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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5 USPQ 741 (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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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郑万青:《全球化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与人权》,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第105-107页。
[7]张乃根:《论TRIPS协议框架下知识产权与人权的关系》,法学家,2004年第4期。
[8]科恩:《论民主》,聂崇信、朱秀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25、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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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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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同2, 【Se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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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吴飞:《平衡与妥协——西方传媒法研究》,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00页。
[16]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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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同1,第90页。
[19]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版,第81页。
[20]同1,第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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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Harper & Row Publishiers,Inc。v。Nation Enters。,471 U。S。539,558(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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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Harper & Row Publishiers,Inc。v。Nation Enters。,471 U。S。539,558(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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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Times, Inc。 v。 Bernard Geis Associates, 293 F。 Supp。 130 (S。D。N。Y。 1968)。
[41]同2。
[42]Harper & Row Publishiers,Inc。v。Nation Enters。,471 U。S。539,558(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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