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琴:文革受难者——党晴梵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479 次 更新时间:2009-06-2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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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琴 (进入专栏)  

党晴梵,男,1885年生,陕西省合阳县人,文革前任陕西省“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家住西安。从1966年8月30日开始,陕西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的红卫兵连续到他家抄家,并且殴打他。9月4日,党晴梵在家中被红卫兵打死。时年81岁。 

党晴梵考过秀才,后来放弃科举,到上海进入由归国留学生办的“中国公学”,剪了辫子。他是同盟会会员,最早一批的国民党党员,曾经当过陕西靖国军秘书长,于右任是总司令。于右任离开后,他改作学术研究,研究先秦思想和古文字,著有《先秦思想论略》。1936年“西安事变”发生时,他曾经给杨虎城出主意,接触过共产党方面的朱德和周恩来。他在1940年代发表不满国民党的文章。1948年他被共产党方面的王震接到共产党占领区陕北。1949年共产党执政后,他成为西北大学教授,并担任当时掌管西北地区的“西北军政委员会”的教育部副部长。1955年,党晴梵被任命为陕西省“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这一职务级别很高,但是没有实际权力,同时党晴梵年事已高,基本上就待在家中。

文革开始后,1966年7月,陕西省政协秘书长和共产党统战部负责人频繁到他家中,问他关于文革的看法等等,气氛相当严重。1966年8月初,党晴梵被通知去省政协开会。那里已经布置好“斗争会”会场。大会发言和大字报都早已经准备好。和他一起被“斗争”的还有茹欲理。茹欲理也是政协委员,在国民党执政时期当过监察院院长。给党晴梵的罪名是“反党(共产党)反社会主义份子”。此后,党晴梵原来享受的可以坐小汽车等等待遇被取消。

党晴梵遭到“斗争”,是出于中共陕西省委的决定。在那一阶段,参与“斗争”党晴梵的省政协干部,虽然对他喝斥咒骂,还把大字报贴到他的家里,还没有动手殴打党晴梵也没有抄他家。当文革继续发展的时候,抄家打人以致打死人的行动是依靠年轻的红卫兵来实施的。

1966年8月18日毛泽东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首次会见百万红卫兵后,迅速在北京和全国掀起了大规模的红卫兵抄家打人并且大量打死人的暴力活动。1966年8月30日,红卫兵到党晴梵家抄家。

在党晴梵家的抄家进行了多日。党家住在自己私有的一座单独的四合院里。当时党晴梵的妻子已经去世,他和他的幼子以及一个老保姆住在一起。他的长子一家住在同院,单过。党晴梵被关在一间房间里,和他的家人隔离开。不准他的家人和他见面或者谈话。他的家人听到他被红卫兵喝叱和殴打。

前往党晴梵家抄家的红卫兵,是陕西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的学生。当时这所中学的学生中,有相当多中共西北局和中共陕西省委的高级干部的子女。在1966年8月,他们的父母还没有象后来那样被“打倒”,而是仍然在该省的最高权力岗位上。这个学校的红卫兵在学校对老师和同学施用暴力,手段相当残酷。他们侮辱殴打折磨教师。教地理的女老师是回族人。他们给她剪了“阴阳头”,会把猪油和痰盂里的脏水混合起来强迫她喝下,他们强迫她站在架高的桌子上被“斗争”,然后推倒桌子使她摔下来。他们也残酷殴打所谓“家庭出身不好”的同学。有一个女同学,只因功课好又出身于教授家庭,被红卫兵从楼梯上往下打,从四楼一路摔到一楼。他们在校园内外施暴。在党晴梵家的红卫兵,有的在党家住了下来。在党家抄家打人的红卫兵,有几十个之多。

党家所有的东西都被仔细检索。9月3日,也就是党晴梵被打死的前一天,有几辆卡车开到党家,把他家的所有书籍字画以及家具衣物都拉走。党晴梵收藏有一些古书,其中较珍贵的有一套元代的雕版《南史》。他还收集有商代的青铜器拓片和甲骨文资料等等。除了书籍字画,党家的生活用品也都被拿走,几乎没有给他们留下什么生活资料。还有干部模样的人来帮助红卫兵抄家。(文革结束后,在陕西省图书馆的一个古书展览会上,展出了党晴梵的那一套元代雕版《南史》,展品说明说这部书的来源是“捐献”。)

9月4日中午,有三个红卫兵,两个女的,一个男的,又来到党家,进了党晴梵的房间。党家的人不敢阻拦,因为这只可能招致红卫兵更厉害的暴力行动。这三个红卫兵进了党晴梵的卧室。进去以后,过了不太长的时间,大约一二十分钟后,这三个人就出了房间,然后就匆匆离开了党家。

这三个红卫兵是陕西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的高中学生,是高二或者高三的学生。其中两个女红卫兵从一开始抄家就来到了党家,在抄家过程中相当活跃。

党晴梵的家人在红卫兵离开后立即进入他的房间。他们看到党晴梵在床上,满头是血,脸色惨白,奄奄一息。床边墙上都有喷溅上去的血迹,血迹有一米多高。房间里留下了一个沉重的楠木笔筒,笔筒上有血。他们估计党晴梵可能是被用这个笔筒砸死的。笔筒很硬也很重,用这个笔筒猛击头部的结果,可以把党晴梵打死,并且有血溅得很远。但是,到底党晴梵是怎么被杀害的?笔筒是否唯一的凶器?这样的细节,只有在场者知道。党晴梵的家属当时不被允许在场。红卫兵离开之后,他们才进入党晴梵的房间。看到党晴梵身受重伤眼看要死,他们不敢呼救,也不知道怎么办。

在杀害党晴梵的红卫兵离开大约十分钟之后,又来了另一拨红卫兵,是和前一拨红卫兵一个学校的,他们也是陕西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的学生。进门以后他们直奔党晴梵的房间。这些人进房间看了,看到党晴梵正在死去,就退了出来,没有作什么就离开了。这批红卫兵中有一个的名字是令狐静平,他是陕西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红卫兵的骨干,他的父亲是当时的西北电力管理局局长。令狐静平没有参与杀害党晴梵,他是这场杀戮的目击者之一。

党晴梵很快死亡。当天晚上,陕西省政协来了两个干部,对死亡现场作了检查和记录。这两个干部叫党晴梵的家人不要往外说此事。这两个干部的名字是郑殿辉,何岗。半夜的时候,火葬场的人来到党晴梵家,用车运走了党晴梵的尸体。这显然是陕西省政协的干部安排的。

党晴梵的尸体被火化后,骨灰没有留下。实际上,在1966年夏天,被红卫兵打死的人或者在被毒打后自杀的人,不但被活活打死,而且连骨灰都不准留下。这是当时几乎所有的被指为“阶级敌人”的死难者的下场。在文革后,为死难者平反的时候,却不把这种会议称为“平反会议”,而是一律称为“骨灰安放仪式”。这样的修辞方法明显含有尽量淡化文革迫害的意向,但是其实大多数受难者的骨灰都没有保存,在仪式上的骨灰盒子里,根本就没有骨灰。

党晴梵死后第二天,1966年9月5日,他的幼子和长子,以及长子的妻子和孩子,连加他的老保姆,全部被“遣返”,也就是强迫离开,扫地出门,押送往原籍农村。

这一“遣返”,也是1966年夏天红卫兵从事的大规模的“革命行动”之一。这个说法“遣返”,是当年用过的原话。我们会注意到没有用“驱逐”而用了“遣返”这一较为客气的说法。实际上“遣返”并不是符合实际发生的事情的词语。甚至“驱逐”也仍然和实际情况不合。当时发生的是用通过红卫兵的暴力性的抄家,以“打死人不偿命”的残酷手段,威胁和迫使“遣返对象”顺从地离开城市,到农村接受“专政”,很多人实际上很快就死在“遣返地”。另外,当地的公安局系统配合红卫兵行动,强行迁出户口。公安局的人并不出面打人,但是在红卫兵身后支持他们。这是一种很特别的情况。这种特别性使得一方面造成失去法规的“无法无天”的恐怖,另一方面是恐怖的推行仍然相当有秩序而且有效率。

党晴梵被打死,他的家人只有顺从地离开,来到党晴梵的老家陕西省合阳县。在那里,他们身无立锥之地。党家的老保姆老家在别处,也被红卫兵押解走。就这样,在8月下旬到9月初的短短几天里。党晴梵由原来的“省政协副主席”,被抄家并打死,而且,党晴梵的家人也都被驱逐到农村。通过红卫兵和政府联合行动的之手,对一个家庭的巨大迫害完成得迅速而彻底。

在党晴梵被害之后,在西安,红卫兵在9月间成立了一个名叫“红色恐怖队”的组织。简称“红恐队”。这个组织的名字就体现了他们的行动性质。“红恐队”成员戴着他们的红色袖章,在马路上耀武扬威,成群结队,公然进行暴力性的迫害活动。到党晴梵家抄家和杀害了他的一些红卫兵,成为“红色恐怖队”的成员。他们在“红色恐怖队”建立之前就开始了恐怖行动,有了这样的组织和名称,他们的行动变得更加明确和系统化。

由于西安的红卫兵的领导及骨干有很多是中共西北局和陕西省委的高级干部的子女,在1966年的所谓“红八月”之后,北京的文革领导人很快把文革的矛头对准各省的共产党的“当权派”,并且扶植起大批新的所谓“造反派”组织。随着身据高位的父母被“揪出来”,早期的红卫兵失势了。他们中有些人和“造反派”的冲突,使得中央文革抛弃甚至镇压他们。但是1966年夏天红卫兵的残暴行为,却从来没有被真正否定。当“红恐队”和“造反派”发生冲突的时候,西安交通大学的造反派找过党晴梵的家人谈话,他们的目的是搜集所谓“保皇派”也就是保卫过前中共陕西省委的那一派的罪证,所以一度想用党晴梵之死作为对对方不利的材料宣传。但是接触以后,“造反派”很快改变了主意。因为党晴梵当时头上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帽子”。在当时的情况下,在他们眼睛里,这样的人被打死,算不上他们要攻击的红卫兵的“罪”或“错”,因此不必调查和揭露。

1967年,党晴梵的儿子设法到了北京,到 “中央文革小组”的“群众上访接待站”“上访”。他试图改善一家人的处境,希望北京的领导人能对他父亲这样的情况有所怜恤。“中央文革小组”当时掌握领导文革的大权,毛泽东的妻子江青是这个“小组”的“第一副组长”。接待站有一些干部接见“上访”的群众。他得到的回答是:要到运动后期,才能对党晴梵的问题作“定性处理”。

1971年9月发生了林彪事件。从1972年开始,文革当局对之前受到严重迫害的老干部的政策有所缓解。在这种情况下,陕西省政协给党晴梵作了“结论”:“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随后,他的家人被允许回到了西安。党家的房子已经被占用。在他家原来的房子里给了他们一间小屋。

后来,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恢复了工作。党晴梵在省里算是地位很高的人物,对他的死,统战部派几个干部作了调查。调查的“结论”是:时间太久,不可能弄清楚了;这是林彪路线的错。其时林彪已经死,并且从“毛主席从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变成了“叛国投敌”的“反党集团”头目。

1976年,毛泽东死去,“四人帮”被抓。1977年,中共陕西省委给党晴梵“平反”,举行了“骨灰安放仪式”。实际上是把一个空骨灰盒子放了一下,因为党晴梵的骨灰根本没有被保存下来。党家人再次要求调查党晴梵之死。中共陕西省委把案子交给了陕西省公安厅。但是仍然不了了之——没有结果就是这件事的结果。这种情况是很普遍的。文革后当局的政策是,对文革中的死难者,给予“平反”,但是对害死他们的人,却没有追究也没有惩罚。

1980年代,中共北京市委曾经派两个干部找党晴梵家人调查。原因是陕西省政协“审干处”写信给中共北京市委,说当时已经在中共北京市委工作的干部王申,在文革中杀害了党晴梵。王申在1966年时是陕西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红卫兵以及“红色恐怖队”的骨干,他的父亲是当时中共西北局书记处书记王林。调查的目的是要决定该干部是否得到提拔重用,而不是要对其作法律方面的惩罚。党家人不知道后来王申是否在晋升方面为此受到影响。

党晴梵被打死的时候,已经是81岁的高龄。这样一个高龄老人被活活打死,分外残酷。同时,应该指出,他并不是象有些人可能想象的那样,因为年迈体弱,所以受到一般性的殴打就死亡了,也不是因为他有心脏病那样的突发性疾病,在受到殴打折磨后,疾病突然发作以致引起死亡。党晴梵被殴打折磨数日后,又被红卫兵以重物猛击头部,头部大量流血,血喷溅到他床边的墙上。他被重物猛击后很快就断气死亡。另外,党晴梵也不是如有些人可能想象的那样,在人多手杂或者群情失控的的混乱情况下,被打过头或者被失手打死的。他的被害,是一种谋杀。

党晴梵的被害也不是一个孤立的案件。这是当时在陕西和全国发生的大量杀戮的一例。在西安,本网页通过调查了解到的就有一批教育工作者被打死或者在被毒打侮辱后自杀。读者可以键击“死亡发生地”和“西安”发现他们的名字和故事。在西安的受难者中,有一名是袁玄昭老师,西安第五中学的教师。他曾是党晴梵的学生,死于党晴梵之后。

党晴梵的死,是红卫兵的行动结果。红卫兵的广泛建立以及在校内校外大规模施用暴力,是在北京的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当局直接鼓励和指导下进行的,在各省,中共省委也积极组织和支持当地的红卫兵的暴力行动。除了大方向方面的理论指导和行政方面的措施安排,在北京和各省的权力当局还介入了局部的细节性的迫害行动。这场大规模的迫害,不但伤害以致杀害了大量的普通人,也杀害了党晴梵这样的有很高地位但是当时被文革当局设立为打击靶子的人。在党晴梵的案例里,就可以明显看到这种权力当局和“群众组织”紧密配合进行迫害和杀戮的情况。这样一种犯罪方式,是文革犯罪的特点之一。

西安是中国最古的城市之一,最早的文明中心之一。在两千两百多年以前,汉王刘邦在那里建立了汉王朝,这也是我们现在所用的“汉族”“汉人““汉字”“汉语”的来源。刘邦率领军队进入关中地区的时候,和当地人民“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者,抵罪;盗,抵罪。也就是说,在两千多年以前,不能杀人,不能伤人,不能偷盗,就是人们普遍接受和遵循的律令。但是,在“继续革命”的名义下,文革把这最基本和重要的律令打破了。红卫兵公然打死了一个八旬老人党晴梵,却从来没有被当作是一种犯罪。

30多年过去了。党晴梵的家人一直想要和当时殴打和杀害了党晴梵的红卫兵谈话。他们想要知道事情的经过,也希望听到作恶者的忏悔和道歉。他们还要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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