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辉煌:基层减负不成功的根源是什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95 次 更新时间:2022-10-02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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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以便民还是其他名义,只要党政群机构还想着包办所有好事,就会继续想方设法给村级组织下放事权和责任,村干部使出浑身解数,能搞定的就搞定,搞不定的就用形式主义的方法来应对。结果,村干部不是工作负担过重,就是形式主义盛行,多数时候是两者兼具。这就是为什么给基层减负不会成功的根源。


1.悲伤的大河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目的是“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目标是“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意见》一出来,很多朋友都热情地把这个消息晒到朋友圈,欢呼雀跃,就像前几次中央提出要给基层减负一样。我也学习了《意见》,也为国家对村干部细致入微的关心而感动,就像前几次中央提出要给基层减负一样。

我这个人没什么爱好,就喜欢到全国各地的农村跑一跑,看一看。在一个村里待的时间,有时候三五天,有时候八九天,时间最长的是每年暑假的驻村调研,一住就是20天。减负喊了这么些年,我观察到的村干部,几乎都没有感受到减负带来的积极效果。文山会海和形式主义,反而有增无减。

这就有趣了,中央应该是真心想要给基层减负的,至少从文件三令五申的要求可以窥见,那为什么就是减不下来呢?这次的《意见》有可能打破这个魔咒吗?

老实说,这份《意见》写得还是挺好的,满满的真诚感。至于那些看起来很不错的建议是否可行,我们暂且搁置。我们完全可以换个视角来解读这份《意见》,看看促成现在村级组织负担和形式主义困境的力量到底有哪一些。

2.上面千把锤,上面千把刀

《意见》首先界定了村级组织的概念,即“包括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组织和其他村级经济社会组织”。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这一功能定位明确了村级组织的主职是群众工作。

接下来我们看看《意见》点出了哪些不被允许的事项。第一项,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现实情况是,有不少党政群机构擅自将自身权责事项交给村级组织承担,使其成为招商引资等责任主体。这实际上是造成村级组织负担重的主要原因。

第二项,《意见》规定,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填报表格、提供材料;清理整合面向村级组织的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不得简单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者录制视频等作为评价村级组织是否落实工作的依据。从调研经验来看,村干部确实是整天忙于填报表格、提供材料,手机上有各种各样的工作群和政务APP,随时随地要拍照、拍视频给工作留痕。本来一个人就可以完成的工作,现在都必须要两个村干部同行,为什么?因为要相互拍照。

有一次,我跟村干部调侃,你们明明人手就不足、工作量又大,为什么每次入户都必须两个人一起?村干部说,你懂得啊,必须有人拍照,否则工作就白搞了。我问,一个人入户,然后自己拍照不行吗?村干部笑了,总得把我也拍进去吧,额,你是说让我跟农户玩自拍吗?

这显然是不行的,摆拍的痕迹太明显!

第三项,《意见》规定,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未经省级党委和政府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新设村级工作机制,不得要求专人专岗;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设立村级工作机制、专人专岗的,相应的党政群机构应协调提供人员、经费等必要工作条件,不得将保障责任转嫁给村级组织。现实情况是,党政群机构擅长于新设村级工作机制,但是没能力提供人员和经费,结果这些保障责任就转嫁给了村级组织。

这就是所谓的,上面千把锤,下面一颗钉。

第四项,《意见》规定,凡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现实情况是,党政群机构都喜欢看到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虽然大家都知道,很多情况,其实村干部也不见得了解得有多清楚。关键是要有人站出来表个态,万一出了什么问题,党政群机构就可以大义凛然地说,不要责怪我,责任在村干部,是他们开的证明!

这就是所谓的,上面千把刀,下面一颗头。

3.以便民之名

为什么给村级组织减负总是没效果呢?不是政府不够努力,而是政府太努力了。三层意思:第一,政府尤其是中央近年来一直努力想办法给基层减负,是真的很努力,真的很想给基层减负。但是从效果来看,负担没减下来,为了减少文山会海还多开了几个有关减负的会议,为了应对上面下来检查是否减负反而增加了新的迎检负担。

第二,更重要的是,党政群机构一直很努力想给农民做好事。当年为了彻底脱贫,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喊出了“抬也要把你抬出贫困线”的口号,让部分懒汉心中为之一振。搞完了扶贫,接着搞振兴,政府照例是投钱,恨不得把所有好事都给农民办了。修条村里的小路,也不要村民出钱;农民家里的外墙涂点什么颜料,政府也要操心;农民家门口的柴火堆怎么摆放才有艺术感,菜园的篱笆用什么材料才有美感,政府也要亲力亲为;农民散养的几只鸡能不能在村里散步,政府也是忧心忡忡,怕这几只鸡糟蹋了青山绿水。类似的好事,还有很多。

问题是,党政群机构自己也很忙,特别是政府,要操心的事情实在太多,村里那些好事不可能靠政府自己来完成。另外,政府本来就受到编制和预算的约束,根本没办法安排人手到村里做好事,只能要求村干部把这些好事做了。结果,村干部没能力把贫困户抬出贫困线,只能从报表上想方设法帮他们抬出贫困线;为了修路、外立面改造,村干部磨破嘴皮子让村民配合政府的行动;村干部亲自出马帮农民摆放柴火堆、搞篱笆,上面下来检查的时候帮农民把鸡子抱进鸡笼里,检查一结束,村民再把鸡子放出来。

第三,党政群机构除了要给村民办好事,也希望多了解村里的信息,更希望村干部帮忙分担责任。最后就以便民的名义,将很多事项下放到村里。很多事项是下来了,但是没有配套的人力和财力,只能靠村干部自己顶上。

综上可知,之所以中央三令五申,要求给基层减负,没有什么效果,根本原因有两个。首先,没有搞清楚村级组织的核心功能是群众工作而不是行政工作。村干部应该花更多的时间跟村民打交道,了解村民的真实需求,并且把这些需求反映上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要承担大量的行政事务。其次,没有搞清楚村级治理的主体是农民而不是政府和村干部。村庄的很多公共事务,比如环境整治和小型公共品供给,应该让农民充分参与进来,而不是完全由政府和村干部来包办。

不管是以便民还是其他名义,只要党政群机构还想着包办所有好事,就会继续想方设法给村级组织下放事权和责任,村干部使出浑身解数,能搞定的就搞定,搞不定的就用形式主义的方法来应对。结果,村干部不是工作负担过重,就是形式主义盛行,多数时候是两者兼具。

这就是为什么给基层减负不会成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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