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培元:中国文化与人文精神

——《蒙培元全集》第七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6 次 更新时间:2022-05-14 16: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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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培元 (进入专栏)  

  

   【提要】该文从另一个视角对中国文化进行了透视,着重阐明其人文主义精神及其现代意义。文中提出原型与变型、理性与非理性、内在与外在、消解与重建等问题并进行了多层分析。强调指出,中国文化承认人的内在潜力及其创造性,主张实现自我超越的心灵境界,这在现代社会是极有价值的精神资源。它重视人的价值与尊严,主张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对于克服理性与非理性的二元对立有积极作用。该文还提出“人文主义宗教”的问题,认为中国文化既不是西方式的宗教文化,也不是西方近代意义上的人本主义,而是以人为中心而又追求终极意义和价值的文化形态,兼有人本主义与宗教精神。中国文化也有自我封闭和完美主义的局限,只有在开放的心态下,经过自我消解,才能重建。

  

  

   中国文化能为现代人提供有价值的精神资源吗?这个问题表面看来似乎没有什么争论。但是,中国文化究竟能提供什么样的精神资源,或者在哪些方面能提供现代人所需要的精神资源,这个问题就复杂了。就拿人文精神来说,已经被认为是“老生常谈”了,它意味着陈旧、过时、落后、腐朽等等。但是仔细一想,这里有许多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甚至缺乏基本的共识。比如说,什么是人文精神?中国人文精神的基本内涵是什么?它与西方人文主义有何联系与区别?它与宗教又是什么关系?是否一提人文精神,就一定要用西方人文主义的尺度作衡量标准?如何“重建”中国的人文精神?诸如此类的问题,恐怕有各种各样的不同看法,甚至有很大分歧,这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至少还有讨论的余地。

   还有人认为,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实行现代化,讨论人文精神的“重建”问题,为时尚早。我倒认为,现在讨论这个问题,正当其时。

  

一、转换视角

  

   探讨中国文化资源的立足点,只能是现时代,不可能是别的。我们固然不能离开传统,不能离开前解释的“成见”,但我们毕竟进入了一个新时代,这个时代对我们而言,意味着“现代性”这一特征。所谓“现代性”,无非是工业化时代所具有的基本性质,包括现代人的基本的生存方式。我们只能站在这个时间维度并以现代主体的身份反省和透视传统文化。但就人的存在而言,“现时代”不可能是凝固的、停滞的,它同时兼有过去、现在、未来三维,因此,“现代性”在其展开中,不仅预示着未来,而且包含着过去。这不只是所谓“积淀”的问题,还有主体自觉的选择问题。

   正如我们不能离开现时代一样,我们也不可能离开一定的生存空间,就是说,除了时间维度,还有空间维度。现时代是多元化的时代,同时又向一体化发展(信息高速公路的出现,使这种发展速度空前地加快了),这说明人类文化有趋同的一面(文化冲突是自然现象,只有在冲突中才有所谓吸收与融合)。人类一体化的过程,究竟是空间的扩大还是缩小,这是另一个问题,但是有一点是十分清楚的,这就是作为现代人的生存空间(或生活空间),决不是封闭的,只能是开放的。只有开放,才能发展,无论就社会而言,还是就文化而言,都是如此。这已是事实所证明了的。从一种意义上说,我们必须走出传统,或者正在走出传统;但从另一种意义上说,我们只能生活在传统之中,只能立足于传统而又创造新的传统。

   但是问题还有另一面,这就是传统文化也能够解释现代、批评现代。这决不是如同某些人所说的那样,用落后反对进步,用保守反对变革,而是继续进行新的创造的一个基本前提。传统文化中有生命力的部分在现代不仅能够活下去,而且应当变成现代人的最重要的精神资源。当我们以现代意识重新透视和解释传统文化时,传统文化中有生命力的部分就已经被带进了现时代,被带进了我们的生存空间,成为现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决不是什么浪漫主义的想象,这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要素,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无不如此。

   这里就有视角转换的问题。我们虽然站在“现时代”的观察点上,但是却能够从不同视角去审视传统文化的种种现象或问题。事实正是如此。比如有人着眼于社会经济政治结构及其发展变化,有人着眼于个人及家庭关系的变化,还有人着眼于社会角色的转变以及社会实践,等等。这些多视角的观察、透视是完全必要的,符合现代社会多层次的发展需要。但是,除此之外,还有没有更根本的问题呢?有的!这就是人本身的问题,人的存在、价值与意义的问题,人的内在心灵的问题(包括宗教一类问题),这是更加需要我们关心和重视的问题,因为中国人文精神的真正内核与灵魂就在这里。

   就目前的情形看,人们普遍关心社会经济政治等层面的问题,这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但还只是外在的、工具性的,如果仅止于此,甚至从实用的功利主义目的出发,试图从传统文化中引出“有利”或“无利”、“有用”或“无用”的简单结论,进行一些浅层的比附,我认为这样的研究具有很大危险性,它不仅缺乏价值理论的指导与支持,而且很可能将中国文化的生命再一次割断。

   观察视角的转换,实际上与主体选择有关。既是选择,就有某种自由。但这种自由又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它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或制约。实际上,正如某些学者所说,现代社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某种强制性与不自由,人们犹如进入高速公路的车子,不得不跟随潮流前进,这就使我们在进行选择时,往往不由自主地受制于客观环境(可称之为历史惯性),从而出现许多“盲点”。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仅要跟上历史潮流,坚持历史意识;而且要弘扬传统文化中有生命力而又能够跨越时空的东西,坚持超越意识。

   这样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人的问题、人的内在心灵与终极价值的问题。为此,我们需要同传统文化进行对话,同古人进行心灵的沟通,这样才能做一个真正无愧于古人的现代人。我以为,传统文化的“现代性”即在于此。这一点对现实的社会经济政治等等显然不会产生直接效应,但它最终可能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其作用是无法估计的。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有自我反省、自我批判的能力,克服传统文化的历史惰性,而且要有敏锐的洞察力,溯本求源,掘井及泉,以领悟传统文化的深层底蕴及其“现代性”问题。

   长久以来,哲学文化与现实政治难以区分,变成政治斗争的工具,并且形成一种思维定势,以致我们在研究传统文化的问题时,难以改变这种定势。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情况有所改变,但思维定势的转变毕竟是困难的。如果昨天是“为政治服务”,今天是“为经济服务”,虽然性质不同,但根本的思考方式并没有改变,仍然是价值理性工具化、实用化的态度。任何文化都不可能脱离经济或游离于经济之外,也不可能脱离一定的社会形态,但人决不仅仅是“经济的动物”,也不仅仅是“社会的人”。人还有其个体性的一面,更有内在性的东西,即内在的需要、目的、动力和资源。

   文化的主体是人,文化研究的根本着眼点应当是人的问题。人既是社会主体、历史主体,又是自身存在的价值主体。它可以分为内在性与外在性两方面,前者指人的自我实现、自我完成的内在潜力及其价值取向,后者指人的社会角色及其活动等(这只是大致近似的区分),二者互为条件、互相作用。就人的根本存在而言,其核心则是内在方面。如果丢弃了内在方面,只限于外在化甚至工具化的方面,那么,更深层的问题就被忽视了,人本身的问题就被忽视了,甚至变成一般的“物”,同一般的对象没有区别,一句话,人的存在、价值和尊严被遗忘了。中国文化启示于今人的,恰恰是在这个方面。

  

二、原型的与变型的

  

   有人认为,中国文化本来就是实用的、功利的,从属于政治的,被称之为“政治伦理”或“政治文化”。这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看法。有趣的是,这种看法首先并不是由中国人自己提出的,而是由西方学者提出的。比如马克斯·韦伯就认为,中国文化是“实践理性主义”的[1],是一种“社会伦理”而非“宗教伦理”[2],其目的是为了“纯粹的实用”[3],等等。这一看法后来被中国学者所接受,并且产生了广泛影响。按照这种看法,如果再加上“不可通约性”理论,中国将永远不能进入现代社会。关于这个问题,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围,但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这种看法只着眼于中国文化的一个层面,而且是与封建官僚机构相结合的一面,或被统治者所利用的一面。

   中国文化是由不同层面所构成的一个整体,但是首先必须区分原型的中国文化与变型的中国文化。“轴心时代”(借用这个词)的中国文化是原型文化,具有丰富的人文主义精神,后来被专制政权所利用,形成所谓“政治文化”,即变型文化。它是为专制政治服务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原型文化的内在机制受到严重压制,即便如此,原型文化的人文主义精神仍然在继续发展,正所谓“不绝如缕”。

   现在有人重提“三纲五常”一类问题,以为这就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所在,并且认为,这些东西早已被五四新文化运动所批判、所否定,今天如果谈所谓“复兴”、“重建”,就只能是复古、倒退。五四的历史功绩不能否定,但它正是为了解决当时的现实问题,触及中国文化的社会伦理与政治伦理这个层面,犯了形式主义的错误。它并不是中国的“宗教改革”。今天我们既要继承五四的批判和启蒙精神,又要超越五四,重新反观传统文化问题,正是出于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出于文化建设的需要。据我所知,以孔孟为代表的早期儒家,并没有提出什么“三纲”,这是后来的事情,而且是政治社会层面的问题,当然有其历史背景。至于“五常”,则要作具体分析,并不都是外在的社会伦理,它还是一种内在的德性。社会伦理与内在德性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后者并不完全是“俗世”的或“实用”的,也不都是“服从”的,它既有超越层面的问题,又有独立人格的设计。如果进行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其中的深层底蕴,也会出现真正的“视界融合”、“心灵沟通”。

   从社会层面看,中国文化确是一种“家族文化”或“群体文化”;从政治层面看,它又是“家族文化”的延伸或扩大,这种扩大和延伸,就是一种变型。但是从人的角度看,中国文化则是所谓“圣人文化”,每个人都是家族或群体中的一员,但又有个体人格,有个人的价值追求,这就是以成圣成贤为最终目的。又因为中国文化所说的圣人,是人而不是神,“圣人与我同类者”,“人皆可以为尧舜”,所以它是人文主义的。所谓圣人,其实不过是一种人格类型,是人生的价值目标,这个目标是能够实现的,因为它是人人心中具有的,是“天之所与”,是“天爵”而非“人爵”[4]。这里所谓“天”,具有绝对普遍性意义,但又不是上帝那样的绝对实体,它无非是自然界“生生不息”、“大化流行”之道。人有“天赋”的内在本性,成为心灵的本体存在,实际上是指“天赋”的内在潜力,能够实现自己的人格。这就是人之“良贵”,人的价值所在。王阳明说,“良知是你自家的准则”[5],“良知”就是圣人,所以人人心中都有一个圣人。圣人不只是“人伦之至”,圣人还有超伦理的一面,这就是与天合一(“合天德”),具有超越意义。他不仅是社会伦理中人,而且是宇宙生命中人,自有其独立地位,他的内在潜力的实现,就是真善美合一的心灵境界。因此,人决不可“自轻”、“自贱”。

中国文化又可称之为“德性文化”,它将自然界看作有生命意义的“大化流行”之道,将人看作“生生不息”之道的真正实现者,也就是自然目的的实现者,因此人就是目的。实现“天人合一”的心灵境界,不仅是一种人生态度,而且是一种价值关怀。这种关怀正是现代人所呼唤的。这种以实现“内在德性”为特征的文化,仅仅用“家族文化”或“政治文化”显然是不能说明的。(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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