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继绳:阶层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根本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82 次 更新时间:2008-12-0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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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继绳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为建立和谐社会,必须保证阶层和谐。而社会公正是阶层和谐的基础。本文从几个方面剖析了实现社会公正的条件和障碍,提出了实现社会公正的建议。认为当前实现阶层和谐必须要做的是政治体制改革。

关键词:和谐社会 阶层和谐 社会公正 制衡权力 驾驭资本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从此,“和谐社会”不仅成了各类媒体上出现最多的词汇,也成了各级政府的政策和和行动。

然而,社会是否和谐,关键在于社会各阶层之间是否和谐。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原来的各个社会群体都经历了激烈的分化和组合,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阶层。我在《当代社会各阶层分析》1 这本书中,作了详尽的分析,这里不再赘述。

社会分化为阶层,是因为社会上各个不同的利益群体对社会资源的占有不同,社会地位高低不同,利益诉求的目标不同,他们的生活水平、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也不同。这种种不同,就可能成为社会不和谐的原因。新的利益群体的出现,也必然会使各阶层在维护自身既得利益和预期利益的过程中产生各种矛盾,如果对这些矛盾处理不好,会使社会不和谐。

所以,只要社会分化为不同的阶层,就存在着不和谐的因素。建设和谐社会不是忽视矛盾或绕开矛盾的情况下进行的,而是要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其中,关键是正确处理好阶层间的矛盾。

一, 社会公正是阶层和谐的基础

社会各阶层之间,不仅存在矛盾,也存在可协调性。有效地协调各阶层间的利益关系,是保证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而协调的原则就是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社会和谐的基石。不公正的社会不可能和谐。

所谓社会公正,就是在一定道德体系下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地分配权利和义务。社会公正是权力和义务的对称。社会公正要求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的权利和义务均衡,社会各阶层各分享多少利益,各应承担什么义务,应当是均衡的。

研究社会公正不能脱离社会体制。这里说的社会体制,就是组织社会生活的一整套制度体系。改革以前的社会体制是,在政治上高度集权,在经济上实行由政府控制的“计划经济”。在这种社会体制下,中国社会基本是一种身份社会。“以阶级斗争为纲”指导思想下有各种政治身份。在农村:地主、富农、中农、下中农、贫农、雇农;在城市:革命干部、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店员、资产阶级、小业主、手工业者,职员、高级职员、城市贫民,等。此外,在城乡还有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除了政治身份以外,还有户籍身份: 户籍身份把“城里人”和“乡里人”划成两个等级差别很大的身份,这两种身份的人基本是不通婚的。此外,僵死的人事管理体制造就的“干部身份”和“群众身份”、“单位身份”;还有“一大二公”造就的所有制身份:“国有企业职工”和“集体所有制职工”。身份具有固定性甚至先天性,人们很难经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身份,从而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身份社会是一种很不公正的社会。现在有人说改革以前的社会是公正的,这不符合事实。

经过二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改革前的社会不公正问题有的解决了(以政治身份来确定其社会地位),有的没有解决(如城乡身份问题)。改革以后又出现了新的社会不公正。进入80年代后期,社会公正问题就开始显露,到90年代中期以后,社会公正问题更显突出。

改革期间的社会不公正的主要表现是,对改革的代价承担和对改革的收益分享错位。从逻辑上讲,对改革成本和风险承担小的社会阶层,应获得较少的改革收益;对改革成本和风险承担最大的阶层,应获得较多的改革收益。而中国的现实情况是扭曲的:改革中获益最大的是各级掌权者及其亲属和朋友,改革收益较小的是工人和农民。而对改革的成本和风险的付出,后者比前者大得多。

社会不公正必然引起不和谐。不和谐的突出表现是阶层间利益摩擦和利益冲突。这种摩擦和冲突有时是很激烈的,群体事件是主要的表现形式。自上世纪90所代中期以来,群体事件逐年增多。据公安部门统计,1993年有8700起,1999年32000起,2000年5万起,2003年58000起,2004年骤升到74000起,2005年86000起。2 笔者没有得到最近几年群体事件的数据,但一些重大的群体事件是最近几年发生的。2008年贵州瓮安“6•28”事件,造成瓮安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另外还烧毁包括22辆警车、15辆摩托车在内的54辆车辆,150余人受伤。2008年云南孟连的“7•19”事件,警察和胶农发生流血冲突,两名村名死亡。

从对各种群体事件的分析可以看出两个值得注意的动向:第一,一件偶然发生的小事却造成了上万人参与的群体事件。在偶然背后有其必然,必然就是社会上酝酿着一种不满情绪,一个偶然的火星就会引燃,偶然事件只不过导火线而已。第二,大量与触发事件无关的人参与群体事件,甚至成为事件的主体力量,这说明大量的非当事人同情受害的当事人,参与群体事件的人们有着共同的意识,这是一种蒙胧的阶层意识。各阶层的人如果有了明确的阶层意识,阶层就明确为阶级,“自在”就变成了“自为”。

为什么改革前社会不公正没有引发群体事件,而今天却如此激烈?这是因为改革开放以前,在高压政治的条件下,老百姓不敢集会,也不允许集会;在信息封闭的情况下,老百姓相信西方国家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宣传,因而能忍受不公平。如果不是改革开放,不公平造成的矛盾为进一步积累,到一定时候会有爆炸性释放。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一批高层有识之士看到了这一危险,从而不失时机地推动了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以后,广大群众权利意识觉醒,信息垄断被打破,知道了外界情况,他们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群体事件多数是老百姓的维权行为,如果处理得当,群众的维权行为可以成为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力量。

然而,群体抗争事件频繁发生,不仅对社会安全产生影响,也会动摇人民对政权的信心。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政治学教授贝辛格(Mark R. Beissinger)的研究表明,苏联解体的最初原因就是接连不断的群体性事件。所以,对群体事件不能简单地用“救火”的办法来扑灭,要研究深层原因,从根本上采取对策。其中,主要是实现社会公正。

二,努力营造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的社会条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条件之一。参与市场交易和市场竞争的各方必须地位平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市场准入的平等。既然市场参与者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只要他们具备条件,都应当有自主决策进入行业市场的平等机会,如果人为限制某些企业可以进入,或某些所有制经济成分可以进入,而另一些则不能进入,就不可能有公平竞争。市场准入不平等有国家政策造成的,有地区封锁造成的。在国家政策上,如果政府人为地制造行业垄断、市场垄断,就会造成严重的不公平。

第二是取得社会资源的机会平等。企业经营必须有各种社会资源,如土地、资金、技术、经营权力,上市资格等等,企业应当以平等的身份,以同等的机会,通过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得到这些资源。如果政府垄断这些资源,然后用行政权力进行分配,在分配中向某一些人倾斜,这就造成企业的机会不均等。

要落实这两个方面的平等,在项目上,必须有公开的、透明的招、投标;在银行款上,必须一视同仁;在土地方面必须公开招标。而今天的项目招投标和土地招标,很多是有名无实。名为招标,实际是暗箱操作、幕后交易。有很多地方土地还是行政划拨,连招标的形式也没有。

第三是要有公平的税赋。政府的税收对各种经济成分、各类市场参与者应当一视同仁,税赋平等。前几年这个问题较为严重,今年有所改善。但还有不少不公正之处。如,各种非税费用太多、太杂,并且弹性很大,人为因素相当严重;减免税项目多,而且能否减免、减免多少有很大的随意性,很容易为执法者所用。

第四是要有公正平等的法律环境。这包括公平的法律和公正的执法两个方面。当前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政策多于法律,以政策代替法律的情况较为普遍。还有一些法律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和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当前公正的执法是公平的法律环境的主要障碍之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比较严重。

但是,在改革进程中,没有完全实现上述四个方面的要求,出现了很多不公平交易和不公平竞争的现象:

中国多年来一直在反对私有化,实际上,中国不仅发生了大规模的私有化,而且由于中国的私有化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不民主,所以最不公正。国有工业占整个工业的比重由1978年的近80%下降到上世纪中的25%左右。大量的国有财富哪里去了?相当一部分流进了权势阶层的口袋里了。

国企改革中“管理层收购”(MBO),实际是企业领导人自卖自买。有些地方,企业管理层和政府官员结成了联盟,共同侵吞国有资产。

政府通过“减员增效”来为国有企业“解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减少了4000多万人,虽然政府搞了“再就业工程”,还是有很多人成了下岗人员。他们在企业工作几十年,低工资、低福利,连一间像样的住房也没有得到,离开企业后只得到很少的补偿。他们的牺牲为国企改革支付了成本。

银行储户和中小股民也承担了国企改革的成本。2000年,对58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债转股总金额为4050亿元,这4050亿的债权人是银行的储户;将银行的1.4万亿不良债权剥离出来,交给新成立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理3 。这1.4万亿都是国有企业的欠债,债权人是储户。 “向国有企业倾斜”的上市政策,把“上市”当作国有企业解困的手段,让股民为国有企业注资。

城市化过程中,4000万失地农民几乎成了“三无人员”:“种粮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据农业经济学家张晓山的研究报告:近年来绝大部分出让交易的土地是从农村征来的。在征地收益分配中,失地农民仅得到总交易额的10-15%。

1.2亿农民工承担着城市生活的半边天,却是城市的二等公民。据粗略估计,2005年农民工提供给国家的财政收入为3300多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10%左右。4 北京市的财政收入至少有五分之一是农民工创造的。5 但是,在GDP大幅度增长的同时,多年来农民工一直拿着几百元的低薪,最近两年才略有提高。

这些不公正的现象是怎样产生的?

中国的改革的路径是先经济市场化后政治民主化。但是,中国的市场是用行政力量制造的,是在政府的恩准和退让中形成的。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是财富重新分配和流动的过程。原来体制下的权力持有者及其关系密切的人,在制度变革中继续处于优势地位。中国的改革的特有路径,把市场经济的缺陷和计划经济的残余结合起来了。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政府行为和扭曲的、残缺的市场相结合造就了病态社会。市场经济的唯利是图和公共权力没有制衡,很自然地造成金钱和权力的交换。每一个贪官后面都有一批暴发户。贪官和暴发户是权力和金钱交媾生下的孪生兄弟。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有两个相互矛盾的结果,一方面使经济体制向市场化大步推进;另一方面,使政治体制改革完全停止,原有的权力结构更加强化。从此形成了“市场经济加威权政治”的局面。我曾在多篇文章中把这种局面称为“权力市场经济”(也有人称为“权贵资本主义”)。权力市场经济是最不公正的市场经济。

在公共权力不受制约的条件下搞市场经济,权力就有机会进入市场交换领域。两千多年的专制社会,在中国形成了权力至上的传统。在权力崇拜的社会,权力一旦进入市场,就会成为极其昂贵的商品。我是主张搞市场经济的,但我极力反对公共权力进入市场。在中国将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目标的时候,1993年2月11日,我在《经济参考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权力不能进入市场》的评论,力陈权力进入市场的危害。很不幸,现实发展和我的期待相反,进入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权力真的进入了市场。没有经过改革的政治权力,在市场上可以兑换成大量的黄金白银。经济权力部门在权钱交易中获得了实惠,权力部门也不能“守着大饼挨饿”,官员任免权也随之进入了市场,成为高度垄断性的“商品”,卖官鬻爵频频发生。司法执法也可以被金钱收买,法律失去了应有的公正。

我曾提出过“权力场”的概念。像“物理场”一样,“权力场”也是一个能量场。当然是指社会能量。权力、财富、声望都是社会能量。而权力这种社会能量的分布,最类似“场”:离权力核心越近,能量越强;离权力核心越远,能量越弱。每个人都生活在“权力场”的某个位置。这样,处在“权力场”高能位置的人与低能位置的人进行交易,必然是前者胜,后者败。为此,市场上的人们就千方百计地接近权力、收买权力,官场上的人们也不择手段地从权力场的低能位置进入高能位置。

自90年代中期以后,不公平交易和不公平竞争形成的既得利益群体成了强势,他们利用这种强势左右改革的政策和方向,使他们在改革中继续得到更多的利益。因此有 “改革目标部门化,部门利益政策化”的说法。那些有损既得利益者的改革,出台都是很困难的,而有利于既得利益集团改革,出台就相当快。遗产税难以实行是一个例子,住房改革是一个例子,公车改革也是一个典型案例:

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统计:当时有350万辆公务用车,每年耗费3000亿人民币,这些消耗远远高于国家财政对国防、科研、农业、公共卫生、教育等方面的投入。而这些公务轿车只有1/3用于公务,1/3被官员家庭私用,1/3被司机私用。1996年就提出了公车改革的问题,1998年国家正式推动公车改革。但是,公车改革喊了十年,试验了近十年,没有丝毫进展。据中纪委、公安部、监察部、审计署公布的数字显示:2007年11月30日止,中国公务用车为5221755辆。一辆公车一年的费用约20万元,公车总费用超过万亿元,全国人均798.7元6 。公车的消费远远超过了“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的总和。为什么公车改革推动不了?主要是触动了乘车官员的利益,而正是这些官员决定着改革方向。公车改不动是因为“公权”没有改革。

三,开放社会结构,保证合理流动

社会阶层是社会报酬(财富、权力、声望)分配不平等的标志,是社会地位排列顺序的构造。但是,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不是终身不变的,一个家庭的社会地位不是世世代代不变的。社会阶层像公共汽车,它永远是满员的,但其乘客是不断更新的。这就是社会流动的形象比喻。

社会流动使处于下等阶层的人们有进入上层的机会,从而化解了阶层矛盾,有利于社会和谐。然而,不同的社会状况的流动性是不同的。在一个身份系列占主导地位的封闭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差。在这样的社会里,上等阶层的人们为了保住既得利益,千方百计阻止制度演进,使得处于下层的人们很难向上层流动。下层的人们看不到上升的希望,不满情绪就会增加,这样的社会是不可能和谐的。

中国改革以前的那种身份社会流动性很差,改革开放以后大有改善。但还是有很多阻碍社会流动的因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僵死的人事体制,使一些优秀人才得不到上升机会。职务升迁是社会流动的一个方面。实现这方面的合理流动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干部人事制度。现今的干部人事体制是任命制。从名义上讲,这种任命制也有一个考察、选拔的过程,也有集体讨论。但在实际上,很多单位的一把手的意见占主导地位。只要一把手喜欢,那就“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而一把手不喜欢的人,则是“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在有些单位,一把手选接班人不是以德才兼备为条件,而是选拔他信得过的,他退下来以后会给他掩盖问题、会给他优厚照顾的人。在那些一把手还不能左右一切的单位,选拔干部成了几位领导人利益分配的盛宴:这一次提拔你的人,下一次提拔我的人,轮流坐庄,利益分享。因此,这样选拔出来的干部不是庸才,就是奴才。而那些有德有才秉公直言的人却报国无门。当然,干部队伍里不全是庸才和奴才,要维持机构运转,还需要干活的人。有一些能干的人也进入了各级领导集团,正是靠这些人维持政权的运行。当然,这些能进入领导集团的干事者,一定不会是锋芒毕露的人,不会是不顺从领导或喜欢批评领导的人。他们不仅“出活”,还很“听话”。

1979年2月,前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在一封写给一位美国人的信中曾说:“除非我们改变目前的干部委派制度和教育制度”,否则“我敢肯定,我们为现代化所作的努力将告失败。”她说的委派制就是任命制。

官员在工资、住房、医疗卫生等主面稳定而优厚的待遇、经济领域的审批制和人事上的任命制,造就了政府官员的既得利益。利益的刚性不仅使干部制度更加封闭,使政府本身的改革延缓,也使政府的行为和改革目标相扭曲。政府行为扭曲,就造成市场混乱;市场混乱,政府又用传统手段进行治理整顿,这样就又强化了计划经济时代留下来的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的强化造成了“官本位”的强化。所谓“官本位”,就是一个人的价值大小是由其官位高低来衡量。强调官本位,实际是权力拜物教。这本是专制时代的产物,计划经济体制承袭了这一传统。在以权力为中心的制度下,权力、财富、声望是三合一的,有了权力(即官位)就有了财富和声望。由此,在衡量人的社会地位、给有贡献者以回报时,也以官职高低为标准。厂长有处级、局级,各种事业单位也摆在权力阶梯上确定行其政级别。改革本是应该淡化“官本位”的,但反而强化了。如果一个地区经济开放度高,政治相对封闭(官员选拔是封闭的,政务公开度低,权力不受制衡),权力的“含金量”必然很高。权力的“含金量”越高,卖官鬻爵的情况就越多,干部选拔就更没有公正可言,更谈不上合理的社会流动。

今天,干部和工人还是两个不同的系列。工人很难成为干部。这就使得工人中的优秀分子很难实现向地位更高的层次流动。这对工人阶层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教育不公平使低阶层的后代失去了向上流动的可能。受教育程度历来被看成影响代际流动的重要因素。在中国,农民的儿子要脱离农村,上大学是一条最主要的渠道。工人的儿子要当干部,上大学也是一条重要渠道。

既然受教育状况是决定人们社会地位的流动最为重要的因素,教育机会均等,是最重要要的机会均等。实际上,改革以来,我们的教育机会均等情况是比较差的。

城乡受教育机会不均等是由教育财政制度决定的。《教育法》第57条规定:“农村乡统筹中的教育附加费,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征收,由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代为管理或由乡人民政府管理,用于本乡范围内乡村两级教育事业。”第59条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可以在本行政区内集资办学,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义务教育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理所应当地由国家财政提供经费。而这两条规定,却将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推给了本来已经相当贫困的农民。而城市居民不负担教育附加费,也没有教育集资的义务。城乡财政制度不平等,使得城乡教学条件差别很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在校大学生中,城镇居民子弟约占70%,农民子弟约占30%;而在全国总人口中,这一比例恰好相反,农民子弟占70%,城镇居民子女占30%。

不同地区间受教育机会不均等也与教育财政制度有关。《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省、地、县(市)、乡分级管理的职责如何划分,由省级政府决定。《义务教育法》第8条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城市以市或市辖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农村以县为单位组织进行,并落实到乡(镇)”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中央和地方财政视具体情况,对经济困难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给予适当补助。”中国幅员辽阔,各省市自治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各地的财力差别很大。上述规定,将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推给了地方政府。各省市也效法中央,将义务教育经费的责任推到乡(镇)一级(最终还是推给了农民)。而目前中国的财政状况是越到下层越困难。这样,必然造成不同地区教育经费的巨大差异。

最近两年,国家对义务教育资金作了更多的承担,这个问题有所缓解,但这只是政策性调,《教育法》中上述不合理的条款还没有修改。

城乡二元结构使农向上流动的机会低于城市居民。改革以前靠三种手段把农民牢牢地锁定在土地上:一靠农村组织,二靠经济政策,三靠户籍制度。农村组织就是“集体化”,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每一个农民都在一个严密的组织中劳动、生活。经济政策主要是统购统销。农产品统统由国家收走,每个公民的一切生活资料都凭票证供应。没有粮票、油票、布票、肉票、蛋票、烟票……人们就没法活下去。而这些票证是按行政管辖地区分配给辖区内居民的,离开了自己所属的行政管辖地区,就得不到这些票证。户籍制度使人口不能流动。这三个方面结合起来构筑了一个牢笼,把农民死死地圈在家乡,也构筑了一堵“高墙”,把农民挡在城市大门之外。那时的农民很少离开家乡,绝大多数人的终生活动半径不超过100公里。

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有着天壤之别。有城市户口的人吃“商品粮”,所谓“商品粮”是国家定量供应给城镇居民和其它非从事粮食生产的居民的口粮。“商品粮”的价格是低于其价值的,其中不仅有剪力差,还包含着财政补贴。吃“商品粮”是一种身份,他们处于城乡差别的有利一方,还可以享受到医疗、养老等福利。“农转非”是农民梦寐以求的愿望。“跳农门”是农村青年的出路。那时“跳农门”只有两条极为狭窄的通道:上大学,参军提干(当普通战士还得复员回家)。

改革以后,人民公社解体,统购统销废止,户籍制度松动,农民可以远走天涯,到大城市做工。这是一个巨大的、具有历史性的进步。但是,从根本上看,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农民难以平等地享受国民待遇,造成了人的发展机遇的不均等。使得农民向上流动的机会远低于城市居民。

中国13亿人口中有农民7.4亿,占56%。但在政治生活中,农民参政比例却与此不相匹配。我国选举法将全国人大代表的城乡选举比例定为农村每96万人中选1人,城市每26万人中选1人,也就是近3个农村居民的权利相当于1个城里人的权利;又据有关资料统计,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民代表只占0.7%。农民政治权利不平等,不能参与政府决策而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决策,很多政策有利于城市,其经济权益分配也必然地不公平。目前农村虽然实行村民自治,村委会由农民选举产生,但村里的实际掌权人党支部书记还是由上级任命。代表政府权力的市、县、乡、镇政府官员是由政府指派的,而非农民选举。

现在农民虽然可以进城务工,但仍然受到农村户口的身份限制。城市中许多工商单位招工都明确规定必须是本市户口。农民进城务工需要办暂住证、就业证、健康证。办一个证,少则50-60元,多则100多元。进城务工农民,其身份仍然是农民,享受不到国家给市民的各种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农民工从事的工作苦、脏、笨、累、险,是城里人不愿意干的活,工资水平低下,且常年被拖欠。

最近立法首次明确把村庄纳入规划,标志着中国将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制度,进入城乡统筹的规划管理新时代。但这仅仅是开始。

谈到社会结构,还必须指出一个重要问题,这就是中产阶层占有较大的比重,整个社呈枣核形,两头小、中间大,社会才比较和谐稳定。目前,中国中产阶层的比重不到15%,而下层、中下层的比重占80%以上。7 社会结构呈金字塔状。金字塔状的砖瓦建筑是稳定的,因为它重心低,而金字塔状社会结构是不稳定的,这是因为下层比例太大,想改变自己地位的人太多。一个社会大多数人没有“恒心”,希望通过社会变动来改变自己的地位,社会就不稳定、不和谐。一个社会有较多的人自认为属于中间阶层,这个社会就比较稳定。当然,扩大中间阶层的比例是一个长期发展问题,不是一朝一夕之功。

四,确立新的稳定机制,妥善处理阶层冲突

改革以前,各种权力高度集中于各级政府,政府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唯一支撑力量。现在,原来集中于政府的许多权力,正在向各种利益集团、自治团体以及独立承担风险的个体身上转移。因此,社会稳定的支撑力量也开始分散,政府不再是支撑社会稳定的唯一力量,各种利益集团、社会中间组织和个人的行为也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在政府是社会稳定的唯一支撑力量的时候,为保持社会稳定主要靠两手:一手是权力强制和武装镇压;另一手是统一认识,压制不同思想。这就是传统社会安邦定国的“文武之道”:笔杆子和枪杆子。也就是说,那时的稳定取决于中央政府的控制力。对各种社会势力和各种不同意见的控制力强,社会就能稳定,控制力削弱,就可能不稳定。30年的改革,整个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果看不到这一变化,还是靠控制舆论和迷信警力来维持稳定,不仅适得其反,还是很危险的事。

社会稳定的支撑力量多元化以后,政府的主要作用不在控制,而在协调和规范。政府要把不同阶层的利益协调起来,要创造各种条件使各阶层沟通、协商和妥协,政府规范市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并在市场无能和市场失效的环节发挥政府的作用。其中,保证社会公平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建立沟通渠道,让各阶层的意见得到表达。 利益多元化以后,过去那种“舆论一律”的作法不利于各种意见的表达和社会沟通。要允许各种意见畅所欲言,让各种利益集团相互沟通,要有不同意见的表达和沟通渠道。要通过沟通达到理解、协商和妥协。协商和妥协不仅是多元社会的润滑剂,也是多元社会达到共识的途径。大众传播媒介的开放是重要的沟通渠道,它有利于不同意见的表达和沟通。有人对开放传播媒介忧心忡忡,把与中央政府不相同的意见当成“杂音”、“噪音”,认为媒体表达了不同意见就是“添乱”。在政府是社会稳定的唯一支撑力量时,这种忧虑也许是必要的,但在社会稳定的支撑力量已经多元化的情况下,这种忧虑不仅多余,而且是现代化的障碍。实际上,不同意见表达渠道是缓解社会冲突的“安全阀”。2004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发生的四川汉源事件,早在 4月份,当地群众就不断到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反复上访,呈递了80多份报告和万人签名的“万言书”,但均未引起应有重视,最终才酿成重大群体事件。 2005年6月发生的河北省定州事件,早在一年半以前就迹象,但没有畅通的诉求渠道。2008年“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提出了:“表达权”问题,意思是指给各阶层的人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这是一项十分英明十分重要的决策。

除了开放媒体以外,上访、集会、游行也是实现表达权的一种方式,各级政府要适应这种形式,不要遇到这种情况就如临大敌,惊惶失措。那些动用警察力量来阻止老百姓表达权的行为是激化矛盾的极为有害的作法,是非常危险的举动。

培育社会中间组织,建立风险和冲突的缓冲带。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社会结构中,中间组织是十分重要的,它是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与强调个人利益的个体之间的过渡带和调节带。对个人来说,市场经济是巨大的发展机会,也有巨大的风险。 以股票市场为例,如果个人面对变幻不定的股票市场,风险就很大,如果通过各种基金组织来参与股市,风险就小多了。股票市场上的各种基金组织就是一种中间组织。

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香港,社会中间组织比较发达,全港有170多个社会团体,每个团体还下属多种具体的工作机构和组织,加起来大约有2700多个。这些团体和组织基本上承担了香港的老年、残疾、家庭、妇女、青少年等各类社区服务工作,这仅就社区的中间组织而言,此外还有很多经济的、政治的中间组织。像第29届奥运会马术比赛这样重大的事情也基本是社会中间组织完成的,特区政府没有出面,运动会却有条不紊,十分成功。而内地的奥运会项目政府直接出面,竭尽全力才得以完成。内地的中间组织刚刚起步,有各种各样的基金会、协会、联合会,但它有强烈的行政性,独立运作能力有限,而香港的社会团体最大的特点就是社会性,不依赖行政而独立运作。

由于中间组织不发达,交易者个人不仅要直接面对市场,单独承担风险,还要直接面对政府。中间组织不发达和行政干预使得交易渠道不畅通,交易者为减少“交易费用”,只好用钱来购买交易通道。中间组织不发达是造就权钱交易的一个原因,而权钱交易又阻碍中间组织的发育:如果交易渠道畅通了,官员们不就无利可图了吗?

其实,工会本应是社会中间组织,它代表工人的利益,在工人个体和投资者之间协调利益关系,是工人和投资者的谈判代表。我们把工会当作党和政府的下属机构,它就失去了中介作用,增加了社会的刚性。至于农民组织、其它社会团体的组织,在今日的中国更是谈不上了。

强化社会政策,促进社会公平。改革前20多年,国家重视经济政策,对促进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在市场经济已经基本取代了计划经济体制以后,社会问题显得更加突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动力。在市场竞争中,强者总是占有优势。通过竞争,强者越来越强,弱者越来越弱。这就需要国家的社会政策来弥补市场的缺陷。市场竞争提高效率,社会政策促进公平。二者相辅相成,社会才能稳定发展。社会政策的主要内容是:防止经济垄断和政治垄断,加强权力制衡和法制建设,阻止上等阶层侵害下等阶层的利益;通过再分配,从上层取得收入,用于扶助下层,并且用适合中国国情的办法,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等等,这些,拙著《中国当代社会各阶层分析》中已有详细的论述,本文不再重复。这里指出的是,所得税是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逃税、漏税者多,2002至2004年,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35%、52.32%、54.13%,三年平均为50.93%,即工薪所得税收占个人所得税的一半左右8 。2007年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工薪所得税所占的比重有所降低,但还在40%以上。而在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高收入阶层,如德国,占纳税人数四分之一的高收入群体缴纳了德国将近80%的个人所得税9 。

五,关键在于政治体制改革

中国在没有大的社会震动的情况下,放弃了计划经济体制,以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已初具轮廓。这一重大成就使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

中国人口从1978年的9.62亿增加到2006年的13.14亿,增加了3.52亿(相当于美国总人口的1.2倍),而人均国民总收入(即人均GNP)还是由378.5元增加到16004元,增加了41.8倍10 (按美元换算增加了8倍――格林斯潘的计算)。

改革以来,中国的经济总量增加了约60倍,2005年超过法国和英国,目前在世界处于第四位。和前三名美、日、德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小。2002年我国的GDP分别相当于美、日、德的13.9%。37%.71.8%;2006年这个比重上升为20%、60.6%和91.3%。11

不同阶层的人的生活水平和生存状况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虽然贫富不均,但穷人也能吃饱饭,挨饿已经成了历史。人们也讲究衣着,改革前一律兰黑色的服装变成了多姿多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人的自由度也比过去大大地提高了。

在全国各地都可以看到中国的巨大变化。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几乎看不到城乡差别。就是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高等级公路也是四通八达。

经过近30年的改革,中国由行政力量配置资源转向主要由市场力量配置资源。这一转变意义十分重大。在行政力量配置资源的情况下,为了搞到1070万吨钢,倾全国之力,闹得得不偿失。配置资源的方式转变以后,钢产量不声不响地从1978年的3178万吨,增长到2006年的42266万吨。从2000年开始至今,中国的钢产量一直居世界第一位。过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搞了近30年,全国汽车产量只有14.9万辆,全都是卡车,没有代表汽车水平的轿车。配置资源的方式转变以后,没用几年夫,中国悄悄地成了汽车生产大国。2007年,中国汽车产量接近900万辆,其中轿车超过400万辆。12

近来,有人否定改革,说改革的方向错了、道路错了。从上面简单列举的数字证明,他们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谈到这些成就,人们不会忘记邓小平。今年2月20日,是邓小平逝世11周年。这11年,中国虽然发生了重大变化,但至今还没有摆脱邓小平的影响,中国人还是生活在后邓小平时代。

后邓时代的根本特征是“威权政治加市场经济”,具体特征是:

一,还是沿着邓小平所规定的路线:一方面大力推进市场经济,一方面强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力,但在不放弃“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引入了“三个代表”的和建立“和谐社会”的思想,从而政治上比过去宽松;

二,中国还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经济放在重要位置,但人们在关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得不更加关注社会问题的解决,即更关注民生和社会公平。

三,邓小平开创的改革还在继续,但改革不是像当初那样,由战争年代造就的政治强人根据某种理念来推动,而是由20多年改革期间形成的各种社会力量的合力来推动。

四,权力中心不再是真理中心;官方意识形态再没有昔日的那种神圣性和权威性。重建意识形态的历史任务已经提出,但在后邓时代又不可能完成意识形态的重建。

五,强人政治转向了常人政治。最高执政集团再不是战争年代造就的政治强人,而是靠机遇、性格、才能、品质走入最高层的普通人。常人政治的一个特点是,他们不能按照既定的理念行事,只能按照社会现实需要行事;他不能凭借自有的政治强力来推行既定的主张,他只能在各种政治力量的合力的推动下作为。由于改革中形成的强势群体的力量有着更大的权重,如果按强势群体左右的社会合力的方向走下去,中国社会就更加不公平,社会危机更加深重。常人政治既不能违抗社会合力,又不能由强势群体左右中国的发展方向,这是常人政治的困境。

六,后邓时代是一个高风险时代。由于权威政治和市场经济并存,缺乏制衡的政治权力和唯利是图的市场经济的恶性结合,使得中国社会空前腐败。政治精英、经济精英的私下结盟,强化了对弱势群体的剥夺,也加剧了弱势群体的反抗。在权威政治体制下,社会不同的利益群体没有表达自己意志的合法渠道,社会冲突有可能加剧。说后邓时代是风险更高的时代,还是因为中国改革的路径选择是先易后难,最困难的改革留到最后。和邓小平时代的改革相比,后邓时代的改革是风险较大的改革。

七,中国更加融入世界,自从成为WTO成员国以后,中国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和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来自国外的思想,以更大的力度涤荡着中国的历史积淀,更多的人类文明的成果进入中国。当然,中国也更容易受到世界风潮的侵蚀。由于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在世界上的地位提高,中国应当承担更重的世界责任。作为经济大国,妥善处理好国际关系需要不同于邓小平时代的新理念、新作法、新智慧。

后邓小平时代从1994年邓小平因健康原因不能视事时开始,估计还要持续10年到20年。结束后邓时代的根本标志是走出“威权政治加市场经济”,实现“民主政治加市场经济”。这样,中国就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针对“市场经济加威权政治”造成的社会问题,后邓时代的改革的任务是制衡权力和驾驭资本。

制衡权力是指监督公权、限制公权的活动范围,阻止公权进入市场交换领域。制衡权力必须有权力体系外部的力量。简单的力学常识告诉我们,内力不能改革物体的运动状态。正如自己不能抓住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起来一样,自己是不能制衡自己的。中国现在也有权力监督体系,但都是中国共产党一元化领导之下开展工作的,对中国共产党来说,这些监督力量都是内力。外力制衡就需要民主政治。也就就破除政治垄断,开展政治竞争。这正是政治改革的核心课题。政治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宪政民主制度。

如前所说,“常人政治”只能在各种政治力量合力的推动下作为,而在社会合力中,强势群体的力量有着更大的权重,如果按这个社会合力的方向走下去,社会就更加不公正。常人政治要走出这个困境,必须发展民主力量,用民主制度制衡强势群体。因此,常人政治必须以选民为依托。

驾驭资本也需要民主政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总是占主导地位。马克思说过“资本的每个毛孔中都充满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他说的只是资本的一面。资本的另一面就是推动技术和社会进步,而且这一面是主要的。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资本的确使我们社会大为改观。但是资本的另一面我们却忽视了。在资本的主宰下,从高级工程师到普通产业工人,都是资本雇用的劳动者。任何商品被置于买方市场,就要受买方的主宰。劳动者也是如此。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劳动力严重供过于求,劳资双方力量对比严重失衡,劳动者的利益必然受到损害。近几年来的新闻报道中,资本对劳动的过度压榨的事情屡见不鲜。三废横流、大气污染、环境的破坏,也有资本肆虐的作用。强大的没有被驾驭的资本很可能成为危害社会的暴君。曾任美国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耶鲁大学教授阿瑟.奥肯在他的《平等与效率》一书中说:“我为市场欢呼,但我的欢呼不会多至两次。金钱尺度这个暴君限制了我的热情。一时有机会,它会扫尽其它一切价值,把社会变成一架自动售货机。”13 他指出,要建立一种有效的制度,使得金钱不能购买权利和权力。他认为“市场需要有一定的位置,但需要对市场加以约束。” 14

自19世纪以来,社会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对资本带来的社会问题有过深刻的批判,马克思主义是其中最为深刻的一家。他们揭露的问题的确是存在的。但马克思主义不是寻求驾驭资本的制度,而是寻求消灭资本的制度。资本是不应当也不可能消灭的,要驾驭它,让它为人类服务。现代民主制度就是驾驭资本比较有效的制度。这是劳动和资本经过千百次博弈中产生的制度,是社会实践在千百次试错中产生的制度。今天,民主国家劳动者的谈判地位比我们劳动者的谈判地位高得多,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然而,政治改革是一件比较艰难的事。当今,中国出现了两个严重情况,一是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各方面不满情绪在积累;另一方面,对改革的看法出现了严重的分歧,思想界虽然都承认当今的社会问题,但谈到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却南辕北辙。这说明,中国下一步改革既紧迫,又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如果不自觉主动改革,社会矛盾会不断积累,最终会发生爆炸式的突变,可能带来相当长时间的混乱。对国家和民族来说,自觉改革比被动突变的代价要小得多。就是对既得利益群体来说,自觉改革比被迫突变也有利得多。想百分之百地保留利益,顽固地反对改革,结果会百分之百地失去利益。

所以,政治改革要采取积极的态度。我们要在各自的岗位上、用各自可能利用的一切资源,努力推进民主的进程。更重要的是,执政集团要坚持民主政治的方向,积极、主动、自觉地推进改革。民间力量的积极推进和执政集团的主动改革,二者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应当是下一步改革的动力模式。

但是,政治制度的转变不能过于激进,不能过于急切。近百年来,中国人吃激进和急切的亏太多了,教训十分深刻。激进和急切的作法可能使社会失控。一旦激进的民主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者的过激行动使社会失控,专制者就会应运而生。因为专制是结束社会混乱、建立新的秩序最有效的手段。那些不堪忍受无政府状态的老百姓,就像欢迎救世主一样欢迎专制者。反对专制制度过激、过急的那一群,可能恰恰是催生新的专制制度的那一群。

政治改革要既要有勇气,也要有智慧;既要有激情,也要有理性;既要积极,也要稳健;要尽可能在法治平台上创造新的法治。

注释:

1、杨继绳:《中国当代社会得阶层分析》,甘肃人民出版社,2006年。

2、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文件,2007年4月16-17日,西安。

3、杨继绳:《RTC不是魔术师》,1999年6月15日《经济参考报》。

4、柯寅生:《国家财政支农和农民贡献哪个大?》,载《改革内参》,2007年第26期。

5、《工人日报》2006年2月13日。

6、卞保武:《昂贵的“官轿子”――我国人均年承担公车费用798.7元》,载《改革内参》,2008年第20期。

7、杨继绳:《中国当代社会各阶层分析》,甘肃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46-347页。

8、《财政部所得税司负责人:如何理解当前个税改革》,2005年9月6日。

9、新华社法兰克福2008年8月25日专电:《德国近八成个税来自高收入人群》。

10、国民生产总值和总人口数取自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摘要2007》第19页和第39页。

11、国家统计局:《从十六大到十七大经济社会发展回顾系列报告之十五:国际地位进一步提高》,2007年10月11日。

12、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摘要2007》,第141、142页。

13、(美)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王奔洲、叶南奇译,华夏出版社,北京,1987年第105页。

14、同上,原序,第2页。

作者简介:杨继绳,湖北省浠水县人,1966年毕业于北京清华大学。新华社高级记者,《炎黄春秋》杂志社副社长。著有《技术商品与技术市场》(1986)、《技术贸易学》(1990)、《社会奥秘之门-兼谈学者型记者的工作方法》(1991)、《邓小平时代》(1998)、《中国当代社会各阶层分析》(2000)、《中国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2004)、《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2008)等专著,发表了数百篇学术论文和一千多篇新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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