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封村管理”与“圈养”的价值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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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之 (进入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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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陕北插队的时候,老百姓的猪都是散养的,所以你经常就会看到猪们卧在阳洼洼的泥土里晒太阳,舒服得发出呻吟,即使从它身边走过去它也懒得看你一眼;由于散养,本来应当很蠢笨的猪就变得像狼一样矫健,三五条青春勃发的猪为了争夺爱情在山坡上窜跃,犹如黑色闪电,往往会使你发出这样的疑问:“天哪!这难道是猪吗?”我见到最极端的情景是,一只猪和主人一家睡在一条炕上,每天早晨都要主人来唤醒:“日你妈的,起!”就起来了,先到院子里透一口气,然后就很没有吃相地在食盆里吃早饭,然后就嘬着牙花子溜达出院子去找其他猪神聊,或者春心荡漾去追逐风骚俊俏的小母猪,看样子活得相当惬意,比我们这些被扔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识青年舒服多了。

我们说猪感觉生活很美好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们可以直接向大自然索取食物,不必全等着主人的喂养。大家都知道,经过人类长期喂养,已经很难说猪是食草动物还是食肉动物了,在我们那里,由于被散养,它们既有食草动物特征,又有食肉动物特征——它们酷爱一种叶片很厚实的多浆植物,吃起来没够,十分上膘;偶尔它们也会弄一两只野兔、田鼠之类开开荤,我曾经亲眼看到一只猪在草丛里耐心地咀嚼兔子脑袋,出现在它面前的时候,我感觉它还冲我笑了一下,那种享受的模样不亚于我们到高级饭店饕餮一顿美餐。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正是所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就在猪们以它们热爱的方式活得有滋有味的时候,省、地区、县、公社联合下发文件,说散养的猪都成精了,成天糟蹋粮食,得圈起来,逾时不圈者,要像惩罚超生那样罚款——谢天谢地,仅仅是罚款,没有把妇女按在田垄上割断输卵管之类的肉体惩罚。于是,就像当年打击日本鬼子挖地道一样,家家户户开始修猪圈,犹如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里很快就焕然一新。野惯了的猪见发生了这样的事,心里很不高兴,尖锐地叫着,有的甚至撒泼打滚,骂很难听的话,不愿意被驱赶到圈里去。猪拗得过人么?结果全部被圈进去了。

公家做事情讲求个效率,缺点是往往心血来潮考虑不周,譬如把猪圈养起来这件事,就没有想到这样一来等于断绝了猪们采撷野食的路子,得额外增加饲料。那时候,集体化农业生产导致整个陕北大地满目凄凉,人民饥肠辘辘,眼睛都冒着绿光,每一颗粮食都很金贵,给猪吃一颗就意味着人少吃一颗,庄户人哪儿会舍得呢?结果猪就被饿成了骨架,肚皮像两张纸一样贴合在一起,经常就会被风吹到墙上,悠扬地落下来。被饿成了这样,就是再流氓成性的猪也失去了风流的兴趣,公猪不风流,母猪怎么怀孕呢?结果集市上连猪娃子也看不到了,猪的存栏数受到了很大影响。

那时候“存栏数”是被列入农村经济发展指标的,存栏数下降既不符合上级精神,基层干部脸上也不好看,压力很大。我曾经听一个公社书记训斥大队干部:“公猪不日母猪?那你是干啥的?”台子底下哄的笑起来,公社书记找补说:“我不是叫你去日母猪,我是说,无论用啥办法,一定得把存栏数搞上来,这是政治任务。”

在中国,什么事情一旦上升到政治的高度,被执行的力度就会显著增强,结果是:猪圈又全部拆掉了。

那是初秋,我被招工即将离开小山村的时候。直到今天,我也还记得被解放了的猪欢呼着从猪圈窜出来的情景——它们终于摆脱桎梏,回到它们惯常的生活中去了,这意味着它们可以继续在阳洼洼泥土里惬意地晒太阳,可以继续在山坡上撒野,可以继续在树丛中进行激烈的爱情争夺了……生活还会延续,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也许没有什么诗意,但那是属于自己而非被强制的生活。

2

怎么想起要说这么一件事了呢?源于北京最近发生的事。

据报道,2010年8月11日,北京市召开了“全市村庄社区化管理工作推进会”。根据会议部署,今年年内,北京市城乡接合部地区实行社区化管理的村庄要力争达到50%以上;明年,所有城乡接合部地区村庄及有条件的农村地区都要实现社区化管理。

“社区化管理”是一个很温馨的名字,但是在这里它的本意却延伸了,延伸到了一个我们完全不了解的境界:“封村管理”。“封村管理”是什么意思呢?从报纸上看到照片和描述,原来就是用铁栅栏把村子封闭起来,凭证件进出,就像战争年代的兵营一样。

把村子弄成兵营好不好?据说好极了,“会议透露,大兴区的村庄社区化管理模式,通过实施治安防范常态化、矛盾调处及时化、房屋出租规范化、村民管理自治化等有效手段,村庄管理水平提高、环境改善、治安秩序好转、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高。”好极了当然还要搞下去,“近日,昌平区成为北京第二个开始村庄社区化管理的区县,首批44个村的封闭管理已开始推行。……会议要求,根据本市推进村庄社区化管理的统一工作部署,年内城乡接合部地区实行社区化管理的村庄力争达到50%以上,2011年全市所有城乡接合部地区村庄及有条件的农村地区都实现社区化管理。”(引文据《新京报》2010年8月13日)

这是我们这个神奇国度每天都在发生的诸多神奇故事中的一种,本不值得大惊小怪,倘若政府心血来潮,规定人民不许管孙子叫孙子了,统一改口叫“老大人”、“爷爷”或者“祖宗”、“太祖”,说这是政治任务,不改口就整死你,你不是也得乖乖儿改过口来?我们很多事情都是在民众意愿无通道表达的情况下,被政府强行铺排成为政策并进而演变为社会现实的。千人骂万人恨的“拆迁条例”,不就是在民众意愿无通道表达的情况下成为劫掠民间的恶法,无数民众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至今无人能够撼动吗?我们伸长了脖子眼巴巴期盼的那个“官员财产公示”,不也是在民众意愿无通道表达的情况下一再被拖延,最后终于胎死腹中了吗?在这样的奇境之中,发生“封存管理”之类的事情确实不值得大惊小怪。

不大惊小怪不意味着什么都不想,结果我就想起了插队期间上级让老乡把猪从散养改为圈养的事,并且很不恭敬地把“圈养”和“封存管理”联系了起来。如果仅此而已也就罢了,若写文章,顶多感慨一番“这实际上是把人像猪一样圈养起来了”,生发不出什么所谓的价值述说。偏偏这时候读到张维迎的大作《信息、激励与连带责任——对中国古代连坐、保甲制度的法和经济学解释》(本文简写版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完整版载于张维迎著《信息、信任与法律》一书,三联书店2003年版),才猛然发现,任何细微的社会变动都蕴含着深刻复杂的思想脉动,“封存管理”(或者说“圈养”)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措施,早就有人为其做了学理疏通。

张维迎究竟说了些什么呢?下面是这篇文章第三节中的几个段落——

早期社会的技术特点决定了人口的流动远远弱于现代社会,整个社会被分割成若干个相对孤立的村庄。尽管村庄之间信息流动很少,但村庄内,居民“比邻而居”,“朝夕相见”,信息的传递速度较快,信息的共享程度很高,对价值观念的共识很高,这种情况下,信息的分布出现了明显的内部和外部的不对称,内部相互之间的沟通多,时间长,距离短,而外来者很难得到信息,这种情况在今天的农村仍然普遍存在。

公共权力的行使,需要通过一定的组织方式来实现。如果要对聚居的村社居民加以激励,那么就需要获得村社居民行为的信息。一种方式是现代模式,信息的获得依赖于独立的公共力量,那么势必需要一定比例的警察和官员;而传统中国则是采用了保甲制度。政府获得信息的能力不足,而亲属和邻里之间的信息获得较为容易,因而通过保甲制度充分利用民间的信息资源,这是政府的一个理性选择。

事实上,保甲制度并不是简单地利用村民内部的信息优势,同时也有很强的设计性,其设计的目的是对收集信息的劳动进行分工,从而实现监督的专业化,如同现代企业内部的科层制度一样。商鞅变法,首先通过“什伍”制度将人们分为法定的群体,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其次,采用收司制度,“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第八》)。

商鞅设计的制度,将奖惩与信息紧密地结合起来。这一制度的要点在于:(1)组织和划分责任群体;(2)同一群体内部负有监督和告发的义务;(3)获得违法信息、告发受到奖励,隐匿受到处罚;(4)群体中的一人违法,集体承担责任。前两点决定了民众应当关心和监督的范围,是责任承担的基础,否则,民众去关心和获得信息是漫无边界的,要求远距离居住的居民之间互相告发,显然是不可能的。后两点,则是激励手段:如果不对告发或者隐匿信息的人加以奖惩,就不会产生告发的激励;同样,如果不采用“集体性惩罚”,而仅仅是处罚知道信息的人,在事前其他人就不会有积极性去关心、收集和获得信息。

基于信息的连带责任的保甲制度,在2千年的发展中有几个重大的转折点。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完善和变化。政府对保甲制度的逐步改进,是符合特定约束条件下的激励原理的。

保甲制度是理解中国古代政权组织方式的根本所在,它以株连的方式,强制地在老百姓之间实施横向的水平监视,从而实现了有效的社会控制,“将涣散而无系统的民众,以一定的数字与方式,精密组织之,使成为有系统之政体”。这进一步可以解释,为什么古代中国在官僚很少的情况下,克服了由于疆域、政府规模、官员数量、行为特性所带来的信息成本问题,政府可以对社会进行有效的控制。

中国稀缺富有良知、有所担当的学者,唯独不缺为政府意志鸣锣开道、保驾

护航的所谓专家。我对张维迎了解不多,不知道此人属于前者还是后者,我对这个问题没有兴趣。我想指出的是,即使时间进入到了21世纪,在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度,专制主义的幽灵仍旧缠绕着知识分子灵魂,仍旧潜行在这片苍茫的土地上——譬如,谁会想到一向被我们深恶痛疾的“连坐”、“保甲”制度会被掌握话语权的学者尊崇,会再次在京郊大地演绎为活生生的现实呢?

3

有必要具体说一说“连坐”和“保甲”制度。

连坐是中国古代因他人犯罪而使与犯罪者有一定关系的人连带受刑罚的制度,又称相坐、随坐、从坐、缘坐。(《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 司马贞 索隐:“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 唐 李复言 《续玄怪录·李卫公靖》:“‘妾已受谴,杖八十矣。’袒视其背,血痕满焉。‘儿子并连坐,如何?’” )据说连坐现象很早就起源了,夏、西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某些雏形,但是将其完善成为一种严酷统治制度的,则是张维迎在文章中反复提到的商鞅同志。

商鞅的确是一个好同志,党性很强,对马克思主义领悟很深,为秦国的繁荣富强和建立大一统的秦帝国作出过很大贡献,是我们极为敬重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商鞅同志最值得称赞之处在于为统治集团着想,提出了很多“驭民”的策略主张,这也是后世把秦代律法讥为“酷法”的主要原因之一。商鞅同志认为,要使君主政权达到“至治”,必须让“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这就是说,在保证统治集团利益最大化过程中,有一种凌驾在普遍人性之上的至高无上原则,即使是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逾越,不能互相包庇,遇到对统治制度不便的事情有责任向政府检举揭发,使任何“恶”与“非”都不能隐匿,只有这样,“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商君书·禁使篇》)

所谓“相坐之法”,就是依据这种观念设计出来的。

张维迎指出:“商鞅变法,首先通过‘什伍’制度将人们分为法定的群体,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其次,采用收司制度,‘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第八》)。”商鞅同志的主张,用现代语言描述应当是这样的:对统治集团来说,基层稳定至关重要,而要达成基层稳定,首先要稳定基层政权,强化责任体制;其次是提高基层政权的执政能力,使之在稳定社会方面真正发挥基础性作用,具体措施就是赋予基层政权以国家能力,让基层政权用铁丝网把乡村封闭起来,“将人们分为法定的群体”,实行所谓“封村管理”。

被张维迎视为“就整个社会而言,这种基于信息优势的连带责任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制度安排”的连坐保甲制度或者说“封存管理”的实质是要让民众之间相互保证,相互监视,相互揭发,任何人成为任何人的敌人,而政府则高高在上,在人为制造出来的社会过程中执掌赏罚的权力,充当裁判者:如果你听到某人非议朝廷或者看到某人做了危害朝廷的事不向官府揭发,腰斩;如果你觉得用道德的堕落换取利益是值得做的事情,决定当一回小人,跑到政府有关部门举报说:“某某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我亲耳听见丫抱怨朝廷命官贪污腐败……”你就会被国家认为建立了与杀一个敌人相当的功勋,或者被授予某某年度“感动中国”人物的称号,或者被加官进爵,跻身于得利者行列;你如果不讲政治,遇到危害朝廷的事不揭发不检举,反而在警察讯问的时候说什么也没听到什么也没看到,甚至不知深浅地把罪犯藏匿在家里,那么,你的罪过就相当于投降给美国了,照样儿得治你。

我们说商鞅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就在于他老人家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洞悉了社会的秘密政治的秘密和人性的秘密,谭嗣同悲愤地慨叹“两千年之政皆秦政也!”毛泽东喜悦地赞赏“百代皆行秦政制”,都和商鞅同志在伟大的改革事业中建立的丰功伟绩有关。

4

我们继续考察“连坐法”。

在国家力量介入下,商鞅同志的“连坐法”不但在秦朝发挥了独特的历史作用,还成为了绵延不绝的历史景象:汉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唐代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北宋王安石搞变法,也提出了十户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元朝则出现了“甲”,以二十户为一甲,设甲生;到了清代,终于形成了与民国时期十进位的保甲制极为相似的“牌甲制”,以十户为一牌,十牌为一甲,十甲为一保,由此实现了统治集团对民间社会的严密控制。

1932年8月,国民政府在豫鄂皖三省红军革命根据地周围地区施行《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后来先后扩大到陕西、江苏、甘肃、宁夏、湖南、绥远、福建、浙江、山东、江西、四川等省及北平(今北京)、南京市,1937年2月由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修正《保甲条例》,推行全国。

保甲编组以户为单位,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各保就该管区域内原有乡镇界址编定,或并合数乡镇为一保,但不得分割本乡镇一部编入他乡镇之保。大乡镇得编组为若干保,设保长联合办公处,由保长互推一人为主任。户长基本由家长充任,保甲长名义上由保甲内各户长、甲长公推,但县长查明不能“胜任”,或认为有更换必要时,得令原公推人另行改推。户长须一律签名加盟于保甲规约,并联合甲内户长共具联保连坐切结,声明如有“为匪通匪纵匪”情事,联保各户,实行连坐。保甲组织的基本工作是实施“管、教、养、卫”。“管”包括清查户口,查验枪支,实行连坐切结等;“教”包括办理保学,训练壮丁等;“养”包括创立所谓合作社,测量土地等;“卫”包括设立地方团练,实行巡查、警戒等。

国民政府内政部曾专门发布连坐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是:出具连坐切结时,由户长签名盖章或匣押,一式两份,正结存县,副结存区。各户如发现另户为“匪”、通“匪”、窝“匪”等情,应立即报告,如隐匿不报,便以“庇护罪”或“纵匪罪”论处。内政部一名长期从事编查户口的官员谈到为什么要采用联保连坐法时说:以往,政府用悬赏来奖励检举者,但赏金的代价往往不能抵偿因受“匪方”报复所受的损失。实行联保连坐法以后,便起到拘束民众的作用,使其“畏法而不畏匪”。

抗战发生后,国民政府在《整理川黔商省各县保甲方案》中修正了上述具给的做法,改为不具结而连坐,即各户不必签名具结,但如发生甲内居民有通“匪”、为“匪”等情,一经审判机关查明,对同甲各户立即予以连坐处分。在该法的说明中提出上述变动的理由是:同甲各户因贫官不同往往不愿联保具结;而愿意联保具结的各户则往往素来关系密切,某户如有非法行为,同结者必不肯告发,“故不如使同甲各户共负联保连坐之责,不另具切结,只须于各户门牌内加以说明”。1949年,随着南京国民政府在大陆的统治结束,“联保”、“连坐”的社会管理模式被废止。

我们关于民国时期施行保甲制的仅有一点儿知识来自新中国拍摄的电影,在这些电影中,保长往往被塑造成流氓土匪,坏得没边没沿,而且一律长得獐头鼠目,豺行蛇迹,丑得吓人,恶得吓人……这已经有价值判断在里面了——你国民党那个“联保连坐”的办法不行,缺德哩,我们共产党不那样搞。

专制主义是有惯性的,共产党非常想走一条新路,但是到最后仍旧没有摆脱国民党的窠臼,夺取政权没有几年,人民还没过几天舒心的日子,毛泽东就号召农民“组织起来”,搞互助组合作社,把农民的土地重新收了回来,在城市进行大规模工商业改造,国家权力渗透到社会每一个角落。我不好意思说人民公社制度下的大队、小队,目前的村委会、村民小组以及城市街道居委会之类的基层组织就是过去的“伍”和“什”,更不好意思说它们具有“联保”和“连坐”的功能,是变相的保甲制,但是在实际的社会运行中,我们的确不难发现,它们的内在机理有很大的相似性。

尽管这样,谁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说我们现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施行保甲制了,谁也不敢这样说。专制主义通常具有在口头上激烈反对专制主义的特性,即使你真的施行了保甲制,由于我们在长达60年时间里一直都在否定和丑化这个东西,你还是不能把真相说出来。

改革了,开放了,人们的言论空间开阔了,正是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飞”,结果我们看到一只奇异的鸟飞了过来,栖息在经济学枝头上,眺望着古老中国的深处,说:“我们的基本结论是,在古代中国,连带责任可以说是一种有效的治理结构——至少从国家控制的目的而言是如此。正是人与人之间大规模实施的连带责任,和其他体制一起相互配合,维持着帝国的一统。人与人之间连带责任的大规模推行,在地方一级克服了信息不对称和技术、交通落后等制约因素,起到了维持政权的重要作用。”(张维迎:《信息、激励与连带责任——对中国古代连坐、保甲制度的法和经济学解释》)

秦晖先生把问题看得很透彻,他在《经济学家岂能成为扭曲理论迎合权力的幕僚》一文中指出:“……更有甚者,以强权的观点理解‘费用’的解释还走火入魔,从不许弱者讨价还价以降低‘交易成本’,发展到剥夺弱者的生命权利来降低‘信息成本’:前年一位经济学者提出‘对中国古代连坐、保甲制度的经济学解释’,认为什伍连坐、株连九族之类的酷法符合‘现代激励理论’,是‘小政府’节约‘信息成本’来进行统治的成功办法。而过去人们把这些酷法批判为‘残暴、落后’,则似乎成了过时的陋见。根据这样的逻辑,只要不搞福利,就是‘小政府’,哪怕他杀人如麻,也不过是节约‘交易费用’的一种方式。‘经济学解释’灵通到如此地步,也真让人叹为观止了。”

我叹为观止的,也正是这个东西。

5

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霍顿·库利认为:“任何一个人,在他的各个发展阶段,都可以按照周围环境有利于还是不利于他的个人发展来界定他自由还是不自由。”(查尔斯·霍顿·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一个被置放到量杯中的标本,大概有理由认为自己是不自由的吧?问题是,我们怎么就摊上了这么一种命运呢?让我们从教科书中寻找答案。

尽管可以认为民众的生存状态受制于历史文化,但是在最终意义上,仍旧取决于国家形态,即取决于国家的政治结构和政治运行方式。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这样一种国家形态:一个政党掌握所有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和司法的权力,它总是怀有一种重新组织社会、决定社会价值观的冲动,它通过控制公民的偏好、监视他们的行为和限制他们的自由的方式来干预公民的个人生活。我们把这种国家形态称之为极权主义。

极权主义与传统传统意义上的独裁者有很大区别,独裁者对他的臣民的意愿漠不关心,极权主义却强调大众的积极参与,注重为该体制在民众中激发热情。进入现代以后,极权主义统治的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利用电子设备对公民进行监视,国家干预和控制私人行为,并由此对政治生活和思想进行管制,成为他们极为热衷的事情。

北京大兴区在推行“封村管理”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据说思路是这样的:一、趋同管理,即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同等服务,切实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二、改建先行,通过“筑围墙、安街门、把路口、设岗亭、人车凭证出入”等措施,对自然村落实行相对独立的社区化管理,房屋出租户一律统一挂牌招租;三、整合建站, 将社区警务站、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巡防工作站、民调室整合,建立融合“三站一室”功能的村综治中心,由社区民警与村干部共同开展工作,前移打防关口;四、加强巡防,在村庄内配齐、配强巡防队和流动人口管理员队伍两支村庄专职防范力量,发挥群防作用;五、科技安保,根据村庄内街巷数量分布等情况,确定监控探头数量和点位,进行统一安装,建立镇、村两级监控平台,全天专人值守。

好吗?很好,社会如此井然有序当然很好。

但是,在这件事中,我们看得到具体的人吗?看得到村民作为个体的愿望、要求和为了幸福进行自由选择的权利吗?看不到,横亘在我们眼前的只是政府权力作为管制者的巨大身影,其他的一切都被遮蔽了,民众不再是民众,成为了抽象的被管制对象,没有任何意义的符号。

我曾经惊叹《动物庄园》、《1984》、《我们》的作者对人类精神前景深刻的另类把握,我万万没有想到它会如此迅速如此直接地演变成为眼前活生生的现实!有人论证说人类离专制只有五天,我们这里连五天的距离都没有。我们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就被置入到了专制主义的杯量之中,我们没有血液没有呼吸没有生命,我们仅仅是被浸泡到福尔马林溶液中的标本。

(20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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