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安庆:正在复兴的黑格尔哲学——近年来国内黑格尔研究“扫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34 次 更新时间:2019-01-0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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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安庆 (进入专栏)  

黑格尔哲学在中国呈现出明显的复兴趋势,其原因不仅是对黑格尔哲学的思辨兴趣,更是对中国现实的实践关怀,因而本质上是中国哲学的一种开展方式。
黑格尔哲学在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之所以一直未曾中断地被研究,一方面是因为青年马克思在黑格尔被当作“死狗”对待时,公然声称自己是黑格尔的“学生”,并认为从黑格尔思辨的、概念的“辩证法”中可以发现其“革命辩证法的内涵”,这为黑格尔哲学在以“革命”为旗帜的时代赢得了作为研究对象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是因为黑格尔哲学被定位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来源,这就更为它在特定时代被允许加以研究提供了契机。于是,至1980年代早期,黑格尔就成为国人最为熟悉的一个外国哲学家了,关于他的辩证法、逻辑学和本体论,一般人都能略知一二,而他的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就像刚刚被介绍进来的其他西方思潮一样,成为引领人们思想解放的精神食粮。彼时,黑格尔的《小逻辑》《历史哲学》和《法哲学原理》等都是众人热衷研读的书目,影响了整整两代人。
然而,19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内哲学界开始讨论究竟是“要康德还是要黑格尔”,学界对高扬“主体性”更感兴趣,学术旨趣明显地被引向康德,而“反主观性”的黑格尔则开始被人遗弃。在彼时学界对黑格尔不多亦不深的研究中,黑格尔哲学被定格在马克思主义所“批判”的那种“保守的”“官方的”“国家主义的”“以历史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压制个体自由的”等负面形象中。1990年代,随着各种“时髦的”理论被一窝蜂地引进来,黑格尔哲学在国内学界的处境更为“悲惨”,它既遭受后现代主义的各种批判与解构,也受到分析哲学的打击与嘲讽,俨然像个无用的历史遗物,黯然沉潜于文化的角落,蒙上了各种灰尘。
但是,真正的哲学从来不惧误解与嘲讽,它自身蕴含着冲破误解而引领思想的理性力量。伟大的心灵中那些震撼人心的思想与智慧,终究会抖落历史的尘埃显现出真理的光亮。步入21世纪之后,黑格尔哲学在中国经历着一个“复兴”的历程,出现了三大可喜的变化:其一,国际上几乎所有知名的黑格尔专家的新成果,都在源源不断地从各种西语、东语介绍和翻译为中文出版。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德、法、美、意、加、丹、英、澳等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日本、以色列等东方国家的黑格尔研究专著,从2000年至今共有20多部译成中文出版。其二,《黑格尔著作集》(理论著作版)和《黑格尔全集》(讲演录版)在张世英和梁志学的主持下陆续出版,虽然可以预见这两套全集最终都似乎不大可能完成,但毕竟填补了许多空白,过去从未翻译出版的黑格尔原著得以翻译出版,过去已经出版的著作得到了重新翻译校正。值得一提的是,在“全集框架”之外,杨祖陶翻译出版了黑格尔《精神哲学》《耶拿体系1804—1805:逻辑学和形而上学》;薛华翻译出版了《黑格尔政治著作选》《哲学科学全书纲要》;梁志学重新翻译出版了《逻辑学(哲学全书·第一部分)》。如此大规模地翻译出版黑格尔原著,无疑有力地推动着黑格尔在中国复兴的热度。其三,每年国内学者就黑格尔哲学发表的论文不计其数,同时,各地黑格尔哲学读书班、工作坊、研讨会层出不穷,深度和广度都在不断推进。2017年底“黑格尔实践哲学中的行为与正义国际研讨会”在复旦大学召开,预示着一个新的起点:中国的黑格尔研究与国际黑格尔研究正在慢慢靠拢,共同的兴趣和问题意识使得黑格尔哲学在中国复兴的步伐正在与世界同步。
最近一两年,即2017年前后,国内黑格尔研究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精神哲学”的研究空前活跃与繁荣。《精神现象学》和《精神哲学》一直是国内学界关注的热点。仅从近年翻译过来的《精神现象学》研究性著作,如维尔纳·马克思所著《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序言”和“导论”中对其理念的规定》、贺伯特·博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讲座:穿越意识哲学的自然和历史》、海德格尔《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等,我们就能感受到精神哲学的热度。之所以如此,恐怕与精神哲学是一种哲学人类学相关,康德就曾把所有哲学问题最终都归结为人类学问题:人是什么?人之为人的人性与尊严,这是哲学之为哲学的永恒课题。如果我们真的读懂了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就能深入到其思辨语言中把握这一哲学人类学的实质内核。具体而言,精神哲学(作为主观精神)的最高结论是要意识到:人只有作为自由的存在者才是真正的人,从而主观上立志成为一个自由的存在者;而“客观精神”哲学的核心是探讨人成为有尊严的自由存在者的一些规范性机制:抽象法(群己权界的规范)作为自由意志的定在实现在物权、自由权和契约之中;道德法作为主观意志的法规定主观意志以成就一个自由的人格;伦理法在家庭、市民社会、国家和世界历史等规范机制中让人在各种伦理生活中实现自由而正义的人生。
第二,黑格尔的正义理论成为所有实践哲学讨论聚焦的中心。法兰克福大学著名哲学家霍耐特按照黑格尔法哲学形式写作的《自由的权利》以及他试图把黑格尔的正义理论融入当代正义论语境之主流中去的《不确定之痛——黑格尔法哲学的再现实化》中译本出版,引起了国内学界对黑格尔正义论之现实意义的再次聚焦。笔者已在《复旦学报》和《中国社会科学》分别发文讨论了该如何理解黑格尔的自然法与正义论,反对霍耐特不顾黑格尔关于国家正义之构想而简单地把正义作为“社会分析的正义”的做法,这些论文体现了中国学者参与国际学术前沿的努力。随着“黑格尔实践哲学中的行为与正义国际研讨会”的举办,黑格尔的正义论问题将被推向更加深入的国际对话之中。
第三,从属于黑格尔精神哲学中客观精神部分的法哲学亦成为研究的热门。随着《法哲学原理》(理论著作版)新版译著的出版,黑格尔的法哲学研究在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学、政治学和伦理学领域都成为研究的热门,不仅涉及黑格尔与马克思关系的重新考察,而且在自然法与伦理法等各个分支上竞相展开。
第四,随着麦克道威尔(John McDowell)等分析进路的黑格尔研究著作,如《将世界纳入视野——论康德、黑格尔和塞拉斯》(2018)的翻译出版,黑格尔哲学在分析哲学中的形象开始发生根本性改变。
总之,黑格尔哲学在中国呈现出明显的复兴趋势,其原因不仅是对黑格尔哲学的思辨兴趣,更是对中国现实的实践关怀,因而本质上是中国哲学的一种开展方式。笔者相信,这一复兴运动的深入开展,不仅将推进对黑格尔哲学更加深入的理解,更将推进中国文化及其伦理的现代转型。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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