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排行
陈平原:“当代学术”如何成“史”
作为学者,我见证了“学术史”从一个简单的“随想”走向拟想中的“学科”这一全过程。我说的“随想”,是指我1991年6月写的那篇《学术史研究随想》,更指诸多友人发表在《学人》第一辑上的那组“学术史研究笔谈”。从那以后,我和我的同仁一起,积极推动学术史的研究。当初的“随想”,十五年后,竟然变成了声势浩大的 ...
郑贤君:作为客观价值秩序的基本权—— 从德国法看基本权保障义务
内容摘要:德国法上的基本权保障义务是基本权作为客观规范(客观价值秩序)这一概念在理论上的延伸。由于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的“法”与“权利”同义,而德语Recht又兼有“法”与“权利”,故尔德国法上的基本权同时有“主观权利”和“客观规范”两重含义。客观规范即客观价值秩序,表示基本权是一种规范或者价值,各国家 ...
郑贤君:在公法之内看公法—— 兼议中国公法学的方法论转向
内容摘要:公法的繁荣需要在学术意义上实现方法论的转向,由原来不同程度上依附于其他学科方法的境况中摆脱出来,实现具备学科自主性的自足的学科体系,解决我国公法发展进程中形式主义方法论缺席为学术研究和法规范司法实施中的困境。开放的分析实证的公法方法论将纯粹分析性的公法规范解释与司法实施解决纠纷的规范解释结 ...
林来梵:宪法不能没牙
在英语世界里,如果一部法律没有相应配套的罚则,或没有什么实效性,就会被称之为“没有牙齿的”(Non-teeth)法。如果借用这样的说辞反观我国,那么可以说,我国的现行宪法正是一部典型的没有牙齿的宪法。且说那外国宪法,在早期大多也是没牙的。盖民法配有民事诉讼法,刑法配有刑事诉讼法,而且这些法典本身就设 ...
赵晓力:美国人来自火星,欧洲人来自金星?
2002年,美国《政策评论》发表新保守派学者罗伯特·卡根的长文“强者与弱者”[1]讨论美欧关系,立即引发大西洋两岸的热烈讨论,欧盟负责外交与安全事务的高级代表索拉那,特意把这篇文章列为必读发给多位外交官和战略高参。[2]2003年,卡根把文章扩充为一本小书,以《天堂与实力:世界新秩序下的美国与欧洲》 ...
李晨:人权入宪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
一、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在保障人权方面的缺陷 尽管现行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囿于其制定时政治、经济的大环境,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一些问题相继暴露出来,特别是从落实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角度审视,现行行政诉讼制度在保障人 ...
何兵:陪审制度的意义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行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下称《决定》)即将生效,它必将深刻地影响中国司法的走向。为此,对陪审制度的意义,进行一次切片式的学理研究,可谓恰逢其时。 司法民主的制度形式 司法是审判官员依其独立的意志和判断,将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的过程。在法治国家,独立的司法具有防范多数 ...
林端:台湾的法律与社会
本文的内容共分六部份。第一节说明社会学家眼中的法律的特点,重视的是法律的实然层面,运用经验科学的研究方法,把法律当作实际发生的社会事实,无法自外于其社会基础与文化背景;第二节则进一步探讨任何社会都会存在的法律多元主义的现象,台湾社会也不例外:社会中除了国家法律之外,还会存在其它的类似的法律规范体系( ...
王利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内容摘要】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自罗马法以来就已经形成的两类不同性质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者违反了约定义务,侵权责任的承担者违反了法定义务;违约行为所侵害的是相对权,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是绝对权;前者当事人事先存在合同关系;后者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偿关系自侵权行为实施时发生;违约损害赔偿仅限于财产损失 ...
尹田:再论“无财产即无人格”
【内容摘要】自然人人格不仅是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且其本身即由宪法和法律直接赋予的各种实体权利所构成(不仅包括各种基本的政治性权利和伦理性权利亦即人格权,而且包括广义上的财产)。财产(广义)是人格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其展示的是人的物质生存状态。民法所保护的财产都是为人所支配的物,对财产的保护就是对人的 ...
李强:中国矿工 世界上最危险的工作
中国的煤産量是世界煤産量的35%,却占了世界死亡人数的80%。这个死亡率是南非的30倍,美国的100倍。在中国挖煤可能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工作了。官方统计显示去年有6000多名中国矿工死于工业事故。但是,实际的数位要远比这个数位要高,因爲很多矿主经常隐瞒事故以避免罚款和被关闭。 今天,据国家安监总局调度 ...
袁正兵:矿难频发背后:渎职犯罪查处明显不够
·造成查处不力的原因首先是司法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配合不够 ·其次是因为行政执法机关对案件的移送制度执行不够·第三个原因是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机关查办案件干扰大 ·应建立检察机关同步介入调查机制 如果要评选近年来的热点名词,此起彼伏的“矿难”绝对算得上一个。一次次矿难中,原本是矿主们“摇钱树”的矿井 ...
国务院调查组:让违法矿主倾家荡产
昨日下午,国务院广东省梅州市大兴煤矿“8·7”事故调查组宣布成立并召开会议,国务院“8·7”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主持会议通报了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的成员名单。刘日知:122人生还渺茫,深表歉意 昨日下午4时许,刚刚宣布成立的国务院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在听取梅州市委书记刘 ...
潮白:煤矿监管为何难以到位?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兴宁市相继发生了两起严重矿难。7月14日,罗岗镇福胜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导致16人遇难;8月7日,黄槐镇大兴煤矿再次发生透水事故,导致102人被困井下,生死未卜。这几年,全国矿难频仍,但广东似乎还没有进入国人的视野。很不幸,兴宁以这两起严重矿难,不甚光彩地成为了瞩目的焦点。黄槐镇 ...
张晓群:如何认识当今中国的房地产业
一、房地产业的“泡沫”有多大让我们首先对房地产业目前的发展状况作一个基本判断。一个老生常谈而又历久长新的道理说,用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经济建设,其效率效益要比由政府组织管理高。从这个角度看,我认为目前的房地产业基本上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组织进行的。房地产业的进入比较宽松自由,比电信、航空、石油等行业宽 ...
石勇:民主“公共诉求”的“囚徒困境”
一“囚徒困境”是博弈论的一个经典例证,其大意是:某一天,有位富翁在家里给人杀了,财物被盗;警察抓到了两个犯罪嫌疑人,他们变成了“囚徒”,分别关在两个独立的不能互通信息的牢房里进行审讯。警察诱导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两个人都可以作出以下选择:供出对方,或保持沉默。这些行为选择的后果是:如果有人单独坦 ...
毛寿龙:治安应重在秩序而非处罚
最近,《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讨论,引起了各个方面的注意。根据媒体报道,《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增加受罚行为,增加处罚形式,提高罚款幅度,完善处罚程序。 这个法律的修改,原因是多个方面的,人们对其看法也有差异。对此,很多专家认为,其中部分修改是合理的,比如完善处罚程序,减少行政拘留处罚的自由裁量权,与新 ...
李路路:制度转型与阶层化机制的变迁——从“间接再生产”到“间接与直接再生产”并存
本文中所使用的数据,来自于挪威外交部和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共同资助、作者参与的合作研究项目。本文的写作得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的资助。一、理论与研究假设(一)问题与理论背景在中央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型过程中,社会变迁与社会分层结构变化之间的关系问题引起了研究者的极大兴趣。由 ...
中国今年已发生74起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死1638人
中新网8月8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今日通报了今年以来(2005年1月1日-8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简况。 (一)特别重大事故情况: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9起,死亡603人,同比增加4起、401人。其中: 煤矿企业发生6起,死亡485人,同比增加3起、379人; 火灾事故发生1起,死亡31 ...
胡少江:中、美两国官方矿难记录的对比
二月十四日,是中国社会家人们团聚的新春正月初四,也是西方情侣们相会的情人节。就在这一天,在中国辽宁省阜新煤矿的孙家湾矿区,却有二百一十四位矿工在矿井深处的一次瓦斯爆炸事故中丧生。数百个家庭就在那一瞬间永远失去了儿子、丈夫、父亲和兄弟。 矿难发生后,为了对中国矿难和美国的矿难进行一个对比,笔者专门查阅 ...
皖矿工:从淮北矿难处理看全国矿难为何屡屡发生
中国煤矿矿难屡屡发生不能禁止,折射出了中国现行草菅人命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和丑恶的“官本位”制度。我们通过2003年5月13日发生在安徽省淮北市芦岭煤矿造成86人遇难的重大煤矿安全事故的处理过程,来看看政府是如何草菅人命的。 2003 年5月13日,安徽淮北芦岭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6名矿工 ...
半月谈:无言面对矿难
又一起矿难发生了。铜川陈家山矿区,166个鲜活的生命在瓦斯爆炸声中被无情吞噬。噩耗传出,我们愕然,流泪,我们愤怒,无言。 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多少起了。到底何时才能远离这可怕的悲剧,何时才能降服这可恶的魔鬼?痛定思痛。紧接着一次次矿难的,是一次次反思,一次次求解,一次次整治。然而,当新的矿难又接二连三从 ...
刘健:腐败是矿难频发的罪魁祸首
在煤炭安全生产早已不是难题的21世纪,我国的煤矿事故却在长期、大量地被复制,数字不断被刷新,规模不断被升级,实在让人气愤不已。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其实人人都清楚,只不过没人直说就是了,但终于有人憋不住了。据6月1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广州出席“安全生产万里行”启动仪式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
东方时空:调查发现兴宁矿难疑问重重
主持人:今天我们要继续来关注发生在广东梅州的特大矿井透水事故。现在困在井下的工人人数已经上升到123人,而且今天已经找到一具矿工的遗体,这使得人们对剩下的人还活着的希望变得更加渺茫,根据记者进一步的调查,这个矿井从开始到生产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重重疑问。 事故调查过程中疑问重重 解说:昨天下午五点左右 ...
北京青年报:矿难频发的原因在于资本与权力结盟
关于近年来中国矿难频发的原因,本报曾在2002年7月4日发表社评《资本与权力结合是矿难的罪魁祸首》,指出凡是有重大矿难发生的地方,基层政府的官员多半难辞其咎,他们与矿主“同气连枝”、利益相关,不但直接纵容了各种违章开采的进行,包庇了矿主的非法作业,而且在事故发生后动用权力遮掩真相,事实上已经成为矿主 ...
南方都市报:兴宁矿难六大疑问
记者连日来在兴宁矿难现场采访并进行深入调查,提出六大疑问兴宁“8·7”重特大矿难到今天已经是第5天,123人在近700米的水下困住已经近100个小时了。尽管已经打捞出了第一具尸体,但是更多的家属却只能在等待中煎熬。“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的传统在矿难事故中显得苍白。本报记者连日在现场采访并对兴宁近年来 ...
周国平:人文精神是大学一切责任的内核
我的感觉是,他仿佛在用另一种方式提醒我们:人文精神是大学一切责任的内核,丧失人文精神的大学是最不负责任的大学,因而不再是真正的大学。 杨振宁先生近日在乌鲁木齐发表谈话,断言中国大学的教育非常成功。此言一出,舆论哗然,一片反对声。有趣的是,以杨先生的巨大名望,也几乎无一人真正为他辩护,至多只是以他说的 ...
喻中:论最高人民法院实际承担的政治功能——以最高人民法院历年“工作报告”为依据
一、问题、材料、概念界定与研究思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国最高法院或最高法院)自1949年11月成立以来,至今(2004年)已走过了55年的时光。按照孔子的说法,一个人应当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须知天命。已过“知天命”之年的中国最高法院是否知悉自己的天命,我们尚不得而知,也无从揣测 ...
梁治平:“从身份到契约”:社会关系的革命——读梅因《古代法》随想
研究古代社会可能遇到种种的烦难不便,史料的稀少即是其一。在少而又少的材料中鉴别、评定,找出真正有价值的史料,则属另一种困难。十九世纪英国法律史大师梅因提出了三种原始材料让我们注意。第一种是观察者对同时代较落后文明的记事,如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这类材料的可信程度较高,可惜数量极少。第二种是古人保 ...
张卫平:司法改革与“政绩”
“政绩”按词典的解释,是指“官员在职期间办事的成绩”(《现代汉语词典》第1608页)。官员在在职期间当然要有成绩,否则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官员。政绩的多少自然是衡量该官员在职期间工作状况的一个重要标准。因其我国法院体制行政化的原因,在我国,法院的司法工作与行政机关的行政工作一样,同样强调“政绩”。法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