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福山:“利维坦”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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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福山  

不同于部落社会的国家层次社会;国家的“原生”形成和竞争形成;国家形成的不同理论,包括此路不通的灌溉论;国家为何仅出现于部份地区

与部落社会相比,国家层次社会具有下列的重要差别: (1)

首先,它们享有集中的权力,不管是国王、总统,还是首相。该权力委派等级分明的下属,至少在原则上,有能力在整个社会执行统一的规则。该权力超越领土中所有其它的,这表示它享有主权。各级行政机关,如副首脑、郡长和行政人员,凭藉与主权的正式关联,而获得决定权。

其次,该权力的后盾是对合法强制权力的垄断,体现在军队和警察上。国家有足够权力,防止分段、部落和地区的自行退出。(这也是国家与酋长领地的分别。)

第三,国家权力是领土性的,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因此,墨洛温王朝(Merovingian)时期,法兰西还不算国家。其时,统治法兰西的是弗兰克斯国王,而不是法兰西国王。国家的疆土可远远超越部落的,因为其成员的资格不受血缘关系的限制。

第四,与部落社会相比,国家更为等级分明,更为不平等。其统治者和他的行政官员,常与社会中的其他人,分隔开来。某种情况下,他们成为世袭的精英。部落社会中已有听闻的奴役和农奴,在国家的庇护下,获得极大的发展。

最后,更为精心雕琢的宗教信仰,将合法性授予国家;分开的僧侣阶层,则充任庇护者。有时,僧侣阶层直接参政,实施神权政治;有时,世俗统治者掌管全部权力,被称作政教合一(caesaropapist);再有时,政教并存,分享权力。

随国家的出现,我们退出血缘关系,走进政治发展的本身。下面几章将密切关注,中国、印度、穆斯林世界和欧洲,如何自血缘关系和部落,过渡到非个人的国家机构。一旦国家出现,血缘关系便成为政治发展的障碍,因为它时时威胁,要返回部落社会的私人关系。所以,光发展国家是不够的,还要避免重新部落化(tribalization),或我所谓的家族化(patrimonialization)。

世界上,不是所有社会都能自己过渡到国家层次。欧洲殖民者出现之前,19世纪的大部分美拉尼西亚,由群龙无首的部落社会组成(即缺乏集中的权力)。非洲亚撒哈拉的一半,南亚和东南亚的的部分地区,也是如此。(2) 缺乏长远国家历史的事实,大大影响了它们在20世纪中期独立后的进展。与国家传统悠久的东亚殖民地相比,这一点显得尤其突出。中国很早就开发了国家,而巴布亚新几内亚一直没有,尽管人类抵达后者更早。为什麽?这就是我希望回答的问题。

国家形成的理论

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把国家形成分成两种,“原生”和“竞争”。国家原生形成,是指国家在部落社会(或酋长领地)中的首次出现。国家竞争形成,是指第一个国家出现后的仿效追随。与周边的部落社会相比,国家通常组织得更为紧密,更为强大。所以,不是国家占领和吸收邻里的部落社会,就是不甘被征服的部落社会起而仿效。历史上有很多国家竞争形成的案例,但从没观察到国家原生形成的版本。政治哲学家、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只能猜测第一个或第一批国家的出现,有众多解释,包括社会契约、灌溉、人口压力、暴力战争和界限。

国家源于自愿的社会契约

社会契约论者,如霍布斯、洛克和卢梭,一开始并不想提供国家如何出现的实证。相反的,他们只是试图厘清政府的合法性。但弄清第一批国家的出现,是否通过部落成员的明确协议,以建立集中权力,这还是很值得的。

托马斯·霍布斯这样解说有关国家的“交易”:国家(即利维坦)通过权力的垄断,保证每个公民的基本安全;作为交换,公民放弃各行其是的自由。国家还可向公民,提供无法独自取得的公共服务,如产权、道路、货币、统一度量衡和对外防卫。作为回报,公民认可国家的征税和征兵等。部落社会也可提供一定的安全,但其公共服务非常有限,因为缺乏集中权力。假如国家确实源于社会契约,我们必须假设,在历史上的某天,部落团体自愿决定,将独裁的统治权委托给个人。这种委托不是临时的,如部落酋长的选举,而是永久的,交到了国王和其后裔的手中。这必须是部落中所有分段的共识,因为每一分段,如不喜欢,仍可出走。

如果说主要动机是经济,即产权的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国家源于社会契约,似乎是不可能的。部落社会是很平等的,在密切相处的亲属团体中,又是很自由的。相比之下,国家是强制、专横和等级分明的。腓特烈·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把国家称作“最冷酷的怪物”。我们想像,自由的部落社会只会在极端的逼迫之下,出此下策;如果面对即将来临的异族入侵和灭绝,则委托一名独裁者;如果面对即将摧毁整个社团的瘟疫,则委托一名宗教领袖。实际上在共和国期间,罗马独裁者就是这样选出的,如公元前216年坎尼会战后汉尼巴尔(Hannibal)对罗马的威胁。这表明,国家形成的真正原因是暴力,或暴力的威胁,社会契约只是有效途径,并非终极原因。

国家源于水力工程

社会契约论的变种,是卡尔·魏特夫(Karl Wittfogel) 的“水力工程”论,前人为此花费了很多不必要的笔墨。魏特夫原是马克思主义者,后来蜕变成反共产主义者。他发展了马克思的亚洲生产方式理论,为专政出现于非西方社会,提供了经济的解释。他争辩,大规模的灌溉需要,只有中央集权的官僚国家方能做到,从而促进了美索不达米亚、埃及、中国和墨西哥的国家兴起。(3)

水力工程的假设,要解答甚多疑问。新生国家的地区,其早期灌溉工程的多数都是小型的,地方上自己就能应付。像中国大运河的大工程,是在建立强大国家之后,只能算是结果,不应是原因。(4) 魏特夫的假设若要成真,我们必须假想,部落成员聚集起来说,“我们将心爱的自由交给一名独裁者,让他来管理举世无双的大型水力工程,我们将变得更加富有。我们放弃自由,不仅在工程期间,而是永远,因为我们的后代,也需要卓越的工程主管。”此种情形如有説服力,欧洲联盟早已变成一个国家了。

密集人口

人口统计学家爱斯特·波斯勒珀主张, 人口的增加和密集,是技术革新的主要动力。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和中国江河流域的密集人口,创造了精耕细作的农业。它涉及大规模灌溉、高产品种和各式农业工具。人口密集允许专业化,允许精英和百姓的分工,从而促进国家的形成。低密度人口的团队和部落社会,为减少冲突,可以分道扬镳;如发现不能共存,便自立门户。但新兴城市的密集人口,并无如此的选择。土地的匮乏,能否取得重要公共资源,都可触发冲突,从而要求权力的高度集中。

即使人口密集是国家形成的必要条件,我们仍有两个未获答案的疑问:一开始,是什麽造就了密集人口? 密集人口与国家,是怎样互动的?

第一个问题,似乎有简单的马尔萨斯答案:如农业革命的技术革新,大大提高土地产量,导致父母生育更多孩子,从而造成密集人口。问题是,有些狩猎采集社会的利用率,远远低于当地环境的富饶能力。新几内亚的高地居民和亚马逊的印地安人,开发了农业,却不愿生产馀粮,尽管在技术上是做得到的。所以,有了提高效率和产量的技术,可以增加人口,但不能保证,这些事情的确实发生。(5) 人类学家建议,在某些狩猎采集社会,粮食供给的上升反而导致了工作量的降低,因为其成员更在乎休闲。按平均来説,农业社会的居民比较富庶,但必须工作得更加努力。这样的交换,可能并不诱人。或者说,狩猎采集者只是陷入了经济学家所谓的低平衡。那是指,他们掌握了转移至农业的技术,但必须面对他人分享盈馀的前景,旋又打消了转移的想法。(6)

这里的因果关系,可能被颠倒了:早期社会的人不愿产生盈馀,除非挥鞭的统治者强迫他这样做;主人自己不愿辛苦工作,却很乐意迫使他人这样做。等级制度的出现,不在经济因素,而在政治因素,如军事征服或强迫。埃及金字塔的建造,顿时浮现在眼前。

因此,密集人口可能不是国家形成的终极原因,只是中间的变数,其本身又是尚未确定因素的产品。

国家源于暴力和强迫

经济解释的弱点和空缺, 把国家形成的来源, 指向暴力。从部落到国家的过渡,涉及到自由和平等的巨大损失。很难想像,为了灌溉可能带来的巨大收益,部落社会愿意这麽做。所以,牵涉的利害关系必须更大。威胁生命的有组织暴力, 是更可信的解释。

我们知道,人类社会实际上一直参与暴力,尤其是在部落层次。一个部落战胜另外一个时,可能出现等级和国家。为了在政治上控制战败部落,战胜者建立了集中的强迫机构,渐渐演变成原生国家的官僚系统。如果两个部落在语言或种族上是不同的,战胜者可能建立主仆关系,等级制度慢慢变得根深蒂固。异族部落前来征服的威胁,也会鼓励部落团体建立起更永久更集中的指挥中心,如夏安和普埃布罗的印地安人。(7)

部落征服固定社会的案例,在历史记载中屡有发生,如党项(Tanguts)、契丹(Khitai)、匈人(Huns)、女真(Rurzhen)、雅利安(Aryans)、蒙古、维京人(Vikings)和日耳曼人,他们都是以此建国的。唯一的问题:最早国家也是这样起家的吗?巴布亚新几内亚和苏丹南部的部落战争,历时数世纪,却一直没能建立国家层次的社会。人类学家争辨,部落社会有平衡机制,冲突之后会重新分配权力;努尔人只收纳敌人,并不统治他们。于是,解释国家的兴起,似乎还要寻找其它原因。彪悍的部落团体,从亚洲内陆草原、阿拉伯沙漠和阿富汗山脉向外出征时,才会建立更为集中的政治组织。

地理界限和其它环境

人类学家罗伯特·卡尼洛(Robert Carneiro)注意到,就国家形成而言,战争虽然是普遍和必要的,但还不够。他争辩,生产力增长,如发生于地理上被环绕的地区,或发生在敌对部落的有效包围时,才能解释等级国家的出现。非环绕地区,或人口稀少地区,衰弱的部落或个人可以跑掉。夹在沙漠和海洋中间的尼罗河峡谷,以沙漠、丛林和高山为界的秘鲁峡谷,在那里不存在逃跑的选择。(8)地理界限也可说明,生产力的增长会导致人口密度的增加,因为没人搬走。

新几内亚高地的部落也有农业,也住在被环绕的峡谷,所以单凭这些因素,是无法解说国家兴起的。绝对规模可能很重要,美索不达米亚、尼罗河峡谷和墨西哥峡谷,都是相当规模的农业区,又有山脉、沙漠和海洋的环绕。他们可以组成较大较集中的军队,可在较广阔地区施展他们的威力,尤其是在马或骆驼已获驯养的情况下。所以,不仅是地理界限,还有被环绕地区的大小和交通,决定国家的形成与否。地理界限还可提供额外的帮助,即暂时保护他们免遭峡谷或岛屿外敌人的攻击,让他们有时间扩军备战。大洋洲的酋长领地和雏形国家,只在斐济、汤加和夏威夷那样的大岛上出现,而不在索罗门群岛、瓦努阿图(Vanuatu)和特洛伯力安兹(Trobriands)的小岛。新几内亚虽是大岛,但多山,被分割成无数个微型的生态环境。

国家源于魅力型权威

推测政治起源的考古学家,偏爱唯物主义的解释,如环境和技术,不大喜欢文化因素,如宗教。这是因为,我们对早期社会的物质环境,已有较多了解。(9) 但宗教思想对早期国家的形成,很可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可将合法性,授予自由的丧失和等级制度。从传统和现代理性的权威中,马克斯·韦伯挑出了他所谓的魅力型(charisma)权威。(10) 这是希腊文,意思是“上帝碰过的”。魅力型领袖行使权力,不是因为部落伙伴推崇能力而选他,而是因为他是“上帝选中的”。

宗教权威和军队威力携手并进。宗教权威让部落领袖,得以调派自治部落之间的大规模集体行动。宗教权威也让自由的部落成员,将永久权力委托给领袖和其亲属,这比经济利益更为有效。之后,领袖可使用该权力,建立集中的军事机器,战胜反抗部落,确保境内的和平和安全,从而在良性循环中增强该宗教权威。祖先崇拜等宗教,受其固有的规模的限制。所以,你需要一个能克服此限制的新宗教。

展示此一过程的具体案例,是正统哈里发和倭马亚王朝(Patriarchal & Umayyad caliphates) 时期第一个阿拉伯国家的兴起。数世纪来,部落团体居住在阿拉伯半岛,属埃及、波斯、罗马和拜占庭等国家层次社会的边缘地域。他们的环境恶劣,不适农业,所以没遭他人的侵占,也没遇上仿效建国的军事压力。他们只在附近的固定社会之间,充任中介和商人,自己不能生产相当的粮食盈馀。

公元570年,先知穆罕默德诞生于阿拉伯城镇的麦加,事情开始了戏剧性的改变。根据穆斯林传统,穆罕默德40嵗那年获得上帝的首次啓示,随即开始向麦加部落布道。他和追随者由于受到迫害,在622年搬至麦地那。麦地那部落的争执需要他的调解,他便草拟所谓的麦地那宪法,为超越部落忠诚的信徒团体(umma)定位。穆罕默德创立的政体,尚无真正国家的所有特征。但它脱离了血缘关系,不靠征服,而靠社会契约,这全凭他的魅力型权威。新成立的穆斯林政体,经过数年的征战,赢得信徒,占领麦加,统一阿拉伯半岛的中部,而成为国家层次的社会。

在征服国家中,创始部落的领袖血统通常开创新朝代。但在穆罕默德的案例中,这没有发生,因为他只有女儿法蒂玛,没有儿子。新兴国家的领导权,因此传给了穆罕默德的同伴。他属倭马亚氏族,是穆罕默德的古莱什部落(Quraysh)中的分段。倭马亚氏族确实开创了新王朝。倭马亚国家在奥斯曼(Uthman)和穆阿威叶(Muawiya)的领导下,迅速战胜叙利亚、埃及和伊拉克,在这些现存的国家层次社会中,实施阿拉伯统治。(11)

就政治思想的重要性而言,先知穆罕默德促使阿拉伯国家的兴起,是更好的例证。之前,阿拉伯部落只在世界历史中扮演边缘角色。多亏穆罕默德的魅力型权威,他们获得统一,并把势力扩展到整个中东和北非。阿拉伯部落没有经济基础,通过宗教思想和军队组织的互动,不但获得经济实力,而且接管了能产生盈馀的农业社会。(12) 这不是国家原生形成的单纯案例,因为阿拉伯部落已有周边现成国家,如波斯和拜占庭,作为仿效榜样,并最终予以征服。不过,其部落主义的力量非常强大,后续的阿拉伯国家不能完全予以控制,也不能建成不受部落影响的官僚机构(请看第13章)。这迫使之后的阿拉伯和土耳其朝代,采取特别措施,如奴隶军队和招募外国人充当行政官,来摆脱血缘关系和部落的影响。

第一个阿拉伯国家的创立,昭示了宗教思想的政治力量。这是非常突出的例证,但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倚靠宗教,使自己获得合法地位。希腊、罗马、印度和中国的创始传说,都把统治者的祖先,追溯到神灵,或至少一名半神半人的英雄。如弄不清统治者如何控制宗教礼仪,以取得合法地位,就不能理解早期国家的政治力量。请看中国《诗经》中,献给商朝创始者的商颂《玄鸟》: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天帝任命燕子,入世生下商[的父亲],[其后裔] 居于殷而变强。很久以前,天帝派神武的汤,整顿边界安四方。)

另一首颂诗《长发》称:

浚哲维商,长发其祥。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

(睿智的商[君],早现[朝代的] 祯祥,洪水滔滔,禹在四方整治大地。)(13)

我们似乎在接近国家原生形成的齐全解释,它需要若干因素的汇合:首先,那里必须资源丰富,除维持生活,还有盈馀。这类丰富可以是纯自然的,太平洋西北地区充满猎物和鱼,其狩猎采集社会得以发展成酋长领地,虽然不是国家。但更多时候,创造丰富的是技术进步,像农业的兴起。其次,社会的绝对规模必须够大,允许初级分工和执政精英的出现。三,居民必须受到环境的束缚,技术机会来到时,其密度会增高;受到逼迫时,会无处可逃。最后,部落团体必须有强烈动机,放弃自由来服从国家权力。这可通过组织良好团体的武力威胁,也可通过宗教领袖的魅力权威。这些加在一起,导致国家在像尼罗河峡谷那样的地方出现,似乎是可信的。(14)

霍布斯主张,国家或《利维坦》的产生,起源于个人理性的社会契约,以终止暴力不断和战争状态。在第2章的起点,我曾建议,所有的自由社会契约论都有一个基本谬误:因为它假设,史前自然状态时期,人类生活于隔离状态。但这种最早的个人主义,从没存在过。人类天生是社会的,自己组成团体,不是出于私心。在高层次阶段,社会组织的特别形式,往往是理性协议的结果;但在低层次阶段,它由人类生物本能所决定,全是自发的。

霍布斯式谬误,还有另外一面。从蛮荒的自然状态到井然有序的文明社会,从来未见干净利落的过渡;而人类的暴力问题,也从来没有找到彻底的解决办法。人类合作,是为了竞争;他们竞争,也是为了合作。《利维坦》的降临,没能永久解决暴力问题,只是将之移至更高层次。以前是部落分段之间的战斗,现在是愈益扩大的战争,其中的主要角色是国家。第一个国家的出现,可以建立胜利者的和平。但假以时日,借用同样政治技术的新兴国家,将奋起而提出挑战。

国家为何不是普世共有?

我们现在明白,国家为何没在非洲和大洋洲出现,部落社会又为何持续存在于阿富汗、印度和东南亚高地。政治科学家杰弗里·赫伯斯特(Jeffrey Herbst)争辩 ,非洲很多地区缺乏自生国家,原因是若干熟悉因素的总汇:“非洲的建国者——不管是殖民地的国王和总督,还是独立后的总统——所面对的基本问题,是如何在人口稀少且不适居住的领土上,行使统治权。(15) 他指出,与大众的想像相悖,非洲大陆上仅8%的地区处于热带,50%的地区降雨不够,难以支撑农业。人类虽在非洲起家,却在世界其它地区繁荣昌盛。现代农业和医学的到来之前,非洲的人口密度一直很低,其在1975年的程度,刚刚达到欧洲在1500年的。也有例外,如非洲肥沃的大湖区和大裂痕峡谷(Great rift valley),养活了高密度的居民,并看到集权国家的萌芽。

非洲的自然地理,使权力的行使变得艰难。非洲只有很少适合长途航行的河流(例外是尼罗河下游,它是世界上最早国家之一的家园,佐证了相关的规则)。萨赫勒地区(Sahel)的沙漠与欧亚的大草原迥然不同,是贸易和征服的一大障碍。那些骑在马背上的穆斯林战士,虽然设法越过这道障碍,却发现自己的坐骑,纷纷死于孑孓蝇传染的脑炎。这解释了,西非的穆斯林区为何仅局限于尼日利亚北部、象牙海岸和加纳等。(16) 热带森林覆盖的非洲部分,其建造和维修道路的困难,是建立国家的重要障碍。罗马帝国崩溃一千多年后,其在不列颠岛上建造的硬面道路,仍在使用。而热带的道路,能持续数年的寥寥无几。

非洲只有少数在地理上被环绕的地区。因此,在将行政管理推入内地以控制其居民方面,统治者遇上极大的困难。因为人口稀少,通常都有荒地可开;遇上征服的威胁,居民可轻易朝灌木丛作进一步的撤退。非洲的战后国家巩固,从没达到欧洲的程度,只因为战争征服的动机和可能实在有限。(17) 根据赫伯斯特,这显示,自部落社会向欧洲式领土政体的过渡,从没在非洲发生。(18) 非洲的被环绕地区,如尼罗河峡谷,则看到了国家的出现,符合相关的规则。

澳洲本身没有国家的出现,理由可能与非洲的雷同。大体上说,澳洲非常贫瘠,而且甚少差别。尽管在那里,人类已居住良久,但人口密度总是很低。没有农业,也没有被环绕地区,由此解释了从没超越部落和血统的政治组织。

美拉尼西亚的处境则有不同。该地区全由岛屿组成,所以有自然环境的界限;此外,农业发明也在很久以前。考虑到多数岛屿都是山脉,这里的问题与规模大小和行政困难有关。岛屿中峡谷太小,仅能养活有限人口,很难在远距离,行使权力。就像较早时指出的,具大片肥沃平原的大岛,如斐济和夏威夷,则看到酋长领地和国家的出现。

山脉也解释了部落组织为何持续存在于世界上甚多的高山地区,包括阿富汗、土耳其库德地区、伊拉克、伊朗、叙利亚、寮国、越南和巴基斯坦。对国家和军队来说,山脉使这些地区难以征服,难以防守。土耳其人、蒙古人、波斯人、英国人和俄国人,还有现在的美国人和北约,都试图降伏和安抚阿富汗部落,以建立集权的国家,但仅有勉强的成功。

弄清国家原生形成的条件是很有趣的,因为它有助于确定国家出现的物质条件。但到最后,有太多互相影响的因素,以至无法发展出一条严密且预示的理论,来解释国家怎样形成,以及何时形成。这些因素或存在或缺席,为之所作的解释,听起来像是吉卜林的《原来如此》(Kipling Just So stories)。例如,美拉尼西亚的部份地区,其环境条件与斐济或汤加的非常相似——都是大岛,其农业能养活密集人口——却没有国家出现。原因可能是宗教,也可能是无可恢复的历史意外。

找到这样理论的重要性不是很明显,因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竞争形成的,而不是原生形成的。很多国家的形成,是在我们有书面记录的年代。中国国家的形成,开始得很早,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之后,与地中海和新大陆的不相上下。早期中国历史,有详尽的书面和考古资料,为我们提供了中国政治的惟妙惟肖。但最重要的,依马克斯·韦伯的标准,中国出现的国家比其它任何的更为现代。中国人建立了统一和多层次的官僚制度,这是在希腊或罗马从未发生的。中国人发展了明确反家庭的政治原则;其早期统治者刻意削弱豪门和血缘团体的力量,提倡非个人的管理制度。中国投入建国大业,建立了强大且统一的文化,足以承受2千年的政治动乱和外族入侵。中国政治和文化所控制的人口,远远超过罗马的。罗马统治一个帝国,其公民权最初只局限于意大利半岛上的少数人。最终,罗马帝国的版图横跨欧亚非,从不列颠到北非,从日耳曼到叙利亚。但它由各式民族所组成,并允许他们相当的自治权。相比之下,中国帝王把自己称作皇帝,不叫国王;但他统治的,更像王国,甚至更像统一的国家。

中国的国家是集权官僚制,非常霸道的。马克思和魏特夫,认识到中国政治这一特点,所以用了“亚细亚生产方式”和“东方专制主义”这样的词语。在后续章节中,我将要争辩的是,所谓的东方专制主义,不过是政治上现代国家的早熟出世。在中国,国家巩固在社会其它力量演变成机构之前,如拥有领土的世袭贵族,组织起来的农民,还有以商人、教堂和其它自治团体为基础的城市。不像罗马,中国军队一直处于国家的严密控制之下,从没对政治权力构成独立的威胁。这种初期的权力倾斜,却被锁定很长时间,因为强大的国家可采取行动,防止替代力量的出现,不管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要到20世纪,充满活力的现代经济才能出现,打破这种权力分配。强大的外国敌人不时占领部分或整个中国,但他们多是文化不够成熟的部落,反被中国臣民所吸收和同化。一直到19世纪,欧洲人带来的外国模式,向以国家为中心的发展途径提出挑战,中国这才真正需要作出应对。

中国政治发展的模式不同于西方的, 主要表现在: 其它机构化的力量,无法抵销这早熟现代国家的发展,也无法加以束缚,例如法治。在这一方面,它与印度的截然不同。马克思最大错误之一,是把中国和印度,都归纳在“亚细亚” 模式中。不像中国,但像欧洲,印度制度化的社会抵消力量——组织起来的祭司阶层和血缘关系演化而成的种姓制度——在国家积累权力时,发挥了制动器的作用。所以,过去的2千2百年中,中国的预设政治模式是统一帝国,缀以内战、入侵和崩溃;而印度的预设模式是弱小政体的分治,缀以短暂的统一和帝国。

中国国家形成的主要动力,不是为了建立壮观的灌溉工程,也不在魅力型的宗教领袖,而是无情的战争。战争和战争的需求,在1千8百年内,把成千上万的弱小政体,凝聚成大一统的国家。它创立了永久且受过训练的官僚和行政阶层,使政治组织脱离血缘关系,成为可行。就像查尔斯·堤利(Charles Tilly)在评论后期欧洲时所说的,“战争创造国家,国家发动战争,”这就是中国。

来源: 《政治秩序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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