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英:农民到底能不能住楼房?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52 次 更新时间:2010-12-2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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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 (进入专栏)  

近几年,各地兴起的迁村并居工作出现一些问题,渐渐引起媒体关注。这项工作被称为“农民上楼”或“农民被上楼”。这种说法意在批评。

农民到底能不能上楼?回答这个问题要具体,否则就是乱弹琴。按我这几年的调研,以为评论这件事要讲三条。

第一,所谓“农民”,在我国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概念,它实际上是一个成分复杂的群体,其中有脱离的农业的农民,也有真正务农的农民,还有兼业农民,他们对住楼房的态度不一样。基本脱离农业的农民,并不反对住高楼大厦,要看这大楼在盖在什么地方。如果要他用旧宅以及宅基地换楼房,也要看怎么换。对河北保定的一户农民,你拿北京长安街上的一套100平米的楼房换他一处砖瓦房和半亩宅基地,他能不愿意?但你给他换保定郊区的一套楼房,他就未必愿意。如果你在他家旁边楼房,离保定市区几十公里,拿一套房子要换他的砖瓦房和宅基地,他几乎肯定不愿意。

第二,真正务农的专业农民,未必愿意住高层楼房,这也是实情。我在各地调查发现,专业农民还是不适合集中居住在高层楼房,他们也不愿意。丹麦甚至有法律,要求农民的常住地必须是在自己的农场上。专业农民分散居住有利于农业耕作。他们的农舍,搞二、三层就可以了,平房也未尝不可。从长远看,我国专业农户的耕作面积会越来越大,他们需要有不同规格的较大的机械仓库和农产品仓库。把这样的专业农户集中起来形成几百户乃至规模更大的居民点,且以楼房为主,很不合适。

第三,那些“半工半农”的兼业农民,目前正处在分化之中,要把他们集中安置起来,统一住进一个小区,也会有麻烦,尽管暂时不会对农业生产发生影响。这些人当中,最终脱离农业的人,不会喜欢这种“乡不是乡,城不是城”的小区;那些最终选择当专业农民的人,也会觉得住在小区的楼房里有诸多不便。

当然,以上三类“农民”的界限不好把握,且还处于变化之中。人为地划分这三种类别,分别作不同安置,也是计划经济的思维。最合适的办法是给农民自由,不要急于在短期里让他们住小区楼房,最终通过市场机制,让他们做出合适的选择。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引导、服务,切不可强制农民搬家。

政府如何引导、服务,是个大问题。如果没有科学的规划思想和公正原则,就会有麻烦。事实上,现在已经有两方面的麻烦:

第一,几个小村并一个大村,短期看好像使农村变了面貌,长远看还是留下了后患。2千人的村并到1万人的村,不是没有意义,例如,新的村庄会更整齐,房屋质量也会有提高。但是,从公共服务水平和就业容量看,这种小规模集中的局限性很明显。万把人的大村,还是养不了高质量的公共设施,如垃圾和废水处理、影院和图书馆等,对脱离农业的人们缺乏吸引力,他们可能还要向设施更好的人口规模更大的各类型城市转移。这类大村庄的人口流失超过一定比例,其公共财力更会捉襟见肘,难以为继,最终有一大部分逃不掉凋敝的命运。这当然是一种浪费。此外,今后我国粮食主产区的农户经营规模会逐步增大,他们的农具存放和农产品储存对大村庄来说是个难题。有的新建小区给农民单独建立了农机大院,破坏了景观,且在功能上只适应小型农机存放,长远看不能满足专业农户的需要。

第二,有的地方用“一刀切”的办法搞“双置换”,即用农民宅基地换楼房,用耕地换社会保障,搞不好可能侵害农民利益。农户的宅基地和耕地因位置不同而价值不同,农户的房屋也有质量差异,耕地则有肥力的差异,要按照一个标准来置换社会保障和新建楼房,不符合公平交易的要求。这里也不是绝对地反对“置换”,我只是强调要各算各帐,且允许农民讨价还价。如果进城的农民有工资收入,他能交得起社会保障税,也就不必拿自己的耕地去置换了。我们也赞成耕地要流转、集中,但也需要通过市场机制去实现,而不要强制按一个标准去交换。

那么,农民进城、上楼这件事究竟怎么发展?我看就是一句话:市场决定,政府服务。

首先要实现土地要素的彻底市场化和劳动要素的市场化。商业性建设用地交易要市场化,一般公益性用地的交易也要市场化。在符合政府规划的前提下,农民自己可以成为建设用地开发的主体,并享有开发利益。对高度专业化的建设,农民也可以和政府或投资者对土地使用权转让讨价还价。极少数情形下的强制征地,地价也要参照市场价格。有了这些制度前提,农民取得合理的土地收益,他们是上楼还是买别墅住,或者在什么地方上楼,应由他们自己决定。

在上述前提下,政府要提供规划服务。如果政府方面希望脱离农业的农民到某个小区集中居住,也应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以利益来影响他们选择,不可在利益方分配面有任何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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