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比较经济学
我研究转轨经济学、比较经济学。很多人喜欢强调的一点就是中国的情况很特殊。中国确实有特殊的问题,特殊的事情,特殊的约束。但倘若我们把眼界放宽一些,不仅看中国,也看世界上其他国家,同时还看历史,就会发现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中国面临的许多问题和其他国家和地区非常相似,并不那么特殊,比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金融市场问题、劳动力问题、腐败问题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很多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
我想主要有两个基本原因。第一,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我们正在经历,在其他国家或者是正在经历或者是曾经经历。让我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我在斯坦福大学任教过多年,这所世界著名的大学由美国实业家利兰·斯坦福夫妇成立于1891年。斯坦福本人曾经担任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美国联邦参议员,同时还经营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在修建铁路的过程中,斯坦福赚了不少钱,用我们现在的标准来看,其间也相当腐败。他从联邦政府拿到了2000多万美元的政府补贴,但这些钱没有用于铁路工程,基本上进了自己的公司。他把债务放进一家公司,把盈利放进另一家公司,并且让放债务的那家公司破产。这样的事在当今美国可能不多,但在美国的历史上可能也不少。这也是为什么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所谓的“进步运动”,对垄断的限制等。所以,中国的事情其实并不特殊。
第二,中国的经济现在日益与国际接轨并融入全球化体系。中国在2001年加入了WTO,不仅要建立市场经济,而且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市场经济,因此面临的问题更多是与其他国家相仿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应该汲取世界其他国家过去和现在的经验教训。
比较经济学有旧比较经济学与新比较经济学之分。旧比较经济学是比较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差异。因为现在仍然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已经所剩无几了,新比较经济学应运而生,它研究的是不同的市场经济的比较。
以下试举10个例子来具体理解新比较经济学。
第一,不开放的经济一定落后。经济学家对100多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做了研究,经验数据发现,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条件下,开放政策可以使一国经济增长提高2个百分点。这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意味着每35年翻一番。
第二,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经济效率较低。大量的经验证据表明,平均而言,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效率比较低。当然,这并不排除可能有很好的国有企业,比如空客与波音的竞争非常激烈。
第三,新生的私营小企业是发展中国家增长的动力。我们往往喜欢把注意力放在大公司、几百强企业上,因为它们引人瞩目,也容易获得数据。但是经验证据表明,新生的小企业、小的私营企业才是发展中国家、转轨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即使在发达国家,它们也是创造就业的主要力量。无论是中国还是俄罗斯、波兰、匈牙利,抑或秘鲁、印度,正是这些小的新生企业,而非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私有化后的大企业,才是经济增长的主力。
第四,高福利、大锅饭的体制无法维持。“二战”以后一些欧洲发达国家实行福利国家制度,它们认为这样更能体现社会主义。但是现在很多证据表明这种制度是难以为继的。例如,北欧国家发现,福利制度刚开始实行的几年很好,但是它对激励的影响以及给财政带来的负担是难以承受的。
第五,受管制的行业没有竞争力并缺乏创新。一些有力的证据来自于,电信、航空、电力行业在过去几十年内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管制,至少放松了管制。
第六,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使企业失去竞争力。在很多国家,连私营企业都不能随便解雇工人,比如印度的《劳资争议法》规定,凡是雇工50人以上的企业,解雇工人都必须经过政府批准。经济学家对印度各邦进行了详尽的经验研究,发现实行这一法律的地区,对企业的竞争力有很大影响。
第七,政府监管不力的金融市场发展不快。在过去几十年中,经济学家包括金融学家做了非常细致的研究,把政府对金融的监管量化,如信息披露到什么程度,多少股东可以召开董事会,有多大的权利,信息披露的形式到底是邮寄还是通知等,从中获得不少发现。政府的监管,即使在发达国家,比如美国、德国、日本,都是不一样的,它对金融、资本融资的大小有很大影响,对股权的分散程度也有很大影响。转轨国家也一样,波兰和捷克监管不力,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就非常低。
第八,没有政府维持社会秩序,经济不能繁荣。一些国家,比如非洲国家,长期处于战争或种族冲突状态,或者像20世纪90年代的俄罗斯,政府功能失调使黑社会猖獗,都直接破坏了它们的经济增长。所以,一个稳定的社会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第九,法治和产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跨国回归分析发现,法治和产权保护对促进经济发展非常重要。
第十,土地所有权分配的高度不平等阻碍经济发展。我们经常讲分配与效率之间有什么关系,这方面的证据很难找,因为这两者经常是同时决定的。历史学家在研究市场经济发展时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即为什么北美(加拿大和美国)的发展比南美快得多?有意思的是,南美事实上资源比北美更丰富。历史学家研究发现,南美的土地资源分配高度不平等,这极大地阻碍了教育的投入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进而阻碍了后来的经济发展。
二、如何造就好的市场经济
总体而言,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好,这是我们过去几十年已经达成的一个共识。但是,一旦我们确定要搞市场经济,而且把视野放到全世界之后,我们就发现市场经济并不是都搞得很好,市场经济中其实也有好有坏。
市场经济搞得是好是坏,很重要的一条是取决于政府在经济中扮演的角色。我们看到市场经济中有两种政府:一种是“支持市场的政府”(market-supportinggovernment);另一种是“摧毁市场的政府”(market-destroyinggovernment) 或 “扼杀市场的政府”(market-suppressinggovernment),即政府通过种种干预,或将已有的市场摧毁掉,或把即将出现的市场扼杀在萌芽状态。
不同的政府,会产生不同的市场经济。观察世界各国的经济,我们发现支持市场的政府都是一个有限和有效的政府。而摧毁、扼杀市场的政府或者是无限政府(即全能政府),或者是无效政府。
那么怎样实现有限和有效的政府呢?历史经验表明,法治是造就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的至关重要的制度基础。我们甚至可以说,在现代社会中,法治是目前人们所实践的、能够维持一个有限和有效政府的最好的制度安排。所以法治就成了我们所谈论的如何实现好的市场经济这一问题的一个核心。
需要说明的是,法治的概念非常宽泛,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问题。但我们这里集中讨论法治和经济的关系,探讨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市场经济和什么样的政府,以及如何应用法治来造就这样一个市场和政府。
三、经济学家论说法治
新古典经济学最初研究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分析价格机制在其中的作用。后来人们发现,价格固然重要,但经济运行的效果不仅取决于价格,还有深层次的产权问题。比如说,产权对人的激励非常重要,如果没有好的产权制度,人们就没有激励去投资和工作,即使价格正确也没有用,甚至根本无法形成正确的市场价格。产权研究进一步深入,人们就发现法治和法律的重要性。有无法治,不同的法律体系都会导致产权界定、执行、保护以及合同的实施,乃至市场秩序的不同。
这一学术上的演进过程恰与我国过去40多年的改革进程非常吻合。20世纪80年代初,当我们讨论经济问题时,比较普遍的认识是认为企业搞不好的原因是管理落后。到了80年代末人们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认识到这不仅仅是管理问题,更重要的是产权问题。从那时开始诺斯(DouglassNorth)、科斯(RonaldCoase)等人的著作被引入中国。到了90年代,我们的认识又深化了,从产权扩展到整个制度环境。进入21世纪,我们的认识则已经深入到经济制度的法律框架和法治大环境了。
经济学家研究法治问题,并不是中国的特殊现象。在过去几十年中,世界各国不同领域的众多优秀经济学家以定性或定量的方法从不同角度探讨法律和法治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这是世界范围内的共性问题。
经济学家对法律、判例以及它们的历史演变的知识,可能不如法学家多。但经济学家在研究法治和法律对经济的作用时,有他们的一些长处。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视角、分析工具有助于将对问题的分析推向深入。经济学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问题,容易理解在不同选择间应做的权衡取舍,因为任何一种选择都会有机会成本。比如,是通过法庭监管好还是通过行政监管部门监管好,就需要比较这两种机制的成本和收益而进行取舍。这样的分析方法确实有一致性,而且不大会走极端。很多经济学家在法和经济学上的研究在经济学界和法学界都产生了重要影响。随着经济学家与法学家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经济发展和法治之间的关系在理论和实践上也都越来越受到重视。
四、推动法治建设的三种力量
法治不会自动实现,建设法治需要有推动力。同任何制度变迁一样,推动法治建设的力量首先来自利益相关者的自身利益,这其中包括经济人的利益和政府的利益。对于经济人而言,有财产了,财产多了,就要求更多的法律保护。比如说,当住房由过去的公房变为私房,人们就对物业公司有需求,又进一步对保护房产的法律有需求。又比如,老百姓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就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有需求,希望对媒体曝光公司恶劣行为的权利提供法律保护。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在不断扩展。为了减少交易成本,利益相关者对新的法律的需求也不断扩展,对法治和对政府约束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经济发展也有了建设法制所需的经费,因为供给也会增加。
法治会给个人和企业的经济利益带来好处,这比较容易理解。法治经济特别强调约束政府的行为,为什么政府会有积极性建设法治呢?实际上法治也会提高政府的利益,这包括多个方面:一是法治可以促使经济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政府税收;二是法治促进社会稳定,这也符合政府的目标;三是政府由很多地区、部门的官员组成,法治有利于政府内部的监督和控制。因此,基于法治的政府,将会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这样对政府整体的长远利益会有好处。
第二种推动法制建设的力量是来自外部的压力。中国加入WTO后,处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之中。WTO的规则就是法治规则。在这种环境中,整个经济的游戏规则就同过去完全不一样了。外部压力不仅对小国重要,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同样重要。虽然大国相对于小国而言在国际事务中回旋余地较大,但是违反规则带来的损失也大。所以外部压力是推动法治建设的一种力量。
第三种推动法制建设的力量来自知识,这是一种不能忽视的力量。学者和媒体是知识创造和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两者是互动的。媒体传递信息,但并不仅仅是传递信息,它本身也起到创造知识的作用。因此,学者和媒体共同推动知识的发展。
虽然利益是强大的内在驱动力,但知识的力量不可低估。比如说,计划经济这一想法阻碍了中国经济发展20余年。而市场经济这一想法带来了随后40多年的经济繁荣。现在,市场、竞争、价格、激励、产权等重要经济概念已经深入人心。类似的,法治也是一个想法,与之相连的关于有限政府、程序、透明化等观念,也逐渐深入人心。又比如说,人们通常会以为法治约束自己(包括政府)总是对自己不利的。其实不然。从理论和实践中得到的知识会告诉人们,这种约束从长远来看对经济人和政府自身都是有益的。因此,要想理解自己利益的真正所在,离不开知识。
中国以往的改革开放经验表明,内部利益、外部压力加上知识,这三种力量的结合将中国的改革一步步地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