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筱箐:中国人离法治精神有多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74 次 更新时间:2015-12-08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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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筱箐  

摘要: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美国人有很大区别,我们习惯把常理判断而不是法理判断作为最高法则,喜欢把个人好恶当成分辨是非的指向灯,我们更倾向于认同舆论宣判而不是法庭宣判,更愿意相信法网柔情能够兼容。


纽约刚刚打掉了个“大老虎”——曾经担任州众议院议长的萧华。萧华当然并非姓萧名华,这是拥戴他的华人们给他起的好听好记又有意义的中文名字,他的真名叫Sheldon Silver,是个彻头彻尾的犹太裔白人,在曼哈顿下东城一个俄国移民家庭出生长大,律师出身,32岁当选州众议员,说起来这已经是1976年的遥远往事了。州议员的职位两年重选一次,但没有任期限制,萧先生不仅一路连任,1994年还被推举成了众院议长。这个议长是多大的官儿呢?他跟州长和参院多数党领袖并称纽约的“三驾马车”,也就是说这是本州三个最大的官儿之一。 本来这应该是个移民之子成功实现美国梦的励志故事,可惜萧先生晚节不保,人生拐到七字头的时候因为贪腐事败而落马。作为政坛宿将,他的贪法当然不是直接收受贿赂那么小儿科,而是用的暗渡陈仓的高招:以正当名义行使正当职权,在政府拨款或者立法上向一些个人或机构倾斜,而受益者心领神会默契配合,把自己接触到的高利润法律事务转介给跟萧华有瓜葛的一些律师楼,这些赚疯了的律师楼再把回扣打到萧先生的账上。前前后后这些回扣加在一块儿总共有多少呢?将近400万美元。

可惜草蛇灰线终被察觉,今年年初萧先生因为贪腐被捕并被起诉,11月30日陪审团作出裁决,他被指控的七项贪腐罪名全部成立,使他面临着20年到130年的刑期。宣判一结束,从主流媒体到民权机构,指责萧华背弃选民的、批评州府贪腐成风的、呼吁马上推出反腐改革的,基本上可以说是骂声一片。纽约州众院的网站也立即删除了萧先生那一页,因为按照法律,一旦被判有罪就立即失去了做议员的资格。

这个故事讲到这儿本来是平淡无奇,主要情节,从官员贪腐到因此被判罪到判罪后的公众反映,没有任何出人意料之处。但唐人街的华人对本案的反应却让一个稀松平常的故事变得耐人寻味。

唐人街地属萧华的选区,在这里最大的票仓孔子大厦政府楼里,退休的大爷大妈们挤在活动室一边品尝着免费小点心,一边跟这位政界大佬握手言欢,最后大家振臂高呼“选萧华”的场景几乎已经成了每年州议员竞选中的一道固定风景。当然萧先生历年来高票连任并不能全部归功于免费点心,作为一个在任四十年的民意代表,他多少也为唐人街争取到了一些利益。以至于华人在听到他被判罪的消息后的反应基本可以用《围城》里苏州寡妇送给李梅亭的四个字来总结:“倷是好人。”

大家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回忆着他的好:每年都跟华人一起庆祝春节啦、为方便这里的老人而增建地铁站出口啦,搞得好像他不是被判罪,而是要光荣退休。而这些夸他的人都是唐人街的选民,至少在执法者看来,他们正是萧先生以权谋私行径的直接受害人。

这种不离不弃的真情实意弄得我也差点痛哭流涕,本来我以为那是感动的泪水——我的父老乡亲们如此有人情味儿怎能不让人激动和自豪呢?后来仔细一琢磨才发现原来是被吓哭的。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被华人与美国司法体系间的奇妙化学反应惊到。去年,人称“偷渡皇后”的蛇头郑翠萍病逝于美国德州联邦监狱,出殡时纽约唐人街万人空巷,扶棺相送的很多是当年在她的帮助下偷渡来美的福建籍“人蛇”。尽管她是因为向他们收取高额偷渡费、在他们交不起钱时发放高利贷、还雇佣黑帮向他们逼债才坐的牢,这些在联邦执法人员眼中的“受害人”却把她称为“活菩萨”。

今年初,大陪审团决定起诉因为佩枪走火错杀无辜黑人的纽约华裔警察梁彼得,引发几千名华人上街抗议。照理起诉不等于判罪,只不过是把所有证据拿出来亮亮,给司法体系一个审理的机会,但大多数华人显然不相信司法体系能够对此案做出公正的裁决。

这些反应如果是在一个法律体系不健全、时不时就闹一出六月飞雪的国家倒也不难理解,但美国显然不是。美国的司法体系绝不是完美无缺,冤假错案在这里一样存在。但两百多年不间断的法制建设,至少做到了一样: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坏人”未被判罪就是“好人”,“好人”被判了罪就是“坏人”,是非分明无可争辩。

这样分辨出的是非有时会与人的个体直觉、判断和情感背道而驰,有时甚至从客观上也根本就是错的,这个错或许随着时间推移在新证据或新科技的帮助下能上诉得直,或许永远不会。但在美国人眼中,法律就像球赛的规则,你可以质疑裁判,但不能拒绝接受比赛规则,否则比赛就没法进行了。规则不合理,可以通过抗争使它趋于完善,比如黑人投票权、同性婚姻权都是这种抗争的结果,但即使抗争也是建立在对司法体系绝对尊重的基础之上,这才是法治精神的根基。

在这方面,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美国人有很大区别,我们习惯把常理判断而不是法理判断作为最高法则,喜欢把个人好恶当成分辨是非的指向灯,我们更倾向于认同舆论宣判而不是法庭宣判,更愿意相信法网柔情能够兼容。

其实住在唐人街的华人大多是在美国生活了几十年的老移民,他们对美国社会运作模式的接受程度远高于外人的想象,比如随便一个不起眼的同乡会,主事都是遵循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任期也有会章严格限定,但他们对法治的理解却远远落后于民主,这很可能跟文化里的某些东西直接相关。这或许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唐人街华人对萧华的盛赞听上去跟中国人对冷面杀手马加爵和周克华的同情这么像。如果在美国的法治精神中浸淫了几十年的华裔移民都不能得其真谛,那在中国推广法治精神恐怕会更难。

这种难,电影《十二公民》已经给出了很真实的描述,只不过电影里何冰饰演的检察官只花了一天时间就帮其他十一位模拟陪审团成员普及了法治精神,这样的神速真令人激动,但它或许只能存在于一部过于乐观的电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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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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