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鸿:反思“汉芯门”与黄禹锡干细胞造假事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195 次 更新时间:2008-07-21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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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鸿 (进入专栏)  

非常巧合,分别发生在中韩的两起科研人员造假丑闻在本月12日有了重大进展。经过几个月的调查,上海交通大学公布了“汉芯”系列芯片涉嫌造假的调查结论与处理意见,确认陈进在负责研制“汉芯”系列芯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假和欺骗行为,决定撤销其相关职务。有关部委决定终止陈进负责的科研项目的执行,追缴相关经费。至此,“汉芯”系列芯片造假得到相关行政部门认定。“汉芯”造假丑闻是我国科技界、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的耻辱,又特别是发生在中央倡导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今天,尤要谴责造假行为、反思科研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简便和易于得到社会对解决学术腐败问题、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目标的关注,我们且将此简称为“汉芯门”。与此同时在韩国,检察机关特别调查组经过长达5个月的调查后,宣布指控黄禹锡在干细胞研究中犯有《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规定的欺诈罪、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财产罪和违反《生命伦理法》等罪名,指控黄禹锡科研小组的金善钟等4名研究人员犯有销毁证据和欺诈等罪名。

这两件科研造假事件的主角、发生地、造假方式和领域各不相同,但是造假动机、影响和后果却有相似之处。两起丑闻的主角都曾是在本国科技界得到了很高声誉的科研工作者,黄禹锡被韩国最高科学家委员会会议全票选为韩国首位“最高科学家”,还担任总统直属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保健福祉部长官咨询委员、国家科学技术咨询会议委员等多项公职,被誉为“国宝”、“干细胞之父”。陈进被誉为“汉芯之父”,由权威专家组成的鉴定组意见认为“汉芯1号及其相关设计和应用开发平台,属于国内首创,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是中国芯片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陈进因此获得了众多荣誉,如“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上海科技精英等等。然而这两个“声名显赫”的人却涉嫌科研造假,使所在机构和国民蒙羞,欺骗了社会和国家,违背了职业操守和道德伦理,欺骗套取了巨额国家财政资金,涉嫌违法犯罪。中韩两国都制订了面向21世纪的高技术发展战略,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提升国家的国际竞争力。近年来,韩国在电子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及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果,抢得先机。但是黄禹锡干细胞造假案反映出韩国在研发方面存在问题。我国已通过《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正在积极部署实施,党中央和政府将科技创新作为国家战略,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值此时节发生的“汉芯门”也暴露出我国科研领域存在严重问题,非常低级拙劣的造假居然能“过五关斩六将”,蒙骗众多权威专家和政府部门,实在令人吃惊。比较中韩两国和有关机构对两起科研造假案的反应和处理,反思我国的科研制度和科研管理,有助于我们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

首先,中韩有关机构对待本校人员涉嫌科研造假的态度和反应不同。黄禹锡研究小组被揭发涉嫌造假后,首尔大学没有因为黄禹锡的显赫学术地位和对学校的重要性而包庇姑息,而是迅速成立了“首尔国立大学调查委员会”,对黄教授的研究成果进行了迅速、客观而彻底的调查,很快公布了调查结果,最大限度地保全了整个韩国学术界的名声,显示了韩国人的勇气和韩国科研界的“自净”能力。调查结果出来后,首尔大学校长郑云灿向国民发表了道歉的声明,以首尔大学校长的身份,向公众表示真诚的道歉。去年年底“汉芯”研发团队成员向上海交大和有关部门举报了陈进的造假行为后,有关方面先是得出汉芯芯片研发功过“七三开”,即七分成绩,三分错误。“三分错误”并非指芯片造假,而是管理上和具体技术人员的失误。后来举报人在媒体上公开了“汉芯黑幕”一文后,2006年1月21日学校甚至发表了郑重声明,称该文严重歪曲事实真相,“汉芯系列DSP芯片属造假”的言论纯属捏造,“对上述侵权行为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在国家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纸终究没包住火,家丑被迫外扬,拖延和不恰当的应对措施最终却损害了学校整体的声誉,实为不智。大学不仅在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也承担着培育人才的重任,是有着重要社会责任和使命的公共机构,不是封闭的单位,大学职员涉嫌造假不只是内部的“家事”,必须像首尔大学那样,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不论真伪都应及时公开结果。学术造假处理不当不仅可能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物质上的损失,更致命的是败坏风气、影响下一代学子。

其次,韩国有关机构在处理是次学术造假案的方式值得借鉴。

首尔国立大学调查委员会公布了黄禹锡学术造假案后,司法机关迅速介入。 检察机关的特别调查组经过长达5个月的调查后发现,黄禹锡将韩国政府和民间团体提供的巨额研究费用挪为己用,非法占有资金28亿韩元(1美元约合940韩元),黄禹锡手下的几名研究人员也分别挪用了数千万韩元至数亿韩元不等的研究费用。检察机关在调查时很认真负责,“在调查研究费用的使用情况时,连10韩元都没有放过”(黄禹锡语)。据目前公开的资料看,“汉芯门”涉及的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多达近亿元人民币,大大超过了黄禹锡涉案金额,已不仅仅是违背诚信操守、行为准则、校纪校规和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了,骗取巨额国家财政资金和国债资金已涉嫌经济犯罪,国家纪律检查部门和司法部门有必要立即介入调查事件的前因后果,彻底查清案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尽量挽回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给中央、社会和人民一个交代。科学研究是不容弄虚作假的,对欺世盗名、胆大妄为、以身试法者如果不能依法惩戒,以儆效尤,无异于鼓励模仿和追随。

再次,两起科研造假丑闻提醒了中韩两国科研工作者和公众,在追求科技进步及经济发展时绝不能以牺牲道德伦理、职业操守和法律法规为代价。

韩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整个社会在精神层面上没有得到与之对应的提升,一味追逐经济利益、声名和发展,政商勾结、商业贿赂、学术腐败丑闻频发。黄禹锡事件给韩国人提供了一个反思的机会,促进了整个社会思维方式的转换。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举世公认,然而社会的深刻变革,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的相互激荡,对公众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社会上还存在很多违法乱纪、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的现象,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也阻碍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事实证明,没有健康的社会风气,没有良好的道德水准,一个国家的经济再发展,综合国力也强大不起来,更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切中时弊,得到了全社会的强烈认同。

在人类探索科学的征程中,难免有人因追名逐利而迷失。在我国今天的科研活动中,浮躁造假已不是个别现象,急功近利普遍存在,追求一夜成名,在科技活动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立项、研究试验、论文撰写、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科技评奖、人才遴选中都有出现。但是,科学研究最容不得半点虚假,你可以在个别时间欺骗个别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时间欺骗所有人,科学研究必须以求真求实为根本,严格遵循客观合理的原则。由此也可见在我国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中倡导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很有必要。我们应该以“汉芯门”为鉴,反思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调整整个社会的思维方式,提升社会精神系统,增强道德伦理水平。

最后,要从制度上消除学术造假的土壤,保障顺利实现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

《儒林外史》中的范进痴迷于中举而痰迷心窍,发了疯,是封建知识分子追求功名的悲剧,今日的陈进醉心于功名利禄而造假欺世盗名,他曾对研究团队中成员表示:“三年当上(交大)副校长,五年当副市长”,他过于热衷于功利以至丧失理性,将道德伦理、法律置之脑后,一手策划导演了“汉芯门”。不完善科研惩戒激励机制和制度,将来还会不断出现李进、王进、张进……

为防止“汉芯门”的重演,必须在科研活动中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机制,重塑科研工作者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一是为创新活动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把对研究和创新规律的理解和对创新活动的态度贯穿于体制机制当中,通过制度的杠杆协调创新主体与社会之间的收益平衡关系,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源要素投入到创新活动中,提高创新的质量和效益,更大地激发人们的创新热情,保护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客观、中立、公正的科研评价体系,强化研发前中后三阶段的评价监督。三要加强专家信用管理。参加鉴定评价的专家要为自己的签字终身负责,杜绝签人情字、金钱字、权力字。四要完善财政科技经费监管机制,保障监督的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性,要建立制度化、全过程、权责明晰、有权必承责的监督责任机制,要通过有效措施加强信息公开,让全社会参与监督。

我国创新能力的增强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不能只依赖科研经费投入的增加。我国当前科研投入不足是客观事实,但同样的科研资金投入,用得好与用不好投入效果差别很大。如果用不好、管不好,再多的科研经费也能被浪费、套取甚至骗走,绝不能让属于全体人民的宝贵的财政科研经费成为陈进之流的唐僧肉,否则就太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历史了。

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不能让“汉芯门”使我国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努力“寒心”,知耻而后勇,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只要我们切实以“汉芯门”为戒,就能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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