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平:认知的四个维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31 次 更新时间:2021-04-04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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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平  


中华民族是一个内涵丰富、牵涉多方、结构复杂的宏大主体,对其形成全面、完整的认知难以一蹴而就。在中华民族被虚置且虚化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后,费孝通在香港中文大学发表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演讲,在肯定国内50多个民族的实体性存在的基础上,强调了作为“一体”的中华民族的实体地位。随后,这个为突出中华民族的实体性存在和结构特征的论断得到高度的认同,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然而,这样一个在中华民族认知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断,却不是对中华民族的完整定义。而且,费孝通是“把中华民族这个词用来指现在中国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十一亿人民”的基础上,才得出“它所包括的五十多个民族单位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的判断。可是,费孝通关于中华民族由全体中国人组成的基本判断却在其“多元一体”被突出的同时也被忽略了。而且,费孝通以“多元一体”强调了中华民族的实体性地位之后,将“中华民族”作为“中国各民族的总称,包括历史上的和现在的各个民族在内”的认知仍然流行。在中华民族被历史和时代前所未有地凸显之时,中华民族认知的“现有”与“应有”仍然存在差距,对中华民族形成全面、完整认知的问题仍然存在。中华民族是一个巨大、复杂且变动着的存在,如果只注重某个方面、某个侧面,或者只看到某个历史阶段的特性,并将据此得到的看法当作对中华民族的完整认知,就难免会出现片面性。要避免这样的盲人摸象式的片面性,对中华民族的认知就必须从多个维度进行。

一、历史维度:从历史演变的角度认知

在中华民族的认知问题上,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观念存在已久并根深蒂固。这种观念往往又给人造成这样的印象,似乎中华民族五千年来都是同样的存在。但问题是,“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是梁启超在1902年才提出的。从学术层面来看,“中华民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描述性概念,但对于一个宏大的民族实体来说,这却是一个民族的称谓,即族称,对该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中华民族”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族称形成之后,经过近代以来的民族构建,中华民族才成为一个现代民族,具有了现在的形态。但是,中华民族在近代的构建,与疆域内历史上存在的民族群体存在着直接的联系,是在历史上众多民族群体交往交流交融的基础上实现的。这就表明,今天的中华民族与其历史上的存在或形态之间,既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又存在着直接的联系,只有将中华民族置于历史过程之中,尤其是近代特有的民族构建的进程中来认知,才能真正把握中华民族的本质内涵。

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出现“民族”的概念。但是,在传统农耕文明的条件下,生活于辽阔疆域内不同区域的人们,在适应环境的生存过程中创造了不同的历史和文化,不同的历史和文化又将享有它们的人们联结成为不同的群体。其中的一些群体不仅规模庞大,而且还形成过自己的政权。然而,这些众多的群体并无明确的族称,也不在国家政治体系中享有明确的集体权利,因此在本质上是由特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刻画其特征的历史文化群体。中国自秦代建立便长期存在的中央集权制的王朝,就是建立在这样的社会人口结构基础上的。王朝国家的统治体系并不排斥其异质性社会人口结构,甚至有赖于这样的社会人口结构,进而在此基础上建立治理机制并形成相应的国家伦理。当然,王朝国家也未能创造出一种将所统治的人口凝聚为整体的组织形式。在“民族”概念引入国内并被广泛运用的情况下,历史上的这些历史文化群体或族类群体才以“民族”概念来指称。不过,以“民族”概念来指称历史上的族类群体时必须注意,它们与今天的民族存在的差异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

历史上共居于王朝国家中的各个民族群体,也在王朝国家的政治框架内进行着持续而频繁的互动,从而形成了一个交往交流交融的长期过程。其间,“各民族流动、混杂、分合的过程,汉族形成了特大的核心”,并一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从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进程来看,各个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正好就是中华民族的历史形态。

西方的民族国家构建起来以后,充分地运用了民族国家的政治框架以及民族蕴涵的各种社会政治机制所提供的条件,实现了工业革命,进而创造了现代文明。随后,西方列强便将力量抵近到我们的家门口,并以大炮轰开中国古老王朝的大门。中国从此陷入了深重的危机之中。在救亡图强之路的探索中,以洋务运动为代表的技术路线和以“戊戌变法”为代表的改良路线失败后,通过构建中华现代国家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改造,进而实现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成为理性和必然的选择。正如列宁所说:“民族国家对于整个西欧,甚至对于整个文明世界,都是资本主义时期典型的正常的国家形式。”在此背景下,与民族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概念被引入了中国。

“戊戌变法”失败后,逃亡日本的梁启超对日本通过民族国家构建带来的改变深有体会,于是便从日本将“民族”概念引入了国内。而此时的中国,由历史上众多民族群体凝聚而成的一个庞大的民族实体正呼之欲出,汉、满、蒙、回、藏等众多族类群体也逐渐活跃,存在着非常特殊的族类形态和复杂的族际关系。进入到国内的“民族”概念便与这样的现实相结合,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动员作用。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梁启超又创造了“中华民族”概念。他之所以“率先提出‘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是因为一方面要维护大清帝国遗留的族群和疆域,另一方面要顺应当时国际上所谓‘民族国家'潮流。因为当时世界趋势是建立‘民族国家'……为了符合这个‘民族国家'的模式,就要塑造整个的‘中华民族'”。“民族”和“中华民族”概念所产生的社会成员作用与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相结合,便促成了由中华民族的构建和国内各个民族的构建交织在一起的独特的二重性的民族构建。

在中国近代具有特殊内涵的二重性民族构建中,中华民族的构建居于主导地位,并经由两条途径实现。一是,现代国家不仅是国家形态演进中的一种形态或一个阶段,也是一种典型的国家形态,而且是通过民族国家来体现的。而民族国家是一种民族与国家结合的形态,具体表现为实现和保障民族与国家结合的体制机制。这样一套制度化的体制机制,又是建立在一元性国民权利基础上的。国民身份的形成,是民族国家制度体系形成的必要前提。为了塑造这样的国民身份,即将中国历史上的臣民转化为国民,中国在民族国家构建中持续地推动了人口国民化。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日益个体化的国民,又通过国民整体化形成了一个由全体国民组成的共同体,即民族国家之民族。二是,各个族类群体也在“民族”观念的影响下进行着自我建构,从而逐渐地具有了民族的内涵,尤其是数量众多的族类群体在认同“少数民族”总称的同时,也认同自己的族称(与此同时,“汉人”也就成了“汉族”),实现了从“×人”到“×族”的转变,最终成为国内的56个民族。但是这些逐渐构建起来的民族并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在统一国家框架内和“中华民族”族称下凝聚为一个更大的整体,即中华民族。经由这两条路径形成的中华民族也具有两个属性———既是国民共同体又是多族聚合体。

新中国成立时,毛泽东在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的同时,也宣告“我们的民族已经站立起来了”。于此,一个崭新的中华民族便屹立于世界的东方。这样的中华民族既是全体中国人组成的国民共同体,也是国内众多民族组成的多族聚合体;既具有现代民族的一般本质,也具有由中国历史和文化造就的特殊本质;既是现代民族,又与历史上的民族或族类群体历史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接续了五千年的历史,是一个具有丰富历史内涵的现代民族。这样的中华民族,既包含着同质性、共同性,又包含着差异性、特殊性。

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演变过程看,中华民族是一个从远古走来又在现代国家构建过程中具有现代形态并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宏大民族实体。但是,它在漫长历史中的演变又分为两个阶段并具有完全不同的形态,即一种是历史形态,一种是现代形态。中华民族的历史形态具体体现为,疆域内在统一国家框架内(或隐或显)的众多民族群体在持续互动中形成的朝着一体发展的趋势。中华民族的现代形态则直接体现为一个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现代民族,与世界上主要的民族具有同样的性质和形态。

二、国家维度:从国家框架的角度认知

对中华民族还必须从国家的维度进行认知。因为中华民族不论在古代的历史演变中,还是在近代的构建过程中,以及当代的发展变化中,都与国家直接而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深厚的国家内涵,具有突出的国家属性。如果不从国家的角度或维度对其进行认知,那么,对中华民族形成全面、完整认知的目标就无法达成。

在人类历史的演进中,国家和民族分别是两个持续存在并具有根本影响的宏大的和根本性的结构。国家作为一种以暴力为支撑的权力体系和管理机制,它在按地域划分居民并依仗暴力为支撑的政权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构建起了一个保持或维持社会有序运行的政治框架,从而为社会的稳定运行提供着基本的条件。尽管民族得到凸显并受到世人的关注,且与世界近代以来的民族国家直接相关,但究其本质,民族只是人类聚族现象的具体形式而已。人不是单个的存在,而是社会的存在。在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的社会交往还十分有限的条件下,范围大小不等的地域内的人们由于创造了共同的文化而凝聚成族,因而形成不同的民族群体。这是人类发展的必然现象。然而,人类的聚族现象与国家现象的结合又是不可避免的。人们或者以一个民族群体为基础建立国家框架,或者在统一的国家内由于复杂的原因又以多个民族群体的方式存在。从民族群体演变的角度看,民族总是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与国家这种政治框架结合在一起,而国家的不同形态及其体制又会对民族群体的发展和演变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对于中华民族来说,国家及其体制的影响一直都存在并顽强地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只是在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和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中,国家框架及其体制作用的方式和内容不同而已。

中国自秦统一并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以来,这个浸润着大一统思想的中央集权的政治框架,在对疆域内的人口和社会进行统治和治理的过程中,也为众多民族群体的互动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框架。众多的民族群体或者在这样的框架内进行互动,或者由于这个框架及其条件下创造的文明的影响而从外部进入这个框架(依附、归附或直接攫取并控制之),围绕着这个政治框架而形成持续的互动。费孝通说的历史上的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经过接触、混杂、联结与融合,形成了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就是在这个框架之中或围绕着这个框架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央集权的王朝国家的政治框架是疆域内众多民族群体互动并融为一体的根本性条件,也是中华民族历史形成的前提条件。没有这样的前提条件,众多的族类群体就不会形成这样的互动,也不会朝着一个统一一体的方向演变。

在中华民族演变的历史过程中,在统一的国家框架内及“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观念的影响下,虽然确立了所有人口的臣民身份,但各个民族群体仍然是重要的人口组织方式,家庭以及由其结合而成的家族是具体的人口组织方式。这样的人口组织方式不具有把疆域内的全部人口整合起来的功能,社会人口一盘散沙的状态就在所难免。王朝国家由于缺乏全国性的并具有广泛认同的人口组织形式,所以,国家在整体上很强大,内部却很分散。

在中华民族的现代构建过程中,国家属性体现得更加突出和集中。现代形态的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历史上各个民族群体的交往交流交融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但却不是历史上族类群体互动或交往交流交融的必然结果。换句话说,历史上的民族群体的互动和演变并不会发展成为一个现代民族。中华现代民族的形成或构建是与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而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又是在率先出现于西方的民族国家的影响下实现的,是一种模仿性的构建。正是西方的民族国家的构建,才使得民族这样的人群共同体在得到凸显的同时,也使得这样的民族(民族国家之民族)与国家形式间的本质联系即民族的国家属性得到充分的彰显。民族国家构建的历史进程表明,“并不是民族创造了国家和民族主义,而是国家和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马克斯·韦伯也提出,“民族国家是国家与民族的结合”。

中国于近代救亡图强道路的探索中历史地选择了民族国家以后,亦即民族国家的议题形成后,“民族”“国民”这些概念的引进以及“中华民族”概念的创造才会成为现实。也正是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推动下,一方面,传统的具有臣民身份的人口按照民族国家的要求进行了国民化的改造,实现了人口国民化,进而又在统一国家的框架内和“中华民族”的族称下实现国民整体化,从而整合成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另一方面,各个传统的族类群体或民族群体在构建成为众多民族的同时,又在统一的国家框架内和“中华民族”的族称下凝聚成一个“多元一体”的现代民族———中华民族。随着一个现代意义的将全国人口整合为一体的中华民族的逐渐形成,一种将全国人口组织起来的形式和机制也逐渐形成并在民族危亡的时候发挥了作用,从而逐渐改变了中国人一盘散沙的状态。朱自清对此感受十分深刻。他在纪念“七七”事变两周年的短文《这一天》中写道:“一大盘散沙的死中国,现在是有血有肉的活中国了。从前中国在若有若无之间,现在确乎是有了。”在中华现代国家构建完成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一个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现代民族便最终形成了。这样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典型的现代民族,具有国家的形式,与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中华民族与现代国家这种互为表里的关系,也是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中华民族区别于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的根本性因素。费孝通指出,中华民族与它所包含的50多个民族,“它们虽则都称‘民族',但层次不同”。其层次不同的根源就在于中华民族具有国家形式,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却不具有这样的形式,而是国家内部的民族群体。这样的国家形式表明,中华民族必将在与其他同样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的互动中发展自己,而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又在中华民族的大家族中交往交流交融。

新中国成立后,具有国家形式的中华民族便在支撑着现代国家体制的同时,以其蕴涵的社会政治机制发挥着一个现代民族的功能。诚然,由于各种原因,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的时间内,随着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越来越实体化,以及相互间界限变得越来越清晰,而中华民族本身却逐渐被虚化。虽然中华民族本身的虚化越来越突出,但这毕竟只是中华民族的现实存在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并不意味着中华民族从历史舞台上消失了。其实它一直都存在并发挥着应有的作用,而且将中华民族本身的国家属性实实在在地体现出来。一方面,中华民族的国民身份虽然没有明文确认,但却在支撑着整个国家的制度体系的同时,其权利却受到了国家的全面保护,中国的国民即便置身国外也受到国家的领事保护;另一方面,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也以中华民族大家族成员的地位享有国家赋予的权利,受到国家通过制度和政策等方式的维护。这就将中华民族本身的国家属性充分地体现了出来。

今天,中华民族再次凸显于历史舞台上,这是中华民族与国家发展目标的内在的和高度的关联使然。中华民族一直在支撑着中华现代国家的整个制度体系,在国家发展进入关键时期,中华民族对国家发展目标的支撑性又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

中国的崛起和随着自己的经济总量居于世界第二位以后,国家间的竞争也日渐激烈。因此,以充分发挥中华民族所蕴涵的人口整合功能,来凝聚和孕育强大的国家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的问题也日渐突出。党的十八大后,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国家发展的道义性和文化性论述的中国梦随之被提出。接下来,随着国家的崛起,全球国家间的力量对比格局的改变也日益明显。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成为对当今时代外部形势的基本判断,国家间竞争的刚性化得到进一步明确,中华民族对于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的意义也被前所未有地突显出来。没有中华民族的高度团结和凝聚,国家的崛起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就无法实现。

回顾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不论是历史上疆域内众多民族群体或族类群体的交往交流交融并朝着一体方向的演变过程,还是中华民族在近代被构建为一个现代民族,以及中华民族在当代的继续发展,都与国家这个政治框架直接而本质地联系在一起,国家属性也直接渗透进中华民族的肌体之中。中华民族既有历史性又有现代性,既有文化性又有国家性。因此,对中华民族的认知,不论是对其历史形态的认知,还是对其现代形态的认知,都不能忽略其蕴涵的国家属性,否则,就无法对中华民族形成准确的认知。

三、国际维度:从国际互动的角度认知

中华民族作为近代构建起来的现代民族,在形成的过程中逐渐实现了与国家的有机结合,在最终形成时便具有了国家形式,并以一个国际主体的身份在国际舞台上发挥影响,且具有了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今天更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为实现伟大复兴而负重前行。自中华民族成为现代民族之时起,国际性就一直如影随形般地伴随着它,并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属性。因此,舍弃或忽略国际维度,就无法对其形成全面、完整的认知。

国际性是现代民族在形成时便具有的、与现代民族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的本质属性。进入中世纪后,西欧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着王权、教权、贵族、农奴四种力量的长期互动,最终王权战胜了教权和贵族并走向了绝对。与此同时,农奴也逐渐成为与君主相对应的臣民,从而形成了臣民这样的社会政治身份,并逐渐朝着整合的方向发展。在此条件下,让·博丹于1576年提出国家主权理论,论证了国家主权的必要性及合理性。随后,胡果·格劳秀斯又从国际法的角度确立了主权的国际法地位。1648年确立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更是确立了一套国家的主权体制。因此,主权成为国家权力的最高和最集中的体现,成为国之代表或标志。随着臣民在国家框架内被整合为整体,即形成中的民族的出现以及民族意识的觉醒,使民族具有了夺取国家主权并加以掌控的意愿,并将其通过议会这个重要的渠道表达出来。最终,英国通过资产阶级革命使国家主权由国王转移到代表民族的议会手中,达至国家主权与民族的结合,从而创建了一种新的国家形态,即nation-state。在这样一种nation与state结合的国家形态中,“‘民族'即是国民的总称,国家乃是由全体国民集合而成,是一主权独立的政治实体”。随着民族国家的发展,获得了国家形式的民族便具有与其他同样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相对和互动的可能,从而形成了自己的国际属性。在民族国家这种国家体制被越来越广泛地采用,尤其是法国通过一次举世瞩目的大革命建立民族国家并逐渐完善民族国家体制以后,民族国家的世界体系逐渐建立了起来,民族的国际性也进一步得到巩固。

在民族随着民族国家的普遍性和国际体系的建立而日渐受到重视的条件下,民族的国际性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和重视。首先,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平等理论就是以国际性的民族为基本指向的,体现出对民族国际性的重视。恩格斯在1882年2月7日给卡尔·考茨基的信中指出,“无产阶级的国际运动,无论如何只有在独立民族的范围内才能可能”,“民族独立是一切国际合作的基础”。其次,基于民族国际性的马克思主义国际主义的形成和传播,进一步强化了民族的国际性。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其英文原文就是internationalism,《国际歌》中的“英特纳雄耐尔”,英文就是international,法语则为internationale。再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民族国家世界体系的全面建立,民族的国际性得到了进一步认可和强调,最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就表述为UnitedNations。加入其中的每一个主权国家就是一个nation,即一个具体的民族。

中华民族成为现代民族,是经过近代民族国家的民族构建才得以实现的。不论是中国的民族国家构建还是在此过程中的民族构建,都是在民族国家体制遍及全球及其所关联的民族已经高度国际化的背景下实现的。这一实现过程深受民族国家的体制及其国际化的民族的影响,甚至可以说,不论是民族国家的构建还是现代民族的构建都是模仿性的。如果说中国的民族国家构建和现代民族构建是在辛亥革命后才真正起步的话,那么这样的进程一开始就将民族的国家性(国际性以国家性为基础)凸显了出来。辛亥革命建立的新政权“中华民国”就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更是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此时,“国民全体”还只是一个口号,但随后经过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的过程,一个真正的“国民全体”意义上的中华民族便逐渐形成。此时的规定在赋予正在形成的中华民族的国家属性的同时也赋予其国际属性。此后,不论是北京政府还是南京国民政府在享有国家主权的同时,也将正在形成中的中华民族的国际性凸显了出来。新中国成立时,中华民族获得了国家形式,实现了与国家的结合,并且以“中华”之名蕴涵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之中,真正享有了国家主权,成为国际主体,从而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族就以一个国际主体的身份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与其他具有国际属性的民族交往交流。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进程中,由于在对民族问题的认知上的偏差,中华民族也出现了被虚化的现象。的确,“把‘民族'这个核心概念定位在56个‘民族'这一层面,其客观结果是架空和虚化了‘中华民族'”。但是,中华民族在国际上却从来就没有被虚化。中华民族在世界格局中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国家发展取得的所有成就皆突出了中华民族的国家内涵和国际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中的合法席位,中华民族作为United Nations中一个nation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当然,其他民族也是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国际主体加以对待的。即便是今天越来越刚性化的国际竞争,其他国家对中国的打压,其基本的考虑也是维护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的利益,对中国进行打压所着眼的也是中华民族。

国家崛起不仅是要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更是要在既有的国际格局中确立自己的地位,彰显自己的国际影响力。因此,国家决策层在党的十八大后提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不仅为国家发展目标或国家崛起提供了一个道义性和文化性的表述,以凝聚人心、增强国家的凝聚力,更是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来承载国家崛起的使命,以达成国家发展的根本目标。如此一来,中华民族的国家属性便得到了进一步彰显,中华民族的国际属性也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当下,中华民族更是以一个国际主体的身份,一方面实现自己的伟大复兴,另一方面也一步步地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央,在不断变化的国际格局中发挥自己的作用,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总之,国际性是自中华民族成为现代民族起,就与中华民族镶嵌或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因此,中华民族有着深厚、丰富的国际属性,而且其国际属性越来越在国家治理和发展中显示出来。因而,不仅不能忽视从国际角度对中华民族进行的认知,而且应该对此给予高度的重视。

四、发展维度:从未来发展的角度认知

自中华民族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完成现代民族构建、从而以一个现代民族的姿态屹立于世界以来,它并非是一个凝固不变的存在。恰恰相反,中华民族一直处于发展、演变的过程之中,其形式和内涵都发生了诸多的变化。站在今天的历史交汇点上,正在走向伟大复兴的中华民族依然根据所处的历史条件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在世界舞台上确立新的位置并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对中华民族的认知还必须从发展的维度进行,既要看到中华民族今天的变化,更要看到中华民族未来的发展。

中华民族的发展和演变也是民族这样的人群共同体的一般本质和规律的体现。不论何种形态的民族,本质上都是人群共同体。既然如此,它就不会是一成不变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就是一个处于过去、现实和未来过程中的变动着的存在。安德森说,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这就是说,现存的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其成员的自我想象有关,还会朝着其成员进一步想象的方向演变。这样的情况表明,在民族发展演变的过程中以“想象”为核心的民族意识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就此来看,民族也是构建性的人群共同体。不过,与国家结合在一起并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即民族国家之民族,其演变必然要受到国家这个政治外壳的影响,除了在政治力量作用下进行的特定调整,一般不会在与其他同类民族的交往交流中实现交融。而不具有国家外壳的民族本质上是历史文化共同体,它们在交往交流中的交融则难以避免。

新中国成立之时,中华民族具有了国家的形式,成为真正意义的现代民族,对中华现代国家的意义也得到了充分的彰显,成为中华现代国家的根本支撑。这一切为全国人民广泛认知,并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但是,新的国家政权建立后,依照现代国家即民族国家体制的要求,需要进行全面的国家整合。而国家整合的根本问题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政权和制度,其间所牵涉的关键问题皆存在于边疆多民族地区。这里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历史上少数民族也建立过不同形式的地方政权,此前的中央政权并未将国家权力全面地深入到这里的许多区域。在这样的区域内建立地方政府并实现国家政权和制度的统一、处理好与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便被历史地凸显出来。于是,开展民族工作、进行民族识别、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等意义重大的政策和行动便持续推出。因此,在实际工作、政策领域和学术研究中,少数民族受到极大的重视和持续强调,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则很少被提及,因而逐渐被虚化。但是,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以后,党的中心工作逐渐转向了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民族问题也被纳入到阶级斗争的框架中分析和谋划。“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论断出现后,少数民族的发展进程受到了某种制约甚至是抑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由“阶级斗争为纲”向经济建设的转移以后,尤其是“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提法被终止后,维护少数民族权利的各种政策得到恢复和进一步发展。在此条件下,少数民族争取自身权利的意识逐渐觉醒和加强,反映少数民族权益要求的理论也逐渐系统化、理论化和意识形态化,并构建起了相应的民族理论。

在此背景下,中华民族的演变也出现了一系列根本性的变化,其中有两个方面最为突出。一是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单位的进一步发展和更加实体化的同时,中华民族虚置、虚化的问题也更加突出。在此情况下,费孝通在肯定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的实体性的基础上,强调了中华民族作为民族实体的存在,提出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理论。但即便如此,也仍然有人不承认中华民族的实体性,甚至把中华民族说成是伪命题,还有“权威学者甚至提出应废弃‘中华民族'这一提法”。二是中华民族的结构化特征被进一步强化后,国内族际关系趋于复杂化,狄德罗效应的作用更是使这种状况朝着复杂化的方向发展。中华民族本身的虚化和内部结构的强化导致其对社会人口的整合功能逐渐弱化。在此情况下,增强国内各民族团结的成本也随之上升,并朝着趋势化的方向发展。国内族际关系总体稳定条件下频频出现的问题,尤其是这些问题所包含的各个民族的权利要求导致矛盾朝着刚性化方向发展,都与其有着直接的关联。

然而,今天国家发展的形势以及国家治理的要求皆不允许这样的状况继续发展下去。在中国的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以后,面临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的强势打压,国家间的竞争趋于日常化和刚性化。随着国际间力量关系的变化,国家发展面临着复杂的形势,内部问题与外部问题直接关联,机遇与挑战交织在一起,国家发展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样的形势将中华民族推到了历史的前台,中华民族本身亦成为破局的关键。中华民族在关乎国家发展目标实现的同时,也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资源。因此,国家决策层高瞻远瞩并因势利导,在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后,又做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抓住了民族意识这个根本,着力将中华民族打造成为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以此凝聚国民共识和国家力量,为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实现国家发展目标创造条件,从而将中华民族的发展与国家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当然,这里也有一个抓住历史机遇的问题。随着中国由传统农耕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转型的完成,农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所形成并长期延续的铸造、刻画各个民族群体特征的根本因素正在为工业文明所取代。工业文明统一性、同质性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对传统的聚族方式进行不断解构的同时,也为人口更多更深更广的交往交流交融创造了条件,从而为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塑造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在历史的机遇之窗已经打开之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来推进中华民族的塑造,也是为了抓住和利用好这个历史机遇。

今天中华民族的建设或塑造,既要充分挖掘和利用中华民族的历史资源即中华文化资源,又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国家资源,尤其是政策资源,同时还要挖掘和利用好国际资源,尤其是要吸取其他国家民族演变的经验和教训。最先建立民族国家并成为模仿对象的西方国家遇到的问题,中华民族在进一步的建设和塑造过程中应该引以为戒。西方的民族国家的构建皆以国内居民的国民身份的同质性为基础,基于一元性的国民权利来构建国家的制度体系,从而维护和保障了作为国民整体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实现民族与国家的统一。但是,随着全球化不断深化过程中移民人口的增加和代际积累,使移民人口以母国文化为纽带的聚众成族的现象日益突出。兴起于20世纪末期的多元文化主义和身份政治理论反过来在人口的国民身份基础上塑造了各种特殊的社会政治身份,致使人口或社会结构朝着异质化方向发展的趋势日渐明显。然而,长期存在的现代国家制度体制或机制与这样的异质化结构之间是存在张力的,这样的张力又在其他力量的促使下不断地扩大,从而导致西方的现代国家体制出现了运转失灵的问题,对西方国家的国家认同和制度伦理造成了严重损害,使其出现了深刻的危机。这些问题的产生,无疑给中华民族的进一步塑造发出了警示。中华民族在进一步的塑造过程中,必须对“多元”与“一体”的关系给予高度关注,妥善处理好内部的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在同质性与差异性之间做出妥善的选择,尤其是加强中华民族由全体中国人组成的国民身份建设,促进或引导中华民族朝着一个更加凝聚的方向发展。在逐渐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过程中,中华民族也将在不断的发展中展现出与今天不同的新面貌。

中华民族成为现代民族后的发展和演变表明,对中华民族的认知既要立足于当下,也要追溯其历史演变,更要着眼于未来发展。只有将它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联系起来,才能对其形成全面、完整的认知。发展已成为中华民族认知的一个重要维度。

中华民族形成并存在于宏大的历史时空之中,她从悠远的历史中走来,经过近代的构建,在漫长的历史进程尤其是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中得到涵养,因而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多个侧面。从这样的客观现实出发,只有从多个维度而不是仅从某个特定的角度对其进行认知,才不会陷入盲人摸象的窘境,才能对其形成全面、完整的认知。中华民族并不是少数民族意义上的民族。在民族研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甚至关于民族地区的界定皆指向少数民族的现象长期持续的情况下,我国的民族观出现了偏颇,论及民族皆指少数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知也常常基于这样的民族观,或深受这些民族观的影响。中华民族包含国内56个民族,具有国家的形式,是中华现代国家的支撑。只有对中华民族形成全面、完整的认知,对“我们是谁”的问题给出一个明确而明晰的答案,进而才能构建相应的理论体系、历史叙事体系、话语体系、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策议程,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在国家治理和发展中的资源价值,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国家崛起目标的实现。


周平,云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云南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内蒙古社会科学,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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