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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以身作则,实践他自己的主张。他出国以前,早已奉“父母之命”与江冬秀女士订婚。在美国求学时他曾接交女友。其中过从最密的似乎是康乃尔大学地质学教授韦莲司(H.S.Williams)的二女儿。《留学日记》有几处提到她。例如卷七里有民国三年十月二十日这样的记载:“星期六与韦莲司(Miss Edith Clifford Williams)出游。……是日共行三小时之久,以且行且谈,故不觉日之晚也。……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狂狷。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二三寸许。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胡先生解释说,“狂狷”是eccentricity的译文,这是“美德,非病也”。四年五月八日《日记》又说,“女士最洒脱不羁,不屑事服饰之细。……又以发长修饰不易,尽剪去之。蓬首一二年矣。”[美国在一九二以前,太太小姐概留长发,或云鬟高耸,或秀发垂肩。一九二以后,短发(bobbed hair)逐渐流行,“男式短发”(boyish bob)成为青年妇女的时髦打扮。韦莲司女士在一九一四已经剪发,可谓独开风气之先。]这样一个超群脱俗的女子,当然容易为胡先生所赏识。胡先生却坚守旧约,回国与江冬秀女士结婚。他们伉俪和好,远过一些婚姻“自主”的夫妻。[一九二五年我应韦莲司教授的邀请,到他家里茶叙,曾与这位奇女子相见。她恳切地向我探问胡先生的近况。我就我所知道的报告她。她听了赞美地说,“他正在创造历史。”(He is making history.)]
“新文化”的倡导人,《终身大事》剧本的作者,替面临二十世纪初叶过渡时期的青少年们开辟了一条知新而不弃故的婚姻之路。叔玉和我也走过这样一条路。
我在抗日战争中曾作三首小诗,直率地表示我对于自己婚姻生活的感想。后来我们家境比较宽裕,但我的感想未有变动,也无须修改。
辛巳春寿室人
一
来归十六载,忽已近中年。
身为勤劳瘦,居频丧乱迁。
苟逃无米爨,愧乏买山钱。
困顿吾何恨,亲朋赞妇贤。
二
不将脂粉涴,妆俭拟荆钗。
宽厚容僮仆,艰难计米柴。
家寒和有乐,情笃老堪偕。
中馈辛劳甚,平居鲜涉街。
三
壶内君专理,一家安乐窝。
清贫同度日,小谇不伤和。
灯幔夫妻话,书窗子女歌。
祝卿康且寿,嘉福后来多。
我同织英结婚不久之后,得到正式通知,《政治多元论》将在一九二七年由伦敦的保禄书局(Kegan Paul,Trench,Trubner&Co,Ltd.)和纽约的哈可书局(Harcourt,Brace&Company,Inc.)同时发行。我当然为之狂喜。接着我得到叔玉来信说南开大学法律学和政治学教授徐谟先生,因有他就,向学校辞职,将于秋季学期结束后离校,经叔玉推荐,学校约我去继任。我更是喜出望外。我对织英说,“你来了,书要出版了,南开大学请我去任教。这是三喜临门,比‘双喜临门’还更令人开心满意。”
大伯父母专为我完婚来到上海,本想婚礼办了之后就启程回川。不料伯母牙痛甚剧。我打听到一位可靠的牙科医生,陪着她前去诊视。牙医发现她的牙齿因多年未加卫护,几乎无一健全。有些缺坏了,有些松动了,必须分别镶补或拔除,另装假牙。到十一月中全部手术才得完成。(大伯父母抚养我十几年,这勉强可以算是我的一点至轻极微的报答。)十月下旬,他们上船离沪。次年的秋初他们在十天内相继下世。我卧病天津,无法前去奔丧。所幸云临(公远的四弟)帮着公遂(伯父晚年庶出的独子)妥办丧葬,稍减我歉咎之心。
(摘自人民大学出版社《萧公权文集》第一卷《问学谏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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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天益综合 > 大师文存-致敬专栏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98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