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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十五世纪末江南发生的一系列毁淫祠事件是地方官员整体社会改革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他们在地方社会实践理学的重要方式,这场运动得到了一批亲近理学的当地士人的支持,一度取得成效,但终归失败。此后,大部分地方士人对民间信仰均持相对宽容的态度,地方志书中“私祀”的观念进而得以成型,而理学及其相关实践也未能在当地取得支配性的地位。
【关 键 词】十五世纪末/江南/毁淫祠/理学
学术界一般认为,明代中后期,即弘治、正德、嘉靖时期是明代地方毁淫祠的高峰,而理学对这波高峰的形成有很大影响①。但这些试图推广理学教化的毁淫祠运动在当时不同的地方社会究竟如何得以实施,地方社会的反应又如何,关于此类问题较有代表性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对十六世纪初(正德末嘉靖初)魏校在广东捣毁淫祠事件的相关研究。如井上彻指出的,魏校在珠三角地区的毁淫祠运动得到了当地大族的响应,在此事件后,所谓“儒教秩序”在该地区逐渐得以形成②。而科大卫也持类似观点,认为魏校的毁淫祠与16世纪珠三角的“礼仪的正统化(Ritual Orthodoxy)”后先相继,有其内在联系③。但是在此前后,华南以外的其他区域,毁淫祠又是怎样与地方社会相结合的呢?又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笔者陋见所及,似乎还未见有学者作过深入的研究。基于此,本文将聚焦于十五世纪末(大致从成化后期至弘治年间)在江南苏州府、常州府、松江府、太仓州等地发生的若干毁淫祠个案,试图通过梳理这些毁淫祠事件在该地域之所以发生之前因后果,阐明其与当时江南地方社会发展之关联,以就教于方家。
一、理学实践:杨子器毁淫祠与地方士人
杨子器,字名父,浙江慈溪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据嘉靖《宁波府志》记载,杨子器“生有异质,慕尚高远”,“其学博古而邃于经”,为考功主事时,更曾倡立五经会,于《礼记》、《家礼》深有研究,著有《读礼备忘》、《家礼从宜》、《阳嘉山读礼录》等,可见其对理学之偏好④。
弘治初杨子器首知昆山县事,到任后便开展了毁淫祠的行动,“表彰先贤祠墓,撤毁淫祠百区,悉取土木偶投诸水火,禁绝僧道巫祝游民及四月十五日山神会,尚鬼之俗为一变”⑤。后以忧去,弘治八年(1495)复任山西高平,至弘治九年(1496)因南直隶巡抚朱瑄之请再次调任常熟,此后直至弘治十二年(1499)任常熟县令。在常熟期间,杨子器继承了他主政昆山时的政策,大力捣毁当地所谓淫祠,如“邑城东北旧有二郎神祠,地位高爽,堂宇宏丽,然非列诸祀典者,每岁赛会,糜费不赀,而僭拟帝王仪从,深可怪也”,因此杨子器“撤去鬼物,肖(夏原吉、周忱)二公遗像正位于中,扁曰报功”⑥。又如“县治之南去百步有神庙曰温将军者,不载于邑志,不次于祀典,邑之人虽殚财竭力奉之,不过曰淫祠耳,未必能致福也,侯(杨子器)于是乃谋于众,皆曰去邪崇正,理实当然,遂毁其像”,改立为何孝廉祠,论者以为“斯事也,一旦举而行之,则人之所观感在是,所取法在是”⑦。根据其在任时主持纂修的弘治《常熟县志》记载,他到任之初,常熟“祀典所载之外,神庙错列……民俗敬奉于此,比之寺观特甚,香火血食,晨设昼续,庙貌威仪,日新月盛,凡禳疾病,知奔走诸庙而以医药为不能效,凡祷水旱,知俯仰诸庙而以社稷为不敢干,崇信之久,习尚之同,有不知其为非者”,“今慈溪杨侯深鉴其弊,禁止毁撤之未已,时方骇愕,明者服之,向之所谓日新月盛者,渐以衰矣”⑧。
可见,短短数年间,杨子器便在毁淫祠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而这实是与当地相关士人群体的支持分不开的。弘治九年,当时仍为乡进士的常熟邑人钱仁夫在一篇记文中就曾经对杨子器的到来感到欢欣鼓舞:“慈溪杨公始自高平来治常熟,昔治昆山有善政善教,常熟接境昆山,尝愿借治而不可得者,至是则巡抚大臣顺民情而请之,圣天子贤宰相合舆论而允之,常熟愿治之民冀公之来有养,而恨公来之不早也。”⑨那么,这些对杨子器来治常熟翘首以盼的“愿治之民”究竟是些什么人呢?我们不妨就先从钱仁夫说起,据嘉靖《常熟县志》记载:“钱仁夫,字士弘,高祖甦尝应诏言事,归老东湖之滨,子孙因家焉。仁夫童时有高禀,学于邑儒陈九畴,闻性理之学,又质经义于处倅桑廷璋。”⑩据此可见,钱仁夫好“闻性理之学”,显然与杨子器有着共同的志趣,当杨子器毁淫祠时,他便曾“劝其可改社学者量留之”(11)。
至于这条史料中提到的陈九畴与桑廷璋两人,按图索骥,我们也可以找到相关的材料:“陈九畴,字公范,号悦斋,笃于孝友,待诸弟甚厚,服食器用亦不分尔我,于书无所不窥,而尤究心于性理。”(12)“桑瑾,字廷璋,号淪斋,淪取洗心义,以儒士领景泰丙子乡荐,与兄琼、弟瑜游北雍,有六堂三兄弟之称,选处州倅……与宗伯李杰、大参王鼎及瑜为虞山四老会,时方之香山云。年八十七卒。所著《三经集说》,《读易备忘》,《玩易随笔》。”(13)可见,此二人同样对理学经义有浓厚兴趣,而桑瑾之弟桑琳曾师友于郡儒龚大章、沈诚学、季仲怡等人,得以“游心理学,刊落声利文华之习”(14)。他的另一个弟弟桑瑜在任温州通判期间,也曾“黜乐清儒学五显祠”(15),显见其思想倾向与为官旨趣之所在,后被杨子器聘为弘治《常熟县志》的主纂。
桑琳之子桑悦晚年亦“潜心经术”(16),其文集《思玄集》中即收有他阅读宋代理学家邵雍所作理学文献《皇极经世书》等的笔记文章(17)。弘治十年(1497),杨子器修葺祭祀常熟当地名贤子游(言子)的祠堂,桑悦为此作记。在孔门十哲中,子游以文学名,但桑悦文章中更强调的却是所谓“礼”和“道”:“观其(按:指子游)为学必欲知本,燕居必论礼,取人必以正大,治人必用礼乐,故朱子谓其敏于闻道,道即吾夫子,闻道是闻夫子,然则公之文学乃入圣师文学之阶梯,又岂止言语文字而已哉!”(18)弘治十年,杨子器还曾在常熟城中专门毁淫祠,为桑悦建思玄书院(19)。此外,史料显示,桑瑜、桑悦等亦常与杨子器悠游于常熟山林池泽之间(20)。
由杨子器主持、桑瑜主纂的弘治《常熟县志》,为了在县志中体现其意志,纂修班底的遴选也有鲜明的倾向性,根据弘治十二年(1499)桑瑜在其主纂的《常熟县志》卷末记载,该志的编纂“礼聘儒士蒋绮、张尧民、林儒、林傅分类修纂,委瑜总其纲。始事于弘治戊午(弘治十一年)秋八月,至次年春正月稿始脱”(21)。
以上四人中,除蒋绮以外,其他三人同样可以在史料中觅得其踪迹:
林儒、林傅:“林儒,字应良,弟傅,字应祖,宗之子,亦通家礼,复工楷篆。”二人之父林宗:“尤精于礼,邑衿裾族有志古制者,必取质焉。”(22)
张尧民,“号真斋,精通五经子史,为古诗文有体裁,真书行草以至写梅竹作山水人物俱有可观”。他还曾向侄儿张文凤“授以文公小学”,其兄张汤民更是常熟邑中首治《礼记》者(23)。
可见,三人均是出自当时常熟地区对理学有所专攻的家族。除此以外,其他若干支持杨子器施政的当地士人同样与理学有所亲近。如陈播,“裔出古灵陈先生后,其先福建侯官人,至宋而有名儒讳元大者徙居常熟,公其九世孙也,谒选得慈溪县教谕,谈说经义,诸生俱爱敬之”(24)。其父陈德容曾经受教于当地理学名儒吴讷(25),临终前更训诫陈播“勿徒尚文而遗经业”(26)。
陈播对杨子器在常熟的施政也是欣赏有加,认为“柳塘杨先生来宰吾邑,凡事涉风教者为惟恐后”(27)。杨子器毁淫祠屠太保庵,重建祭祀张旭的草圣祠,陈播为作《草圣祠记》,杨子器重建吴公家庙、新建至圣祠等,陈播均有相关记文,为之褒扬赞美(28)。
毫无疑问,正是有了以上述这些人为代表的本地士人群体的大力支持,杨子器毁淫祠的政策才有可能在常熟当地得以推行,并在县志中得到彰显赞誉。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毁淫祠其实又是杨子器践行理学的整体计划的一部分,正如陈播所说,杨子器在任期间“凡事涉风教者为惟恐后”,在地方士人的配合下,其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为了在毁淫祠之后扶正人心,杨子器非常重视社学的建设。根据钱仁夫的记载:弘治九年(1496)杨子器初到常熟,即“大新政教,谓社学弗称,因其旧而拓大之……每朔望,师生随入县学,讲学行礼。公暇或来社学,召诸生,时一试之,课其程业,稽其勤惰,而劝惩焉,能通晓文义者即升入县学。诸生咸自砥砺濯磨,知进身是基于此。又虑主师席者无所卹给,适愚民有聚众财买田奉神祀者,为田总五十七亩,事发当没官。公申请上司,攒置社学,永为师者供亿之助”。另外,在各乡镇中,他也积极“改淫祠为社学,每乡每镇有之”(29)。同时,他还聘请季鹤、张尧民、林傅等“讲肄于社学”,三人中除上述张尧民、林傅以文公家礼、小学等名家外,季鹤亦“治经学有名”(30)。
其次,大力整治当地的乡贤名宦祠。其中对子游祠的整修已见前述,另据弘治《常熟县志》记载,常熟“名宦旧有祠于学宫者,今废。乡贤去留无常,惟文恪吴公、修撰张公存焉。弘治九年秋知县杨子器宰邑,始历举所当祠者”(31),在此过程中特别将列入祀典的常熟孝子神周容亦请入乡贤祠,非常鲜明地表达了他有意抑制民间神祠崇拜的立场(32)。
再次,尽力恢复古礼。万历年间,常熟人管一德撰《皇明常熟文献志》,在关于杨子器的传记中特别突出其践行古礼的行为:“尤敦重名教,乡有耆硕,必亲造其庐,讲钧敌礼。有孝子节士,必以宾礼接之。欲复古冠婚礼……又尝仿古式修大成乐,絃诵雅歌,上下百年间称循吏者必以公为最。”(33)对于那些效法古礼者,杨子器也往往多加奖掖,如士人陈察“为青衿时,执父丧甚苦,公奇之,为其父撰志铭”,后来主纂嘉靖《常熟县志》的邓韨“居家言动必取法古人”,杨子器“深器之”(34)。又有孝子葛润“依祖母陈,陈病,润剔肝肉,和粥以进,得瘥。令杨子器召视之,具疏请旌”(35)。
应该说,以上这些措施的交相为用,与捣毁淫祠的政策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杨子器任常熟县令期间的理学实践内容。
二、因缘际会:毁淫祠高峰的形成
成化年间,吴江布衣史鉴作《诛巫序》,曾经言及自其成童后,在江南地区,“惟陈侍御能去学宫之祀非以理者,此外无闻焉,然则豪杰非常之人世何其少也。自非知足以不惑,仁足以能爱,勇足以有为,乌能与于斯?”(36)
这样的情况在十五世纪末显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德初年,王阳明在为杨子器母亲张太孺人作寿序时,借杨母之口,称当杨子器在弘治间毁淫祠时,“远近方以是烨”(37),可见当时确实是形成了一个毁淫祠的高峰,通过进一步梳理在常熟、昆山邻近州县发生的若干毁淫祠事件,有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成化、弘治间毁淫祠事件在该地区发生、展开的背景。
1.成化、弘治间吴江县的毁淫祠。成化十四年(1478),史鉴上书时任县令冯衡(成化十一年至十七年在任),请求抓捕当地巫觋,扫灭淫祀,并作《诛巫序》,对吴江当地崇信巫术的风俗进行了猛烈批判:“吴江之俗信鬼神,人病率不饮药,惟巫言是听,祀神礼巫之费殆不可胜计,富者倒困仓,贫者鬻田屋弗惜也。故其巫日肥而民日瘠,虽以衣冠之家,亦习以为常,莫有悟其非者。”在他上书后,吴江县令“亦知巫之病民也,以为不治则日深,乃赫然下令,分捕其魁,得若干人,悉置于法,余皆逃奔出境”(38)。弘治四年(1491),鄞县金洪由靖江调任吴江县令,在任期间,亦是“崇儒新学舍,正俗毁淫祠”,(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本文责编:陈冬冬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天益学术 > 历史学 > 中国古代史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95128.html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沪)2015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