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妥善处理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122 次 更新时间:2010-10-2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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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 (进入专栏)  

编者按 本文为2006年6月26日吴敬琏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长安讲坛上的发言。吴敬琏先生的这个讲话经过媒体报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完整地呈现吴敬琏先生的观点,中国经济时报根据当时的讲话录音进行了整理,现予以全文刊登。

我认为,唤起对收入差距拉大问题的重视,促使大家去思考这个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是很有必要的。收入差距扩大到现在这种程度,表明我们这个社会确实是生病了。生了病不能讳疾忌医,应当把它提出来。但仅提出问题并不等于解决了问题,还需要作理性的思考。在后一方面,我同意易纲的意见,用民粹主义方式去炒作和应对,只能把问题弄得越来越乱,而找不到解决的办法。

1995年,当时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工作的李强教授发表了他们的抽样调查,调查表明1994年全国居民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34的高水平。接着,社科院经济所的赵人伟、李实教授也发表了类似的报告。他们的这些研究非常有意义,可惜当时只在学术界引起了一些反响,而没有引起高层领导的注意(只是到2000年的时候,国家统计局才第一次公布了全国居民的基尼系数是0.39)。没有引起政府领导的重视,自然也就没有认真地研究问题到底是从何而来并提出对应措施。

最近两年出现一种解释,说我国贫富差别的急剧扩大,主要是因为太强调效率,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缘故;因为市场化改革太强调效率,以致平等受损。我对这种解释是很怀疑的。根据这种解释开出的“处方”,则是调整对合法收入的分配政策,包括限制高额薪酬收入,如限制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薪酬不得超过本单位员工平均薪酬的五倍,对个人所得征收高额累进税,等等。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1980年代针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平均主义倾向提出的。不过,当时就有人指出,这个提法背后的理论框架,即认为平等和效率总是存在可以互相代换的负相关关系,是有问题的。平等和效率互相代换的理论,一般认为是来自美国经济学家奥肯《平等与效率——一个巨大的权衡》这本书。所谓权衡(trade-off),是指这两种因素之间的相互代换关系,即负相关关系。但是,从那本书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奥肯讲的是在机会平等的条件之下,结果不平等与效率和平等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讲的不是结果不平等与效率之间的关系,而是机会不平等对效率的关系,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机会平等条件下的结果不平等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可以刺激劳动的积极性,提高效率;另一方面是对于有些先天性能力差的人是不公正的,需要有社会的救助。至于机会的不平等,我看对效率只有负面影响,没有什么正面影响;而机会不平等的消除却是跟效率提高正相关、而绝不是负相关的。所以,提出目前收入差别过大主要是由于过分强调了效率,多少混淆了不同的问题。

考虑到这两种不平等对效率具有完全不同影响,我们就必须对另一个问题作出估量,即目前我国社会中存在的不平等有多少是由机会不平等造成的,有多少是在机会平等的情况下由结果不平等造成的?

在我看来,目前中国居民收入的不平等恐怕主要是因为机会不平等。其中首要因素是腐败。腐败造成的收入不平等占多大的分量?应该加以估量。

应当承认,估量腐败的规模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腐败活动是在暗中进行的。因此,有些很好的研究比如李实教授根据公开资料算出,目前收入不平等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差别造成的;而城乡差别又有多种复杂原因,包括易纲教授刚才说的物价标准不一样等等。不过,我们还是可以用一些现代经济学的手段来估量腐败因素在基尼系数里面的份额有多大。我在《当代中国经济改革》这本教科书里面引用南开大学陈宗胜教授提供的一个数字。他说1997年,不计非法收入,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42;计入非法收入后,它变成了0.49。虽然0.07个百分点看起来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很可能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草。

另外一个佐证,是1988年—1992年间几位经济学家关于我国租金总额对GDP的比率的计算。据国务院研究室胡和立的计算,1987年—1988年全国租金总额对GDP的比率是20%—40%。我们可以想一想,劳伦斯曲线里下面的那个阴影部分如果再加上20%—40%GDP的不均分配,对于基尼系数的影响会是多大!

从日常感受来说,现在社会中的腐败活动随处可见,严重程度也骇人听闻。纪念复旦大学100周年校庆的时候,我碰到内地很穷的一个省份的大学校长。他告诉我,那里最近几年最发财的一种买卖是基层政府官员出卖小煤矿的开采权,用“入干股”等办法收取贿赂。很低级别的官员卖一个小煤窑就收入几千万元。这类腐败收入加在一起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另外一个就是垄断部门,垄断部门的收入非常高,这是机会不平等,而不是机会平等条件下因为能力有不同造成的不平等。

如果以上判断是对的,我们现在缩小贫富差距最重要的一条就应当是把腐败制止住,把社会资源的使用权从那些垄断部门解放出来。也就是说,要实现市场化。不实现市场化这些问题解决不了。寻租的前提是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和对社会资源的垄断。没有了这种行政干预和权力垄断,就没有了寻租的可能性。所以,寻租问题只有靠实现法治基础上的市场化才能解决。

我同意樊纲教授刚才讲的,在我国市场经济框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条件下,结果不平等问题也应当认真对待。我认为,当务之急是把社会保障系统尽快建立起来,起码世界银行所说的社保第一支柱要很快建立起来。首先是包括农民在内的全民最低收入保障(目前全国有三个省实行了全民低保),我认为这应该成为五年规划中的一个约束性指标,这是目前国家财力完全能够做得到的。另外一件事,是归还国家对老职工的社会保障欠账,这件事也是目前的国家财力完全可以做得到的。“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我还是呼吁尽快把这两件事情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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