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东:论作为伦理与神秘之物的“美”

——试析前期维特根斯坦的美学思想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02 次 更新时间:2016-04-20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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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东  


摘要:早期维特根斯坦虽然没有撰写专门的美学文献,但是其手稿中不乏相关论断。与其哲学思想基本一致,他的早期美学观具有浓厚的语言哲学色彩,反对实证主义武断地消除美学问题,为美学预留空间。美学在世界之外,是一个非理论化、非科学的神秘之物。美学与伦理学是一回事,在形上主体所处的神秘之域它们都能导向绝对的幸福。


关键词:美学;伦理学;神秘之物;语言哲学


维特根斯坦因其独具一格的人格魅力与深邃磅礴的思想而倍受人们关注,同时饱受争议。他是分析哲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因其影响而形成两大分析语言哲学流派。他既是现代“语言转向”的巨擘,也是这种转向的终结者;其后的众多哲人都在他开创的思想“范式”里零敲碎打,难以望其项背!更为宝贵的是维特根斯坦并没有被欧陆哲学和英美哲学之间的沟壑阻挡在一处,他以自己独特的思想跨越鸿沟,往返于人类思想的各个领域!


前期维特根斯坦以超凡的智慧早早地完成了自己的思想体系。虽然他很少论及美学艺术的具体问题,但是在思考哲学与人生意义等问题时涉及到这类问题。对他而言,最重要的问题是为人寻找生存的意义,如何实现生存的永恒性?如何获得绝对的幸福?与其哲学观点大体类似,他在哲学论述中阐释了一些美学思想:反对实证主义武断地消除美学问题,为美学留下相应的地盘;美学在世界之外,是一个非理论化、非科学的神秘之物;美学与伦理学是一回事,在形上主体所处的神秘之域它们都能导向绝对的幸福。语言无法言说美,只有在形上主体的体验之中它才能显示自身。


一、前后维特根斯坦美学思想分界


学术界一般认为,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发展显著地分为前后两个阶段。[①]他在《哲学研究》序言中说明前期著作犯了严重的错误,当然,他也说过要把前后期著作对比,以前期著作作为背景来理解后期哲学。维特根斯坦思想转变来源于他自己长期的独立思考。他的独立思考焦点在于如何成为一个“形而上学主体”,所谓形而上学主体是我们借以描述世界和表达思想的逻辑形式本身。这是一个可与世界进行不断信息交流的自我。后来经过他的老师或朋友,如经济学家皮耶罗·斯拉法则使他接触到语言社会性的一面,他们的观点对于逻辑世界是一种强大的冲击,使维特根斯坦走出了理想的逻辑世界,面向鲜活的日常语言,回到了粗糙的地面。


至20世纪20年代是他的前期阶段,代表作是《逻辑哲学论》,强调以逻辑构造世界,提倡人工语言,用逻辑分析的方法澄清命题的意义,为思想划界限。30年代之后转向日常语言,以《哲学研究》为代表作,放弃逻辑语言倡导日常语言,创建语言游戏说,语言意义即用法,强调语言的不同用法和语言性质的约定性质,提出生活形式说。[②]与其哲学一致,维特根斯坦的美学艺术思想大体上,也可以分为前后期。本文主要研究前期维特根斯坦的美学艺术思想。


二、划界:美学自身的思域


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以极为有限的文本[③],向人们道说了许多极为重要的东西,同时还指示了更多的更为重要的且不可说的东西。以有限的文本向世人开启了无限的思域。为伦理学、美学、哲学与人生意义等诸多非逻辑的东西划出了界限,为之留下相应的地盘。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的序言(1921)中说:“因此本书是要为思维划一条界限,或者说得更确切些,不是为思维而是为思维的表达划一条界限。因为要为思维划一条界限,我们就必须能思及这个界限的两边(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能思不可思者)。因此只能在语言中划界限,而在界限那一边的东西则根本是无意义的。”[④](TLP,P187)早期维特根斯坦的理想就是确定思维和语言的界限,寻求清楚明晰的思想语言的疆域。


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十分清楚地论述了这样的观点:哲学应为思想尤其是思想的表达划清界限。作为活动的哲学,在于澄清思想“哲学的目标就是澄清思想。哲学不是一个理论,而是一种活动”。阐明思想与语言的界线“哲学工作就是去阐明。哲学的结果不是一些‘哲学命题’,而是使命题清晰”。(TLP,4.112)以现实命题的清晰化。区分有意义和没有意义的东西“哲学划定自然科学可以争论的范围。(TLP,4.113)它应该划定什么是可思考的,因而也就划定了什么是不可思考的”。(TLP,4.114)确定争论的范围。指出可说的与不可说的“它将清楚地指出什么是可以言说的,从而也就指出了什么是不可言说的”。(TLP,4.115)


作为一种活动的哲学确定思维表达的界限,以免思想陷入混乱。划清自然科学与非科学的界限,以免科学干涉人生意义与信仰的问题。维特根斯坦划定可思与不可思之域,可说与不可说之物。然而他并没有轻视不可思和不可说的东西,反而格外关注这一领域。这是他与逻辑实证主义最大的区别所在。虽然维特根斯坦对维也纳学派的影响巨大,然而后者对其的误解也是异常地深,以至于维特根斯坦并不太热心参与他们的讨论。


尽管青年维特根斯坦深受科学主义的影响,而且与逻辑实证主义关系密切,但是他始终不赞成将美学科学化;反对逻辑实证主义者将美学艺术、人生意义和宗教信仰诸多无法证实的东西驱除出哲学的大门。于维特根斯坦而言,伦理学与美学难题都是更高的不可说的东西,恰是对我们真正重要的东西。而实证主义者却认为,这些违背科学和实证原则的东西是无意义的,理应抛弃。美学艺术是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科学相去甚远。是两种不同的心智,不能舍美学而求科学。美学与科学是人的心智的两种根本不同的态度。经由美学艺术人们能获得超越日常的审美高峰体验,获得幸福,是一种对美的寻求心智。科学的心智在于寻求知识与某种确定性,即真的与实在一致的命题。从人生意义来看,美学艺术比科学更高,它不再局限于经验世界,具有超验性,在世界之上,是不可言说的。维特根斯坦说:“更高的东西是不可说的”,诸如形而上学、伦理学、美学与人生意义等等都是更高的不可说的东西。维特根斯坦在科学和更高的东西之间划一条界线。美学艺术便是维特根斯坦所注重的界线另一面的不可说的东西。


关于维特根斯坦与实证主义者的分歧恩格尔曼作了一个对比:维特根斯坦在可以说的东西和必须保持沉默的东西之间画下一条界线,这种做法意味着他有些重要的东西与实证主义者截然不同。实证主义者认为没有什么可沉默的东西,他们坚信,可以说的东西就是生活的全部,这正是实证主义的本质。而维特根斯坦则充满激情地相信,生活中真正重要的东西乃是我们必须保持沉默的东西。他努力要做的划界工作,不是给岛屿画出它的海岸线,而是精确画出海洋的边界。在维特根斯坦的心中,可以说的东西只是岛屿,而必须保持沉默的不可说的东西才是海洋。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维特根斯坦画出岛屿的边界线,其真正意图不在岛屿,而在海洋。维特根斯坦以“说出”或“画出”的“可说”“可思”的东西来显示更重要的未说之物。而实证主义只见岛屿,岛屿即整体,却看不到也不承认广阔海洋的存在;他们专注于经验世界的可见可证之物,而忽视了世界之上的神秘域。所以他们只继承了维特根斯坦的研究方法,而没有领悟透维特根斯坦思想的内核。


美学经由鲍桑葵、康德等诸多思想家的努力,作为一门真正独立学科而立于思想史上,它有自己的思想地盘。维特根斯坦捍卫了美学的独立性,在其思想领域中为美学留有相应的地盘;更难得的是他还将美学放在高于逻辑科学的地方。


三、绝对幸福:美学与伦理学是一回事


美学与伦理学是两个不同的思想领域与两种不同取向的活动:审美活动是一种在意义场中人与意义物相遇,当下产生审美愉悦感的活动;它趋向审美的高峰体验,寻求至美。道德实践活动是一种人与人或个体与群之间趋于正义,寻求值得过的生活的行为;是一种道德境界,追求社会的公正与人的幸福生活,寻求至善。而维特根斯坦却别开生面地将二者统一起来,这个统一点便是:幸福,绝对幸福。


维特根斯坦通过对人如何获得绝对的价值?如何生活于永恒之中?如何才能生活于绝对幸福之中?等等人生意义问题的思索,进而发现经验主体的种种有限性而无法达到目标,便思及到形而上学主体[⑤]。只有形上主体才能实现永恒与绝对幸福的生存,因为形上主体生活在时空之外,处身于无时间的状态,没有烦恼、恐惧和希望等等情绪。他总是与世界保持一致,他的意志就是世界的意志,他掌控着世界,是绝对自由的;没有经验主体的缺憾与局限,无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会使他产生情绪问题,他始终是幸福的。前期维特根斯坦文本中有许多这样的言论,形而上主体与世界具有同一性“世界和那个生命是一个东西。”(TLP,5.621)“我是我的世界。(微观宇宙)”(TLP,5.63)这是哲学意义上的“我”,而非生物学的身体。“哲学的我不是人,不是人的身体,或者人的心灵——它是心理学所处理的东西,是形而上主体,是世界的界限——而非其一个部分。”(TLP,5.641)这种超验的主体,有着独特的功能“我知道:……我的意志弥漫于整个世界。”[⑥](TB167[11.6.16])独立与世界之外“只有经由如下方式我才能使我独立于世界——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的确控制了它:我放弃对事物的任何影响。”(TB167[11.6.16])能够影响世界的诸事物。先验自我与世界一样具有神秘性“存在着两种神性:世界和我的独立的我。”(TB169[8.7.16])


然而先验主体要获得幸福,就要与世界保持一致性“为了生活于幸福之中,我就必须与世界保持一致。而这当然就是所谓‘是幸福的’一语的意义。如下说法毫无疑问是正确的:良心就是上帝的声音。幸福地生活吧!”(TB169[8.7.16])那种具有神性的“良知”是“上帝”在人间的示现形式。“生活在现在中的人生活在没有恐惧和希望的状态之中。”(TB171[14.7.16])即便面对死亡,也能够坦然以对“幸福的人不应怀有任何恐惧。甚至在面对死亡时也是这样。只有不生活于世间之中,而是生活于现在之中的人才是幸福的。”(TB169[8.7.16])


拥有一个如此完美的主体,永恒的人生与至福的状态在维特根斯坦的思域中敞开。“我”与天地万物一体,与世界同一,“我心”就是宇宙。无忧、无惧、无畏、无痛,无烦……“我”生活在绝对幸福之中。如此,神秘的形上主体总是沉浸在幸福之中,无论进行审美活动,还是道德实践活动,都满怀幸福。对于完美的主体来说,他所面对的 每一个对象都是完美的艺术品,所以他始终生活在美的体验里头,生活于至美的状态里。因为完美的主体放弃了自己的所有意志,无条件地接受任何事情,所以他总能与人为善。对他而言,他始终是善的,生活在至善中。形上主体找到了绝对价值,就是绝对的美和善。[⑦]这样一来,在形上主体意义上,美学和伦理学就成了一回事情。


在维特根斯坦前期著作《逻辑哲学论》与众多的笔记中,可以找到大量论述美学与伦理学关系的命题。二者是一致的“伦理学和美学是一回事”。(TLP,6.421)


因为都是在永恒的观点下观照对象,所以二者有着非同一般的关联。“艺术品是在永恒的观点下看到的对象;善的生活是在永恒的观点下看到的世界。这就是艺术和伦理学的联系。”(TB178[7.10.16])在对象之外考察对象“通常的考察方式仿佛是从对象中间看对象,在永恒的观点下考察对象则是从对象之外看对象。或许在永恒观点下的考察方式是与时空一起来看对象,而不是在时空中看对象吗……不由得产生这个想法在永恒的观点下看的事物是与整个逻辑空间一起来看的事物。”(TB178[7.10.16])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是以幸福的眼睛看世界“艺术的观察方式的本质在于它以幸福的眼睛观察世界吗?”而美与伦理都是使人产生幸福的东西“因为美是艺术的目的这个看法确乎有点道理。而且美正是使人幸福的东西。生活是严肃的,而艺术是欢快的”。(TB181[20.10.6])美丽的东西能给人带来愉悦“美丽的东西恰恰就是带来幸福的东西。”(TB181[21.10.16])


通过对人生的认识,在生活中获得平静的心态,即便是面对不可避免的灾难,也能够从容应对。“人们当然不能避开现世的苦难。那么他们究竟如何获得幸福?恰恰通过认识的人生。平静的心是认识人生所提供的幸福。认识人生是这样的人生,尽管面对着现世的苦难,它仍然是幸福的。只有能放弃世界中使生活舒适的东西的人生才是幸福的”。(TB175—176[13.8.6])这样一来,苦难也就不再是痛苦了,仍旧是幸福的因素,与禅宗的“烦恼即菩提”较为接近。


在神秘之域中,不论是美学还是伦理学,都是在形上主体永恒性的眼光下打量的。美能使人产生愉悦感,从而产生幸福感;美丽的东西便带来了幸福感。伦理生活寻求幸福,而平静的心可以提供幸福;如果经验主体能彻底放弃使生活舒适的东西,放弃任何想改变世界的欲望,无条件接受一切已经、正在和将要发生的事情。如果他以超然的态度对待世界,以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意志,就会自动地上升为完美的主体,从此再无现实世界的各种情绪与烦恼,进入永恒和幸福的境域。形上主体以幸福的眼睛看美学与伦理学,两者都是幸福的,也能给人带来幸福。因此,美学和伦理学便是一回事了。


四、美:不可言说的神秘之物


前期维特根斯坦竭力为思想的表达划清界限,确定可说与不可说的界线。可以思考的东西就能够思考清楚,可以言说的东西就能够说清楚。对于不可言说的,就保持沉默。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形上主体所处的神秘之域(神秘之域是一种经由对世界采取一种全新态度,使人从经验主体上升为形上主体所获得体验境界。)内的所有东西都是不可言说的。因为神秘之域与世界是两个不同领域,而语言与世界具有相同的逻辑结构。因此语言只能言说现实世界中的事情,无法表达不可分析、没有结构,浑沌一片的神秘之域。


神秘之物只能在形上主体的领域中显示自身。维特根斯坦多次强调这样的看法。我们不可能说清世界之外的东西“它将清楚地指出什么是可以言说的,从而也就指出了什么是不可言说的。”(TLP,4.115)能够被理性思索的就能够思考清楚“凡是可以被思考的,都可以被清楚地思考”;能够被语言道说的就能够言说清晰“凡是可以被言说的,都可以被清楚地言说”。(TLP,4.116)而那些神秘之物,语言是无法表述清楚的“能够被显示的,不能被言说”。(TLP,4.1212)但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显示出来“哲学通过清楚地表现出可以言说的东西来意谓不可言说的东西”。(TLP,4.115)通过可以说的,来显示或意指或暗示不可说的。这样一来“我的语言的极限就是我的世界的极限。”(TLP,5.6)理性与逻辑也是有界限的“逻辑充满整个世界: 世界的极限也就是逻辑的极限所在。我们无法思考的东西,我们就不能思考: 因此我们不能说出我们无法思考的东西。”(TLP,5.61)语言、逻辑、思维和理性的边界是同一的,语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世界是我的世界:这表现在语言(我所唯一理解的语言)的界限就意味我的世界的界限”。(TLP,5.62)


而在早期维特根斯坦看来美学与伦理学都是不可言说的。“显然伦理学是无法表述的。伦理学是超越现实的。(伦理学和美学是一回事)”(TLP,6.421 )它们只能有过非言语的方式显示自身“的确存在着不可言说的东西,它们显示自身”。(TLP,6.522)那么对于这些不可言说的神秘之物,我们最好慎思慎言“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TLP,7)


五、结语


现有的思维、理性和语言只能表达世界中的各种事实“自然的所指和意义”,陈述的是经验与偶然的事项。而神秘域中的事项都在世界之外,是超自然的超验之物。世界中的逻辑和语言对之失效,无法表达。它们只能在形上主体的生活与体验中显示出来。


维特根斯坦明确地把科学与美学,伦理学和信仰区分开来。科学是世界之内的事情,可以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而美学、伦理学和信仰则是世界之上的东西,不可言说,也不能形成理论系统。


因此,美是无法表达的,语言不能超越自己的界限去言说美;否则,理性和语言就有越界的危险,带来无法估量的灾难。美是在世界之外的东西,它在形上主体的体验之中显身,是一个神秘之物。故而在世界之中,我们对美必须保持沉默!


前期维特根斯坦有别于逻辑实证主义,没有否定美的存在,为美学艺术保留了应有的地盘,而且还对之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分析美的概念,探究美的意义,为之划界,将美归为不可言说之物。这虽然不利于研究美,也导致维也纳学派对美的误解与否定,但是他对美的分析法和美之终极关怀的肯定——美是神秘之物,又是通向绝对幸福的扶梯——有着非凡的意义,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而又开启了一条与众不同的分析美学之路。



[①]学界一般把“从1936年开始撰写《哲学研究》到1951年去世”,这一时期称作维特根斯坦思想的后期阶段。笔者更倾向于“三个维特根斯坦”的划分,即早期,后期与晚期维特根斯坦。可参阅王海东:《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的未来》,云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

[②]在他1929年重返剑桥至1936年开始撰写《哲学研究》这段时期,一般被看作是他的过渡时期,其部分思想与现象学有契合之处,也被看成是转型期现象学阶段。晚期维特根斯坦的代表作为《论确实性》,由于其美学观更多地呈现在前后期手稿之中,为了便于表述,本文仍沿用“前后期”的区分。

[③]维特根斯坦生前出版的哲学著作只有《逻辑哲学论》。

[④][奥]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贺绍甲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下文简写为“TLP”。

[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经验主体:在世界之内只存在一种我或主体,即特定的身心同一体;它是由一系列心理的、生理的和物理的事件、状态或过程,也就是事实复合而成。形而上学主体:是神秘的,沉浸于神秘体验之中;“我”就是世界或世界就是我的世界,是世界的界限,与世界同一;是一个不可分析的、非时间和非空间的统一体。参阅韩林合论著:《逻辑哲学论研究》,商务出版社,2007年,630-690页。

[⑥][奥]维特根斯坦:《战时笔记》1914~1917年,韩林合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下文简写为“TB”。

[⑦]参阅韩林合:《逻辑哲学论研究》,商务出版社,2007年,630-6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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