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霞:当前物价形势分析、预测和应对措施

——2018年中国经济展望(4)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03 次 更新时间:2018-02-02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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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霞  


2017年价格总水平走势的特征和影响因素

2017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1.6%,涨幅比2016年回落0.4个百分点,低于年初预测水平。食品价格走低是全年CPI走势低于预期的主要原因。2017年食品价格下降1.4%,是2003年以来首次下降。猪肉、鲜菜等重要商品价格下降是食品价格走低的关键因素。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以医疗、教育为代表的服务类商品价格持续上涨, 正在成为影响CPI走势的重要因素。2017年,非食品价格上涨2.3%,影响CPI上涨1.85个百分点。其中, 服务价格上涨3.0%、住房价格上涨2.9%。正是由于服务类商品价格持续上涨,2017年核心CPI和GDP平减指数仍处于中高水平。

与CPI相比,PPI的走势更加复杂。2017年,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上涨6.3%。采掘业、原材料工业和加工工业价格上涨是推动PPI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PPI大幅上涨既有恢复性上涨的特征,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发挥作用的结果。


对2018年价格总水平走势的分析和预测

(一)2018年CPI走势的分析和预测

总需求因素依然是决定2018年CPI走势的关键,货币政策和重要商品供给也直接影响全年CPI总水平。具体而言:

一是从需求因素的影响来看, 全球经济复苏前景决定了外需对国内物价水平的影响。联合国《2018 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指出, 2017年全球经济增长速度达到3%, 这是自2011年以来的最快增长。2018年和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也将稳定在3%左右。全球经济复苏、特别是美国的经济复苏迹象比较明显,有拉动国内经济增长的作用。但是,受政治风险的影响,欧洲复苏前景较为复杂,日本经济复苏也慢于预期,从而抑制了外需对国内价格总水平的拉动作用。

从内需来看,预计2018年国内消费、投资走势不会大幅推高CPI。近年来,消费正在超过投资,成为拉动GDP增长的主要因素。特别是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形式发展速度较快。201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2%,其中,网上零售增长32.2%。但是,应该看到,虽然网上零售增速持续保持,但是在消费需求中所占比重仍不高(2017年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5%)。2018 年,基本生活类商品消费和消费升级依然是影响价格走势的关键。

近年来,投资增长主要是由教育医疗和高新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投资、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带动。传统产业投资增速保持稳定,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投资持续下降。2018年, 投资结构依然会保持这个局面,不具备大幅拉高价格总水平的基础。

作为国内主要投资领域的房地产行业,其发展受到明显的政策抑制。2017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9799亿元,同比名义增长7%, 低于往年水平。值得关注的是,国内不同城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力度有所不同,一、二线城市执行力度较强,房地产投资增长明显趋缓,部分三、四线城市房地产投资增速依然明显。2018年,若政府能继续保持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则全国房地产市场投资走势或将趋同,即持续保持中低速增长。

二是从货币政策角度看,2017 年第三季度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未来一段时间内,货币政策将保持总量稳定,综合运用价、量工具和宏观审慎政策加强预调微调,调节好货币闸门。从近期人民币汇率升值和广义货币(M2)同比增速下降来看, 确实反映出货币政策逐步告别过度宽松,保持稳健中性的特点。但是,近期民间借贷利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这反映出社会资本供给并不紧张,加之金融去杠杆等工作推进存在不确定性,2018年货币政策对物价总水平的影响较为复杂(见图1)。出于稳增长的需要,预计货币政策对物价总水平上涨的推动作用大于抑制作用。

三是从生猪等重点商品价格走势看,2014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颁布之后,政府不断出台新的环保政策,加强对生猪养殖等行业的规制,这对生猪供给形成一定的限制。但是,这些措施并没有大幅拉动生猪价格的上涨和对CPI形成压力。主要原因在于,政府限制部分地区供给的同时,也在不断提高生猪的规模化养殖。同时,通过补贴等方式,鼓励提高养殖技术, 增加供给。从目前情况看,环保政策带来的生猪供给冲击正在减弱,生猪存栏等指标稳步提升,2018年前两个季度不会对CPI上涨形成明显压力,但不排除环保措施进一步加强导致生猪价格反弹,并在2018年下半年对CPI形成冲击的可能性。

总体而言,2018年CPI不具备大幅上涨的基础,但推动CPI上涨的各类因素影响也不容忽视,加之2017年的低基数影响,预计2018年全年CPI同比涨幅或为2%-2.5%。

(二)2018年PPI走势预测和分析

与CPI走势相比,PPI走势更加复杂,也引发广泛关注。2018年PPI走势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国家控制产能政策的执行力度。在短期内,“三去一降一补”依然是国家宏观政策的重要内容。大力度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措施,上游行业将继续保持低位库存,这将有助于PPI继续上涨。

二是需求侧对PPI的影响。随着国内经济增长形势的好转和工业经济延续平稳向好的态势,资源能源类商品的需求也将保持高位。这就意味着采掘业、原材料工业类价格将可能稳定维持在高位,短期内不会出现大幅下降。

三是国际大宗商品的输入性影响。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的负面影响,大宗商品的需求总体上仍然低迷,持续性的价格飙涨没有经济增长的坚实支撑。但是,突发性地缘政治事件和国际资源能源领域的技术突破等,将加剧国际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从而对国内上游产品价格形成冲击。

总体而言,2018年推动PPI上涨的因素依然比较明显,但是短期内经济增速保持中高速、冬季供暖结束后对资源能源需求量的下降,以及2017年PPI高基数的影响,PPI同比涨幅或将逐步趋于稳定,预计全年涨幅在3.5%-4%之间。

在分析CPI和PPI走势的基础上,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关于PPI与CPI之间的价格传导问题,即PPI上涨是否会通过向CPI传导,从而引发普遍的通货膨胀。从历史数据看,CPI与PPI走势并不总保持一致。但是,值得关注的是,当前PPI 快速上涨已经明显传导到CPI的非食品价格中,并且PPI同比大幅上涨已经持续较长一段时间,不排除最终向CPI 传导的可能性,这需要相关部门在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时予以高度重视。


当前价格调控和价格管理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价格管理和价格改革的难度不断加大。从宏观层面看,影响国内外经济走势的因素日益复杂,价格总水平调控的难度增大。从具体改革措施看,资源能源等价格改革尚未完成,依然存在制约资源自由流动的价格机制, 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有待完善,低收入群体价格保护机制尚待健全。

(一)政府直接定价职能有所弱化,价格调控和管理的难度加大

目前,大多数商品已经基本实现市场定价,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只在小范围内保留。随着消费形式发生变化,国内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日益完善,网上购物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形式之一。正是由于这种变化,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和网上购物等消费行为开始呈现多样化,随之而来的价格欺诈行为趋于隐蔽化,而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仍不完善,导致价格监管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难度不断加大。

(二)国际市场对国内价格总水平传导的不确定性增强

预防输入性问题也是未来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随着世界经济复苏、页岩气革命和可燃冰技术的突破性进展、美元汇率变动以及地缘政治新变化,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势的决定因素日益复杂,预测难度越来越大。为防止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过度波动对我国价格总水平产生冲击,应增加价格敏感性,有效地利用金融市场工具规避价格风险。同时,完善国内大宗商品储备制度,提高供求管理的能力。

(三)价格改革进入深水区, 改革的后续影响尚难预计

近年来,价格改革的重点基本集中在资源能源、医疗等服务产品以及交通运输等行业。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目的是理顺价格关系, 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促进经济体制转型。但是,改革的推进速度较慢,且有倒退的迹象。特别是垄断行业的价格改革,推进的速度和效果慢于市场预期。

(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仍不够完善

虽然经过多年的改革,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但是仍然在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急需解决。首先,垄断竞争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进程较为滞后。对于电力、油气等垄断经营行业,其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仍然处于探索和试点之中。如何放开垄断行业竞争环节价格形成机制、何时对民营经济逐步开放市场、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经验怎样推广到全国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其次,要素价格改革滞后限制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也困扰民营经济的发展。有的研究将要素价格改革滞后产生的严重后果称为“新双轨制”,即以公共权力为背景,自下而上寻找和套取已市场化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体系,和远未市场化的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体系,这两大体系之间存在巨额租金(钟伟,2005)。从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现状来看,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尚没有根本性突破,这也说明中国的价格改革远未完成。最后,由于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以及乱收费等现象的存在, 是阻碍全国统一市场形成和妨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重要原因。

(五)民生价格稳定长效机制尚不够健全

民生价格稳定机制是保护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利益的关键所在。近年来,诸如猪肉、农产品等居民生活基本必需品的价格时常呈现剧烈波动。除食品价格以外,租房、医疗、教育等服务价格快速上涨是增加居民基本生活支出的重要原因。囤积商品伺机涨价、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亟待建立民生价格保障机制。


稳定和调控物价总水平走势的政策建议

2017年11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提出价格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 为核心的政府定价制度基本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确立,低收入群体价格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更加完善,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价格环境基本形成。这将成为未来价格改革的纲领性指导意见。

围绕这个指导意见,我们提出2018年物价总水平调控的主要政策应包括:

第一,坚持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切实深入推进改革。明确在自然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从价格改革历史看,一旦涉及供水、电力和交通运输等带有自然垄断特点的行业, 其价格改革推进难度非常巨大。实际上,从国外发展经验看,有多种手段在自然垄断行业的不同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导向,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文件明确提出的在垄断行业中引入竞争的有关措施,合理价格形成机制必将有利于深化改革。同时,要防止在深化价格改革过程中出现反复和倒退,也要警惕利用价格实现部门利益,将价格改革与惠民生、促发展对立起来。

第二,加快推进资源能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提升经济增长质量、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绿色发展机制,应加快推进资源能源价格改革。按照市场机制逐步放开垄断定价范围,减少居民与非居民部门的价格交叉补贴。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核定生产成本和利润,加强对垄断性产品的价格监管。政府价格调控不宜改变价格定价机制的透明性和可预期性。应完善生态补偿价格和收费机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施差别定价,逐步建立绿色价格体系。

第三,注重防范国际市场价格风险的传导,合理对冲风险。加大对国内垄断能源企业的成本审核力度,完善国家补贴政策,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国内外价格联动机制。重视国际能源市场技术进步的动向,高度关注新能源产品对传统能源供给和价格的冲击。重视国际地缘政治因素对国际市场能源价格的突发冲击,并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重视能源金融对稳定价格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国内外能源价格的联动机制。

第四,完善民生价格保护机制。加强对肉禽、粮食、蔬菜、基本教育医疗、基本住房需要等关系民生事业的商品价格监测,建立价格剧烈波动的预警机制,防止民生价格大幅波动。建立对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的长效机制,将货币补偿与实物补偿方式相结合,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质量不下降。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民生价格保护机制的具体措施。

第五,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重视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 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力度。杜绝关注利用行政权力对市场竞争进行不当干预的行为。加强探索网络销售等新兴产业的价格监管手段。着力清理不合理收费现象,进一步为企业合理减负。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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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发展观察》2018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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