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世昌:《石头记疏证》小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82 次 更新时间:2016-01-29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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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昌 (进入专栏)  

“太阳底下没有新的东西”。文学创作也并非例外。一切所谓创作,无非是旧材料的新配合而已。作品的高下,就看作家选择材料的眼光与标准;配合手段的巧妙或笨拙;所集材料的丰富或贫乏;创作理想的高远或浅近;乃至构思抒情的新颖或陈腐——这一切决定了作品的高下。

旧材料的新配合,有时可以比原来的材料更高明,昔人对这种情形,称之为“或沿浊而更清,或袭故而弥新”(陆机《文赋》),这也许可以认为是怎样继承文化遗产的问题。既然在文明社会中没有一个人能遗世而独立,则任何一个作家的作品都免不得是他生活环境的产品,而他的生活环境又必须是他所经验过的文明社会的一部分。这一部分的环境和另一部分在文化积累和艺术传统方面可以很不相同,这也就是为什么每一个作家所受的文化教育和艺术修养可以和别的作家很不相同的客观理由。

曹雪芹的童年是生长在一个有高度文化教育和艺术修养的富贵环境之中的。他祖父传下来的丰富的藏书在当地可以说是首屈一指的。在他从童年进入成年的时期遭逢家庭大变,这正是每个人一生中最能记事、而又“易知难忘”的年龄。《红楼梦》比起别的明清长篇小说来即使我们不谈什么“四家罪恶”、“阶级斗争”啦,或“艺术构思”、“描写技巧”啦等等滥熟的话题,仅就曹雪芹怎样继承前人的文化遗产,加以独出心裁的新配合和再创造而论,他不但古为今用,乃至洋为中用,而尤其突出的是诗为文用:因为他往往用前人的诗、词、韵文中的材料,巧妙地点化为书中的情节,使故事本身充满了诗的意境、诗的气氛、诗的情味。脂评说,雪芹写此书“亦有传诗之意”,如果把这话仅仅理解为书中包括《大观园题咏》、《葬花词》、《五美吟》、《菊花诗》等韵文作品,那就所见不广了。我以为《红楼梦》中散文往往有诗意,故事往往有诗意,即在于雪芹运用前人诗材为素材,再在上面用别的诗加以雕绘。“绘事后素”,而雪芹采用的“素”和“绘”既来自前人之诗,化旧诗为新的散文,故其所传者是诗的精神,而不仅仅是指大观园中姑娘们的逢场作戏的吟咏。

脂砚斋说,雪芹写此书亦有传诗之意,曾受到误解。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序言中说:

有人以为红楼梦有传诗之意,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我们可以明白看出红楼梦里物的诗是作为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这类诗作也是服从于作者笔下的人物的性格的。

俞先生显然认为脂评中“传诗”之“诗”是指书中宝玉和姑娘们的具体吟咏。其实在《石头记》第一回的楔子中,作者已借“石头”之口讥讽了当时才子佳人书的作者:不过“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他又何至于自己也搞那一套呢?残本《石头记》第二十五回第一页写宝玉早晨出去想看小红,因她“前面有一株海棠花遮着,看不真切”。脂评说:“余所谓此书之妙,皆从诗词句中泛出者,皆系此等笔墨也。试问观者:此非‘隔花人远天涯近’乎?”这条脂评最好说明“有人以为”“传诗”的真意。至于书中人物的诗词必须合乎他们各人的年龄、身份、性格、志趣等等,自不待言。(参看《红楼梦探源外编》第三二五页)

本文所欲疏证者不限于书中点化诗意的例子。作者不仅是作家和诗人,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罕见的博极群书的学者[i] ,他所采取的旧材料之丰富与范围之广泛是可惊的。必要时本文也将加以引证和讨论。 一个作家在一部大著作中采入前人已有的素材,加以改造或重新配合,这不能算是抄袭,历史上许多著名的故事是写了又写,出蓝胜蓝的。从荷马的史诗到阿拉伯的《一千零一夜》,从《十日谈》到莎士比亚,其中故事有不少是前人的传说,但伟大的作家都可以取而代之,使流传到后世的是大作家的改写本而原来的传说反而被遗忘,只成为文学史研究者的专题论文了。

下文我们选择《红楼梦》原稿《石头记》第一回中几则故事引证其起意的来源和曹雪芹是怎样采用、改造的。


从“还泪说”说起

大家知道林黛玉爱哭,哭的原因多半是和宝玉呕气。作者为林黛玉的多泪设想了一个先天的、隔世的原因,即“还泪说”。在第一回甄士隐夏天午睡时梦游太虚幻境,所见一僧一道谈论“风流冤家”要投胎人世去“造历幻缘”。其中有黛玉的前生绛珠仙草所修成的女体和宝玉的前生神瑛侍者。仙草曾受侍者以甘露灌溉之恩。当警幻仙子问她如何偿还这甘露旧债时,她说: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在这句右边有朱笔夹批说:

观者至此,请掩卷思想:历来小说,可曾有此句千古未闻之奇文?

下面正文接着说:

“因此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赔(陪)他们去,了结此案。”那道人道: “果是罕闻。实未闻有‘还泪’之说“。

脂评十六回残本前面的“楔子”说到空空道人抄录石头上所记文字之前,“再检阅一遍”。脂砚在这句话旁加一条夹批说:“这空空道人也太小心了,想亦是世之一腐儒耳!”就是这位空空道人,现在却说,“实未闻有‘还泪’之说”。我们不妨仿脂评的口气批道:“这空空道人也太孤陋寡闻了,想亦世之一大老粗耳!”

原来“还泪”之说,古今多有;雪芹不过摭拾故说,赋以新意而已。先说在《红楼梦》以前的。宋代理学家邵雍的孙子邵博所著《闻见后录》有一条说:

元和中,处士唐衢,闻乐天(白居易》谪,大哭。后衢死,乐天有诗云:“何当向坟前,还君一掬泪?”

按《白氏长庆集》卷一收《伤唐衢》诗,其第二首云:“终去哭坟前,还君一掬泪。”与邵博所记略异,但意义是一样的。

南唐诗人冯延巳的《南乡子》二首之一:“斜阳。负你残春泪几行?”“负”即“欠”。如云“负债”,即“欠债”现在还有这种用法。所以柳永的《忆帝京》说:“系我一生心,负你千行泪。”这也正是“欠泪”说。既欠了别人的泪,当然也得用泪来还。作者说,绛珠仙子欠了神瑛侍者的甘露,她既无露,只好还泪。白居易欠唐衢的是泪,自然还的也是泪。

从前在学生时代读苏曼殊诗,有“还君一钵无情泪,恨不相逢未薙(剃)时” 一联。初看上句,似乎也是从白居易或绛珠仙子那里套来的;再不,就是柳三变的“千行泪”汇成一“钵”。可是看到下句,才知苏曼殊套的是张籍的《节妇吟》: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下句只改一个字。张籍假想中的节妇的追求者只送了她一双明珠,她没有欠他眼泪(或甘露),所以她只消还他明珠,用一双眼泪作陪衬,也就够了。而苏曼殊这和尚却赚了那日本姑娘不少眼泪,他只好还她一钵。钵这件“道具”,本来是苦行僧用来乞食的,而苏曼殊这个风流多情的和尚却用来贮泪,难怪当年陈独秀和章士钊都情不自禁要吟诗相赠了。

据医生说,一个人的化学成分(不是政治成分)有百分之七十以上是H2O(水),但眼泪所占的百分比却不大,因此要贮满一钵之泪,也许要超过柳永所欠的“千行”,不过文学作品从来不必严格地按照科学的公式来写作。科学中最严格的当然是数学。但即使是数学家,如果他要写文学作品,也可以不管科学的禁律和限制。即如英国的数学家道奇孙,笔名路易•卡洛尔,写了一本儿童文学作品:《阿丽丝奇境历险记》(此书在二十年代有赵元任的中文译本,名《阿丽丝奇境游记》,但现在已不易找到了)。在第二章中说她流的眼泪汇成了一个池子,后来这池子又扩大成为海,她和许多别的动物从这个海中游回家去。眼泪多得汇成海这个想法很特别,但别人也有过类似的构思。仍以《石头记》为证,作者在第三十六回中借宝玉之口对姑娘们谈生死问题道:

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将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在这里,曹雪芹比卡洛尔早一百多年就幻想出姑娘们的眼泪汇成河流来漂他的尸首。但是,想象眼泪之多可以漂浮尸首,也不是雪芹凭空发明的。早在雪芹之前近一个世纪,著名词人毛先舒(驰黄,一六二零——一六八八)在一首《苏幕遮》中就说过:

靥销红,眉敛翠,便到沉身,总是多情泪。

曹雪芹想象贾宝玉要姑娘们的眼泪漂浮他的尸首,多半是从这首词里悟出来的。一个人如果被情人的相思泪淹死(沉身),把他的尸首漂走或埋葬了,这对于痴情种子如贾宝玉其人也者大概也可以认为这是人生幸福的收场了(类似的更早例于还有:刘后村《齐人少翁招魂歌》:“卧闻秦王女儿吹凤箫,泪入星河翻鹊桥。”)。

以上算是《石头记疏证》的“楔子”。下面是《石头记》正文和《疏证》。这里所谈的不仅是有关书中故事的传统,也包括作者怎样点化前人诗、词、成语,收入书中,溶化无迹。引原文先回次,顶格;次正文,每段首行低二字,以下顶格;次《疏证》;资料低一一格。

第一回

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二页,指八十回校本,下同,不再注。)

《庄子.逍遥游》:“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漠之地?”(卷一)

《金瓶梅词话》:“他祖贯系没州脱空县拐带村无底乡人士……他师父是崆峒山拖

不洞火龙庵精光道人。”(第九十二回)

【疏证】 “大荒山”即”广漠之地”;“无稽崖”即”无何有之乡”亦即”脱空县”、“无底乡”;总言荒唐之话、无稽之谈、没有的地方(没州)。

《西游记》:“海中有一座名山,唤为‘花果山’。……那座山,正当顶上,有一块仙石,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三丈六尺五寸高,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丈四尺围圆,按政历二十四节气。”(第一回)

第一回(续》

娲皇氏……单单的剩下一块未用……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第二页)

《西游记》(接上文):“盖自开辟以来,每受天真地秀、日精月华,感知既久,遂有灵通之意。”

【疏证】 石头可以通灵。《西游记》里的仙石,《石头记》里的顽石,一个因感“天真地秀、日精月华”,一个因受娲皇锻炼,都能“通灵”。《石头记》里的“楔子”接受《西游记》的传统,不言可喻。

第一回 (续。宝玉等下凡造劫历世去一段,三至六页)

此石听了,不觉打动凡心,想要到人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二页)“你且同我到警幻仙子宫中将这蠢物(石头)交割清楚。待这一干风流孽鬼下世已完,你我再去。如今虽已有一半落尘,然犹未全集。”(六页)

[疏证] 宋明以来小说戏剧中主角生旦为天上神仙(或星宿)下凡历劫,然后又回天上是作家常用的手法。如元曲《张生煮海》中的男主角张羽,女主角龙女琼莲即是“瑶池会上金童玉女”。因有思凡之心,罚往下方,投胎脱化。金童者在下方潮州张家托生男子身……作一秀士;玉女于东海龙神处生为女子。(第一折)这还是剧本作者的说明。明代梁辰鱼的《浣纱记》则竟由剧中人自己陈述前生身份。

《浣纱记》:[生]范蠡自白:“我实[灵]霄毆金童,卿乃天宫玉女。双遭微谴,

两谪人间。故鄙人为奴石室,本是夙缘;芳卿作妾吴宫,实由尘劫。今续百世已断之契,要结三生未了之姻,始豁迷途,方归正道。”(第四十五出《泛湖》)

【疏证】 《张生煮海》第二折,张羽遇见一个仙姑,与他三件法宝:银锅一只,金钱一文,铁杓一把用以煮干海水,以逼龙王将女配他,这个仙姑也象警幻仙子一样爱管闲事。第四折全剧结束前,有东华仙上场说明因果:

龙神,听俺吩咐……那张生非是你女婿,那琼莲也非是你女儿。他二人前世乃瑶池上金童玉女。则(只)为他一念思凡,谪罚下界。如今偿还夙契,便着他早离水府,重返瑶池,共证前因,同归仙位去也。

【疏证】《石头记》末回有警幻仙子的《情榜》,开列第一回中思凡下世的“蠢物”和“一干风流孽鬼”,经僧道“度脱”后又回到“太虚幻境”的名单。明义咏《红楼梦》诗的第十九首有“石归山下”之语,可见《石头记》全书结束时其中主要人物也都上登仙界,和《浣纱记》、《张生煮海》中的男女主角差不多。旧小说中这个根深蒂固的传统,甚至连历史人物都被视作神仙下凡。如《水浒•楔子》说宋太祖“乃是上界霹雳大仙下降”,宋仁宗“乃是上界赤脚大仙。”《水浒》的好汉都是天罡地煞下凡。

第一回 (续)

今之人,贫者日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心,纵一时稍闲,又有贪淫、恋色、好货、寻愁之事。(第四页。此段及下文均为高鹗删去)

《典论论文》:“贫贱则慑于饥寒,富贵则流于逸乐。”

[疏证] 这是本书作者第一次运用他本家祖训写入书中。曹丕这两句名言——上句同情贫民无力学习文化,下句批判富有者自暴自弃不肯上进,已传世一千多年,但很少有人引用发挥。在程高本的《红楼梦》中之破刪去,亦可见其不学无知而妄加删改。我常说,越是无知越狂妄。这里也是一个适当的例子。

第一回 (续)

一日,炎夏永昼,士隐于书房闲坐,至手倦抛书……梦至一处。(第五页)

宋蔡确《水亭》:“纸屏石枕竹方床,手倦抛书午梦长。”

第一回 (续)

士隐正欲细看时,那僧便说已到幻境……与道人竟过一大石牌坊,上书四个大字,乃是“太虚幻境”。两边又有一副对联,道是:

“假作真时真亦假,

无为有处有还无。”(第七页)

韩偓《寄禅师》:“从无入有云峰聚,已有还无电火销。销聚本来皆是幻,世间闲口漫嚣嚣。”(二五卷,六三页)

[疏证] 韩偓以聚销为幻;亦即以有无为幻;用“幻”来否定客观世界,亦即本书第二十二回引惠能偈语“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之意。

第一回 (续)

士隐……只见从那边来了一僧一道:那僧则癩头跣脚,那道则跛足蓬头,疯疯颠颠,挥霍谈笑而至。(第七页)

《西游记》《第八回》: “观音菩萨与惠岸,师徒们变作两个疥癞游僧,入长安城里,早不觉天晚。”

第一回 (续)

士隐只得与妻子商议,且到田庄上去安身。偏值近年水旱不收,鼠盗蜂起,无非抢粮夺食(戚本改此句为“抢田夺地”,又删去下句),鼠窃狗偷,民不安生,因此官兵剿捕。(十一页)

《潜研堂诗集续集》卷二《道傍》诗:“逃荒人户官道傍,十十五五纷成行。肩驮背负去故乡,儿与釜甑同一筐。日食溢米才充肠,昼无庐舍夜不床。幕天席地无周防。人离乡贱计非臧,饥驱奚暇虑久长?但愿盎有斗粟藏,生生世世无逃荒。”

【疏证】 这是钱大昕在乾隆三十九年(一七七四)赴广东学政之任,途次安徽宿州,目击灾情之作。这位朴学大师的诗毫无雕饰夸张,写得朴质无华,因此令人读来更觉可悲。所谓乾隆盛世,老百姓也未见丰衣足食。前有甄士隐,后有钱大昕,都是见证。

第一回 (续)

忽见那边来了一个跛足道人……口内念着几句言词,道是:

世人都晓神仙好

唯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

荒冢一堆草没了

……

世人都晓神仙好

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

君死又随人去了(十二页)

《警世通言》卷三十九《福禄寿三星度世》有诗为证:“万人多慕神仙好,几时身在蓬莱岛?由来仙境在人心,清歌试听《渔家傲》。此理渔人知得少,不经指示谁能晓?君欲求鱼何处非,鹊桥有路通仙道。”(五八五页)

《醒世恒言》卷十七《张孝基陈留认舅》:“世人尽道读书好,只恐读书读不了。”

[疏证]《好了歌》只劝人作神仙,和全书的主题思想不合。下文紧接甄士隐的注解,用形象化的具体描写解说世道兴衰,较为切题。

第一回 (续。《好了歌注》)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疏证] 洪秋蕃《红楼梦抉隐》(再版改名《考证》)说:“《好了歌注》即刘基《论卜篇》:‘碎瓦颓垣,昔年歌台舞馆。’”其实这类兴废对比的写法,是中国文学中早有的传统。《梅溪词•临江仙》:“自来箫鼓地,犹见柳婆娑。”《桃花扇》中第四十出《哀江南曲》:

俺曾见金陵玉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这青苔碧瓦堆,俺曾睡风流觉。将五十年兴亡看饱。……

这首曲子可以当作《好了歌注》的注解。

择膏梁,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柳永《鹤冲天》:“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

《水浒》第三十二回:“只为杀了一个烟花妇人(指宋江杀阎婆惜)变出得如此之苦”。又三十三回:“听得兄长杀了一个泼烟花,官司行文书各处追捕。”可知“烟花”即妓女;“烟花巷”即花街柳巷或妓院。

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秦韬玉《贫女》:“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做嫁衣裳。”

[疏证] 此句总括全书。乍看好像只是随便引用一句唐诗,实则此语双关:百年织造,尽是为他人作衣裳材料,到头来抄家籍没,绮罗锦缎尽属他人。第一回为全书纲领,《好了歌》又是第一回纲领,《好了歌注》以“为他人做嫁衣裳”作结,亦即全书作收场时以此语为总结也。

原载《读书》 一九八一年十一期


[i]我在推测原稿后半部情节一文中曾约略淡及此问题,见《红楼梦探源外编》三七三——四一五页,兹不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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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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