Vol.80,No.4,1999,pp.385-395.

(34)Jordan B.A.,"Comment on 'Theory and Practice' in Social Work",British Journal of Social Work,Vol.8,No.1,1978,pp.23-25.

(35)Goldstein,H.,"The Knowledge Base of Social Work Practice:Theory,Wisdom,Analogue,or Art?" Families in Society,Vol.71,No.1,1990,pp.32-43.

(36)杨国荣:《论实践智慧》,《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

(37)Klein W.C.,Bloom M.,"Social Work as Applied Social Science:A Historical Analysis",Social Work,Vol.39,No.4,1994,pp.421-431.

(38)陈涛、王小兰:《论社会工作理论的知识论基础》,《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39)文军:《论社会工作理论研究范式及其发展趋势》,《江海学刊》2012年第4期。

(40)陈涛、王小兰:《论社会工作理论的知识论基础》,《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41)Peter Beresford,"Service Users' Knowledges and Social Work Theory:Conflict or Collaboration?",The British Journal of Social Work,Vol.30,No.4,2000,pp.489-503.

(42)具体关于参与式行动研究笔者将另撰文讨论。这里只从实践智慧的角度加以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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