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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良,1957年3月生,浙江义乌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干事。1977年12月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4年12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著作:《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本体刑法学》、《正当防卫论》、《共同犯罪论》、《遗传与犯罪》等;主编《刑法全书》等20多部;合著《刑法学原理》等30多部;合译《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等数部。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哲学、刑法教义学、判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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