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中乐,1964年生,湖南汨罗人。1982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先后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1990年起留校任教。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法治与学校治理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北京大学共建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等。主要从事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教育法、环境法、警察法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中国大学章程法律问题研究》等项目,出版《法治国家与行政法治》《生育自由与人权保障》等专著十余部,主编《行政法学》《高等教育与行政诉讼》等教材,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中国行政管理》《教育研究》《中国高教研究》《中国高等教育》《人口研究》等法学、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逾百篇。先后参与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和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强制法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位法等重要法律的草拟和论证工作,也参与过一些重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咨询、论证或诉讼代理工作。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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