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曙光:经济学中的伦理考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76 次 更新时间:2016-06-04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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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曙光 (进入专栏)  


经济学家们对于经济学中的价值判断问题一直持一种非常暧昧的态度,尽管在经济学中有实证经济学(positive economics)和规范经济学(normative economics)的划分,但是经济学家们在经济学研究中是否应该加入价值判断仍然莫衷一是。我曾经在一篇有关亚当·斯密(Adam Smith, 1723-1790)的《道德情操论》(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1759)的读书笔记中阐述了对于价值判断的看法。在那篇笔记中,我原则上同意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的观点,即虽然区分“经验事实”和“价值判断”在社会科学中是极其困难的,但是,在经济学研究中坚持“道德中立”的原则,拒斥“那种认为经济学可以而且应该从一种特殊的‘经济观点’中汲取价值判断的糊涂观念”,是任何一个严肃的经济学家必须秉持的理念。但是韦伯同时也指出,“无疑这并不是说,仅仅因为价值判断最终依赖于特定的理想,因而从根源上说是‘主观’的,就必须从一般科学讨论中排除价值判断”。当然,韦伯这种引起许多非议与误解的“无涉个人意念的价值判断假设”,有其浓厚的历史背景和学术话语背景,这个背景就是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初期发生在欧洲的历史与社会认知危机以及由此引发的有关科学方法论的“价值判断论战”。对韦伯方法论应该进行的必要澄清之一,就是尽管韦伯认为科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致力于获得在逻辑上和事实上正确的结果,但他从来没有试图说明社会科学研究与价值判断没有任何关联。在我看来,问题并不在于经济学中应不应该涉及道德和价值判断,而是道德和价值判断应该以何种方式进入经济学研究以及经济学家应该以何种姿态面对经济学中的价值判断问题。


经济学的伦理学渊源是大家已经熟悉的事实,在亚当·斯密的时代,经济学是广义上的道德哲学的一个分支,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 1933-)还指出,直到不久以前,经济学还是剑桥大学道德科学荣誉考试中的课程。这些事例是判断经济学本质的传统实例,由此,阿马蒂亚·森认为,现代经济学不自然的“非伦理”(non-ethical)特征与它作为伦理学一个分支而发展起来的事实之间存在着矛盾。尽管经济学与伦理学和道德哲学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关联,但是在经济学的发展的历程中,特别是经过马歇尔和萨缪尔森的拓展,经济学逐渐地抛弃了它的伦理学渊源,在前提假定和论证范式中都发展了它的工程学特征和数理形式。随着经济学家们在经济学的知识生产体系中不断强化这个趋势,我们看到,经济学逐渐脱离和淡化了伦理学的影响。被称为“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不仅在理论分析中回避了规范分析,而且还忽视了人类复杂多样的伦理考虑(ethical consideration),而在一个真实的世界中,这些伦理考虑会实实在在地影响人们的实际行为。在那些研究人类行为的经济学家的眼中,这些复杂的伦理考虑本身就是基本的不可回避的事实存在,它是真实世界的一部分,而不是什么规范判断问题,对于这一点的阐明,是阿马蒂亚·森对实证主义者的一个非常智慧和有力的挑战。实际上,经济学有两个基本的发展源泉,一个是工程学,一个是伦理学。工程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是注重逻辑的推演和判断,而忽略与人类行为密切相关的伦理问题,不关心人类的终极目标和价值判断,因而也就不能回答著名的苏格拉底问题(Socratic question)所提出的“一个人应该怎样活着”这样的疑问。但是在经济学的发展历史中,它的工程学的一面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而伦理学的一面却遭到了漠视,这对于经济学的发展是一种非常不利的趋势,可以说,与伦理学隔阂的日益加深是经济学出现贫困化现象的重要的原因之一,尽管我们不能断言这是唯一的原因。


在经济学的研究中重新引入价值判断和道德哲学的智慧,是包括阿马蒂亚·森在内的许多现代经济学家试图恢复经济学与伦理学渊源关系的一种努力,这种努力表现在他们对于经济学基本假设和论证范式的反思和重新表述上。经济学教科书所灌输给经济学学生的对于人性假设的固执的偏见,是影响经济学价值趋向的重要因素。主流经济学把理性的人类行为等同于选择的内部一致性(internal consistency of choice),并进而把它当作自利最大化。但是,在阿马蒂亚·森看来,这种严重忽视伦理考虑的人性假设既不是对于真实世界中人性的最佳近似,也不能说明自利最大化就是导致最优的经济条件。阿马蒂亚·森从两个方面提出了伦理考虑对于人性假设可能提供的补充,这两种考虑分别是“伦理相关的动机观”(ethics-related view of motivation)和“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ethics-related view of social achievement)。“伦理相关的动机观”是关于人类行为的动机问题,这个动机是与人类的伦理观念和道德判断有着紧密联系的;而“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是关于社会成就的判断,这个观点认为对人类的社会成就的评价是一个富有伦理性的命题,这对于弥补现代经济学单一的人性假设是一个有益的补充。也就是说,由“伦理相关的动机观”和“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所提出的深层问题,是对现代经济学中基本人性假设的一个非常重大的修正,应该在现代经济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阿马蒂亚·森的著作中,经常出现对于主流经济学的富有智慧的诘问和质疑,这些论述值得我们仔细地研读。他认为,“自利理性观(self-interest view of rationality)是对‘伦理相关的动机观’的断然拒绝。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实现自己追求的东西只是理性的一部分,而且其中还可能包含对于非自利目标的促进,那些非自利目标也可能是我们认为有价值的或者愿意追求的目标。把任何偏离自利最大化的行为都看作是非理性行为,就意味着拒绝伦理考虑在实际决策中的作用。”“把所有人都自私看作是现实的,这可能是一个错误;但把所有人都自私看作是理性的要求则非常愚蠢。……试图用理性要求来维护经济理论中的标准行为假设(即实际的自利最大化),就如同领着一队骑兵攻击一只跛足的驴”。当然,在阿马蒂亚·森的论述中,否认人们总是唯一地按照自利原则行事并不意味着坚持认为人们总是不自私地做事,他承认自利动机在人类日常交易和决策中的主要作用,但是他的理论又同时提醒人们,用自利最大化来描述人类的行为是武断的、简单化的、不符合真实世界的现实的,实际上,存在着人类行为动机的多元性和复杂性。这种反思对于现代经济学特别是福利经济学有着重要的意义。


现代主流经济学中关于人类行为基本假设的根深蒂固的“自利理性观”,来源于对于亚当·斯密学说的严重的曲解和误读,这种误读导致人们不但不能完整地理解斯密理论的精粹,而且给现代经济学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乔治·斯蒂格勒(G·J·Stigler)有一篇著名的随笔《国家之船上亚当·斯密的旅行》(Smith’s travel on the ship of the state ),在开篇中说:“《国富论》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石的一座辉煌的宫殿。它的广泛基础是,‘虽然精明的原则并不总是支配着每个个人的行为,但却影响着每一个阶级或阶层中的大多数行为’。追求个人利益的强大动力将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使用,促使劳动者们辛勤地工作,促使发明者开辟新的分工领域——简言之,它支配着那些自由放任的国家并使之富裕起来。”在这里,斯蒂格勒将共有的精明(prudence)理解为“自利主导着大多数的人们”,并将它作为斯密整个学说的核心和基石。这种误解或者说曲解至今都是主流的经济学文献理解斯密的主要方式。而事实上,包括森在内的许多经济学家都指出,这种概念的偷换对于完整地理解斯密的理论是非常有害的,尽管在《国富论》中,斯密讲述了广为流传的自利的屠夫和酿酒师的故事,但是在他同样重要的著作《道德情操论》中,斯密强调了他本人思想中的斯多葛主义的源泉:“根据斯多葛派的理论,人们不应该把自己看作某一离群索居的孤立的个人,而应该把自己看成是世界中的一个公民,是自然界巨大国民总体中的一个成员”在斯密的学说中,广泛的自利被用以解释分工和互惠贸易的普遍性,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斯密就此便认为自利或自爱(self-love)是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的充分条件。实际上,正是斯密自己,从来就反对将人类多元的经济动机描述为一种单一的追求,他甚至强烈地指责哲学家们试图把所有事情简化为某种单一的品德的不良倾向,他对哲学家们这种“特别的钟爱”始终持批判的态度。但是,对于斯密来说,恰恰是他的后来的继承者们将这种他所憎恨的“特别的钟爱”强加在他的身上,如同斯蒂格勒的随笔中所显示的,他被信奉者们尊为“自利”的宗师,这对于斯密来说真是莫大的讽刺。


在谈到“亚当·斯密与自利”的时候,森说:“亚当·斯密在他的任何一部著作中都没有对自利的追求赋予一般意义上的优势”,“如果对斯密的著作进行系统的无偏见的阅读和理解,自利行为的信奉者和鼓吹者是无法从那里找到依据的。实际上,道德哲学家和先驱经济学家们并没有提倡一种精神分裂式的生活,是现代经济学把斯密关于人类行为的看法狭隘化了,从而铸就了当代经济理论上的主要缺陷。”


(王曙光: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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