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英:新中国外交官选拔录用制度的发展与变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96 次 更新时间:2022-06-30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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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英  

内容提要:外交官选拔录用制度事关外交官队伍的素质,一直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新中国成立以来,外交部不断改革录用制度。改革开放后,外交事业的大发展对外交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外交部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要求,结合外交工作的专业性特点和外交事业的发展实际,在外交官录用制度方面不断创新,已形成一套种类比较齐全、内容科学、方式多样、程序规范的外交官录用体系,从源头上确保了外交官队伍的高素质,同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即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核心价值,这些经验对未来外交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 键 词:外交官  外交官制度  外交官录用  党管干部  德才兼备 



为政之道,首在得人,毛泽东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1]邓小平强调:“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2]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一件大事,关乎党的命运、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人民的福祉,是百年大计。”[3]这些论断都深刻揭示了干部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发挥的核心作用。同样,外交官是中国外交事业的中流砥柱,在为国家建设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维护国家利益,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所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变化和所取得的伟大成就,都有外交官这个群体所作出的努力和奉献。[4]乔治·凯南曾断言:“让我控制人事权,最后我就会控制政策。因为负责招聘、任用、辞退和提拔人员的部门能够迅即控制这个机构和外交政策的整个情况。”[5]由此可见,外交官选拔录用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是外交官资质水平的重要保障,也是决定外交系统生命力和运行效率的关键所在。遗憾的是,国内学术界在公务员录用制度方面研究成果比较丰富,但对外交官选拔录用制度的研究比较薄弱,缺乏专门的研究成果。[6]本文拟回顾、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外交官选拔录用制度的发展变革历程及宝贵经验,这对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拔录用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外交人才,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外交官选拔录用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外交官的选拔录用经历了主要从军队和地方抽调,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录用,从生源院校考试录用到与公务员录用考试全面并轨的过程。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面对西方国家的孤立和遏制,党中央确定了“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的外交方针。周恩来总理指出:“我们决不能依靠旧外交部的一套人马办外交,必须‘另起炉灶’创建新的外交队伍。”[7]新中国成立初期,百业待兴,专业人才缺乏。尤其在外交领域,过去中国共产党没有办职业外交的经验,没有形成外交队伍,“党内的外交外事人才稀有,有外交外事经验的也没有多少”。[8]随着新中国与许多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亟需大批外交干部。经过慎重考虑,中央决定选拔那些具有革命战争经验,政治上可靠的人来充实外交队伍。当时的外交官队伍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来自部队的干部,如姬鹏飞、黄镇、耿飚等,他们政治素质好,有斗争精神;二是新中国成立以前原中央外事组的干部及在各大城市长期从事地下和统战工作的干部,如李克农、章汉夫、王炳南、乔冠华等,他们具有外事工作经历和较高的文化水平;三是从大学中挑选优秀毕业生,他们外语好,具有专业知识。此外,还留用了一些旧政府的外交人员,如梅汝璈、周鲠生、凌其翰等,担任外交部的顾问。在首批派出的15位大(公)使中,有11位都曾在军队担任高级将领,形成了特有的“将军大使”群体,造就了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的“文装解放军”队伍,为新中国外交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这种选拔方式和标准适应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外形势异常复杂的情况,按此标准选拔出来的高级外交官都是经过长期考验,有丰富的斗争经验、实践经验及应变能力的同志。这些外交官绝对忠诚于党和国家,信念坚定,能坚决执行命令,不畏困难,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非常适合那个年代。后来的实践证明,绝大部分“将军大使”凭借在军队和革命战争中练就的适应能力,顺利完成了从“将军”到“大使”的角色转换,在另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为新中国外交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第一批大使派出后,新中国开始着手培养职业外交官。全国陆续组建了多所语言类、外交外事类专业大学,此后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录用逐渐成为新中国外交官选拔录用的主要途径。为此,外交部还专门成立了外交学院,作为外交部部属院校,培养并培训外交官。北京外国语学院也曾归外交部直属。这两所高等院校加上其他高校每年向外交部输送毕业生,通常是高校向外交部推荐毕业生,外交部综合考察学生的政治素质、专业及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对毕业生进行筛选录用。


为了弥补中高级外交官的不足,外交部还坚持从地方政府和其他系统选拔外交官。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撤销大行政区的设置和大行政区一级的机构,经中央批准,外交部获得了在这六大行政区选任干部的优先权,并随即组成了招录干部工作组。据估计,此次选任的干部人数有100—200名,主要担任领事或一秘等中级外交官的职位。[9]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波及外交部,外交官录用工作也受到冲击。从1966年到1971年,外交部选拔大学毕业生入部的制度中断达五年之久,[10]这给中国外交带来了巨大冲击。在毛主席、周总理的直接关注下,1968年解放军进驻外交部,外交部的工作开始逐渐恢复正常。1970年,中国迎来了第三次建交高潮,1971年,中国重返联合国,对外交官的需求增加。为适应这种形势,周总理同意采取紧急措施,从全国外语院校1966届毕业生和1964年派出的留学生中选调一批翻译进入外交部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国家对人才的需求特别迫切。而原有干部录用制度的弊端逐步显现,这就造成了一个困境:一方面现代化建设亟需大批有能力的优秀干部,另一方面大部分干部的思想观念和专业水平难以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1980年8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邓小平作了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针对当时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及其改革,他指出:要“解放思想……打破老框框,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大力培养、发现和破格使用优秀人才”。[11]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干部“四化”方针,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中央开始进行人事制度改革。1989年1月9日,人事部和中组部联合下发《关于国家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的通知》,要求今后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把好“进口”关。[12]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确立了凡进必考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外交官录用制度也随之进行了改革,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通过考试方式录用外交官,改变了长期以来从党政军机关中选派,或者从文科尤其是学语言的大学生中选拔外交官的做法。


为适应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外交部结合外交工作具体情况,不断调整并完善考试录用的具体程序和方式。1989年到1994年,外交部在全国确定了20余所重点生源院校,自行组织考试。各高校根据外交部分配的名额和报考要求组织学生报名,外交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录用。1993年8月,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要求,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录用考试。为此,从1995年开始,外交官录用考试在原来考试的基础上,增加了人事部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此项工作由人事部与外交部共同负责,单独为外交部组织,与专业考试同时进行,其成绩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录取的依据。2000年到2004年,外交官招录纳入人事部统一考试,人事部不再单独为外交部组织考试,而是由外交部提前组织考试,根据录用计划确定录取人选后,参加人事部组织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这期间,生源院校范围扩大,报名方式也由高校按比例推荐改为网上公开报名。


从2005年开始,外交官、公务员录用完全并轨,全部纳入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外交官职位向所有高校毕业生开放,外交部不再限定生源院校范围,也不再提前组织考试。符合条件的考生在人事部网站上报名,参加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1∶5或1∶4(非通用语和技术职位)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由外交部组织专业复试。由于外交业务的特殊性,对部分生源如非通用语考生,人事部仍然采取单独命题的办法,保证了外交人才的专业性。


二、外交官录用制度的变革


2000年,国家人事部明确提出必须重视公务员的能力建设,要研究和制定各级、各类型公务员的能力素质标准,用以指导公务员的录用、培训等方面。2003年,人事部颁布《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规定我国公务员的九项通用能力标准框架: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心理调适能力。[13]在此背景下,外交部根据国家公务员能力素质及考试录用制度的要求,结合外交工作的专业性特点和外交事业的发展实际,不断改革外交官录用制度,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外交官录用制度。


(一)录用形式的多元化


外交官具有代表国家进行对外交往的共性,但有级别和岗位的差异,这些不同级别和岗位所需要的人才在知识、技能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亦不相同,这就决定了录用外交官时应采用不同的途径,既体现外交官职业的共性,也满足不同级别和岗位的特殊需求。经过多年的探索,外交部逐步确立了分类录用方式,主要包括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针对语言类以及涉外专业在校大学生的外交人才选拔考试、高级外交官考试等。分类考试克服了采用统一测试方式带来的人才同质化现象,根据岗位对人才需求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考试内容和测评方法,采用不同的录用标准,使应聘者与空缺岗位更好地匹配,保证录用的外交官能够胜任工作。


1.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


此类考试主要针对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考试主要由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和外交部干部司共同负责。其中,中组部和人社部负责统筹协调考试计划,国家公务员局负责具体实施考试安排以及全国统考的公共科目笔试部分,外交部干部司负责制定招录指标及职位、组织协调复试、体检以及考察工作。


近几年,根据工作需要,外交部根据岗位特点和语种,将招聘岗位分为英语类、非通用语和特定专业等三类。每一类的专业要求有所不同,专业考试也有不同的侧重。例如,外交部2020年招录涉外业务类公务员152人,招录职位主要包括英语一至英语七共计7个英语类职位,阿拉伯语、朝鲜语、德语、俄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等9个非通用语职位以及建筑学、工程管理、土木管理、图书管理、档案管理和档案计算机管理等特定专业职位。每一类岗位面向不同专业背景的毕业生,例如,英语一职位面向外交学、国际关系、国际政治、英语专业;英语五职位面向理工及其他专业(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等学科门类);特定专业职位主要面向建筑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投资学、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等专业。[14]由此可见,外交部的录用范围是非常广泛的,这不仅扩大了选拔人才的范围,而且满足了不同岗位的个性化需求。


2.外交人才选拔考试


外交工作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于外交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语言能力等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有些国家把外交官考试作为特种考试,单独组织考试,以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外交官队伍。为此,外交部尝试在国家公务员考试统一招录毕业生之外,组织外交人才选拔考试,即外交部从部分重点院校(尤其是语言类院校)中挑选出一定数量素质全面、专业突出的在校生,进行定向培养,派到国外高校学习,学习结束后再通过外交部组织的入部考试,正式进入外交部工作。


外交人才选拔考试最初只面向非通用语类专业,其初衷是培养非通用语外语干部。随着新时期对外开放战略的推进,国家外交事业对于高质量外交专业人才的需求愈发紧迫,从2016年开始,外交部开始将外交学专业纳入到考试范围。2019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又扩大到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等相关涉外专业。非通用语类专业人才选拔考试的对象,主要是外交部确定的生源院校的语言类和涉外专业类本科生和硕士生,外交部确定的生源院校主要包括各语言类高校及开设外交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等相关专业的985和211院校,其中小语种需要本科大二年级,英语需要本科大三年级及三年制硕士二年级,两年制硕士一年级。外交部向各高校下达选拔指标,由学院组织推荐考生,经外交部审核后,参加外交部统一组织的外交人才选拔考试。所有考试环节结束后,外交部根据成绩确定录取名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作为定向培养人才,由外交部选派至有关国家进行为期一学期到一学年的培训,学习期满后回国。毕业前经外交部入部考试合格后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入外交部就职。目前,这已成为外交部选拔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


3.高级外交官考试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为外交事业选拔更多优秀人才,1995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了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项原则。同时还规定了选拔方式:推荐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某些领导成员人选,还可以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15]将考试列为推荐党政领导干部的方式。2002年7月,中共中央正式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形势的发展,为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2004年4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方式之一,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时面向社会可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在这种背景下,为加快外交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外交官选拔视野,不断改善和优化驻外干部队伍结构,从2000年开始,中央组织部会同外交部借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做法,在地方和中央、国家机关开展公开选拔高级外交官的工作。迄今为止,已分别于2000年、2005年、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开展了五次公开选拔高级外交官的工作。


(二)录用标准的规范化


为职位找到既有意愿又有能力的人,为人找到能发挥自己专长的职位,这是录用工作的价值所在。清晰明确的录用标准给录用工作提供了标尺,不仅有利于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而且保证了人才录用的公平性。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外交官,其录用标准是有差异的。外交部考录处在岗位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确定录用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外交官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和录用标准,为报考者和录用工作都提供了明确而客观的可参照标准。


1951年9月,周恩来总理提出了“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的十六字方针,作为外交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十六字方针”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选拔干部的德才兼备原则,长期以来一直是选拔录用外交干部的标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具体要求。


2005年颁布的《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的录用条件;2009年,《驻外外交人员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详尽地规定了外交官的任职条件。外交官是国家公务员的组成部分,《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录用标准是录用外交官的指南。根据这两部法律,结合外交工作的实际,外交部确定外交官的任职资格和录用标准,既反映岗位的需求,又体现公平的原则。


一是强调政治素质。外交是高度政治性的工作,外交官必须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2005年颁布的《公务员法》强调公务员要尊重宪法,将“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列入公务员的任职条件中。2018年修订后的《公务员法》更加强调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增加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条款,而且明确规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驻外外交人员法》将“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作为外交官的任职条件。在初级外交官招录的资格条件中,所有的职位都有“政治可靠,个人经历、历史状况清楚,适合驻外工作”的规定,具体要求政治面貌应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高级外交官的选拔更加重视政治素质,强调对党忠诚、敢于担当。


二是重视专业知识和技能。外交是高度专业性的工作,外交官必须受过良好教育和专业训练,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同的岗位需要不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外交工作的涉外性决定了外交官必须熟练掌握外语,能运用外语进行交流,开展工作。因此,语言能力是外交官的必备条件之一。《驻外外交人员法》规定外交官需要“具有胜任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语言能力”。在具体录用工作中,外交部要求应聘者外语水平较好。报考地区业务司职位的,应能用外语独立开展工作。报考行政司、财务司、档案馆职位的,应能熟练使用英语处理对外行政事务。[16]在招录计划中,外交部对不同职位的专业要求作了详细的限定,还对不同职位的专业水平作了具体要求。例如,在2020年招录计划中,规定了每个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专业知识结构,并对外语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报考英语一至五岗位,大学英语6级成绩425分及以上,英语六和七岗位对外语的要求更高,要求英语专业4级成绩良好及以上,或通过英语专业8级,同时具备其他非通用语能力(限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4个语种中的一个),能用双语独立开展工作,撰写双语简报、分析报告。图书管理、档案管理等岗位对语言要求适当降低,要求大学英语4级成绩425分及以上。[17]


三是注重身心素质。《公务员法》增加了公务员身心素质的要求,要求公务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应对公共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复杂局面。外交官经常要在国外工作,其中不乏战乱艰苦地区,这种工作性质要求外交官必须具有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驻外外交人员法》也规定外交官“具有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外交部在招录工作中更具体提出了“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对国内外环境变换有较强的适应能力”的资格条件。


外交部对不同职位所需的专业及应具有的专业技能及性格特点作出了不同而且比较具体的规定,目的在于使选拔出来的外交官能够与职位有较好的匹配度,较快地适应并胜任工作。初级外交官侧重相关专业知识和外语能力,高级外交官更注重对党忠诚、责任意识、组织协调能力、了解国情等领导技能。当然,在新的时期,在重点强调业务基础和能力的同时,更加强调政治素质,政治忠诚和可靠性被置于重要地位。


(三)录用方式的科学化


科学合理的录用方式对于录用人才至关重要,应聘者是否具有岗位的胜任力,只有通过特定的方式才能检测出来。改革开放后,外交部根据国家人事政策,不断探索录用方式的改革,基本确定了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方式相结合的录用方式,实现了对应聘者多角度、全方位的评测,增强了选人的准确性,不仅提升了外交官的总体素质,而且提升了外交官录用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


考试是录用方式的重中之重,外交部录用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为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全国公共科目统考,通常在每年11月下旬举行,普通职位考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非通用语类职位加试考生所报考的语种。外交部会根据初试成绩按照1∶5或1∶4(非通用语类职位)的比例确定各职位的复试名单,统一在北京组织复试。外交部不断总结考录工作经验,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外交工作的需求,不断探索切实可行、有助于选拔优秀人才的测试方式。目前,复试分为笔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及外语)、语言口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是考试的重要方法,外交官笔试的总体趋势是从注重知识向注重能力转变。坚持以用为本、为用而考的原则,在考试内容上既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外交工作的要求相一致,又与录用岗位的职责相符,通过全面、实用、针对性强的考试内容,不仅考查应聘者从事外交工作所应具备的基础知识,而且同时考查应聘者的能力及品德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虑到外交工作对外语水平要求较高,非行政技术性的岗位要加试外语,包括笔试和口试。外语笔试全方位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包括语法、翻译和作文;外语口试侧重考生的外文口语表达能力,包括视译,就考官提问作答,还有类似即席演讲的环节,让考生看图阐述自己的看法。


面试是考试的重要环节,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践技能,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18]根据人事部的相关规定,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为主,也可以采取其他测评方法。根据笔者对已入部的初级外交官的访谈,目前,外交部招录初级外交官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在具体题目的设置中适当结合了外交部的职业特色和工作内容。内容主要包括入部动机,外交官需要什么素质等基本认识问题,也包括假设一些事件场景,考察应聘者的应变能力等问题。


高级外交官考试也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专业笔试和语言笔试,同时测查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因为是选拔高级外交官,所以专业笔试题目与初级外交官侧重考察外交专业基础知识不同,高级外交官选拔的专业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领导能力和处理涉外事务的能力,本着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紧扣外交工作实际,根据实际外交工作中出现的场景出题。相比初级外交官,高级外交官的面试环节更为重要,笔试很难测评领导能力,面试可以弥补其不足。面试一般分三个环节:一是结构性面试,主要了解个人情况、入部动机及对外交工作的认识;二是无领导小组讨论,这是领导人才选拔的测评工具,既可以检测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说服能力、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及非言语沟通(包括面部表情、身体姿势、语调、语速和手势等)等多种能力要素,也可以考察应试者的情绪稳定性、反应灵活性、主动性等个性特点和行为风格;三是即席演讲,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演讲技巧,这些都是高级外交官必不可少的素质。


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全面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对考官提出了高要求。为克服面试中考官的随意性,确保专业性和公平性,《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对面试命题、面试小组的组成及面试考官的条件,都作了具体规定。其中明确规定,面试命题人员应当熟悉公务员录用制度和相关政策、命题规范和要求,掌握一定的人才测评理论与技术,具备相应题型的命题能力和水平;面试考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比较丰富的人事管理、人才测评等方面的经验或具有一定年限的机关工作经历,品行优良,公道正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工作纪律,恪守行为规范。而且规定面试考官必须接受不少于16小时的培训,并持证上岗。[19]


心理测评主要测查应试者是否具有适应能力、自我调节能力、情绪控制能力和承受压力的能力,这些能力对于外交官而言至关重要。目前,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总分,但作为录用的重要参考。


考察是确保新录用外交官具有良好品行和实际表现的重要措施,外交部根据考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的要求,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外交部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应聘者的人事档案、履历进行审核,了解应聘者的经历、表现和奖惩情况等,还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应聘者面谈等方法,全面深入地了解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修养、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社会交往、团队合作等情况。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对应聘者作出综合评价,作为是否录用的主要依据。如果考察发现应聘者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录用。


三、外交官选拔录用制度发展变革的基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外交官选拔录用制度从零起步,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国内政治制度的调整及中国外交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体系,选拔了一代代高素质的外交官,为中国外交事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并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以后外交官录用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党管干部是现代政党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核心内涵。“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20]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制定了大量有关干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党管干部的原则一直贯彻始终,成为维护并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国家政权有效运作的重要组织保证。


在具体实践中,党管干部原则主要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党管干部不是指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对各级干部的一般性管理,而是指对各级各类干部的考察、培养、监督、推荐、选拔和任免”。[21]1951年3月,刘少奇同志在党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作报告时专门谈到党的干部管理问题,指出:“从最初级到最高级的每一个干部,都要有一定的机关来管理,不应有任何一个干部而没有地方管理他的。”“对于非党干部也需要间接地或直接地予以管理。”[22]1953年11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决定逐步建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23]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参与各级干部选拔录用的各个环节,确保选出的干部符合党组织的要求。第二,各级干部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对党保持绝对忠诚,不允许政治中立。2018年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公务员任职的基本条件,并明确规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公务员应履行的义务。[24]《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要求公务员“政治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下,外交官队伍建设始终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并随着形势的发展对外交官提出新的要求。新中国成立初期,周恩来总理亲自抓外交干部队伍建设,先后提出了“十六字方针”“三三制”原则,不仅为外交干部队伍建设确定基本方针,而且还亲自参与外交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环节。改革开放后,干部队伍建设亦受到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邓小平明确指出:“中国的稳定,四个现代化的实现,要有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25]中央领导对外交干部提出了“立场坚定、目光远大、头脑敏捷、业务熟练、才华出众、风格高尚”的具体要求,[26]为新时期外交官录用提出了新的标准。在邓小平时代,外交部结束了从军队、地方抽调干部的做法,开始大规模从高校毕业生中录取,外交干部队伍专业性程度大大提高。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内外形势更加复杂,外交工作更加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更加重视外交官队伍建设,在2018年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他明确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要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对外工作队伍。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外事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27]高层领导对外交官素质提出的要求,为外交官的选拔录用提供了指南。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录用制度的要义是选拔出优秀人才,而这离不开科学合理的选人标准。纵观当代中国外交官队伍建设的历程,外交官录用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在不同历史时期又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其内容。


外交是高度政治性的工作,外交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对党和国家的绝对忠诚,坚决拥护党中央的权威,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意识,准确理解并忠实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交政策和方针。外交工作又是高度专业性的工作,外交干部需要熟练掌握外语,要有沟通能力、谈判能力、调研能力等。“政治标准居于统领地位,它保证外交官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业务能力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专业标准从属于政治标准,它保证政治标准的实现,对党和国家的忠诚需要通过良好的工作业绩来体现,而这需要外交官具有很强的专业能力。因此,政治标准和专业标准相辅相成,相互促进。”[28]在实践中,政治标准与专业标准并重贯穿了外交干部录用的各个环节。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公开考试侧重考查专业水平,严格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和个人品德,并将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作为录用与否的重要条件。


外交干部队伍建设归根结底是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意味着外交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服从并服务于国家的发展目标。新中国成立初期,百业待兴,对内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秩序,对外反击西方敌对势力的遏制和封锁,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是当时的迫切任务。这就要求我们的外交干部政治素质一定要过硬,对党和国家忠诚,经得起任何考验。而毛泽东认为:“解放军历来是我们培养干部的地方,所以中央决定从部队挑选一批干部。”[29]因此,中央采取了从军队抽调将军当大使的做法。这当然与当时职业外交官短缺有关系,但也是中央在当时的情境下,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作出的理性选择。同时中央也从毕业的青年大学生中选择政治素质高的人进入外交队伍,以适应外交工作专业性的要求。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的经济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外交的任务除了为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也要为经济发展服务,经济外交地位上升。这一时期,外交部录用干部,不再像之前那样只看政治标准和外语水平,而是大量招录各种专业包括经济、贸易、金融、法律等专业的毕业生,之后更逐步扩展到所有专业。与此同时,全球化加速发展,内政外交更紧密地关联,国内问题国际化,国际问题国内化,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提出了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要求。在外交官录用方面,开始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中高级外交官,同时推进外交系统干部的交流,从外交部选派一些优秀的局级干部或局级后备干部到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挂职锻炼。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综合国力的增长,中国已经成为国际体系中的重要成员,日益走近国际舞台的中央,权利更多,责任也更大。为实现新时期的战略目标,党中央提出了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外交部也随之提出加强外交干部队伍建设的新举措。在选人用人问题上特别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外交队伍忠诚之魂;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于外交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用制度约束保证外交队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位。”[30]同时,“全方位提升外交外事干部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做到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31]


(三)注重维护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核心价值


现代公务员录用制度源于中国的科举制度,始于19世纪的英美两国,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核心价值及相应的基本制度。通过这些制度,优秀人才源源不断地被选拔出来,充实到公务员队伍中,为政府治理的高效率提供人才支持。外交官是公务员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录用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同样遵循并不断强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核心价值。


1989年1月,人事部和中共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国家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的通知》,从此,考试成为外交部录用外交官的主要方式。1989年到1994年,外交部在全国确定了20余所重点生源院校,从中择优录用。此后,外交部不断增强录用的开放性,逐步扩大生源院校范围,报名方式也由高校按比例推荐改为网上公开报名。从2005年开始,外交官的考录完全并轨,全部纳入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外交部不再限定生源院校范围,向所有高校毕业生开放。目前,所有类别的外交官录用考试都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包括空缺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地点、考察内容、录用标准、录取名单等信息,打破了长期以来的封闭性,岗位向所有符合资格的人开放,给所有人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这可以鼓励素质高能力强的人主动应聘,拓宽了选人的渠道和范围,有利于通过竞争机制选拔出优秀人才。


录用程序大致包括六个环节:发布拟招聘的职位信息,包括报考资格及岗位所需专业;网上报名;核查应聘者的申请;公共科目笔试和部分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32]一般情况下,首先对申请者进行资格筛选,合格者获准参加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再根据录用计划中的面试人员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人选。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结束后,将公共科目、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据此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最后根据综合评定,确定录用名单。在这些环节中,报考资格的设定是实现公平原则的初步环节,也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展现。严格的考试录用流程确保了录用结果的客观、公正,意味着对所有应聘者的公平公正。录用与否取决于每个应聘者的成绩,而非其他因素。为克服考试录用中的人为因素,外交部加强了对考试相关问题的研究,不断调整考试内容,改进考试方式方法,提高试题的信度和效度,并对面试考官进行培训,设定专业化的考评标准,同时加强对整个录用过程的审核与监督,保障每个报考者公平竞争的权利,既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又体现了竞争择优原则。


在录用过程中,公共科目考试根据政府部门的工作特点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保证入围的应聘者具备从事政府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则由外交部组织考试,根据岗位性质分成不同的种类分别进行考试,体现出科学性,保证入围的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资质和能力。经过重重考试、考察,在激烈的竞争中选拔出最适合岗位的优秀人才,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新中国外交干部队伍建设是以“另起炉灶”的政策开始的,在外交干部面临严重短缺的情况下,中央采用了从军队抽调干部充实外交队伍的做法。在东西方冷战的背景下,中国受到西方阵营的敌视和封锁,因此,外交官选拔标准的主要考量不是专业知识和技能,而是侧重于政治上的忠诚,一批将军被任命为共和国的大使,史称“将军大使”。随着外交事业的展开,对外交人才的需求增大,外交部开始培养外交专业人才,鉴于外语是外交官对外交往必备的基本能力,而早期新中国的外交官尤其是高级外交官,几乎都没有外语基础,客观上造成对翻译的依赖。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外交部从外语院校的毕业生中大量选拔录用干部,五六十年代制定的干部培养计划也都是针对翻译干部的,培训的内容大都是语言培训,这导致现在的高级外交官大多数是学语言出身,出现“翻译大使”的现象。这些都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既是新中国外交官职业化进程的缩影,也是新中国外交从初入世界舞台到逐步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缩影。


改革开放后,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使得专业性受到高度重视,同时中国外交事业大发展,对外交官素质的要求提高,外交部开始注重外交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与岗位的适配,在坚持党管干部,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核心价值的基础上,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完善录用机制。不断扩大选人范围,从高校推荐到考试录用,考试从完全统一到分类考试,笔试从注重知识到注重能力,面试从随意到规范,录用标准从模糊到清晰,这些都使得外交官录用制度的科学性大大增强,极大地促进了外交官队伍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的优化,外交官队伍的专业性和胜任力得到极大提高,为中国外交事业大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新中国外交官选拔录用制度的变迁体现了中国外交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它既具有世界范围内职业外交官制度的普遍特征,也因中国特殊的国情而具有自身的鲜明特色。为应对现代化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外交官选拔录用制度始终处于不断演变之中。制度的发展永无止境,以注重能力素质、实现人岗适配为目标的多元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外交官录用制度也必将随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展开而不断完善。唯其如此,才能“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纪律严的外交队伍”,[33]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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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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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当代中国史研究》2022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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