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允星: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畸形化”与调整方向

————山东省汶上县农村调查报告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39 次 更新时间:2015-12-2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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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允星  


长期以来,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屡遭国内外社会舆论的热烈讨论,反对的声音不小,而支持的声音也很大。受中国正统教育的熏陶,我在两三年前还对这一国策持“基本赞同”的态度,记得在读书期间还曾到著名“反计生”人士杨支柱先生的“个人博客”上留言,与他探讨计划生育政策的利弊得失,当我提到“计划生育控制人口,至少可以带来劳动力减少的效果,从而影响劳动力市场供给,由此提高劳动者的要价和最终福利待遇”这个观点时,他采取了“将我拉黑”的应对措施,这个私下的小讨论随之就被终止了。参加工作以后,我又碰巧为学生讲授《人口社会学》这门课程,所以不得不查阅更多的与人口学理论和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相关的书籍、文章等资料;而就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改变了自己对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认识,开始认同杨支柱、易富贤、穆光宗等先生的观点,认为中国目前至少应该采取“普遍放开二胎”的新计生政策,而最主要的理由就在于,人口的增减绝不是短期可以改变的社会现象,对于一个正在走向现代化、人口出生率已经很低的国家而言,若出现人口急剧减少的情况,必将对其国民经济发展甚至民族安全产生重大威胁。

经过最近两三年的“闲谈式”走访,我发现了一个很显著的问题:中国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基本丧失了“控制人口数量”的功能,因为其一,它对本来就不想违背这一政策的人没有约束力,其二,它对绝大多数想违背这一政策的人也难以发挥作用,比如富人根本就不怕缴纳罚款,而贫穷的农民大多可以通过耍懒、逃跑、缴纳罚款等方式顺利冲破计生政策的阻力,有些贪官更是可以通过秘密方式逃避追求;其三、它真正能够约束到的人群主要是公务员和国企、学校等所谓事业单位的部分编制人员(估计不超过总人数的1/5),而该人群当中有“二胎生育意愿者”又未必都具备现实的生育能力和条件。因此,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真正能够“减少”的出生人口极其有限,在我看来,这个数字可能不会超过100万/年;也就是说,即使中国真的需要继续减少人口总量,也已经没必要为了这样一个不大的“数量”而维持目前需要付出很大行政成本的“政策”(主要指仍然不放开普遍二胎),何况中国是否需要继续严格控制人口数量的问题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人口学理”争议!

正当我对中国计生政策进行新的思考之际,2014年底,我从山东省汶上县老家的亲友那里得到消息:当地的很多村民都收到了乡村干部送来的“计划生育罚款通知单”,动辄就是数万元的金额,而且他们还都被告知——如果不能按期缴纳规定数额的款项,县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出于一种职业(社会学教师)本能的促动,我决定利用春节寒假期间对此事进行更详细的调查了解。经过调查,我首先对“罚款数额”问题有了一个相对清楚的了解。据一些村民介绍说,未获得政府计生部门颁发的“准生证”就提前生育“头胎”的家庭被要求缴纳2—2.8万元的社会抚养费(有的是因为夫妻还未到结婚年龄,有的是还没有来得及办理准生证);不符合生育二胎政策却已经生育二胎的家庭被要求缴纳5—7万元的社会抚养费(有的是头胎即是男孩,有的是头胎虽女孩但间隔年限不到);超生三胎(或者三孩)的家庭被要求缴纳10—15万元的社会抚养费;而超生四胎(或者四孩)及以上的家庭被要求缴纳20万元以上的社会抚养费。关于当地政府是如何制定这个“征收标准”的,我所调查的所有人都回答不知道!只是有人“听说”是与家庭收入水平相关。

我还了解到,在过去的多年时间里,很多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之所以能顺利生下自己的孩子,是与当地政府的“默认”有关的(就是说,明知有政策外怀孕的妇女也不通知她们去流产),甚至还有村干部明说:“上头不管,就生呗”。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乡村干部为鼓励村民将政策外生育的孩子及时统计入户籍,还向村民们宣传说:“都赶快去报户口吧,现在不罚款”,不少人都是在这时候到为政策外生育的孩子申报户口的。而如今,这些家庭突然接到乡村干部送来的“罚款单”,有的人感觉被欺骗了,而有的人则认为这是意料中事,但他们共同的看法就是:那些政府的领导就是特别“擅长”戏弄老百姓。此外,很多村民都向我提到了一个计生罚款的“征收细节”——乡村干部口头通知那些被罚款户,若能按时足额缴纳罚款,他们就可以享受5000元的减免(即相比于通知单上写明的数额,少缴纳5000元),而逾期不交者不仅不能享受减免,还要按拖延时间增加上缴额度。据说也确实有人依据这个“土政策”按时足额缴纳了罚款并享受了减免待遇,但还没听说有人因为拖延时间而多缴,还有一部分人则只缴纳了部分款项,既未被通知多缴数额,也未开具完结清单,结果尚未可知,但是村民普遍说“谁都不会多缴的,不管什么时候缴”。

同时,我还向在乡镇政府工作的一些朋友质询了相关计生罚款的分配情况,据他介绍,这笔款项的60%以上将归各乡镇政府支配,10%左右返还各行政村两委,余下的部分归县级政府支配,但目前已经收缴的款项还全部掌握在县政府手中,因为涉及未收缴部分的问题,所以暂时不作分配,尽管也有不少乡镇已经征收了全部数额的一半左右。他还介绍说,受到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沉重,财政紧张,这一笔计生罚款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缓解”这种状况,但是肯定不能长远起作用。最后我还向多方打听:那些尚未缴纳计生罚款的家庭大多是什么情况?人们普遍反映说,其中主要包括三种不同的情况:1、家庭确实贫穷,实在“拿不出钱”来;2、被要求缴纳的罚款数额过大,他们干脆选择一点也不缴;3、对政策持观望态度,拖延到最后再说。也就是说,有些计生罚款已经注定不可能被“如数”征收上来了,后续工作如何开展,将成为当地政府必须面对的话题。据悉,2015年春节前夕,当地有一个村庄的女性村民因为此事而与村干部发生冲突,最终被派出所带走,至于这其间发生了什么事,当地村民大多都说“不知道”,但是他们都已经听说,这位村民在春节期间被放回了家。作为旁观者的社会调查者很关心的问题在于,这样的情况还会继续发生吗?如果发生,它将对当地政治环境构成何种影响?

在了解到这些情况之后,我按照常识逻辑得到了如下结论:计划生育在我所调查的地方已经沦为彻底的“政治把戏”,当地政府一方面默认“政策外生育”的情况发生,并且欺骗村民把这些信息全部上报,另一方面则搞“突然袭击”,向违犯计生政策的农户征收大量的所谓社会抚养费,用于解决政府财政困难;这等于利用国家的计生政策来牟取“不当收益”,它既没有发挥计划生育真正本应有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还加剧了当地的干群矛盾,甚至变相地牺牲了国家政府的“合法性”。我相信,山东省汶上县的情况正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在广大乡村基层的“实践”缩影,它不仅没有发挥控制人口数量的“原始功能”,而且严重地助长了地方干部不当牟利和大搞形象工程的“冲动”,具有十分严重的政治与社会危害性。因此,我强烈建议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尽早介入这场对国民百害而无一益的“行政突击”活动,并最终取消已经“完全不合理”的相关计划生育政策!我认为,中国即使彻底取消以“控制人口数量”为基本导向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国也不可能发生人们所担心的“人口爆炸”现象,因为追求多子女(三个及以上)的人群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已经微乎其微,根本不足以带来过度的担忧;而与此同时,中国广大民众却急需更好的生育健康方面的社会公共服务,相信这就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从“扰民”转向“抚民”的绝佳契机。

末,我还想说的是,如果我们的国家领导人连这种“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政策调整工作都不能及时落实,不知道,谁还能相信他们能做出“更大”的改革动作来?争取民心、树立良好政治形象的机会就摆在眼前,关键是要抓住;我相信,无数的中国民众都在等待着中国的执政党和政府真果真能够尽快完成这件已经迟来的任务,充分展示出自己的魄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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