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杰:科技创新中人才网络结构的完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20 次 更新时间:2023-07-05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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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杰  

 

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才工作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顶层设计和布局谋划。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坚持各方面人才一起抓,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加强人才国际交流,用好用活各类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求贤若渴,不拘一格,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在此背景下,本文对人才网络结构展开研究。

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政府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很多学者从政府职能、政府措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视角展开研究。有学者认为,政府在科技创新中承担着多种职能,具有引导作用、支持作用、推动作用、参与作用。对于实施措施,政府相关部门需要提供公共服务,积极进行教育投资,培育创新型人才,建立创新平台。在推进科技创新的过程中,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需求,制定专门的规划、实施意见并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等。必要的时候,政府甚至可以直接干预科研项目的实施,如美国的“曼哈顿计划”“阿波罗计划”等就是由政府直接组织工业界、学术界等联合开展和实施的。在资源配置中,应适当放权于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充分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如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强调要“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一体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和效能提升,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维护和优化高效、有序、统一、安全的超大规模市场”。但是不可否认,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个别地方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导致市场机制和社会主体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这就要求我们了解科技创新过程中政府、企业、高校等创新主体的作用和地位,对政府的职能和作用进行精准定位。

科学化的国家治理评价体系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国家治理评价体系科学化的关键在于评价指标的科学化。现有相关研究包括通过政策文本编码进行内容分析,通过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进行定量分析,通过技术路线图进行规划效果评估。而本文主要使用社会网络分析法进行实证研究,着重对整体网密度、中心度、诚实中间人指数等指标进行分析。整体网密度是通过计算实际关系数与理论上最大关系数的比值来衡量整体网络联系紧密程度的一个指标,其数值越大,密度就越大,表明相互之间的关系越紧密。中心度是反映个体在整体网络中的地位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说,网络中心度包括中间中心度、接近中心度和度数中心度三种。本文主要用到中间中心度,其是指该节点在整个网络中对信息或资源的流动和控制作用的大小,是个体作为其他个体之间信息传递桥梁的作用程度,用来衡量某节点对资源控制的程度,度数越大,表明该节点通过这种控制权能够获得的利益和资源越多。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指标的分析,科学地、循证地归纳出人才网络结构的主体与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人才网络结构的主体与现状

随着社会环境复杂性和竞争性的加强,组织成员仅依靠工作情境内部的资源不足以完全应对外部挑战,需要打破组织边界与不同利益者联动。同理,人才资源也并不是独立的,其存在于各类组织内,根据各自的专长、能力等承担着不同职责,但仅依靠某一主体具有较大的局限性,需要与其他主体进行联动。不同主体由此在合作、竞争、发展中产生一定的关联关系,进而构成人才网络。在人才网络中,某组织的科技人才资源数量、类型或规模可能影响与之有关联的组织的科技人才资源的数量、类型或规模,这种关联包括直接关联和间接关联。有学者认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创新人才开发应该形成政府主导、自身优化、教育机构先行、人才市场搭桥、用人单位激励的系统机制,这也体现了创新人才的网络结构应由多元主体有机构成。

参与主体丰富多元,实施措施重视创新。人才网络结构的参与主体有高校科研机构、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总体上丰富多元、各司其职,具有独特的优势。人才网络结构中各组织目前实施的措施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措施,第二类是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的措施。第一类主要有建立军民融合创新机制、整合利用创新资源、引导企业研究关键技术等,可以整合利用央地创新资源、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第二类主要有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大力培育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等,可以建立区域性科技金融中心,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中心度可以反映一个点在网络中居于核心地位的程度。在科技创新的过程中,中心度排名靠前的参与措施分别是军民融合创新机制,整合和利用国家、省市创新资源,建立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新型创业孵化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等。这些措施在网络中处于核心地位,是科技创新领域推进的重点内容,资源投入需求大,涉及部门和主体众多。调研发现,这些措施也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要举措。在排名前十的措施中,第一类措施有6项,占绝大多数。这说明,各地对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非常重视。同时,这些措施几乎全部涉及到管委会,大部分措施涉及到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这说明,管委会、财政局、发改委是在科技创新中占主导地位的部门(这是由其部门职能决定的)。

主体关系复杂交织,核心结构作用显著。对参与主体间的关系进行梳理分析可以发现,各参与主体的关系复杂交织,形成网络,每个主体都有四个以上的联系主体。其中,大企业、管委会、中小企业、财政局、高校的节点最为密集,处于网络的中心位置,人才服务中心处于重要节点。这说明,这几个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比较重要。而在政府主体中,管委会、科技部门、税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明显多于其他部门。对“参与主体—实施举措”生成二模网络拓扑图进行分析可得,各节点的平均距离是2.566,凝聚力指数是0.371,网络密度是0.208。由于网络密度在0至0.25之间时,关系密度较低,因此为稀疏连接。在“核心—边缘”结构中,网络中的节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的成员之间联系紧密,可以看成一个凝聚子群(核心),另外一部分的成员之间没有联系,但是该部分成员与核心成员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处于核心结构的参与主体一般都拥有很大的控制权,如高校科研院所、高端创新人才、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与配套等主体作用十分显著。

信息桥梁奠定基础,创新主体表现突出。诚实中间人指数可以反映网络中充当“中间人”角色的参与者。诚实中间人指数排名前8位的参与主体分别是:管委会、高校科研院所、大企业、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中心、人事部、金融服务办公室、投资机构。其中,管委会的诚实中间人指数最大,表明管委会作为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关键中间人,处于重要的中介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实际调研也证实了管委会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其是连接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人才服务中心与企业的桥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为企业科技创新搭起了一个“看不见的桥梁”。

中心度排名靠前的参与主体分别是:大企业、管委会、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财政局、发改委、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办公室、税务局、人事局。这些主体的中心度较高,在整个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比较重要。高校、中小企业的中心度名列前茅,说明它们在整个网络的信息传递过程中起着桥梁作用。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在科技创新过程中,高校掌握着大量的知识、人才和资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因其主营业务的导向和基础人才的支撑,在科技创新中作用不可小觑。

人才网络结构的问题分析

政府部门作用显著,社会主体力量较为分散。虽然中心度最大的参与主体是大企业而不是政府部门,但是在中心度排名前10位的参与主体中,政府部门占绝大多数。调研发现,财政局、税务局等掌握着科技创新的资金,而高校科研院所、人事局掌握着科技创新的人才。这说明,在科技创新的过程中,政府在配置资金、人才资源的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高校科研院所占据着比较重要的地位,但其他社会主体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凸显,社会主体力量较为分散。通过中心度分析可得,大企业中心度最大,其次是管委会,再次是中小企业,最后是高校科研院所。这说明,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和核心地位在逐渐淡化,社会主体力量正在走向“多元化”。

网络整体密度较小,参与主体联系较为稀疏。从总体上看,人才网络密度较小。这说明,人才资源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联系比较稀疏,由此反映出几个问题:首先,人才网络节点建设不足,参与主体容易出现“各自为战”的情况,人才网络存在“断点”“堵点”,个别领域的人才密度较小,容易造成相对人才短缺;其次,在个别地方,主体之间的联动机制不明确、不显著,无法及时有效支撑科技创新规划的推进,难以有效聚合科技创新人才,形成人才资源合力。事实上,参与主体的稀疏增加了人才之间的交互沟通成本,也不利于统筹掌握人才信息、利用人力资源。

人才网络服务较为单一,配套措施制度仍存在不足。专业化的人才服务队伍力量不足、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等因素都会导致人才网络服务相对单一。高校科研院所、高端创新人才、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与配套等具有核心作用,但对其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人才特别是高端创新人才的服务及配套机制还不够健全;其他非核心主体也在不同程度地发挥重要作用,但相关配套措施不足以支撑其在人才网络中的地位。个别地方当前的服务配套措施很难满足与时俱进的人才服务需求。

人才网络结构发展完善的对策与建议

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不论是在构建人才网络结构还是落实科技创新规划的过程中,政府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的资源要求和统筹协调属性不可避免地将职能归于政府这一行政主体,而其他社会主体承担着研发执行、具体推进的责任(中心度所显示的主体重要性也说明了这一点)。这就更加要求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科技创新规划实施过程中激发其他社会主体的能动性,在财政、技术、信息以及人力资源上予以支持。同时,要紧密连接各主体网络关系,突出人才网络的节点效应,畅通人才网络的信息渠道,打通人才网络的互联互动。这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是一致的。总之,在人才网络结构的建设完善中,政府需在履行好职责的前提下,简化人才服务流程,为多元主体参与提供更大的发挥空间。政府应整合自身资源和优势,逐渐发挥更多的“中介”作用,以人民利益为中心,以人才需求为重点,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协调各方,赋能多元主体。

加强多元主体联系,由“共同”走向“共享”。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应该注意加强各个主体和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交流。由之前的各自发挥职能“共同”构成网络,到真正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交流合作、互联互通、协同促进。在充分发挥政府指导作用的前提下,加强多元主体联系,建立与产学研全产业链配套的信息服务和人才联络机制,开辟多主体创新人才交流与管理通道,使人才、资源在网络中充分流动。同时,加快建成体系化的人才引进、评价、管理、激励、培养机制,为跨主体、跨平台的人才网络建设夯实基础,为科技创新规划的意见征询、指导落实、共同执行、产学研结合、统一评价等全过程实施提供可能。除了完成各自的职能任务外,还应积极探索创新,在跨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合作中,碰撞思维、取长补短、推陈出新,解决现有难题,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完善服务配套措施,发现问题、改进不足。人才网络的完善,除了整体政策支持和多元主体合作之外,也离不开配套措施建设。2022年4月26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明确强调“要科学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全生命周期,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布局,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协调联动。要多轮驱动,发挥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多方面作用,分层分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注重效益,既要算经济账,又要算综合账,提高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综合效益”。这就要求自觉树立创新战略和发展目标,使人才战略与总体布局适配,提高对服务人才的重视,主动发现问题、改进不足。同时,在科技创新规划实施过程中,布局有利于引领产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设施,在配套设施建设中“适度超前”。要加强人才网络建设,由行政主体主动牵头,制定机制与标准,减少对高端人才、特殊领域人才等的录用限制。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十九届四中全会重大项目“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选贤任能制度优势与创新发展研究”(2020—2022)子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王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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