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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英语中有inner,internal,interior,inward等。如何以英语对应汉语中的“内部”与“内在”的这层差别,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但我相信,在汉语中,这层差别是明白可感的。
④当然,严格来讲,“心-身”与“心-物”的区别仍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区别,不宜混为一谈。这一论题我拟在别处再做详论。
⑤这里,做一点技术上的澄清也许同样是必要的:本文意在考察我们实际上是如何理解种种所谓“心灵现象”的;但这不意味着考察的重点将落在平常人对“心灵”、“心理”(以及诸如“精神”、“灵魂”、“意识”)等语词的使用上,或者理论家们对这些术语的常见用法或定义上。考察的重点不是这几个词被使用、被谈论的方式(虽然也会涉及这一点),而是一般会被涵括在“心灵现象”这一概念(这无疑是一个“理论概念”)之下的一大族现象,以及当我们不做理论的时候,对这些现象实际所取的理解方式。
⑥“内在关联”将是下文的讨论中不断涉及的一个概念。我是这样理解“内在关联”的:我们说A与B之间的某一关联是内在的,意味着这一关联内化到了、定型在了我们对A,或对B,或同时对A与B的理解中,构成了我们理解它或它们之为何物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存在多种不同类型的内在关联。成对概念(例如“内-外”、“正-反”、“兄-弟”)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关联:其中的一个概念,若非参照另一个概念以及二者之间的概念关联,就无法得到理解。一只齿轮被组装在一座时钟中,并对时钟的准确计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比较浅表的层次上,我们可以知道这是一座时钟而不必知道它的机械构造,可以知道这是一只齿轮而不必知道它在时钟的机械系统中具体起什么作用。不过,如果要更深入地理解这座时钟以及组装在这座时钟中的这只齿轮之为何物,就进一步来理解这只齿轮是如何在时钟的整体计时系统中发挥作用的。在这类更深层的意义上,齿轮与时钟的其他部分、与整个时钟,同样具有内在关联。还有一类情形:一只齿轮的转动在一座时钟的整体计时系统中的作用只是装饰性的、可有可无的,因此我们可以抛开这只齿轮的运作来理解时钟的记时系统。因此从时钟的方面来看,二者的关联是外在的。不过另一方面,要理解这只齿轮为什么会这样转动,为什么只是装饰性的,仍然必须把它放到整个机械系统中加以理解——从这只齿轮的方面来看,二者的关联又是内在的。A与B之间是否存在内在关联,存在何种意义上的内在关联,对于不同的主体而言,可能会有不同的答案。这只蝴蝶的翅膀扇动与大洋彼岸的那场暴雨之间是否存在内在关联?对于相信万事万物相互感应的原始人而言,二者存在一种意义上的内在关联;对于现代气象学家而言,二者也可以存在另一种意义上的内在关联;假如我对“蝴蝶效应”之类尚无所知,想必就会认为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内在关联。
⑦这一区分很大程度上需要基于对“理解”这个汉语词的“时相(aspects)”的详细考察。参见刘畅:《理解的时相》,载于《世界哲学》2015年第4期。
⑧某个个体具有的理解不一定总是个性化的理解。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在所有情况下,很大程度上也不是。
⑨一幅有歧义的图画,可以看作鸭子,也可以看作兔子。
⑩可参见陈嘉映《说理》第六章第3节,华夏出版社2011年版。但我对这则例子的理解和相关的引申与原著有所不同。
(11)这一角度的理解是陈嘉映先生在《说理》中实际上采取的。但这似乎并非唯一可能的理解方式。
(12)我愿意把这一陈述视作对“理解”的一种一般性的刻画,虽然远非定义。可以从两种不同的角度来理解这一陈述以及其中提到的“组织”:一种意义上,“组织”指的是从事理解的主体所做的调整、尝试的过程以及这一过程所达成的结果(这是这一陈述在这里首先所要表达的意思);在另一种意义上,“组织”也可以理解为一套客观给定了的定型结构,一个“组织系统”。
(13)参照维特根斯坦的“私人语言论证”,特别是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 256-262。当然,在我们是否可以有意义地谈论“我是否知道我疼”这一点上,本文与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并不相同。
(14)对“甲虫比喻”的流行解读往往只是在强调类似的方面。但我认为这样来解读维特根斯坦是强烈误导的,或至少对于理解这个比喻本身是强烈误导的。
(15)就算透视疼痛者的身体、神经系统,我们所能看到的仍是疼痛的原因、病灶或疼痛在其神经系统中的表现而已。疼痛在一个非常朴素的意义上不同于神经活动:作为工作的起点,神经科学家只有先已知道了这个或那个被试者的确在疼,才可能把被试这这时有的神经活动作为他疼痛时有的表现来理解,并进而探索疼痛的神经机制。在这之后,基于我们对疼痛神经机制的了解,我们才可能单单通过透视一个人的神经系统活动来判定他是否在感受疼痛,而这必须以之前对疼痛神经机制的探索作为前提。参见刘畅《理解与时相》1-6节。
(16)这则比喻取自于维特根斯坦:Philosophical Investigortions,§ 297,但着眼点略有不同。
(17)当然,在极弱的意义上,盒子与盒子里的甲虫之间也存在某种内在关联,或者更准确地讲,对于“把x装进y里”这一概念而言,这两类具有相关物理性状的物体之间存在某种内在关联。我们无法理解怎么可能把甲虫装进实心的铁块里;或者一只如此大小的容器怎样可能装进一头大象;或者怎么可能把一段乐曲(并非一段乐谱)装进盒子里——除非在比喻的、“诗性的”意义上,或者从根本上刷新对相关概念的理解。
(18)参见维特根斯坦:Philosophical Investigortions Ⅱ xi § 324:“我看见一个人因为显而易见的原因疼得蜷起身体,我不会想:可这个人的感受对我隐蔽着。”
(19)这里,让我们把“看到后像”、“眼冒金星”之类的“看”作为例外暂且放到一边。
(20)关于“小人谬误(Homunculus Fallacy)”,可参见Anthony Kenny,The Homunculus Fallacy,in Interpretations of Life and Mind,Marjorie Grene(ed.)Humanities Press,1977:155-165.
(21)这里所说的“身体活动”仅指感官可感层次上的身体活动,内部、微观层次的腺体分泌、神经元活动等不在此列。
原文参考文献:
[1]Gilbert Ryle.The Concept of Mind[M].London:Hutchinson,1949.
[2]Andy Clark & David Chalmers.The Extended Mind.Analysis 58(1).
[3]Edmund L.Gettier.Is Justified True Belief Knowledge?.in Analysis 23.
来源:《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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