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铭:观念与中国经济转型——以区域发展的空间政治经济学为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468 次 更新时间:2024-05-23 23:52

进入专题: 中国经济转型  

王一鸣 (进入专栏)  

摘要:观念(包括情感)对于转型的影响能够被感知,但在经济学研究中较少涉及。有必要首先厘清一些看似观念实为制度的因素,在此基础上,得出观念受到历史、认知和个体出身的影响,并且容易通过社会身份和群分效应得以强化。在大国的区域发展政策中,很多阻碍政策实施及经济社会转型的空间政治经济学困境,都可以从观念中找到根源。观念会发生变化并且制约转型,因此,不可能存在事先计划的最优转型路径。转型路径是演化的,转型速度受制于观念及人们的相互影响,因此,通过转变观念来推进转型能够提升社会福利。

作者:陆铭,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发展研究院教授。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24年第5期。

目次

一、引言

二、界定观念与相关因素

三、观念的影响

四、观念与转型

五、如何应对观念的影响:一些启示

一、引言

如果说经济学忽略了观念的因素,以及由此所导致的看上去非理性的行为,经济学家(特别是行为经济学家)肯定是不同意的。关于观念如何影响了制度变迁,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却并不容易回答的问题,经济学的确较少涉及。具体到中国,快速的经济增长伴随着巨大的社会变迁,带来了体制转型的需要。但是,观念因素如何影响转型的路径,这是有待回答的问题。

当我们思考转型问题的时候,基本的问题包括转型的路径和速度,而经济学的分析通常将关于转型的分析建立在转型的收益和成本两个方面基础之上。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在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成本时发生的。因此,传统的制度和转型理论往往从激励机制入手,看其如何影响转型,这一理论路径的重要性当然毋庸置疑。相比之下,经济学家对于观念是忽视的,甚至可以说不屑一顾。本文想强调的是,转型的收益和成本都带有主观评价,因此,不应忽视观念对转型的影响。这篇文章的最终目的是回答两个问题:(1)观念如何影响现实世界的制度、政策及其均衡;(2)当观念成为影响转型的重要因素时,是否在理论上存在所谓最优的转型路径和速度,以及理论上的最优转型路径和速度是否可以构成经验研究的基础。

在讨论观念与转型的关系时,情感是一个相关的词。对于情感和观念的关系,我倾向于认为,情感更多影响个体对于事物及其变化所带来的心理收益与成本,而观念则更加与社会群体有关,它既包括个人层面的情感因素,也受到与特定群体身份有关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而特定社会群体的观念又与这个特定群体形成的历史和制度背景有关。当观念产生实际影响时,情感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中间变量,观念有时(但并不必定)激起个体对事后结果的情感(愉悦或厌恶),从而影响决策,并实现某种结果。观念在同身份的社会群体成员间——有时借助于情感——相互影响和传播,这可能使得制度和政策陷于当下的状态而难以改变,从而影响社会福利的改进。

当代中国在一些重要的问题上面临着人们的认识分歧。例如,当代中国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市场经济导致的,还是资源配置不够市场化导致的?资本与劳动是对立的,还是互补的?一个国家的特色是不是可以超越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本文并不打算直接对这些宏大的问题展开讨论,而只想从城乡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讨论中为上述问题提供具体的场景。从发展经济学和大国经济的角度来看,中国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城乡和区域经济发展,而且这个问题也最能够体现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也是我本人及我的团队的研究重点。因此,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以大量城乡和区域发展的具体问题为例,来讨论观念与转型之间的互动关系。尤其是当观念及其影响很难被“识别”的时候,我试图用例子来说明问题。这个讨论延续了我之前有关“空间政治经济学”的评论,力图从“观念”入手为空间政治经济学寻求更为微观的基础。

本文一共分为四节。除了引言之外,第二节讨论观念与利益、制度安排、认知、信息、历史等等因素之间的关系。第三节讨论观念对于转型的具体影响。第四节讨论在理论上是否存在最优的转型理论,以及为什么转型必须是演化的,而非理性设计的结果。第五节进行总结,并且给出一些简短的对于政策制定者和学者的建议。

二、界定观念与相关因素

为了更好地聚焦于观念及其影响,我们先排除一些表面上是观念,但实际上并非观念所致的情境。

(一)利益、制度、认知与历史

有些表面上看是“观念”所致的行为,本质上其实是“利益”问题。在中国大规模的城乡间和地区间人口流动中,长期存在的本地人对外来人口的排斥就不完全是观念问题。举个具体的例子,教育部曾经要求地方政府要提高外来人口子女入本地公办学校的比例,这个政策的意图是好的,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了一些地方政府关闭为外来人口随迁子女提供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做法,只为提高“入公办比例”,结果却使得外来人口子女的教育变得更难了。再比如地方保护主义,地方政府追求本地经济和税收总量最大化,普遍采取政策将投资和产业留在本地,从而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生产要素跨地区流动不利,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前中国的税收主要是基于本地的生产而产生的增值税。如果在中国未来的税收体制中,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占更高的比重,那么表面上保护本地生产和投资的“观念”(实际上是制度导致的行为)也会被削弱。

恰恰因为很多“观念”其实就是“利益”问题,因此,有些“观念”本质上是由制度安排决定的行为结果。比如对于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相关的改革,总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人有所谓“恋土”情结,并且把土地作为农村的社会保障,认为不能对土地制度进行改革。但其实随着经济的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现有的农村土地根本无法承担社会保障的功能。有研究发现,“1986—2015年农业农村部农村固定观察点2万余农户,在已流转的土地中,2002年以来‘零租金’流转的比例均超过40%。2014年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对全国15个省、234个县区的抽样调查也发现,全国‘零租金’转出耕地的比例为39%,其中山西省和重庆市分别为70%和72%”,“利用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和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分析发现,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例,2015年农户经营自家承包的耕地,其收益仅占家庭总收入的5%。纯粹经营粮食生产的农户,若想获得全国农村户均收入水平,现阶段需经营耕地244亩,即需租入他人耕地236亩”,“根据农村固定观察点的数据计算,2015年全国耕地流转租金平均为243元/亩。据此计算,农民出租自己承包耕地所获得的养老金约为630元/人/年,仅占目前我国农村居民养老保障下限需求的10%”。如果说,以“恋土”情结和土地作为农村的社会保障为由,阻碍农村土地改革是“观念”问题的话,那么,“恋土”和家乡情结是否也受制度的影响呢?为了检验制度对于观念的影响,我和我的合作者用字节跳动上的视频大数据做了一个研究。我们发现一个城市所发布的视频被点赞数量既与本地人口数量有关,也与本地到外地工作的人口有关。我们认为,外出工作的人口数量与点赞家乡视频的数量相关,说明人的确有思念家乡的情结。但同时,我们还发现,点赞家乡和外出人口之间的相关性取决于人口流入地的制度安排,如果人口流入地的户籍门槛更低,那么点赞家乡和外出人口之间的相关系数就变小了。这不禁让我们想起中国的一个成语,叫“乐不思蜀”。进一步推论的话,如果阻碍人口流动的制度障碍得以改革,那么所谓由于“乡愁”之类的情感因素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么强。

以上看上去是观念但其实并非观念的现象,本质上都和制度有关。经济学传统是重视制度的,但要进一步问,制度是哪来的?或者说政策是哪来的?我认为,制度和政策本身就是观念的结果。比如说,尽管农民有恋土情节或者土地是社会保障并不一定是当前普遍的事实,但当很多人认为“农民有恋土情结或者土地是社会保障”的时候,这种观念就会成为制度和政策转型的障碍。因此,如果不讨论观念问题,就很难解释为什么不合理的政策长期存在,甚至出现相互矛盾的政策。

观念虽然是主观的,但是却反映了对于客观世界的认知问题,错误的认知可能对制度和政策产生影响。例如,在做国际间城市比较研究的时候,很多人甚至学者都没有意识到中国的城市定义与别国的不同。在中国,当人们谈到城市的时候,通常指的是直辖市或者是地级市的行政管辖单位,只在特定语境下,才特指县级市。而其他国家的市相当于在一个经济上有独立收支的行政主体,大致相当于中国的县(区),它在人口和面积上远小于中国的地级市或直辖市。即使较大的市,比如说东京市或纽约市,其面积也远远小于中国的地级市或直辖市。同时,一些发达国家的大城市与周边毗邻的中小城市紧密连接成了都市圈,通常被认为是大城市的统计单元,例如东京都市圈的面积可以达到1.3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北京的面积,但又远大于上海的面积,远小于重庆的面积。因此一些人直接将中国的城市与国外的城市进行数据对比,而得到中国城市人口太多,土地开发强度太大的结论,自然就影响了人们对待中国城市发展的观念,再进一步引申出了限制大城市人口和土地开发的政策。更具体地来说,如果将上海和东京去做比较,当得到上海人太多的结论的时候,比较对象是东京都(或东京市),其面积仅相当于上海的三分之一,且辖区内有大量山地。而当得到上海土地开发强度太高的结论的时候,比较对象是东京都市圈,其面积是上海的两倍,这样的比较显然是不科学的。如果在面积大致相当于东京都市圈的“上海都市圈”范围内(大致相当于上海与毗邻的一些县级市),实际上土地开发强度低于东京都市圈,人口也少于东京都市圈。遗憾的是,这种认知上的偏差对决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转化成了控制城市人口和土地开发的政策。那么,影响决策的认知偏差是怎么来的?坦率说,对于被动接受别人提供的数据的,可以说是认知问题。但是对于提供错误数据的,是出于认知还是其他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以上讨论的观念问题,取决于当下的制度和认知。接下来讨论观念与历史之间的关系,以及观念是否可以被外生的信息干预所改变?

在个体层面,个人的观念与生活经历是高度相关的。对此,有不少的行为经济学研究考察了人的行为如何受到出身和早年经历的影响。比如说,在户主早年经历过饥荒的家庭,当下的储蓄率更高,更倾向于维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们自己的研究更加关注政策制定者的行为,结果发现,如果一个地方的市长是出生在受计划经济影响强而国有企业比较多的地区,那么,在他当下领导的城市,也会采取政策举措来干预企业经营。在群体层面,历史对于观念的影响就更加明显了。例如,我们的研究发现,出生于计划经济年代且国有企业比较多的地方的群众,会在当下对从业于国有企业有更强的偏好,而且这个发现不是因为当地国有企业的待遇更好,此外,改革开放之后出生的群体没有这样的所有制偏向。

(二)观念与文化

历史对于当下社会群体性观念的影响,往往归于文化。在这方面,近期有一篇非常出色的综述论文,总结了历史政治经济学中的文化。在中国,李辉文、王丹利和陆铭也分别总结了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文化经济学研究的由群体行为所表现出来的文化并不完全是本文所讲的观念,但是,文化经济学所讨论的一些问题,却仍然对我们思考观念问题有所启示。例如,有文献认为,文化是可以被某一些外在环境变化而改变的。观念也是如此,它既有长期的稳定性,也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分裂成民主德国与联邦德国,人们生活在不同体制的两个国家,即使在两德统一后,居民在政治态度上仍然存在显著的区别,民主德国居民更加相信政府应在社会保障事业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同时,居民在两德统一之后政治态度出现了缓慢的趋同。

文化和观念尽管相关,但显然并不完全是同样的问题。文化往往有群体性特征,而且文化常常表现为某种行为的群体特征。而观念既反映个体的主观因素的差异,也可能(但不一定)表现为群体层面的行为趋同。个体层面的观念差别并不是文化问题,这一点非常好理解。反过来说,群体性文化表现出来的行为特征并不一定是主观观念的结果。在群体层面,即使同样社会经济特征的人群内部也可能具有不同的观念,因而它并不构成文化范畴。例如在城乡和区域发展这方面,很多人认为劳动力流动会导致城乡和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也有人认为要控制城市化的水平来保障粮食安全,而且持有这种看法的人有不少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这些恐怕就不能认为是文化问题了。同时,即便是群体性的行为特征也未见得因为是观念的差异。有些群体性的文化现象可能的确有部分是观念的结果,例如,跨地区的流动人口群体回老家建房表现出了群体性的特征,其中,落叶归根的观念是导致流动人口群体行为的因素之一。而另一些与观念相关的群体性行为,看似文化,却可以被“利益”解释。例如,男孩偏好既是观念,也具有地域性的文化特征。研究发现,往往是在宗族冲突比较激烈的地方,更容易产生男孩偏好,因为男孩比女孩更有能力保护本宗族的产权。再比如,北方农村屋顶往往是平的,而南方农村因为多雨,所建房屋的屋顶往往是有坡度的,这些群体性行为恐怕就仅仅是因为可以解释的地域特征,而不宜简单归因于文化,更不能说是观念所致。有时,一个地域的群体性行为可能只是信息不充分的结果。例如,我们的研究发现,中国农村实施“村村通广播”工程后,对于一些较偏远的地区产生了促进外出务工的作用。反之,当一个地方呈现出不愿意外出务工的现象,恐怕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信息,而不是观念所致。

三、观念的影响

在厘清了观念与其他范畴的异同之后,我们试图将讨论聚焦在真正与观念相关的问题上。我的核心观点是,观念是重要的,而且它同时受制于整个社会的历史以及个人的早期生活经验。而群体性行为、互联网的技术会强化观念的影响,甚至有可能导致人和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的群分(sorting)效应。最终的结果是使得社会经济的状态偏离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结果,甚至影响转型的速度和路径。本文的分析逻辑可以总结为图1,以下我对其渐次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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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观念与转型关系的示意图

(一)观念、分化和群分

观念作为一种主观因素对于客观世界的反应,通过影响人的行为而最后造成某种结果。这种结果如果与事后所呈现出来的客观规律不相符合,则有可能给社会和个体带来负面的影响。在城乡和区域发展这个议题上,有很多的例子都可以说明,观念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例如,大规模跨地区流动的进城务工人员虽然事实上已经离开了老家,但其中不少人仍然认为回老家才是最终选择。这种状况导致了中国的一个现象,那就是城市化率在不断地提升,跨地区流动的人口规模也不断在增加,但是在农村的宅基地占用却是越来越多的。根据农业农村部抽样调查数据,2019年全国农村宅基地闲置率为18.1%。从2000到2016年,中国农村常住人口由8.08亿人减少至5.89亿人,减少了27.1%,但同期农村宅基地面积反而由2.47亿亩扩大为2.98亿亩,增加20.6%。在具体个体上,我们很难区分哪些人回老家建房子是因为实际的需要,哪些人是认为自己最后会回到老家,事实上却不会。但是,在加总层面上,如果城市化率是提高的,而农村宅基地上建房却越来越多,那么,这其中必定有一些是观念未能符合实际出现的趋势而导致的。当然,不能否认,这其中一部分是因为城市制度缺乏包容性,限制了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定居和平等享受公共服务所致。我的调研感受是,流动人口常常并不了解城市化的趋势和政策演变,甚至有时默认既有的政策是合理且长期的。

在个体层面上,我们也能观察到,几乎相同背景的人由于观念差异而导致的行为差异。例如,虽然在加总层面上存在大量农村进城人口回家建房的情况,但仍然有一部分人较早地在城里买房定居,并且获得了资产增值效应。魏东霞曾经在一篇短文里讲述了两个人的故事,几乎相同背景的进城人口在是否买房问题上做出了不同选择,今天的状态大不相同。当然,要在实证研究中用大样本数据证实人和人之间的行为差异是由观念差异,而不是其他因素所导致的,是一项非常困难的任务。

一种观念往往具有社会群体特征,因此一旦当观念和社会身份结合在一起,则非常容易得到相互的强化。尽管情感只影响个体的效用——在这个意义上,情感是个私人物品——但是,当具有特定社会身份的群体有某种共同的情感时,它就可能导致群体性的行为结果。在上述的农村建房例子里,进城务工的群体往往有老乡的社会网络,并且在这一群体内有较多的社会互动。当个体的观念受到群体影响的时候,那么由观念所导致的行为也会导致群体行为的趋同,从而导致社会处于某种社会行为的均衡状态,但是这种均衡状态很可能并不是个体或社会福利最优的。有农村生活经历或者观察的读者应该知道,在农村生活中,如果在外打工挣了钱,很多人就要回家盖房,否则就会被人非议或者瞧不起,但事实是,农村的住房大量闲置。有时,流动人口也会为自己曾经在老家造的房子事后闲置而懊悔。

如果社会群体按身份来划分,可能会导致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并产生负面后果,而观念的分化如果与社会身份相结合,也将强化群体分化并引发利益冲突。在中国的城乡和区域发展里,当不同地区需要平衡发展(总量平衡)以及一些大城市需要控制规模这样的观念长期存在的时候,就很容易形成改革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障碍,并且形成本地原住居民和外来人口之间的对立。这尤其在一些人口众多且户籍门槛比较高的大城市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在不同身份的人群之间进行政策博弈的过程中,事实上达到的结果可能是维护既得利益的,但是这种既得利益的保护和维持并不一定是有利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甚至也并不一定有利于所谓的既得利益者。例如,对于大城市人口的控制可能导致高生活成本,而对于大城市土地供应的控制也会带来本地的高住房价格,而这些成本也是不利于本地人口福利的。

在互联网时代,观念与身份的结合有可能被进一步地强化。第一,网络使得人们交往的范围可以被超越时空地拓展。第二,在虚拟的世界里,人往往因为具有虚拟的身份,而不需要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所造成的结果负责。第三,在网络空间里人的身份和偏好往往成为可以识别的标签,一些虚拟空间里的社群本身就是按照身份来进行划分的,且互动成本很低,网络空间可以使得社群的形成变得更加容易。第四,一些平台经济通过算法推送信息,有可能使得人对于信息的接触变得有偏。而且人们也往往更愿意接受与自己既有观念和行为比较吻合的信息,更愿意接触与自己观念和行为比较接近的人群。这样,就更容易使得与身份有关的观念得以加强。比如我们的研究就发现,城市的消费多样性可以增加当地居民的幸福感,而人口多样性会降低当地居民的幸福感,说明人们喜欢多样性,却不喜欢跟多样性的人在一起。有趣的是,平台经济也并非一定强化与身份有关的观念,近期有研究发现,“小红书”在中国台湾青少年中流行,小红书凭借功能强大的资料库、善意互动且有归属感的社交平台,影响了年轻一代对大陆的认知。

观念与身份的结合有可能在实体空间里也有所体现,从而进一步产生在现实世界里的地区间群分现象。例如,人们经常在谈论到中国地区间差距时,认为南北差距有所拉开是因为北方的市场经济观念不如南方。于是,我们用中国社会经济调查(CSS)2019年的调查数据对此进行了检验。在表1中,“均值”表示将所列因素作为“你认为穷人会陷入穷困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前三个原因的比例,结果显示,南方人更多人认为是因为运气,而更少人认为是因为身体、教育、法律政策这些原因。在表2中,在回答“你认为富人能取得财富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这个问题时,南方人更多人认为是因为工作努力和敢于冒险,而更少人认为是因为有社会关系和“违法乱纪,走歪门邪道”这些原因。的确,如果我们把这两个因素作为观念的体现,南方人表现出认为收入分配是更由市场因素决定的。

表1 你认为穷人会陷入穷困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被选择为前三原因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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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你认为富人能取得财富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被选择为前三原因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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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迁移过程中更加有可能会因为观念与身份的结合,在实体空间里出现群分现象(sorting),即有相同偏好和观念的人群逐步聚居在一起。这个现象在美国被认为是存在的。例如有研究观察到,美国的政治两极化与美国人的移居模式有关,他们在搬家时,往往会移居到符合他们政治偏好的地方,尤其是生活在政治极端化地区的人。在中国我还没有发现有类似的研究,所以,我看了一下CSS2015年数据,这一年的数据可以帮我们区分一个人居住地和户籍身份,于是,我们将样本分为中心城市本地人、中心城市外地人、中小城市本地人、中小城市外地人和县市镇本地人。可以看出,总体上来说,与中小城市本地人相比,中心城市(即大城市)的本地人更同意“现在大多数人都没有什么信仰”和“一个人一生的好坏是完全可以由自己来掌握的”,更不同意“穷人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才生活困难,不能怨社会不公平”。而中心城市的外地人在几个问题的选择上更加接近于中心城市的本地人(表3)。当然,这个分析并不能直接证明到底是“群分”的结果,还是外来人口受到了本地人的影响,只能希望有更多的后续研究来回答此问题。

表3 不同规模城市本地人及外来人口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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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观念影响下的均衡及转型的困难

观念和行为的群体性除了在静态意义上导致福利损失之外,还将形成某种群体性行为的均衡,并且长期存在,制约转型的速度。由于这个问题对于中国的城乡和区域发展来说特别重要,因此,我要举例详细地讨论一下。

在历史影响的观念之下,中国经济存在着一个特殊的空间一般均衡。具体来说,中国不仅自古以来有着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系统的历史传统,当代中国的经济转型也是源自政府强干预的计划经济。因此,中国的社会公众有强烈的“出事找政府”的习惯,而政府则相应地成为了权责无限的政府。那么,为什么这会影响到中国特色的空间一般均衡呢?

在上述种种观念的影响之下,再加上地方政府最大化本地GDP和税收的动机,在资源的空间配置上,始终存在着地区和地区之间总量平衡、均匀分布的政策倾向。而在经济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过程中,经济事实上呈现向少数地理优势地区(如沿海)集聚的趋势,同时,集聚效应驱使经济和人口向一些大城市及周边地区集聚。上述矛盾使得相对欠发达的地区有激励通过举债来加大投资,但从事后来看,因为自然地理条件不够好,投资回报率低,最终导致这些地区的政府负债率非常高。

化解政府负债的每一条路径都面临着巨大的转型成本以及一些观念障碍。地方政府的负债率等于债务除以GDP,如果要降低负债率,只有两条路径:要么减少债务,要么加快GDP增长。而加快GDP的增长又有两条路径,一条路是加快实际经济增长,另一条是加快名义增长,也就是通过发行货币,在物价上涨的趋势中,通过通胀来使得历史债务的实际规模下降。接下来我们逐一进行讨论。

首先来看减少债务。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在缺乏投资回报的情况下,现实中出现的情况是借新债还旧债,而且地方政府城投债资金用途仅可“借新还旧”的比例近年有明显上升。因此,通过减少新增债务来减少负债非常难以实现。近年来,中央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的置换,降低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同时局部地区通过减持国有资产以及约束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等方式,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债务的增长速度,但地方政府的负债率仍然居高不下。

那地方政府是不是可以以违约的方式来减轻债务负担呢?答案是基本不行。在一些联邦制国家,地方政府负债可以通过地方政府削减支出甚至走上破产清算来进行化解。但这样做的前提是社会公众需要有两个观念上的共识,第一,联邦政府不具有为地方政府还债的义务。第二,对于借债给地方政府的债权人一旦不能获得合理的收益,只能是自己对自己的投资失误决策负责。作为社会的纳税人,不会支持联邦政府去为地方政府还债。

但是在一个单一制的国家,社会公众的普遍观念或者隐含的契约共识是,地方政府的债务最终都是中央债务。同时地方政府债务通过地方金融机构所转化成的金融产品已经事实上大量被社会公众所持有。社会公众在购买这些金融工具(比如理财产品)的时候,虽然被告知投资是有风险的,并且也签字了,但在观念上,社会公众仍然会认为地方政府对于偿债具有无限的责任。一些地方政府也认为,即使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不足以偿还债务,也总是可以依靠来自上级政府直至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来承担最终偿债责任。金融机构也认为只要有地方政府的信用背书,那么相应的理财产品和借款也都是安全的。尽管人们也都知道,如果始终存在政府对于负债的隐性担保,非常容易造成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中央政府也一直在释放信号,要打破地方政府债务刚性兑付的预期,但是事实上,由于政治经济学的原因,地方政府的负债很难大面积出现违约。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之下,每一个人应该首先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在中国当下,社会公众却仍然习惯于由他人和政府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观念源自历史和现实的体制,而它又反过来强化了政府无限责任的逻辑。

如果通过减少债务来化解债务负担遇到困难,那么是否可以通过经济增长来逐步化解债务风险呢?当前中国经济出现人口老龄化、少子化,以及历史上积累下来的投资过度、消费相对不足的问题。因此,如果要促进经济增长,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一定要通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间和地区间更加有效地配置,来实现更快更高质量的经济增长。但是,在此过程中一定会出现地理优势地区和大城市相对更快的增长,而在欠发达的偏远地区,则将出现持续的人口流出。在这条路径上,可以通过中央向发达地区的征税,以转移支付的方式对欠发达地区的债务进行逐步清偿。但是,在传统的观念之下,却会认为这种做法会加剧地区之间经济的不平衡。事实上,如果要素更为自由地流动起来,也有可能更快地出现欠发达地区偿债能力不足的问题,而这常常被认为是不好的。

如果通过优化国内资源空间再配置来提升经济增长动力,突破不了体制和观念的束缚的话,那么剩下的唯一选项就是通过货币发行和物价上涨来逐步消化债务存量。但是,这条路径实际上就是通过通货膨胀向每一个人民币持有者征收了一笔税收,相当于是所有人共同为局部地区的地方政府负债和低投资回报率买单,这条路径对于社会公众的承受力将形成巨大的考验。但是反过来说,在逻辑上,全体社会公众接受的通胀水平恰恰又是在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极低的隐含契约之下社会公众付出的成本,它相当于一笔“保险费”——而且是强制保险——换来的是“出事找政府”的保险机制。在单次博弈中,由社会公众共同承担局部和个体行为带来的损失,很难形成社会共识(或一致的同意)。但在中国长期历史中形成的重复博弈之下,却可能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隐含的社会共识:尽管在单次的博弈中,隐含的社会保险机制保护的是别人,付费的是社会公众,但是没准下一次这种保险机制保护的就是自己。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个保险机制是不公正的,它实际上是让对自己负责的个体(包括自然人、企业和地区)为对自己不负责的个体分担了损失。

“出事找政府”的观念,促成了社会公众共同保险的机制,产生了一种独特的一般均衡结果。表面上来看,在这个一般均衡结果之下,的确没有地方政府债务违约,没有企业大规模的破产,没有其他市场经济国家那样震荡式的经济周期。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它也产生了中国大量存在的僵尸企业、低效率投资和隐性的失业(或者劳动力的低效率利用),而且这种现象主要存在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在上述这个中国特色的“空间一般均衡”之下,体现出了普遍的市场经济规律之下中国社会的特殊观念所产生的影响。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恐怕是不能被超越的,因此,上述均衡结果是否长期可持续,越来越是个问题。

四、观念与转型

如果说因为观念的影响,中国出现了一种独特的“空间一般均衡”,那么,转型如何推进?本文对于观念的讨论,最终是想落脚到有关转型理论的讨论上。

(一)是否存在最优转型路径的理性设计,抑或转型是演化的

转型的问题,天然是一个跨时期的问题。如果我们相信观念会影响人的行为,那么转型的理论必然是一个演化的理论。因为人的观念只能在当下决定当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态或者说均衡,人不会知道明天自己的观念是怎样的,也不可能知道由所有人明天的观念所决定的明天的经济社会发展均衡,更不可能知道在代际变化中发生的观念变化及经济社会均衡状态的变化。所以,人不可能知道跨时期的最佳结果是怎样的,更不要说除了观念的制约之外,跨期的决策还受到其他外在条件的影响,包括制度变化本身。

基于最优动态规划的转型理论,最多只能是一个参照系。这个理论参照系有一定意义,它能够对现实进行一些解释,也能够让我们知道,如果现实偏离了最优转型路径,那么社会福利的损失会是怎样。但是最优转型理论一定不能被作为现实的刻画,而让人陷入“现实中的转型路径就是最优的”这样一种认识误区中去。举例来说,在城乡和区域发展这个问题上,我们曾经构建了一个城乡关系和城市化政策调整的动态最优规划理论,来讨论城市化政策的变化路径。在这个理论中,城市作为具有政策决定权的一方,如果放松对于人口流入的管制,那么经济增长将更快。然而,放松人口流入管制政策会让城市居民担心自己在经济增长中获得的好处被分摊了,于是城市这一方会选择延缓人口流动管制的改革,但是这样又会造成更大的城乡间收入差距。而城乡收入差距会随着进城移民的数量增长而产生越来越大的社会冲突和消耗,对于增长是不利的。于是在理论上,存在着一个制度转型的最佳轨迹和转型的转折点,当进城移民的数量越来越多,这个群体面临歧视性的政策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大,就会促使城市政策转变。我们的这个理论模型是一个基于理性跨期决策的政治经济学模型,但是,这并不等于我们认为在现实中存在的延缓制度改革都是合理的。事实上,在这个模型中刻画的转型路径并不是最大化社会福利的。也恰恰因为动态最优转型理论的不足,我们又构建了一个演化的城乡政策转型理论,从而刻画了每一期的城乡政策如何带来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的结果,以及这个政策之下的城乡间收入差距所带来的社会冲突和资源消耗,然后再进一步地决定下一期政策决策的起点,并进一步通过经济增长和城乡差距的权衡,决定下一期政策的状态。如此循环往复,形成一条由每期最优决策结果组成的政策演化路径。上述两个理论工作一前一后,实际上是从跨期的最优转型理论过渡到了演化的转型理论,解释了城乡政策的内生变化,但仍然没有把观念的演变及其对于转型路径的影响,纳入形式化的理论分析里来。或许可以说,在上述理论中,认为流动人口进入会分享城市原住民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刻画了观念。未来,在模型中把观念结合群体性行为纳入对于转型路径的影响,在理论上更加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可以作为未来研究进展的方向。

不管怎样,我不认为存在一个可以与现实相对应的最优转型理论。尤其是对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之所以需要这样的转型,就是因为计划经济面临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集中决策陷于低效率,而市场经济才能通过分散决策来回避中央计划者的信息缺失问题。相比之下,如果我们相信转型可以由中央计划者来设计一条最优路径,或者相信现实的转型是在中央计划的最优转型路径上,那么在本质上,这就跟相信计划经济优于市场经济一样幼稚。换句话说,在理论逻辑上,相信转型背后存在动态最优转型理论指导,本身就跟转型需要去克服中央计划者的信息缺陷是内在矛盾的。

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来看,转型的成功恰恰是因为没有计划。也就是说,中国改革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并不存在对于几十年转型路径的事前设计。理解这一点,不仅对理解中国改革成功的实践非常重要,同时,理解转型的渐进性和演化特征,对于世界理解中国来说也非常重要。换句话说,中国的改革实践都是摸索着前进的,真正务实的转型只能是基于历史、正视当下、谋划未来,而这种对于未来的谋划往往只能是对于近期的未来,而且可能也只是方向性的,具体的举措都只能是逐步摸索,走一步看一步。与其认为中国设计了一个有清晰目标的转型路径,去对中国的未来做出长期的判断,不如着眼于当下具体的问题,看改革是不是一步步地有利于增进人民的福祉。

(二)观念是否可以转变

既然观念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状态及其转型具有重要的影响。那么观念本身是否可以改变呢?是否可以借助于观念的改变,使得社会经济发展的状态及转型更加有利于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呢?对此,我的答案是既可以又很困难。

先说观念改变的困难。人的天性是总认为自己当下是正确的,而观念的改变是需要耗费心理成本的,所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下,观念的改变并不容易产生。第一,个体改变观念并没有实际的好处,或者说好处并不够大。第二,外部性,观念的改变所带来的心理成本是自己承担的,而观念改变有可能带来的好处却是整个社会共享的,因此个人缺乏改变观念的激励。第三,观念如果被社会身份所加强,那么个体层面改变观念还会带来对于同身份的社会群体观念和行为的偏离,会带来额外的成本。

在上述机制之下,一些外在的信息干预不仅不能带来观念的改变,甚至有可能导致观念的分化。在城乡和区域发展的议题之下,我们做了一次田野实验,它本质上是一个信息干预。我们写了几段新闻,内容分别涉及不同方面的外来人口对本地的贡献。在描写中,我们尽量使用了比较平实的语言,以避免情绪上的引导。我们在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人员,先问他们两个问题,第一是对外来人口的看法,第二是是否赞同限制外来人口在当地工作。问完之后,我们给他随机看一段讲述外来人口对本地贡献的新闻,然后我们再对他问之前问过的那两个问题。为了避免这两个问题的重复太显然,我们把这两个问题夹杂在了另外的一些无关问题之间。我们先后做了两次这样的街头实验,前后相隔大约一年,结果非常一致,而且耐人寻味。我们发现,同样是接受了一些讲述外来人口贡献的信息,不同的人群态度变化是不一样的。外来人口对于外来人口的评价变得更积极了,而本地户籍人口对于外来人口的评价变得更差了,可能是因为对其他本地人的态度有预期,而自己偏离他人的态度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心理成本。而在本地人中,我们又进一步区分了“出生在本地的”以及“出生在外地又转为本地户籍的”两群人,我们发现,在接受了信息之后,对于外来人口评价变得更差的其实是出生在本地的人群,而出生在外地后又转为本地人口的人群,他们对于外来人口的态度并没有因为信息的干预而发生显著的变化。

如果说上述的发现是较为悲观的,我们的实验也得到了一个还算乐观的结果。我们发现,在教育水平这个维度上,更高教育水平的人更倾向于在获得信息干预之后改善对于外来人口的评价。因此,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理性化程度也可以逐渐提高,观念的转变是伴随着代际的更迭而出现的。当然,除了教育水平之外,教育的内容也是非常关键的。对于城乡和区域发展的政策,我认为如果能够持续地让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那么很多当下存在的对于外来人口(尤其是教育程度并不高的群体)的不公正待遇就能够得到更快的转变。

除此之外,我认为真正促使观念发生变化的仍然是传统观念的结果本身。比如在上文提到的中国特色的“空间一般均衡”例子里,如果债务驱动的低效率投资持续发生,闲置的建设项目越来越多,最后,地方政府债务终将无法维持,结果就只能是持续地依赖税收和转移支付化解债务,或者通过货币发行化解债务进而转化为通胀。最终,这就会让越来越多的人明白,城乡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违反不得的,部分地方政府的错误投资行为以及对于地方政府背书的理财产品的错误购买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能由全社会来承担。只有经过这样的观念更新,更加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才能逐渐发育起来。当前,中国正在面临严重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和局部地区的投资过度问题,短期内不容乐观,但是在长期,我相信人们和各级政府是会被现实所教育的。

五、如何应对观念的影响:一些启示

我们时常感觉到观念的影响,但是观念的影响究竟有多重要,尤其是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观念有多重要,仍然是有待研究的课题。尽管存在着各种研究的困难,从目前已知的研究来看,观念是重要的,而且它同时受制于整个社会的历史以及个人的早期生活经验。而群体行为、互联网的技术会强化观念的影响,甚至有可能导致人和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的群分效应。最终的结果是使得社会经济的状态偏离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结果,甚至影响转型的速度和路径。即使不施加任何干预,我相信观念及其后果循环往复,转型仍将逐步推进。面向长期,实际生活中最终发生改变的恐怕主要还不是特定人的观念,而是人本身。一代新人换旧人,代际的更迭总是会发生,并且伴随着观念的转变。

面对演化式的转型,人们要有历史的耐心,但也并非无可作为。对于现实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经济学家开出的增进社会福利的药方往往是改革制度,而如果制度难改,则进一步的药方是改激励从而调整制度结构中的成本和收益。本文想说的是,制度转型之所以困难,往往是观念作祟。如果观念的确是重要的,并且决策者更多站在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角度来影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方向和路径,那么有关观念的讨论也可以得到一些实践的含义。第一,要重视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以及规律背后普遍的人性,决策者的认知要摆脱由于历史形成的观念束缚,要走在社会公众的前面。第二,要在全社会塑造共同体意识,防止身份对立,更要减少传统体制(例如户籍制度)对于人的身份的固化。第三,在公共领域,加强对于普遍性规律的传播,相应减少容易产生身份对立的信息和观点的传播,对存在争议的观念应充分进行研究和讨论,避免错误的观念阻碍进步。第四,对于转型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不同身份相关社群的观念分化和利益分化,可以设计对于相对受损一方的补偿机制,通过经济增长和再分配的结合,使得改革和社会转型更为顺利地发生。第五,是对知识分子的一个建议,那就是进一步加强对于普遍规律的研究,在研究中做好普遍规律和本国实践的结合。要看到转型时期特殊性所造成的现象和普遍规律之间的差异,既不要把普遍规律生搬硬套在转型时期的现象上,也不要把转型时期的现象随意上升到普遍性的高度。为了让更多的个体做出更有益于自己的决策,也为了助推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学者要开展普遍规律的科学普及工作,帮助公众转变观念。让违背普遍规律的观念流行于世,就是学者对时代的卸责。

〔本文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超大规模市场的动态均衡理论与量化方法研究:结构转型与改革路径”(7234203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研究”(2021MZD011)、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基金项目“统一货币区视野下的财政、金融、货币、土地与债务的联动机制及化解”(202207)的阶段性成果。感谢李辉文、王丹利、李鹏飞等在相关合作研究及本文写作过程中提供的帮助,感谢魏东霞、李杰伟、冯博、钟辉勇、许宏伟、王佳的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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