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路社:解读“潜规则”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92 次 更新时间:2011-09-2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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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路社  

摘自《中国政治改革常识》

在《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里,吴思先生从历史的纷繁、复杂、琐碎官场现象中,总结、提炼、概括出“潜规则”这一概念,他是这样论述的:“在中国历史上的帝国时代,官吏集团极为引人注目。这个社会集团垄断了暴力,掌握着法律,控制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的命运。对于这个擅长舞文弄墨的集团,要撇开它的自我吹嘘和堂皇表白,才能发现其本来面目。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我发现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这种结果和抉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分明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形成了许多本集团内部和各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长期遵循的潜规则。这是一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其实,“潜规则” 现象在现实的整个社会中,又同样何尝不普遍存在?因此,自然广泛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认同、共鸣,“潜规则”一词频现于各大媒体,让国人耳熟能详。甚至进而也得到了当局有选择的承认、接受和采用。

贪污受贿、卖官鬻爵、瞒上欺下、巧取豪夺……这些现象统称为腐败,历史上许多人都揭露和批判过。只是那些批判的着眼点是官僚的个人品质,认为这是儒家道德规范与实际行为分离的结果,用一句常见的话说就是“礼崩乐坏”。因而这种泛道德主义的批判,变成了对封建道德的修补和强化。有很多读者说:以前也总是思考这方面的问题,也看了很多人的论述,但感觉总是没找准要害,一会儿以为是人的道德问题,一会儿又认为是体制问题,但读了这本书之后,一下豁然开朗,和以往那些对腐败的批判不同,吴思先生把两千多年来各种腐败现象,解释为一种“潜规则”。潜规则的形成和运作不仅是体制和道德问题,更是人在现实中的精确计算,是相关人群内的利益博弈的最终结果。甚至曾还有人认为:《潜规则》完全可以被誉为是东方版的《君主论》,你接触现实社会越久,这种感觉就会越强烈,比读《资治通鉴》更受启发。但仍也有不在少数者不以为然,如有人评价:原以为是探讨深层次的东西,结果只是揭露了一些表面上的现象。很多地方还经不起推敲,罗嗦来罗嗦去也没真正把问题说清楚,谁不知道有“潜规则”?所谓的“潜规则”其实并无新意,大多还是用各种历史故事说明这种现象的存在,而没揭示问题的实质所在。 主要还是提出了这个词,而非说明了这种事。

2001年1月,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后,长久畅销不衰(时有盗版出现),吴思先生也一鸣惊人。时隔九年,2009年2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还重新再版此书。《潜规则》除了经济效益外,更有许多荣誉。2008年,深圳某机构将《潜规则》一书入选为“30年30本书”之一。 2010年4月,又被一些文化名人:资深书评家、知名作家、专家教授,以及著名媒体人,推选为二十一世纪第一个10年30本独具影响力的图书之首。有媒体称,吴思的惊人发现成就了中国“二十一世纪第一词”,当之无愧荣膺“潜规则概念之父”的桂冠。不过,这仅是民间的立场,他对官方的影响和被官方重视的程度远不及何新,而且相反是被边缘化。我以为官方之所以如此,自有其道理,因为从客观效果上来看,她给社会的影响是负面大于正面,许多读者看过此书后认为:写得很真实也很现实,看明白了,也更糊涂了,用“潜规则”这面镜子去照当今社会,发现历史和现实是这样的相似,生活在这个“潜规则”驱动的世界,到底该怎么办?更有人说,这本书对了解中国当今社会的腐败根源和解决中国当前乃至未来的腐败问题毫无用处,它只能使中国人更加自暴自弃。

1999年7月,早在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之前,我就写了一本《权力唯物论》的小册子到北京寻求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许明研究员,在花几天时间认真读了书稿后,认为很有价值,但太敏感超前,当时不可能正式出版,要我将书稿留在他那儿,可以帮忙先将部分观点推出去。不想几年后,从报刊上看到介绍一本叫《潜规则》的书,觉得其不过是我书中理论主要核心部分的某种“另类”阐述及证明而已。近日终于有机会抽时间找到这本《潜规则》一读,发现果然作者着力揭示的所谓“潜规则”无非就是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在政治领域的代名词,与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即本我之本能)也有几分类似,甚至还与商鞅之“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异曲同工,即法或“显规则”尽管冠冕堂皇,但它之实行仍要遵循利益机制,我在《权力唯物论》中直接管它叫“无形的手”:权力者从本质上讲,与普通人一样,都是一种理性的人,他们从事一定的职务活动,除了阶级的公利外,总还是有个人的私利,并且与经济学领域中的概念“经济人”一样,都是必然要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且兼具利弊,但“显规则”却要道德化,否定权力优越,否定权力竞争,才“逼良为娼”,使利益机制这只“无形的手”去“偷鸡摸狗”。 总之,规则要符合人性,否则不会被执行。

《权力唯物论》严密论证了:所有官场腐败都是利益机制的真实体现,且其源头是权力道德化或神化等权力唯心论。一部《潜规则》,可以说为其提供了难得的大量佐证,是绝佳辅导材料。如明朝一个县令的月薪折合今天的货币仅1840元,即使是普通百姓,靠这样的收入也无法保证体面的生活。官员收入这种水平,利益驱动下不贪还不行。《权力唯物论》中早就指出:腐败的源头在权力道德化,抵御与权力、金钱腐蚀性有关的权力腐败现象的最有效防腐剂,是利益而不是道德。只要权力道德化不除,无论我们打击、防范多严,即使今天把所有的腐败分子全部杀完,明天照样新的一批腐败分子又会冒出来。我们与腐败现象或腐败分子之间的斗争,就变成了割韭菜。韭菜之所以割了又长,是因为我们没有挖掉它的根。而权力腐败的根,就是权力道德化或神化等权力唯心论。我们只有从权力客观化,承认权力天然要求优越这一基点出发,建立起一种新的权力客观化而非道德化反腐败机制。用利益机制这只无形的手去使权力者自觉地按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也只有这只无形之手,才是真正对权力者行为导向最有效、最有力!反之,权力道德化下,从经济方面考虑,清官是很难当的。现实会惩罚、淘汰清官,硬要当清官的人,经济上必是失败者。当然,这里算的只是经济账,没有重视道德操守。道德的力量是有效,海瑞的清廉即可为证:“萧条棺外无余物,冷落灵前有菜根。说与旁人浑不信,山人亲见泪如倾。”但这就是清廉一生的海瑞应得的下场么? 因此道德的力量又是有限的,海瑞的罕见和盛名也可佐证。道德的批判及高调固然容易,可是只有落实到利益上才有实际价值。消除“潜规则”很简单:将“潜规则”(趋利避害)变为显规则。其障碍只有一个:权力道德化。《潜规则》吞吞吐吐不肯说出“潜规则”或腐败的权力道德化源头,或许是怕与《权力唯物论》重复,难以“心直口快”?但毕竟感性不是学术,非理性不能算作思想。《潜规则》距《权力唯物论》仅一步之遥,“行百里者半九十”,这便是吴思留给我们的教训。问当今这个充满浮躁之世界,可静下心来读书和钻研者能有几人?

20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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