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绥铭:中国人“初级生活圈”的变革及其作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386 次 更新时间:2015-03-12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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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绥铭 (进入专栏)  


初级生活圈是指:在人类最初和最基本的生活中,各种活动之间的关系与作用的总和,主要包括这样一些活动:性、生殖、供养、爱、处理性关系和社会性别互动。

这个概念与传统的“家庭”概念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三点:首先,它把各种活动视为相对独立物,然后才能谈论它们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圈”。其次,它专注于人的活动,尤其是这些活动所发生的相互作用。第三,它以两个人的性存在的互动为源起、核心与纽带。

本文以1999年8月到2000年8月所进行的全国随机抽样调查的分析结果为依据,首先论证了一场“性革命”(而不是渐进的变化)确已在当今中国发生。

其次,西方社会思想家往往把“性存在”作为一个实体的和本体的概念来使用,倾向于认为性存在可以独立地、直接地起作用和被作用。本文则认为,在中国历史中从来没有这种情况。“性存在”其实一直是作为初级生活圈的组成因素之一而存在,无法独立化、本体化和个人化。这是因为,那时的性规范并不是直接地去控制人的性存在,而是把初级生活圈里几乎所有其他活动的价值都抬得远远高于性存在。由此,笔者假设:当前中国的性革命并不是由于“西方影响”或者性存在本身的巨变,而是在初级生活圈中,性与其他相关物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通过数据分析,本文这样来总结性革命的由来:以性与生殖的相对分离为基础,以婚姻承认性的价值为起点,以爱情高于婚姻为旗帜,以性爱挣脱情爱为助力,以女性之性的代际变化为后阵;中国人的初级生活圈里各活动之间的关系,在一个恰当的政治文化历史时期内,不等量地却几乎同时地发生了变化并且相互作用,从而形成了催生性革命的合力。

本文不同意“历史决定论”或者“社会决定论”。因为数据分析表明:初级生活圈之变对于性革命出现的作用,大于社会的作用。

但是也必须有三点补充:首先,40岁以下城市男性的性存在,既开始脱离传统的社会控制,又开始逃避初级生活圈里各活动及其相互作用的制约,表现出很强的自主能动性。其次,在面对不同目标时,爱情在男性身上的着力点和力度都不同。第三,在女性中,不涉及性关系的变化时,社会的作用倾向于更大。可是如果涉及到了,那么初级生活圈的作用就倾向于超过社会的作用,而且比在男性中更加明显。

大约从1980年以来,中国的“性存在”[2]以及相关的社会生活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有目共睹。我国社会科学对此已经有了一些描述,但是尚缺乏全面的调查和深入的解释[3].

本文以笔者所主持的全国随机抽样调查的数据分析为例[4],试图尽自己微薄之力[5].


数据的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召集的36位调查员,于1999年8月到2000年8月进行的全国分层抽样调查。该调查是中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笔者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还有:史希来、郭大平、王爱丽、蔡鑫、黄琦、黄盈盈、董研。

抽样方法是:按照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以非农业人口的比例为分层标准,侧重东南沿海地带,总共分为14层;以县级地区为初级抽样单位,抽取60个;县以下使用PPS 抽样到居委会或者村,然后依据核实过的居民名单进行等距抽样。我们的抽样误差小于0.04.统计分析时按照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进行加权。

在城市中对流动人口进行抽样的方法是:

如果居委会有完整的暂住人口名单,则将其归入居民名单,统一进行等距抽样。这样的居委会占61.7%。如果居委会没有流动人口名单,则由调查员按照改居委会的地理范围进行登记和编号,以个人为单位,以在此居住为标准,只记姓;然后与居民一起抽样。这样的居委会占26.7%。城市中有些居委会是单位家属院或者封闭小区,不允许任何流动人口居住。这样的情况占11.7%。

除了严守社会调查的通用规范之外,我们主要采用了3项新方法:

第一,我们没有到别人的家里去调查,因为谁也不会在自己家里,甚至当着家里人的面,谈论自己的性生活,更不可能说出任何一种非婚性行为。我们是通过预约,主要在下班后和双休日,把被调查者请到我们所住的宾馆房间里,管起门来,同性别地、一对一地进行调查。

第二,事先进行抽样的人和上门预约的人,与最终进行面谈的调查员相互隔绝,因此实现了最大限度的匿名化,而且向被调查者充分地说明与演示了这一点。

第三,我们使用了笔记本电脑进行调查。[6]也就是把所有的问题都一个接一个地显示在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上,被调查者通过按键来回答。一开始的不敏感的问题,都由调查员一边问一边操作电脑,一边教被调查者使用。等到关于“性”的问题开始出现时,就由被调查者自己独自操作与回答了。这时,调查员坐到对面较远的地方,由于笔记本电脑的屏幕(“盖子”)的遮挡,不可能看到被调查者的任何回答。

对于不识字或者不懂普通话的被调查者,我们携带耳机,可以从电脑里听到宣读提问的声音(备有4种方言)。如果被调查者无论如何也不懂,就由调查员来一点一点解释和询问了,最长的问了接近3个小时。不过,这种情况我们只遇到千分之4.

我们的有效应答率是76.3%(3824个样本)。

在我们的调查问卷中,绝大多数提问采用量表的形式。如果只考察已婚而且各个量表没有任何缺失值的2619个样本的44个变量,那么标准信度=0.7819.如果考察最大样本的3788人的18个主要量表(对未婚者与无性者的提问很少),则总信度=0.6061.

以上情况表明,我们所使用的上述调查方法获得了成功。


中国的性存在之变:是进化还是革命?


按照国际学术界的通常说法,性存在的变化一般表现在5个方面:性的公开程度、女性之性、性行为、性关系、性的主流价值观。[7]但是,这些变化怎样才算是已经达到“性革命”的程度,学者们却众说纷纭。这也是本文试图解决的第一个问题。

首先请看对于一些最主要的例证的描述(表1)。其中的一些指标为了便于理解,已经转化为百分制的得分(100分为最高)。

这里要强调的是:大多数性活动都与人的年龄显著相关,如果我们仅仅考察人们现在正在做什么,那么年轻人的性活动肯定比老年人更多,结果也就无法论证是否发生了历史的变化。因此,笔者下面所列出的各种百分比,基本上是“个人生活史中的累计发生率”。也就是说,在迄今为止的一辈子里,只要有过一次就算“有”。这是因为。按理说人越老,从事某种性活动的机会就会越累计越多;如果年轻人在短短的生命中也达到或者超过老人,那么变化就肯定存在,而且变化的幅度也就反映出来了。

如表1所示,随着时代的进展,除了女性婚前与别人的性行为这个指标之外,上面所列举的全部指标都出现了显著的增加,而且即使在40岁以下的城市男性中,代际增加也很显著。[12]这,足以称之为“性革命”。[13]不过,上述各项指标的城乡差异、性别差异和文化程度的差异也都显著,说明性革命主要发生在城市较年轻和较有文化的男性人口中。

但是,光有这些单一的发生百分比还不够,需要有一些更加全面的综合指标来说明性革命的状况。因此笔者按照性革命的主要内容,依次派生出如下指标。它们将作为本文后面分析与论述的“靶”(目标变量)。

1.性信息接受程度。它是社会上的性的公开化在个体身上的反映,包括“知晓性高潮与阴蒂位置”这两个最基本的性知识,通过因子分析生成(图1)。

2.婚内性行为开放度。它是对“爱抚方式、性交方式使用数”进行因子分析所产生(图2)。

3.婚前性行为的综合开放度。笔者运用因子分析的方法,把3个因素加入婚前性行为:发生在登记前还是婚礼前、与配偶还是与别人发生、与几个人发生过;形成了这样一个可以反映更多内容的指标。其代际差异很明显(图3):

4.多伴侣性行为开放度。笔者通过因子分析,把“与多少人有过”这个因素加进“是否发生过”。结果我们可以看到:男性中的代际差异要比女性更大一些,因为女性即使有多伴侣,人数上的差别也不大(图4)。

5.性交易综合程度。由于男人的性交易和嫖娼行为的比例不很高而且有重叠,因此笔者把两者合并起来考察,[14]加入了“多久以前有过”和“与多少人有过”这样两个因素。结果情况就变了:性交易和嫖娼的发生率都最多的,是25-29岁的男人们;可是在性交易的综合开放程度方面,他们反而成为最低的;而35-44岁之间的男性却成为综合开放程度最高的。这是因为前者“尝鲜”的可能性更大,而后者的性交易则更加倾向于时间长、人数多(图5)。


问题与立论


既然是讨论性革命问题,那么性存在当然就是中心与根本。

西方的许多著名社会思想家往往把性存在作为一个实体的和本体的概念来使用,倾向于认为性存在可以独立地、直接地起作用和被作用。因此,从马尔库塞的《爱欲与文明》(1972)到福柯的《性史》(1981)再到吉登斯的《亲密关系的变革》(1997),虽然相互间的区别与争论都很大,但是在这一点上最多也只是殊途同归。

这在20世纪的西方情境中,可能是不言自明的公理。可是在当今的中国,虽然“性”这个字已经很常见了,但是“性存在”这个概念却连一个统一的译名都很难有。尤其在中国古代,别说性存在,就连“性”这样一个唯生物学意义上的独立概念也根本没有。最相近的词汇是“情”与“色”,或者是动作化的“敦伦”等等。这是不是意味着:在传统中国,就象“人”从来也不是指个体,而且从来是被包含在“家”里一样:“性”也一直不是独立的主体,而是被淹没在某种更大更综合的实体之中?

例如,我们可以把1919年之前中国的“性规范”总结为:

以生殖为首要目标(性的唯生殖目的论);

以“女为男用”为根本的性别角色规范;

以婚姻为主宰;

以“恩爱”贬斥浪漫爱情来调节性关系;

以反对“寻欢作乐”作为性活动的质的标准;

以男人的“劳色伤身”为性活动的量的极限;

以“许做不许说”为社会传播的禁忌;

以“防患于未然”和“各人自扫门前雪,专管他人床上事”为社会控制手段;

以排斥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任何性表现为年龄界限。

可是从这些规范来看,每一条都是分别针对某一个与“性”有关的方面或者活动,却没有一个分明的“性”的实体与概念。所以,我们恐怕无法讨论一个说不清是什么的事物为什么会革命。

从这样一种国情出发,笔者以为,至少在研究性问题和解释当今中国的性革命时,恐怕很难直接把“性”作为独立的、本体的实体单位、概念和讨论起点,而是应该首先构建和运用“初级生活圈”这个概念――人类最基本生活中的各种活动之间的关系与作用的总和。

性行为与人类其他活动的最大不同,就是它总是倾向于发生在两个异性之间;又总是倾向于带来生殖与某种人际关系。这就构成了一种主流的模式(图6):

笔者把这个主流模式(并不贬斥任何其他形式)称为人的“初级生活圈”,因为从个体的产生与成长来看,它就是最初的“社会”;从社会的构成来看,它又是最初级的“单元”;从历史发展来看,它源远流长,目前也并没有崩溃。

如果仅仅看静态结构,上述示意图与核心家庭的构成图很相似。但是两者在研究视角和理论立场上有三个最主要的区别:

第一,通常所说的家庭,一般都是首先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来使用,然后才谈得到其内部结构。初级生活圈概念则是首先把各种活动视为相对独立物,然后才能谈论它们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圈”。通俗地说,家庭概念像是从外面看一个房子及其结构,而初级生活圈则像是在看各种建材如何组合,又形成了什么。

第二,家庭的概念主要意味着一些个人的聚居,因此个人是它的最基本构成单位,这些人的人际关系则是它表述的中心。初级生活圈的概念则是专注于人的行为,尤其是这些行为所发生的相互作用。所以它突出的是最基本生活中的各种“活动”,是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那个“场状”的范畴。

第三,在家庭的概念中,家庭成员之间哪怕没有性关系也罢(例如“单亲家庭”)。可是初级生活圈的概念却是以两个人的性存在的互动为源起、核心与纽带。即使是孩子,也仍然是以性存在为源起与核心,例如,各个人类社会都倾向于把性成熟作为孩子成年的主要标志。

因为有这三点区别,所以在家庭的概念体系中,“性”一般被作为可以相对独立的“构件”;可是在初级生活圈的概念体系中,性存在只是一种状况,一种由它与其他所有活动之间的关系和作用所塑造的状况。

也正是因为有这三点不同,笔者无意用初级生活圈的概念来取代或者修改家庭的概念,只是认为至少在研究性问题时,前者的解释力强于后者。

认识这样一个初级生活圈的实体并且运用它的概念,就比较容易理解中国古代性文化了。那时的性存在之所以无法独立化、本体化和个人化,就是因为上述的那些性规范恰恰并不是直接地去控制人的性存在,而是把初级生活圈里几乎所有其他活动的价值都抬得远远高于性存在。于是,在这样一种厚此薄彼的相互关系与作用之中,性存在并不是被压抑了,也不是被禁锢了,而是被淹没了。直到“文革”,性存在之所以会从文化表现中消失,也并不是因为有哪个头头下令要专门去压抑它,而是因为那时初级生活圈里的几乎所有活动都被偷换成无比伟大的“革命”了。

同理,中国历史上大多数类似“性压抑”的现象,其实既不是出于基督教那样的“视性为罪”,也不是出于民间的“以性为耻、脏、丑”,而是因为“性”哪怕有一点点本体化和自身价值,都会牵动初级生活圈里的所有活动的相互关系,都有可能妨碍甚至破坏“大目标”的实现。因此,“性”才被规定为本文前面所述的那样,而且只要它保持那样,就成为合理的存在,就会受到“食色性也”那样的肯定和“君子之道,五日一御”(《诗经》)那样的保护甚至支持。

这些规范之所以能够维系千年之久,证明它们不但恰如其分而且卓有成效。但是这也反过来预示:当前中国的性革命的原因,恐怕主要地并不是西风东渐或者人心不古或者社会失控,而是在初级生活圈里,性存在与其他活动的相互关系和作用急剧地改变了。

这就是本文的立意。作为对照,本文还会比较一下,通常所说的“社会作用”究竟比初级生活圈变化的作用大还是小。


撼基之变:性与生殖的相对分离


在传统中国,性的唯一目的被规定为“传宗接代”。这是当时的初级生活圈里的根基与支柱,起着纲举目张的作用。这种“性的唯生殖目的论”来源于祖先崇拜,产生了性关系方面的“忠贞”和性行为方面的“正经”。

例如,中国的儒家和佛家的先贤们只字不提具体的性行为方式,道家“房中术”反而赞扬与鼓励性技巧;可是为什么在人们的性生活实践中却有那么多的清规戒律,以至成为当今性革命的目标之一?无他,就是因为性应该是“为后,非为色也”。

同样,传统中国妇女的悲惨命运,也不仅仅在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和“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还因为作为一个生儿育女的工具,她们的性存在毫无价值。因此,即使在夫妻性生活里,她们也不是不能而是没有资格去“浪”去“骚”。

最典型的是:在“文革”中,对性价值的贬损意味着生殖的张扬,[15]于是人口剧增。

可是从1981年起,中国开始在城市人口中全面推行独生子女政策,以后又陆续扩展到很大一部分农村人口。在当时和以后的很长时间里,没有人觉得这与“性”有什么关系。可是,这实际上就是基本摧毁了“性的唯生殖目的论”;因为在生完一个孩子之后,人们再过性生活的理由就只能是为了维系双方感情,或者干脆就是为了“寻欢作乐”。这样,“性的快乐主义”和“个体主义”及其实践就第一次在中国有了发展的可能。

它的最直接、最主要的产物有下列一些:

1.避孕和人工流产都自然而然地合理合法了,而且受到官方的大力推进。结果,在40岁以下的城市女性中,已经有49.1%的人至少做过一次人流,在农村则是29.1%.

这首先减少了女性对于怀孕的恐惧,有益于夫妻性生活质量的提高。例如:在45岁以下的妻子中,不再害怕怀孕的人与仍然害怕的人相比,前者对于夫妻性生活感到满意的可能性是后者的2.05倍。

可是,避孕和人流的合理合法,也减少了各种非婚性行为中的怀孕顾虑;结果在客观上,也使得靠私生子女来发现“奸情”的传统的社会控制手段基本失效了。

2.子女的减少使得女性不再仅仅是生育工具。女性的青春期在提前(最近20年来,月经初潮的平均年龄提前2岁,而最近50年来总共才提前3岁);城市女性的“孕、产、育周期”减少到基本上只有一次;因此客观上她们有可能把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入性生活。这是部分都市女性在性方面出现许多激进现象的原因之一。

3.由于“性不仅仅是为了生殖”,所以一些传统上被认为的“变态”或者“反常”的行为,正在获得越来越多的合理性。例如,在30岁以上的人里,正处于单身状态的人已经占到男性的1.3%和女性的4.2%;有婚而无子女的人在城市中是1.0%。再如,肯于承认自己有过自慰、各种“反常”体位、口交、肛交、同性性行为的人也有显著的或者较大的代际增加。

4.孩子的减少,使得夫妻之间的“养育合作时期”被极大地缩短了,“空巢期”(子女成年离家而去)却被加长了,离婚时对于子女的顾虑也剧减。这些都使得婚姻更加难于白头偕老。结果,在调查总体中,曾经离过婚的人已经达到2.8%。[16]

同时,孩子的减少也使得教养孩子这个初级生活圈内最主要的活动,在与性存在的关系中变得日益弱势,客观上能够减轻父母越轨时的心理和道德压力。[17]

5.性-生殖这个昔日主轴的变化,促进了的初级生活圈的整体功能的转变,从过去那种男耕女织和传宗接代的模式日益变为“闲暇生活的实体”。因此,核心家庭(只有夫妻与未婚子女)在增加。例如在城市里,尽管人均寿命的延长加重了较年轻人口的养老负担,尽管较年轻人口的收入低、住房少、需要上辈人协助带孩子;但是,在25岁-29岁的在婚者中,已经有62.2%是核心家庭,到45岁之前已经是85.8%,形成了统计上的显著差异。

此外,在城市中35岁以下的核心家庭里,即使夫妻发生矛盾,双方的原家庭成员也不会来撑腰帮忙的占到75.0%。也就是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时代已经基本过去,核心家庭日益独立于家族和宗族。

综上所述,性与生殖的相对分离,既是中国人初级生活圈变革的基本动因之一,也是其主要表现之一。

从表面看来,这似乎是一种历史的偶然,而且几乎完全是政府行为的产物,可是实际上它的必然性在于:恰恰是由于生殖目标对于性的主宰和淹没到“文革”时达到了顶点,才会由于人口爆炸而出现后来的转机。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文革”是性革命之父,而独生子女政策则是其母。


革命的泡沫:爱情超越婚姻


在传统中国人的初级生活圈里,婚姻与爱情之间的关系,就像生殖与性存在一样,也是前者淹没了后者。中国人传统上的爱情其实是“夫妻恩爱”:恩在前,爱在后;恩是爱的前提,也是爱的载体与边界。那么恩为何物?恩从何来?就是民间所信仰的“夫妻双双把家还、和和美美过日子”。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结婚而且努力维系初级生活圈,就是相互有恩,就要相互感恩,只有这样产生的爱才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像“陈世美”那样抛妻弃子去爱别人,就是忘恩负义,就会遭到千古唾骂。因此,“恩爱”不是以感情交流和精神享受为核心,而是以“一起好好过日子”为基本内容。它是整个初级生活圈运行的必需的润滑剂,而不是个人可以处理的私事。

可是,大约从清代中期起,以“才子佳人”为标志的个体爱情开始出现;到“五四”以后,西方文化中的“唯情之爱”又开始传入中国。二者归一,一种与夫妻恩爱相异甚至相冲突的“浪漫爱情”在中国逐步确立起来。虽然“文革”把它打成了“小资产阶级情调”,但是实际效果只不过是使它蓄势待发而已。

1980年的《婚姻法》把离婚的标准规定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这是浪漫爱情对于夫妻恩爱的首次超越,而且爱情不仅成为评判婚姻质量与价值的第一标准,还成为了唯一标准。于是,爱情的价值也就超越了婚姻。

在其后的20年间,中国人由此感受到了种种欣喜与进步。这首先表现为爱情与婚姻更多地融为一体,促进了婚姻生活的美好。例如数据表明:越是相爱的夫妻,日常生活中的亲昵举动就越是显著地多。

可是从根本上说,传统初级生活圈的变化还远远跟不上浪漫爱情的发展,所以在两者冲突时,人们只能偏向前者。例如,在最近的一起遗产纠纷案件中,两级法院和“广大群众”都禁止“第三者”继承,就是因为那桩婚外之爱(无论它多么真挚与深厚)侵犯了原来的初级生活圈的根本经济利益,远甚于其他类型的婚外性行为。同样,惩罚“包二奶”的深刻原因(也是最容易被最多的人所接受的理由),其实也是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否则,社会就当然要以重婚罪来惩罚它,而且根本不需要去问其中是否有爱。可是正因如此,嫖娼也就往往被当成男人的一种临时消费,惩罚的理由则是“有伤风化”而不去比照重婚。

由此可见,这方面的革命主要是观念形态的,在现实生活中,爱情仍然远没有与婚姻平起平坐。最典型的例证是:在1980年之后才结婚的城市人里,自己认识配偶的居然少到只占25.7%,其余几乎都是经人介绍的。即使在1990年之后才结婚的城市人里,这一比例也只不过上升到30.3%,仍然不足三分之一。这就是说,尽管浪漫爱情的意识早已深入年轻的心,可是一涉及到结婚,就连浪漫爱情的起码条件――独立自主地相识,也仍然处于少数地位。


突破与平衡:性与婚姻的关系之变


在传统中国人的初级生活圈里,性肯定不应该迈出婚姻,但是这并非绝对的“禁锢”。如果事关传宗接代这个更大的目标,或者“阴阳协调”这个更基本的哲学,婚姻也不得不网开一面。因此,作为生活实体,传统中国其实从来没有实行过“一夫一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可)多妾(可)嫖娼”的制度。这也是对于初级生活圈概念的有力论证。

毫无疑问,当前的性革命极大地冲击了“性的唯婚内论”。可是这主要地并不是因为性的强大,而是因为婚姻的脆化与沙化削弱了自己的堤防。例如:在40岁以上的城市人里,如果夫妻在日常生活中很少相互亲昵,可能对谁都无所谓。可是在40岁以下的城市人中,发生过婚外性行为的可能性就会显著增加。这就是性与婚姻关系中一种很典型的此消彼涨。

但是也不应该夸大其程度。性,既没有很解放也没用很自由,反而有回归婚姻的苗头。最典型的莫过于“包二奶”的兴起。它是在1990年以后甚至更晚才引起社会的注意,晚于婚外性行为和男人性交易的明显增加。它是一种“仿婚”,因为它所寻求的是唯有婚姻才能提供与保护的各种情景。许多当事人都是从“一夜情”走到“婚外恋”再走到“二奶”再变成不仅“插足”而且非要拆散原婚姻不可的“第三者”,最终闹出悲剧来。

当然,婚强性弱的关系毕竟在变革。不过,这并不首先表现为婚外性行为的增加,而是表现为婚内的未雨绸缪――夫妻协调双方性生活的力度在普遍增加;也就是在性与婚姻的关系中,赋予性更多的价值与意义。例如:在40岁以下的在婚者中,有81.5%的人认为配偶很懂得如何在性生活中体贴和照顾自己,比更老的夫妻显著地多。

总之,在当前的中国还谈不到性与婚姻的分离,而是双方正在试验新的平衡点。


睡火山:性与爱情的关系之变


在传统中国人的初级生活圈里,由于爱情被规定为夫妻恩爱,所以它虽然也淹没性,却一般不会造成严重冲突。于是我们在“孔雀东南飞”和“牛郎织女”这样的民间爱情故事里,很难找到性,也很难找到“性压抑”。

“五四”给中国人引进了西方浪漫爱情观,但是却带着19世纪末虚伪的“纯情”色彩。结果在整个20世纪中,唯独中文里有“情爱”与“性爱”之分,而且直到20世纪末笔者调查时,倾向于信仰“情爱”而贬斥“性爱”的人仍然占到总体的93.2%,是所有13个性观念问题中回答最一面倒的。

但是,性观念的这种大一统,只能掩盖却不能消除性其实比爱更有力这一现实。例如,互爱程度、相互体贴程度和日常亲昵程度这3个最能体现夫妻爱情的因素,都没有对夫妻的性高潮频率产生显著作用。相反,性高潮是多还是少,却显著地影响了前三个因素。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性还是性,还是对爱情发挥着显著的作用;而爱却对性无能为力。

这种真实的性与爱的关系,显著地表现在40岁以下男女中的一种“奇怪”现象上:自己越不爱配偶,就越可能在婚外有性,这个常识在统计分析中到了证实;但是自己在婚内的性生活越频繁、性高潮越多,发生婚外性行为的可能性反而越大。反过来也一样:自己越是有过婚外性行为,对配偶的感情就越淡漠;可是婚内性生活频率和自己获得性高潮的频率却越高。这种现象在男性中表现得比在女性中更为显著,可是在更老的夫妻中却并不显著。

这也许可以说明,在性与爱这个隐藏最深的相互关系中,性也开始独立地发挥出与爱情方向相反的作用。这也是性革命的动因和表现之一。


女性的性革命


在上面的所有描述里,都潜含着这方面的现实。也就是说,虽然女性在性革命几乎所有方面的指标都显著地低于男性,但是年轻女性的各项指标却几乎都显著地高于年老女性。这说明,虽然性革命中的性别冲突会日益加剧,但是这就像是男女一同赛跑;最快的女性固然也总是亚军,但是在她的背后,还有许多女人刚离开起跑线。因此,尽管目前中国的许多女性正开始讨论女人该不该性革命,可实际上的问题却在于:性革命对哪些女性有利或者不利。

由于笔者缺乏社会性别方面的理论素养,所以不展开讨论了,仅举一个例证:

一般来说,中国的男女平等还是趋向于进步的,因此具体到夫妻性生活里,认为自己曾经被迫与丈夫性交的妻子,应该逐渐减少才对。可是统计结果却恰恰相反:不但在越年轻的女性里说自己曾经被迫过的越多,而且夫妻越相爱的女性,说自己曾经被迫的也越显著地多。

这也许可以解释为:在性生活这个领域里,男女平等还任重道远。但是如果越年轻反而越不平等,那么哪怕这是发生在隐秘世界里,也实在不容易说通。笔者以为,这更加可能是女性主体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日益觉醒,促使年轻女性改变了上辈对于“被迫”的判定标准。这可能就是将来的性别冲突的焦点之一;或者说,小变的男性将不得不面对大变的女性的挑战。


小结


以上分别地描述了性与生殖、爱情与婚姻、性与婚姻、爱情与性、性与社会性别这5种相互关系的变化情况。可是,这5种关系之间也在相互作用着。例如:以前的通奸充其量也只能美称为偷情,而现在则被称为婚外“恋”,而且越是投入其中的人越坚持这样称呼。这就不仅仅是性与婚姻的关系之变的单独作用了;因为爱情与婚姻的关系之变也在发挥作用(从“先结婚后恋爱”到“爱是婚的前提,婚却不是爱的藩篱”);爱情与性的关系之变也参加了进来(从“纯情至上”到“有爱必有性”);在它们的背后则是性与生殖的相对分离提供了舞台;如果当事人有子女,那么教养与前面所有活动的关系之变(从“亲情神圣”到个人性爱的张扬)也就不可避免地发挥着作用。

据此,笔者这样来总结性革命的由来:以性与生殖的相对分离为基础,以婚姻承认性的价值为起点,以爱情高于婚姻为旗帜,以性爱挣脱情爱为助力,以女性之性的代际变化为后阵;中国人的初级生活圈里各活动之间的关系,在一个恰当的政治文化历史时期内,不等量地却几乎同时地发生了变化并且相互作用,从而形成了催生性革命的合力。

社会作用更大还是更小?

就中国当前的性革命而言,笔者丝毫不想贬低社会变迁所发挥的作用,反而可以提供许多实证分析的例证。例如,正如吉登斯(1990)对于现代性的论述那样,中国城市里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分也日益明显,“陌生人社会”已经形成。因此,过去那种依赖于“革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的道德制约基本上瓦解了;因此“性革命”才会主要发生在城市里。笔者的调查数据里的例证是:城市人在什么性质的单位里工作,与该人是否发生过任何一种非婚性行为,都没有显著的关系。也就是说,过去的“单位制度”即使不是消失了,也是失效了。甚至就连是不是党员,也与是否发生过各种非婚性行为很少有显著关系了。

更能够说明问题的是:“进城农民”(以住在城里超过一个月为准)这个阶层的性关系和性行为,在几乎所有测量指标上,都处于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之间,而且几乎都达到了统计上的显著差异。

可是笔者关注的是:与初级生活圈内各个活动之间的相互作用相比较,社会作用究竟是更大还是更小。因此笔者设置了这样一些变量组[18]:阶层归属[19]、社区性文化[20]、个人的性脚本[21];然后,笔者把它们与本文第二节所述的4个综合开放度(性信息、婚内性行为、多伴侣、男人的性交易)进行相关分析,[22]以便发现它们对于性革命的作用强度[23].

对于初级生活圈的作用,笔者设置了另外5个变量组:性能量(性兴趣强度与性功能良好程度)、生殖(人流与怀孕恐惧)、婚姻(般配程度、家务分担与夫妻暴力)、爱情(体贴、亲昵与相互感情深度)、性生活满意度(性高潮频率与总的满意度);也来考察它们对于性革命4个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强度。

笔者分析的是城市40岁以下的人口,因为性革命主要发生在他们中间。为了便于阅读,只列出各个变量组的作用强度排列在第几位。同时,由于男女的情况相去甚远,所以分别列出(表2和表3)。

从表2中可以看出,对于40岁以下的城市男性来说,阶层归属和所在社区的性文化这两个原来很重要的因素,现在所发挥的作用都很效力,只有社区性文化对性交易的作用大一些,可能是因为在不同的社区里,性产业的发展情况不同。

与此相对照,在初级生活圈的各种活动里,除了爱情以外,其他3种活动的作用普遍大于阶层归属与社区性文化的作用。这可以大体上证明,笔者的立论基本上是适合生活现实的:初级生活圈之变对于性革命出现的作用,大于社会的作用。

但是表2也提醒笔者补充和发展自己的立论,主要是在两个地方:

第一,在社会作用里,只有个人性脚本的作用非常强烈,既超过初级生活圈里各活动的作用,也超过阶层与社区的作用。因此,至少对于城市40岁以下的男性来说,把个人的性脚本视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因素,可能会更加切合实际。因此,表2所表明的就是:40岁以下城市男性的性存在,既开始脱离传统的社会控制,又开始逃避初级生活圈里各活动及其相互作用的制约,表现出很强的自主能动性。这大约就是性革命之所以主要发生在他们中间的首要原因。

第二,对于男性接受性信息与自己的性行为而言,爱情的作用在所有被考察的因素中最小,但是对于他们的多伴侣行为和性交易来说,爱情的作用虽然不大,却大体上处于所有被考察因素的中间位置,而且分别强于阶层归属和社区性文化的作用。这可能说明:在面对不同目标时,爱情在男性身上的着力点和力度都不同。因此,在完善初级生活圈概念时,需要把性与爱、爱与婚的关系更多地放在社会性别的视角下来构建。

在表3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于40岁以下的城市女性来说,接受性信息与自己的性行为是一回事,而多伴侣行为则是另一回事。

对于前两者,阶层归属的作用是第一位的,而婚姻和爱情的作用则近乎于最小,从交叉表(省略)中可以看出,低阶层的女性几乎不接受性信息,性行为也很单调,而且无论婚姻与爱情的状况好坏,区别都不大。这可能表明:1.在性方面,女性内部的阶层差异大于男性,而且大于那些主张把女性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的想象。2.女性把性与爱情婚姻分得很开。

但是就后者(女性的多伴侣行为)而言,性能量和性满意度这两个近乎“纯粹”性含义的活动,却超过爱情,排在了头两位;而阶层和生殖则排在最后。这可能才是女性的性革命的真谛:在涉及到性关系变化时,女性之性也开始相对独立,而且其作用能够独占鳌头。

总之,在女性中,如果不涉及到性关系变化,那么社会对于她们的作用倾向于更大。可是如果涉及到了,那么在女性中,初级生活圈的作用就倾向于超过社会的作用,而且比在男性中更加明显。

此外,女性的性脚本并没有明显地从社会作用之中或者初级生活圈之中相对独立出来。这也许可以解释为:性观念对于女性的作用,其实小于女性受制于其中的那些现实因素的作用。

结语


在缺点犹存的状况下,本文描述和解释了大致从1980年以来发生在中国的“性革命”。作为性社会学论文,笔者所完成的只不过是两点:构建和运用了初级生活圈概念;以全国随机抽样调查的数据作为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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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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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安琪:《世纪之交中国人的爱情与婚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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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 L.Reiss:An End to Shame ,Prometheus Books ,Buffalo,New York ,1990

刘达临:《中国当代性文化》,上海三联书店,上海,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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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登斯:《亲密关系的变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北京,2001

[美]盖格农:《性社会学》,河南人民出版社,郑州,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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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A.Catania ,etc.:Methodological Research on Sexual Behavior in theAIDS Era,Annual Review of Sex Research,Volume VI,1995,pp77-125

Paul Flowers,etc,:“The bars,the bogs ,and the bushes ”:the impactof locale on sexual cultures,Culture,Health &Sexuality ,Vol 2No 1,2000,pp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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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工作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

[2]性存在是笔者对英文sexuality 的翻译,国内也有些学者翻译为性现象、性状况、性经验、性素质等等,尚无统一的译法。它是对于唯生物学意义的“性”(sex )的扩展,强调“性”在现实的社会、文化、心理、行为和社会性别关系中的表现形态。尤其是,性存在也包括性关系的内容在内。例如,从一而终者与拈花惹草者,无论他们的“性”在生物学意义上多么相同,两者的“性存在”也是大相径庭。

[3]限于篇幅,无法一一详述,请见参考文献。

[4]笔者所主持的这项社会调查,并没有(恐怕也不可能)对本文的宏大研究目标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假设-检验”。因此,本文所列出的各项相关统计的结论都是“例证”,就是“举例说明”。

[5]在本文中,繁杂的统计分析过程都省略了。发生率的比较是使用correlations,以<0.005为显著差异。在相关分析中,定量的目标变量使用linear regression 分析,定性的则使用logistic regression 分析,而且都控制了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只是不再列出所控制的因素的名称。

[6]“电脑问卷调查法”是国际上迄今为止调查敏感问题时的最佳方法。1998年,在美国《全国男性青少年调查》中,把这种方法与“自填问卷法”进行对照,发现各种敏感行为的报告率都比后者有所上升。参见Turner,C.F,etc:Adolescent Sexual Behavior,DrugUse and Violence:Increased Reporting with Computer Survey Technology ;Science ,Volume 280(5365)。May 8,1998.867-873

[7]Ira L.Reiss:An End to Shame ,Prometheus Books ,Buffalo,New York ,1990,pp.85-87

[8]除去男在上女在下的通常方式。

[9]包括调查时未婚、未同居、婚变后处于单身状态却已经有过性生活和与前夫妻有过婚前性行为。

[10]其中1.1%的人是再婚者,因为在“艾滋病时代”,再婚也是多伴侣,应该与“专一”区别开。

[11]在婚者是说调查时仍然处于婚姻之中的人,其中有1.8%的人是同居6个月以上。

[12]在控制了城乡差异、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和职业之后,计算年龄与目标变量之间的相关值,<0.001才算是显著增加。

[13]与美国1992年进行的首次全国随机抽样调查的数据相比,除了20-30岁城市男性的婚前性行为之外,中国性革命的各项指标都低很多。本文恕不详述。

[14]由于50岁以上男性从事性交易的比例过小,因此不予统计。

[15]例如有笑话说:“文革”中反对过性生活的人说:“那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于是有人反击道:“可是,我们还要培养革命接班人啊!”

[16]这就是累计离婚率。但是其中71.2%的人又再婚了,所以离婚不应该被视为“社会问题”。

[17]民间说法是:婚外恋最怕谁发现?不是警察和领导,也不是配偶,而是子女。

[18]本文的各个变量组并不试图代表该方面的全貌,只是作为例证。做相关分析时,都控制年龄的影响。

[19]包括自己文化程度、职业、个人收入、14岁时的居住地、父亲职业。

[20]包括该社区中有过以下活动者的比例:离婚、跳舞、看“黄”、异性按摩、婚前性行为、多伴侣性行为、性交易。

[21]是指对与以下现象的看法:先性后婚、婚外有性、为快乐而有性、一律惩罚婚外恋。

[22]婚前性行为开放度由于过去已久,无法与被调查者目前的状况进行相关分析。

[23]“作用强度”使用标准化系数来表示。计算公式:y =B *S.D./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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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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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浙江学刊》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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