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东,(1965~),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1998年获得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博士学位,师从费孝通教授。2002年至2004年之间,先后在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以及荷兰莱顿大学从事访问研究。研究兴趣主要包括:(1)乡村社会结构与纠纷解决过程的法律人类学研究;(2)中国意识与现代中国观念的成长;(3)民族地区习惯法的社会、生态与文化机制的比较研究等。先后发表中英文论文百余篇,代表性著作为《权利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2003)、《否定的逻辑——反思中国乡村社会研究》(2008)、《文化的表达——人类学的视野》(2009)、《法律与文化——法律人类学研究与中国经验》(2011)以及《本土异域间——人类学研究中的自我、文化与他者》等。

赵旭东

赵旭东,(1965~),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1998年获得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博士学位,师从费孝通教授。2002年至2004年之间,先后在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以及荷兰莱顿大学从事访问研究。研究兴趣主要包括:(1)乡村社会结构与纠纷解决过程的法律人类学研究;(2)中国意识与现代中国观念的成长;(3)民族地区习惯法的社会、生态与文化机制的比较研究等。先后发表中英文论文百余篇,代表性著作为《权利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2003)、《否定的逻辑——反思中国乡村社会研究》(2008)、《文化的表达——人类学的视野》(2009)、《法律与文化——法律人类学研究与中国经验》(2011)以及《本土异域间——人类学研究中的自我、文化与他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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