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山:否定之否定:《周易》“乾”、“坤”两卦爻辞的结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60 次 更新时间:2021-01-3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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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周易》“乾”、“坤”两卦爻辞有其特殊之处。“乾”卦“用九”辞以及“坤”卦“用六”辞和前面六爻构成统一的整体,其结局安排体现了否定之否定的思想,同时表明对事件的最终变化充满希望。


[关键词]《周易》;乾卦;坤卦;爻辞;否定之否定


在《周易》六十四卦中,“乾”、“坤”两卦占据了格外重要的位置,通行本《周易》将“乾”、“坤”两卦置于六十四卦之首就是明证。有关“乾”、“坤”两卦的重要性,《易传》中多有强调。《彖传》:“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又“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系辞下传》:“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文言传》则是从六十四卦中挑选了“乾”、“坤”两卦加以解释,可见其重视程度。《序卦传》:“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正因为“乾”、“坤”两卦在《周易》中的统摄地位,其爻辞亦有其特殊之处,即除了和其它诸爻一样每卦中有六爻爻辞之外,“乾”卦还有“用九”辞,“坤”卦还有“用六”辞。朱熹《周易本义》:“用九,言凡筮得阳爻者,皆用九而不用七。……而圣人因系之辞,使遇此卦而六爻皆变者,即此占之。”即根据筮法,如果筮得“乾”卦六爻皆九,则以“用九”辞占事。朱熹《周易本义》又云:“用六,言凡筮得阴爻者,皆用六而不用八。……遇此卦而六爻俱变者,其占如此辞。”即如果筮得“坤”卦六爻皆六,则以“用六”辞占事。也就是说,出于筮法的需要,专门设置了“乾”卦“用九”辞和“坤”卦“用六”辞。


商代的数字八卦中已见三个数字的单卦和六个数字的重卦,可见数字占卜法由来已久。[1]而“乾”卦“用九”辞和“坤”卦“用六”辞是数字占卜法以及对 “乾”卦、“坤”卦本身重视的产物,这样做实际上包含了两层含义:其一“乾”卦“用九”辞和前面六爻爻辞以及“坤”卦“用六”辞和前面六爻爻辞构成统一的整体,其二“乾”卦“用九”辞以及“坤”卦“用六”辞从创作顺序上均在六爻之后,所以在分析爻辞变化走向时应突出对“乾”卦“用九”辞和“坤”卦“用六”辞作为结局的认识。基于这样的研究框架,下面来探讨“乾”、“坤”两卦爻辞的创作思路。


首先是“乾”卦,其六爻爻辞和“用九”辞分别为:“初九:潜龙勿用。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九四:或跃在渊,无咎。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上九:亢龙有悔。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一卦中六爻的创作顺序,依照六爻自下而上的爻位顺序“初、二、三、四、五、上”而来。又因为爻位顺序为由下而上,在六爻爻辞内容中则有由低而高以及和事件发展过程相应的爻辞内容。“乾”卦爻辞以“龙”为意象,随着爻位的升高而“龙”在自然界的位置同时也在升高。初爻“潜龙”一直到五爻“飞龙在天”就是这样的一幅图景。上爻爻辞“亢龙”,其中“亢”为“高”义,指龙达到天的极处。《象传》:“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李鼎祚《周易集解》引王肃曰:“穷高曰亢。知进忘退,故悔也。”孔颖达《周易正义》曰:“以人事言之,似圣人有龙德,上居天位,久而亢极,物极则反,故‘有悔’也。纯阳虽极,未至大凶,但有悔吝而已。”其中“物极则反”的解释为学界所称道。


然而从“乾”卦爻辞的创作角度而言,其文脉至“乾”卦“上九”辞尚未结束,前贤却忽略了这一点,将六爻爻辞内容当作一个完整的变化过程去看待同时又将“用九”辞游离于六爻爻辞之外,这样的结果就只能把“乾”卦爻辞的最终旨趣落在上爻爻辞所包含的“物极则反”之上。


“乾”卦爻辞的结局当安排在“用九”辞中。高亨《周易大传今注》:“爻辞言:群龙出现于天空,其头被云遮住。此比喻众人俱得志而飞腾,自为吉。”高说可从。“用九”辞的辞义脉络承“上九”而来,此时龙的位置比“亢龙”更高,所谓不见群龙之首,即龙身在天而龙头已在天之上,被云遮蔽而不可见。“乾”卦爻辞作为整个事件过程是以龙的位置逐渐上升而展开的。从爻辞“凶-吉”的断占角度而言,上爻“有悔”显示了意义上的否定,而紧接其后的“用九”辞明言“吉”,则是上爻的否定之否定。另外,“用九”辞中的“无首”又和初爻“潜”呼应,两者均含隐义,经历了从“隐”开始然后显现、升腾最终又将隐去的变化过程,这样从初爻到上爻再到“用九”辞,构成了变化上的一个循环。当然,“用九”辞的隐义是过程结束时的表现,是否定之否定后更高层次的“吉”的状态。


再来分析“坤”卦,其其六爻爻辞和“用六”辞分别为:“初六:履霜,坚冰至。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六四:括囊,无咎无誉。六五:黄裳,元吉。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用六:利永贞。”


“坤”卦六爻爻辞讲究韵脚安排。爻辞中初爻至五爻均以开始的二字断句,且以二字句中的第二字“霜、方、章、囊、裳”押韵,而上爻的押韵字则为最后的“黄”字,这些押韵字上古音均属阳部。“坤”卦二爻爻辞的首句“直方”,义承卦名“坤”而来。“坤”卦的基本卦象为“地”。“直方”者,义承卦名“坤”的“地”义而来,刻画出当时人心目中对地的认识,即天圆地方的地呈“方”形,其边为“直”线状。“大”用在“不”字前为当时常见的搭配,如《尚书·康诰》:“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大不习”的“习”为熟悉义。[2]


从初爻“履霜”一直到五爻“黄裳”,其断占之辞均无不利,而上爻“龙战于野,其血玄黄”,其中“龙战于野”中“野”,义承卦名“坤”的地义,又由于“坤”卦和“乾”卦意义上的关联性,所以上爻首字“龙”则承“乾”卦爻辞中的“龙”的意象而来。《象传》:“龙战于野,其道穷也。”上爻爻辞中虽无“凶”之类的断占语,但据爻辞义可知龙交战受伤呈流血惨状,当为不利。也就是说,上爻处出现了对前面诸爻意义走向上的否定,而“用六”辞“利永贞”,义即贞问长久之事则利,作为“坤”卦爻辞的“利”的结局,则是上爻的否定之否定。


从上述的讨论中,可以看出爻辞作者使用了排比、押韵等手段,无论在形式还是内容上均煞费苦心。比较“乾”、“坤”两卦爻辞,在安排方面有许多相同之处:


(1)“乾”、“坤”两卦中不利的爻辞均只有一爻,在包括“用九”辞或“用六”辞在内的诸爻辞中所占比例极小,充分说明“乾”、“坤”两卦属于吉卦性质(这一点和“乾”、“坤”两卦的卦辞为吉辞是一致的),同时也体现了爻辞作为占卜功能的趋吉避凶的原则;


(2)“乾”、“坤”两卦中仅有的一爻不利爻辞均安排在上爻,在整个变化过程出现了对先前利的否定而转向不利;


(3)作为“乾”卦结局的“用九”辞以及“坤”卦结局的“用六”辞,两者均安排成对不利的上爻的否定而转向利。“乾”、“坤”两卦的结局均体现了否定之否定的思想,这样精心的结局安排,一是出于对天地的敬畏,二是表明对事件的最终变化充满希望,只是充满希望的结局需经历否定之否定的变化过程。


参考文献


[1]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J].考古学报,1980,(4).

[2]徐山.释“直方”[J].周口师院学报,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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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兰州学刊》2016年1期。

[作者简介] 徐山(1955-)男,江苏苏州人,文学博士。苏州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文献学、训诂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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