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汉奇:跋《〈开元杂报〉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256 次 更新时间:2016-05-07 14:51

进入专题: 《开元杂报》   中国新闻史  

方汉奇  

姚福申同志近年来致力于古代新闻史的研究,先后写出了《有关邸报几个问题的探索》[1]、《唐代新闻传播活动考》[2]等文章,提出了很多新颖的见解,在古代新闻史的研究工作者为数不多深感寂寞的情况下,能够得到这样一位同道,实在是空谷足音,弥足欣慰。我和福申同志无一面之雅,但是神交已久。他的治学态度是严谨的。他所写的文章,论证绵密,言必有证,时有创获,不落前人窠臼,是很可钦佩的。《〈开元杂报〉考》是他的又一篇新作。如所周知,《开元杂报》是中国新闻史乃至于世界新闻史上都很有影响的一份古代报纸。很多中外新闻史专家都对它作过研究,看法大体是:它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最古老的官报,出版于唐玄宗开元年间,不一定是印刷品,等等。福申同志的这篇文章,不囿于成说,不迷信权威,经过细致的考订和分析,提出了以下的一些观点:(1)孙可之《读开元杂报》一文中提到的那一批“开元杂报”,主要记录的是开元十二年(公元744年)至开元十四年间的史事;(2)“开元杂报”可能是“开元杂记”之讹,它是印刷的,但并不是什么报纸,而只是一种大事记或编年史;(3)“开元杂报”的资料来源是“朝报”,后者才是中国最早的封建官报,它的问世不会晚于开元十三年。这些观点都十分新颖。它们的提出,将有助于弄清楚有关“开元杂报”的一些问题,促进古代新闻史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是很值得注意的。这种在学术上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是非常可贵的。当然,由于是一种探索,而且到目前为止还处于继续探索的阶段,福申同志这篇文章中的有些观点,论证得还不够充分,有些观点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探讨和推敲,还不能说就是最后的结论。中国人民大学名家文丛方汉奇自选集例如,关于“开元杂报”不是报纸的论述,就是这样。我觉得,仅仅根据“一共只有数十百条记事,前后时间竟相距一年多”这一点,还不足以否定“开元杂报”的报纸性质;也还不能就此得出“‘开元杂报’决没有《开元录》详细,所以它很可能是一部大事记,充其量是一种与《开元录》类似的编年史”的结论。因为根据孙可之在《读开元杂报》一文中的描述,所谓的“开元杂报”是一批“不立首末”的“数十幅书”,意即没头没尾不相衔接的几十张物事。既然“不立首末”,不相衔接,就不一定是保存得很完整的东西。因此,“前后时间……相距一年多”,就不是没有可能的。同样,根据这“数十幅书”只报道了“数十百条”动态消息,“没有《开元录》详细”,就断定它不是报纸,也稍嫌论据不足。孙可之在文章中提到的那部《开元录》,大约是“实录”或“时政记”之类的东西,是根据左右史和宰相们的记录整理编写出来的,成书的时间,通常晚于及时发布的官报。因为两者的内容大体相同,所以对照起来,“条条可复”。因为编写在后,能够补进一些官报不载的文书资料,所以在有些(不是“所有”)问题的叙述上有可能比官报“详细”。因此,是否比《开元录》详细,并不能成为判断“开元杂报”是否报纸的主要根据。实际上,孙可之后来在长安看到的那些逐日“条报朝廷事”的官报,所刊载的也不过是“今日除某官,明日授某官,今日幸于某,明日畋于某”之类的消息,其详略程度与报道“某日皇帝亲耕籍田,行九推礼,某日百僚行大射礼于安福楼南……”之类消息的“开元杂报”相侔。如果承认前者是当时的官报,就难以否定“开元杂报”的官报性质。关于“开元杂报”是“开元杂记”之讹,因此明显地不是报纸的说法,也是这样。福申同志提出这一观点的主要根据是清代学者汪师韩的《孙文志疑序》一文。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樵文惟《唐文粹》所载《后佛寺奏》、《读开元杂记》……十篇为真。”《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引用过这段话。其实这个根据并不一定靠得住。因为孙可之的那篇文章,《孙可之集》、《唐文粹》、《全唐文》、《日本诗书忘》等均作《读开元杂报》,而不是什么《读开元杂记》。光凭汪文中的那段话,改变不了这一事实。如果有错的话,那么错的很可能是汪文和征引汪文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而不是别的书。这一点,前此已经有人指出过,说:“此‘记’当是‘报’字之误”[3]。可见“开元杂报”是“开元杂记”之讹的说法,是不能轻信的。关于“开元杂报”是否印刷问题的论证,也有类似的情况。对这个问题,福申同志的文章是持肯定态度的。其主要根据是明人陆琛在《河汾燕闲录》中的下面这段话:“雕板肇自隋代,唐刻留于后世者,仅开元年间之开元杂报,及唐僖宗十三年印刷之金刚经两种”。福申同志的文章还指出:“陆琛并非无名之辈”,他“是一位出入内府,见识渊博,对文物颇有些鉴别能力的人。这样一位史学专家,作了上述记载,尽管也有可能所看到的开元杂报印刷件未必真是唐刻,但轻易否定,总觉依据不足”。其实这一根据也不是那么靠得住的。手头没有陆琛的原书,无从核对。但我总觉得陆琛的这段文字有点可疑。首先,陆琛这部书通常被征引的只是“隋开皇十三年十二月八日敕废像遗经,悉令雕板,此印子之始也”这一段话。福申同志所引的前面那一段话,仅见于曾虚白主编的《中国新闻史》,其中的“唐僖宗十三年”,曾书作“唐僖宗三十年(公元868年)”[4],历来研究印刷史的中外专著都从未引用过,它的准确性十分可疑。其次,《河汾燕闲录》这部书是陆琛担任山西提学佥事时的著作,是一部杂论史事得失和经典异同的随笔札记,并不是什么精心的学术专著,因此纰漏很多。即如前引的有关雕版印刷的那一段话,就有不少专家学者指出它的错讹。卡德在《中国印刷术的发明和它的西传》一书中说:“陆氏此语,本隋费长房《历代三宝记》,其文本曰:废像遗经悉令雕撰。意渭废像则重雕,遗经则重撰耳”[5]。叶德辉在《书林清话》一书中也说:“陆氏误字之语,则吾未敢附和也”。都认为把雕版开始的时间定在隋朝,是陆的一大失误。这一看法,已为近世的印刷史研究工作者所普遍接受。再次,这一段文字本身也有不少问题。一是“雕板肇自隋代”这句话不准确,理由见前。二是年代不对头。唐僖宗先后用过乾符、广明、中和、光启、文德等五个年号,其中使用时间最长的乾符只有六年,因此不存在福申同志文章中引用的“唐僖宗十三年”,或曾书中引用的“唐僖宗三十年(公元868年)”这样的提法。如果按照曾书括号内的“公元868年”来换算的话,则它所指的那一年,应为唐懿宗咸通九年。这正是公认为世界最早的我国雕版印刷精品“王玠为二亲敬造普施”的那部《金刚经》雕印的年代。也许引文的作者所指的就是这个年代。三是陆琛绝对不可能知道有关这部唐时雕印的《金刚经》的事情。陆是16世纪前后的明朝人,而这部《金刚经》从11世纪起,就被藏入敦煌石窟,直到1900年即清朝末年才被人发现,1907年才被公之于众,他没有可能预知它的情况。因此,前引陆琛的那番话,是很可疑的。曾书在引用这段话的时候,只笼统地标明引自“陆琛著《河汾燕闲录》”,并没有揭出详细的卷数和页码,根据前面说过的理由,我猜想这段话在陆书中根本不存在,它很可能出于误引,这是只要找出原书一查,就能查出来的。福申同志文章中的那段文字是否转引自曾书,我不清楚,如果是的话,那就上当了。福申同志的文章还认为,在《开元杂报》之上,另外还有一种类似宋代“推升朝报”和清代“宫门钞”之类的“封建官报”,这种“官报”专门对外发布“朝廷日出事宜”,孙可之《读开元杂报》一文所说的“日见条报朝廷事者”,指的就是这种报纸,它是开元杂报的“资料来源”。这些看法,都有一定道理,也都值得新闻史工作者进一步研究。但是,姚文根据赵翼《二十二史札记》中的两段话,把这种封建官报定名为“朝报”,认为它有别于“邸报”,说“将这类封建官报也归诸于‘邸报’,显然不妥”,“它的固有名称应是‘朝报’”,则又不免过于胶瑟了。因为,不论“朝报”或“邸报”,都只是封建社会时期一般人对封建官报(包括以报道官方消息为主的非官方报纸)的一种称谓,并没有严格的区别,不宜过于拘泥。就拿“朝报”这一名称来说,不仅唐宋人大量用过(这方面的材料是很多的,为节省篇幅计,就不一一征引了),明清人也大量用过,都用来泛指封建官报或民间印卖的报纸。《牡丹亭》里就有杜太守看“朝报”的描述,姚公鹤的《上海闲话》里也有“卖朝报为塘驿杂役之专业”的说法,所指的就是明清两代的事情。把“朝报”或“邸报”这两种称呼强为区别,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同时也是缺乏足够根据的。唐朝的文献中还找不到“邸报”的字样,无从比较。在宋朝,这两种称呼是经常混淆的。因此,在“朝报”这一名称上过于拘泥,并不一定符合当时的实际。由于文献失征,情况不明,中国古代新闻史中的有些问题,还没有完全弄清楚,还有待于继续探讨,还需要作细致的推敲。正因为这样,任何一个经过分析和论证提出来的新的观点,都是值得欢迎的。看法不同,没有关系。只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就不妨各抒己见。只有这样,才能够互相补充,互相切磋,共同提高。有些意见各执一词,一时统一不了,也没有关系,并存下来,让后人去择善而从就是了。学术问题利于争鸣,过早地下结论反而没有好处。以上是读《〈开元杂报〉考》一文后的一点看法和想法,质诸福申同志和新闻史学界同道诸公,不审以为然否。

(原载1985年9月《新闻学论集》第9辑)


【注释】

[1]载《新闻研究资料》,1981(4)。

[2]载《新闻大学》,1982(5)。

[3]曾虚白:《中国新闻史》,74页。

[4]同上书,76页。

[5][美]卡德:《中国印刷术的发明和他的西传》,4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进入专题: 《开元杂报》   中国新闻史  

本文责编:chenpia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新闻学 > 新闻传播学读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99367.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方汉奇教授个人网站,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