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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行政村具有活力,让村干部有主体性和主动性,国家在向农村转移资源时就不能规定太死,尤其是在当前全国中西部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十分薄弱的情况下面,国家必须要为村一级提供具有一定自主使用权力的“活钱”,比如成都市每年为每个行政村提供的村庄具有一定自主使用权的公共服务资金,就是非常好的尝试。
五、结论与讨论
村级具有自主使用权的资源越多,村干部越是可能滥用这些资源,因此就有必要对如何使用资源进行规范,但这个规范必须要有度,规范太细太具体,自上而下的规范就会造成基层治理活力的不足。当前农村基层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上级要求太高、太具体,这就造成了当前全国农村基层普遍的空转与形式主义,造成农村基层治理的严重内卷化。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是对基层治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事后追究。当前基层治理中为防止国家输入农村资源的不合理使用,而对资源使用(使用用途及方法)进行了细致规定,所谓“打酱油的钱不能用来买醋”。实际上,可以允许一部分国家输入农村资源经由民主程序相对自由地使用,借资源的使用来激活村庄政治。
换句话说,为了保证国家输入资源有效使用我们当前采取的主要办法是防火,即消除一切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即使那种极小的隐患也要消除,防早防小、防微杜渐。不过,要杜绝一切火灾隐患,成本一定是极高的。所有防火措施都是相对的而不可能绝对,因此火灾还是要发生的,发生了火灾就要救火。防止火灾的实践总是在防火与救火之间形成一定平衡。
要保证国家输入农村资源的绝对安全,就可能极大地损失资源使用的效率,而如果完全信任村干部或村社共同体,不加限制地输入资源,村干部就可能贪占滥用国家资源。必须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一方面对资源使用进行规范;一方面又必须给基层一定的主体性和主动性,允许基层治理有相当灵活的空间。一旦出现了问题,纪检监察机构可以介入进去“救火”。要使基层治理有效,就必须就上级规定与基层活力之间保持平衡,将村干部使用国家下乡资源的权力装进笼子,同时又要让笼子有一定自由空间。在国家投入越来越多的资源来建设农村,同时又有越来越多的制度和规则下乡的情况下,如何完成基层治理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型,但是又不至于造成其主体性和主动性的丧失,不至于造成严重的治理内卷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整治文山会海、改变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现象、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正是体现了对于这一问题的重视。
本文责编:limei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天益学术 > 经济学 > 农业与资源经济学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116307.html 文章来源:新乡土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