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燕 郜清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益关系的变迁及其对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47 次 更新时间:2016-05-1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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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燕   郜清攀  

内容提要:利益关系是影响政治变迁的核心要素,因此,对我国利益关系变迁的考察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我国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迁,体现为国家—公民间利益关系,公民间利益关系,公民与社会间利益关系以及国家—社会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利益关系的变迁,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关 键 词:利益关系  民主政治建设  私人利益  以民为本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益关系的变迁

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我国利益关系的变迁,主要表现在国家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社会之间,以及国家与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上,这种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公民间利益关系:从“国家至上”到“以民为本”

我国传统的国家—公民间利益关系主要表现在国家对公民的管控和公民对国家的依附。国家通过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高度统一的意识形态,将公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完全纳入到国家的体制内。国家是一切利益产生的唯一源泉,个人利益完全融入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之中,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保持形式上和内容上的高度统一,国家之外不存在私人利益的合法空间。

市场经济为公民提供了另一种与国家关系较弱的利益获取方式,使公民摆脱了国家的管控,减轻了对国家的依赖。传统的国家—公民间利益关系逐步发生变化,公民自身利益在国家利益的框架下取得了一定的独立发展空间。特别是国企改制,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业税的取消,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使传统的高度统一的国家—公民间利益关系进一步弱化。在国家逐渐放弃干预公民私人活动的同时,国家通过税收(公共收支)将国家与公民重新统一起来,税收取代其他形式成为公民履行国家义务的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内容,以公共收支为纽带的国家—公民间利益关系逐步形成。这种新型的国家—公民间利益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私有产权的伸张

国家—公民间利益关系的调整主要表现在私人领域的出现和私利观念的形成。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瓦解,为私人领域的出现开辟了空间,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物质财富的增长,为私人领域中私人利益的成长创造了空间。经济领域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界定逐渐明朗化,为私有财产观念的出现奠定了基础。在国家—公民间利益关系中,公民越来越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日益明确形成“国家的”和“自己的”这样的概念区分。公民私有财产观念的产生,势必会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和伸张提出新的要求。

2.“公民国家”的认知

公民在重新界定自我利益的同时,也逐渐形成了对国家的再认知,从而使新型的国家观念得以出现。在我国的国家建构理念当中,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享有国家最高主权。民众以“人民”这一集合概念出现,而很少强调作为个体概念和权利内涵的“公民”。在公民与国家的权责关系中,国家只对作为整体的“人民”负责,而往往忽视了对个体公民权利的保障。新型的国家观念在“人民国家”的基础上提出了“公民国家”的理念,这种新型的国家观念将作为集体概念的“人民”和作为个体概念的“公民”统一起来,并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强调个体化的公民作为纳税人应当享有的政治权利,强调国家对个体公民权利的保障。

3.“以民为本”的理念

在新型国家观念的基础上,国家对公民人身安全和个人发展的尊重上升到了空前的高度。如果说传统的执政理念强调“国家至上”,强调个人利益无条地件地服从国家利益,并为国家做出牺牲,那么在当前,“以民为本”业已成为我国国家层面的执政准则。对人的关注,包括对个人生命的尊重,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对人性的宽容等,日益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以民为本”也逐渐成为我国国家—公民间利益关系调整的重要目标。

(二)公民间利益关系:从“重感情与信仰”到“重利益与权责”

我国传统的公民间利益关系受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在传统的农村社区,村民间的利益关系或以共同的血缘亲属关系为表现形式,或以共同的地域邻里关系为表现形式。自然经济状态下生产资料的匮乏是血缘、地缘关系得以维持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在传统的城市社区,市民间的利益关系以共同的价值信仰为纽带,以共同的“单位”为载体,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高度统一的意识形态,是这种关系得以存在的思想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浪潮使传统的公民间利益关系发生剧烈的变革。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驱动下,农村人口向城市大量迁徙,剧烈的社会流动使村民之间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利益关系难以为继。与此同时,“单位”的解体把城市市民从计划经济体制中抛离出来,随着对自身利益的关注日益加强,对国家意识形态的关注也趋于淡化。家族认同、地域认同、单位认同、价值信仰认同逐渐式微,代之而起的是以业缘为纽带的新型的公民间利益关系。这种新型的公民间利益关系呈现出以下特征:

1.业缘性

被城市化浪潮打碎成原子化的个人,以共同的职业和社会地位进行身份重组,人们从职业认同、社会地位认同中寻求共同的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竞争激烈,人们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闲暇时间减少,业缘关系的地位要远远强于地缘关系”,①同时,人们所从事职业的高度流动性使公民间的利益关系具有短暂性和松散性的特点。因此,新型公民间利益关系以松散的业缘关系为纽带。基于相同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所形成的业缘关系的集合,是人们进一步结成利益群体的基础。

2.经济利益主导

计划经济时代,低度的社会流动和物资的匮乏,使人们之间以共同的情感、共同的价值信仰为利益关系的基础,并以此形成经济利益的牵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经济利益认同取代感情认同和信仰认同成为公民间利益关系的核心内容。对自身经济利益的关注渗透到公民间利益关系中的每一个角落。经济利益日益成为各种利益主体衡量自身利益得失的核心指标或唯一指标。因此,新型公民间利益关系特别突出经济利益的重要性。

3.契约化

由于社会流动性低,传统的农村社区属于私人关系密切的熟人社会,通过简单的习俗和惯例,以及私人关系网络,足以维系传统的公民间利益关系,而现代社会属于陌生人社会,人员高度流动性和关联复杂性,使契约在维系公民间利益关系中具有决定性地位。因此,新型的公民间利益关系逐步走向权责对等的现代契约关系,公民之间以契约为共同的行为准则,并力图实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这种公民间的契约关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

(三)公民与社会间利益关系:从“集体利益”到“群体利益”

在高度整体性的利益关系中,国家通过“集体利益”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联结起来,并统一到国家利益之中。集体利益成为个人与社会之间利益联结的纽带。个人通过单位集体在社会层面寻求身份归属和价值认同,社会通过单位集体将个人统合起来。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一方面,原有体制下单位集体的瓦解,使个体化的公民成为最重要的利益主体之一,从而为独立的公民与社会间利益关系的形成扫清了障碍;另一方面,个体化的公民在社会层面上基于共同的经济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重新组合起来,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利益群体,从而使各种群体利益日益凸显。利益群体的出现,使公民与社会之间重新找到了利益联结的纽带,并使这种利益关系以群体利益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群体利益将从国家管控之下解放出来的公民与社会重新联结起来,并成为公民与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公民通过利益群体在社会层面上寻求身份归属与价值认同,社会通过利益群体从公民的联合中获取力量,利益群体日益成为公民在社会层面上伸张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径。公民与社会间利益关系的特征也必然从群体利益的特征中表现出来。具体而言,我国当前的群体利益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共同经济基础

群体利益以共同经济收入水平为基础,这是公民间利益关系中业缘性的内在逻辑。具有相似职业的人们由于拥有类似的经济收入来源,共同的受教育水平,容易形成共同的社会地位,共同的思维方式,因此也容易形成共同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偏好。由于公民间业缘关系的高度流动性,所以群体利益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松散性和流动性的特征。相应地,群体利益的共同经济基础便成为公民利益在社会层面分化重组的标准:以共同的经济基础为标准,公民通过利益群体在社会层面寻求共同的身份归属和价值认同,而社会通过经济收入相同的利益群体将单个的公民重新组织起来。

2.多元化

群体利益的多元化是公民间业缘关系多元化内在逻辑的体现,不同职业的人群基于不同的经济基础、不同的受教育水平和不同的社会地位,容易形成不同的群体利益诉求和价值偏好。由于利益诉求的不同,从而形成不同的价值观念,社会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是群体利益多元化的必然结果。相应地,群体利益的多元化便成为公民利益在社会层面的表现形式:以不同的经济基础为标准,公民通过不同的利益群体在社会层面寻求不同的身份归属和价值认同,社会也将单个的公民划分为不同的利益群体,从而使公民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呈现多样化的特征。

3.集中与重叠

一方面,利益群体是利益集中的有效途径,个体通过利益群体寻求自身的利益归属和利益表达渠道,利益群体也通过这种途径将各种利益汇聚起来,形成代表本群体利益的集体的呼声,以区别不同的群体利益。另一方面,利益群体之间并非是互不关联,互不影响的。各种社会利益群体紧密地连接在一起,并保持着一种既相互重叠又相互分离的状态,从而使群体利益之间形成了一种既相互依赖又相互竞争的对立统一关系。因此,利益的集中与重叠便成为公民利益在社会层面的运行状态:公民通过利益群体在社会层面上实现利益沟通与协商,社会通过利益群体来实现对个人的利益分配与协调。

4.低组织化与固化

我国现阶段利益群体的组织化程度普遍较低。尽管我国当前各类社会团体异军突起,但现阶段的社会组织无论是在组织化水平上、还是在影响力上都处于整体落后的状态,各类社会团体也很难将利益群体中大部分成员的利益诉求纳入其中,因此各种群体利益的组织化表达程度普遍较低。相应地,群体利益的低组织化表达便成为当前公民利益在社会层面实现程度的现实反映:利益群体未能很好地呈现公民利益在社会层面的表达,而社会也未能通过利益群体很好地整合公民的利益诉求。

组织化程度的不高还伴随着组织间壁垒的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化使利益群体的分化趋于明朗,社会财富在代际之间的传递,社会垂直流动的能力的减弱,使各个利益群体的边界日益清晰。大众传媒中“官二代、富二代、农二代”等等一系列话语的出现,说明我国群体利益有固化的趋势。相应地,利益群体的固化倾向便成为当前公民利益与社会利益互动的逻辑结果:公民通过对利益群体的认同将与自身价值诉求不同的利益群体排除在外,而社会通过利益群体将公民的利益诉求限定在特定的范围内。

(四)国家—社会间利益关系:从“国家管控”到“相互依存”

在高度整体性的利益关系中,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高度统一。国家权力从中央到基层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社会的所有活动都融入到国家的整体意志之中,因而不存在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也就不存在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利益。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促进社会力量的成长和壮大,从而为社会对自身利益的伸张提供了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又使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从而为国家对社会利益的协调构成了外在压力。社会对自身利益的伸张和国家对社会利益的协调迫使国家—社会间利益关系相应地做出调整,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各自的需要。传统的以“国家管控”为特征的国家—社会间利益关系,逐步让位于以“相互依存”为特征的新型国家—社会间利益关系。具体而言:

1.社会力量的成长和壮大为社会对自身利益的伸张提供了内在动力

社会力量的成长和壮大是社会摆脱国家权力束缚的前提,也是社会伸张自身利益的内在动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导致的深刻变化之一就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组,其基本方向体现为国家权力的收缩与社会力量的成长!”②“国家与社会由一体走向分离,国家权力在退却,社会权力在增长。”③

社会力量的成长和壮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中等收入阶层的壮大。人们受教育水平和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高级知识分子、商业白领为主体的中等收入阶层不断壮大,为社会力量的壮大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并逐渐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其次,大众传播媒介的快速发展。以电视和互联网为首的大众传播媒介的快速发展,不仅大大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也使诸如公平、正义、法制、民主等现代社会价值观念在社会范围内迅速传播。最后,各种社会团体的爆发性成长。在各种利益群体和利益阶层的基础上形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团体,正日益成为社会领域最重要的行为主体。

社会力量的成长和壮大使社会在国家权力的束缚下获得了相对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社会在国家—社会利益关系中伸张自身利益的能力,也为社会提供了这方面的动力。一方面,社会会要求对国家的权力边界进行明确的界定,也试图依凭自身的力量来解决关乎自身利益的问题,同时力求限制国家对社会利益的无限制干预。另一方面,社会日益认识到其自身为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支撑和精神支持,且社会的认同日益成为国家政治合法性的主要来源。这就使社会试图在国家的政治决策过程中伸张自身的利益,力求使国家利益反映社会利益,并与社会利益保持一致。

2.社会矛盾的凸显使国家面临协调社会利益的巨大压力

如果说社会力量的成长和壮大使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国家权力的束缚而取得了相对自主地位,那么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又使社会对国家权力造成一定程度的依赖,也使国家面临协调社会利益的巨大压力。

社会矛盾的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由于我国当前的利益分配不均衡,少数利益群体享有多数的社会资源,而占人口多数的民众却占据社会资源的较少部分,从而造成贫富差距扩大;其次,社会关系紧张,由于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和社会水平流动频繁,各种社会群体之间、特别是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趋于紧张,劳资关系、干群关系、民族关系等社会关系中存在的矛盾日益凸显;最后,社会价值认同断裂。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和社会关系的紧张,使它们形成各自不同的社会价值认同,从而造成阶层间社会价值认同的断裂。

社会矛盾的凸显使社会凭借自身的能力难以解决之,而不得不求助于国家的力量,这就使得社会本身对国家具有一定的依赖性。这种相对依赖性迫使国家强调自身协调社会利益的能力职责,这也成为国家的压力。一方面,国家迫切需要对自身的职能进行调整,希冀从社会自身利益的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让社会通过自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自身的权力结构,以提高国家权力的效力。另一方面,国家日益强调自身在社会利益的公平分配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通过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以及市场的良性运作。这就需要国家与社会之间形成良性的利益互动,实现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

总体上看,我国当前的利益关系总体上呈现出如下特征:第一,利益主体的相对独立与紧密联系并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利益关系格局从公民个人、社会与国家的高度统一向三者之间的相对独立不断转变。公民与社会日益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并与国家进行利益关联与互动。与此同时,与改革开放之前的利益关系格局相比,公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利益联系更加密切,公民利益、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日益激烈的冲突与融合。第二,利益主体之间的沟通形式更加强调契约化的手段。作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公民、社会与国家不仅通过制度、法律等契约化手段以明确各自的利益边界,使利益维护和利益伸张并行不悖,而且还通过相应的契约化手段进行利益沟通和利益协调。对契约精神的尊重业已成为利益主体进行利益界定和利益互动的共同准则。第三,制度化、组织化的利益互动渠道缺失。畅通的利益互动渠道是各个利益主体之间进行利益协调与合作的前提。尽管公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利益联系日趋密切,但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缺乏制度化、组织化的利益互动渠道,使三者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利益沟通与协调,从而增加了利益主体之间出现利益冲突的风险。针对我国利益关系格局的整体现状,如何通过民主的途径处理好公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利益界定、沟通、协调与互动就成为人们共同关注的焦点。


二、利益关系的变迁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

我国的民主政治进程始于晚清和民国时期,虽然其中不乏民主化进程的倒退与回流,但经过百余年的发展,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整体上呈现出不断前进的趋势,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同时,民主政治建设也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具有不同的使命和内涵,我国当前的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国家对公民合法权利的有效保障,人民大众对政治活动的有效参与,以及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等方面的内容。民主政治建设不仅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我国当前政治发展的必然选择。利益关系的变迁从两个方面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它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创造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利益关系的变迁所造成的利益对立和冲突,又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空前的挑战。

(一)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机遇

1.社会利益的伸张使民主政治建设的推力从精英转向民众

从动力源泉来看,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动力逐渐从精英民主转向人民民主。自近代晚清以来,民主、自由、法制等现代政治价值观念最初由政治统治阶层的政治精英群体、文化精英群体从西方社会引进过来。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始终以政治精英群体、文化精英群体的倡导为内在的驱动力,因此,民主政治建设的力度和效果也摆脱不了政治精英群体、文化精英群体自身的意识形态、文化素养、政治偏好等因素的影响。他们根据各自的理解来解释民主政治建设的概念和践行民主政治建设的内涵。在此过程中,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大众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而我国利益关系的剧烈变迁正在改变这一现状。人民大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对自身利益的伸张,使民主政治建设的动力从精英民主转向人民民主。如果说在此之前的民主政治建设是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群体自身政治偏好的选择,那么当前的民主政治建设更是人民大众的共同选择,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由人民大众自身诠释,它迫使政治精英群体、文化精英群体不得不去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为人民大众的政治认同、政治表达、乃至政治参与创造空间。

2.群体利益的出现使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从个体走向组织

从行为主体来看,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逐渐从个体向组织推进,其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其影响力也随之增强。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国家权力的高度集中,作为个体化的政治精英往往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而作为个体化的普通民众却往往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微乎其微。政治领袖在政治决策中的决定性作用使我国政治领域的重大事件无不打上了强人政治的烙印。然而,利益群体的出现为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从个体向组织的转变提供了基础。利益群体正日益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最重要的行为主体,它们关注与本群体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件,并对这些事件发出集体的呼声。通过对自身利益的伸张,利益群体提高了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凝聚力,同时对我国政治生活的影响力也随之增强。其中,形形色色的社会团体是凝聚群体利益的先行者。在利益多元化的时代,试图凝聚所有社会力量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强人政治已难以为继,任何单独的个人力量必须以组织化的力量为依托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团队协作已成为当今政治生活的基本共识。

3.公民利益观念的深入使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从程序转向实体

从核心内容上看,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对以政治投票和选举为特征的程序民主的要求有所降低,同时以权益维护为特征的实体民主日益深入人心。民主政治不仅只是投票权、选举权等政治权利的有效实现,同样意味着对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等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民主跟随利益走。”④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将自身的利益关系也从农村带到了城市,从而使利益空心化的农村社区对政治选举的诉求降低,而城市社会通过各种行政手段和制度化渠道将市民化的农民与各个利益主体(公民个人、群体集团和社会等)链接起来,从而降低了农民/市民的政治选举诉求。与此同时,城市社区中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空间的迅速扩张、信息的高速流动促使自由、民主等价值观念迅速传播。作为个体的公民在新型的国家—公民间利益关系中越来越注重对自身公民权利的维护与伸张,在界定自身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时,公民也越来越强调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因此,公民对政治投票、政治选举等程序民主关注度较低,而对言论自由、政治监督、依法维权等实体民主却关注备至。以政治选举和投票为内容的程序民主的压力有所减小,而以公民权利维护为内容的实体民主的压力与日俱增。然而,实体民主的深入发展,必然会倒逼程序民主进一步向前推进,进而从整体上促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二)利益关系的变迁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挑战

利益关系的变迁在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带来有利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空前的挑战。积极有效地应对这些挑战不仅是解决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所面临问题的当务之急,也是促进我国当前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向前发展的应有之义。具体而言,利益关系的变迁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挑战:

1.既得利益集团对利益分配的垄断,已成为民主政治建设的严重障碍

“既得利益集团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的特殊现象,它主要是指那些与公共权力、公共资源紧密相关,行为方式极其隐蔽,以不正当手段积累巨额财富,并造成严重社会问题的利益团体。”⑤在我国,既得利益集团主要表现在运用手中的权力或行业中的垄断地位通过非法的手段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既得利益集团广泛存在于官僚体系和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寡头当中,他们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资源,主宰着利益分配格局,从而成为一个在社会和国家层面广泛存在着的特权阶层。

既得利益集团一方面通过各种手段垄断社会利益的分配,使自身始终能够在利益分配中获取最多的份额,防止利益外溢,从而造成贫富差距急剧扩大和社会不公平;另一方面将大量资本投入到奢侈品消费领域,造成畸形消费和生产领域的投资不足,对国民经济带来恶劣的影响。由于既得利益集团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的侵蚀,因此,既得利益集团的存在就成为我国当前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

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推进的首要问题就是打破既得利益集团在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垄断地位,将所有利益群体的行为都纳入到国家法制的轨道上来。没有政治权利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民主政治建设就无从谈起。如果在未能打破既得利益集团垄断地位的情况下强制推行民主政治建设,不仅不能增强我国政治系统抵抗风险的能力,反而会使其他社会利益群体与既得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迅速尖锐化。而各种既得利益集团也可以利用自身的垄断地位,将各种经济资源、社会资源迅速地转化为政治资源,通过民主途径实现垄断地位的合法化,从而使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进程面临着重蹈前苏联民主化悲剧的危险。

2.国家的压倒性地位造成社会力量孱弱,使民主政治建设的动力不足

虽然当前我国社会在国家—社会利益关系中具有一定的自主地位,但由于广泛存在着的思维定式和制度惯性,国家在国家—社会利益关系中的压倒性地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国家对社会资源的权威性分配仍然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从而使“强国家、弱社会”的关系格局延续至今。因此,变革国家权力的压倒性地位是我国当前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

国家在国家—社会关系中的压倒性地位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产生了三个方面的影响:

其一,国家权力的压倒性地位,使社会凭借自身的力量难以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国家权力未能受到政治系统之外社会力量的约束,从而为国家权力的滥用创造了条件。加之既得利益集团对国家权力的腐蚀,国家权力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就在所难免。国家权力的压倒性地位和社会力量的缺失导致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驱动力不足,使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有被长期搁置的危险。

其二,国家包办一切社会事务的思维定式,使社会对国家权力形成严重的依赖。国家成为一切社会责任的承担者,对于所有社会问题,人们把矛头都指向国家,国家变成了公众社会的众矢之的。在社会问题日益多样化、复杂化的今天,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任何一个政治主体都没有能力单独依靠自身的力量来解决这些问题。国家试图满足各方面利益要求的努力越来越困难,而不满情绪的蔓延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侵蚀国家制度的合法性,从而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政治基础构成威胁。

其三,社会组织化程度低,使国家与社会之间难以形成良性有效的沟通与互动。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各种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在国家制度框架内进行,因此,高度组织化的社会是政治稳定的有力保障。当前我国社会的组织化程度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群体利益始终徘徊在低层次的组织化水平,难以上升到社会团体利益、社会组织利益的高度,社会组织化程度低使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有滑入民粹主义的风险。

3.阶层利益之间的张力不断扩大,使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不稳

由于社会资源在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不平等分配,社会各阶层利益之间的对立不断扩大,加之阶层利益的固化倾向,从而使社会本身有断裂的危险。这种张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利益对立

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着严重的阶层利益对立。以精英利益群体为一方,他们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中居于核心地位;以大众利益群体为另一方,他们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中处于边缘地位。国家通过自身的权威将两者之间的分歧强力凝结在一起,并维持着国家的政治稳定。然而,这种阶层间的利益对立渗透到我国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势必会对我国从社会到国家层面的统一构成严重的威胁,并可能严重削弱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社会基础。

(2)利益固化

阶层利益固化是群体利益固化的内在逻辑使然。同群体利益固化一样,阶层利益固化是社会垂直流动能力下降的表现。制度红利的逐渐式微,社会财富在代际之间的传递,以及社会精英对各种资源的垄断,都在降低社会垂直流动的能力。社会垂直流动能力的下降势必会带来阶层利益的固化。在我国当前的利益关系中处于边缘地位的社会群体,必然会对这种阶层固化表现出强烈的不满,从而增大了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压力。

(3)利益断裂

阶层利益断裂源自阶层利益的固化。由于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和社会垂直流动能力的降低,各个利益阶层形成各自的社会活动空间,并在各自的社会活动空间内寻求自身的利益。阶层之间仿佛生活在截然不同的世界,很少发生互动和交流。各阶层对其他阶层的利益伸张兴趣冷淡,甚至在阶层利益对立的基础上相互敌视,从而使我国面临着社会阶层利益断裂的危险。

社会阶层利益之间的张力不断扩大,严重侵蚀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并从两个方面对其构成潜在的威胁:

一方面,在国家层面,各个社会阶层都迫切希望自身的利益诉求能够在政治决策过程中得到有效表达,并获取政治体系的积极回应,这种政治参与的强烈诉求对当前政治体系的输入和输出功能构成巨大的压力。国家对各种利益诉求越来越难以协调,从而侵蚀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政治社会基础。因此,提高当前政治制度的有效性和回应性,以应对利益群体政治参与的压力,便成为我国当前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的核心问题之一。

另一方面,在社会层面,公民的社会认同和社会忠诚度逐渐下降。如果社会各个阶层利益之间的张力进一步扩大,势必会使各种社会矛盾尖锐化,成为各种社会冲突发生的温床,并威胁到社会的稳定,从而使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社会基础不复存在。因此,建立社会层面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协商机制,不断培育和壮大以互惠、互信为核心的社会资本,便成为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当务之急。

总之,利益关系的变迁同时也是利益的调整和重组,抓住利益关系重组的契机整合社会群体,重建国家与公民、公民与公民、公民与社会、社会与国家之间的有序利益关联与良性互动,对于夯实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社会基础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注释:

①李景鹏:《当代中国社会利益结构的变化与政治发展》,载于《天津社会科学》1994年第3期。

②③郭定平:《制度积累与渐进替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机制解析》,载于《学习与实践》2008年第10期。

④徐勇:《延伸与扩展:乡镇民主的启动与突破》,载于《探索与争鸣》2009年第4期。

⑤秦国民:《当代中国既得利益集团的生成机制及应对措施》,载于《理论月刊》201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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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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