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衍永 邓雅泓:习近平人民主体思想的三维解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06 次 更新时间:2015-09-17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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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衍永   邓雅泓  


摘要:人民主体思想是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根本区别之一,习近平人民主体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一脉相承,它至少包括价值主体、动力主体、权力主体三大哲学维度。价值主体之维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动力主体之维体现实现奋斗目标的力量源泉和依托,权力主体之维表现为对社会主义国家公共权力本质的正确定位,三者有机统一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人民主体性实践过程中。

关键词:习近平;人民主体思想;价值主体之维;动力主体之维;权力主体之维


正如列宁所说:“过去的历史理论恰恰没有说明人民群众的活动。”[1]425是否坚持人民主体思想是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根本区别之一,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也是区别真假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标志。习近平总书记作为新一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核心高屋建瓴、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一脉相承了马克思主义先行者的人民主体思想并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这些重要讲话表现出“辩证特质的哲学思维、改善民生的人本关怀、巧喻妙言的文学意境等理论特质”[2]。

人民主体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执政理念的本质和核心,无论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还是全面从严治党,其价值旨归归根结底是要把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主体地位落到实处,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实现以人民全面幸福为根本特征的“中国梦”理想蓝图。所以说,从理论上厘清习近平人民主体思想的哲学之维,并把握其辩证关系,对于深刻领会党中央的战略决策和战略部署,更广泛地凝聚全党全国人民的共识和意志,从而开创中国现代社会生活新气象,书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篇章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习近平人民主体思想的价值主体之维

人民群众价值主体论是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它回答的是历史发展过程中谁是价值创造主体、价值评价主体以及发展价值为了谁的问题。毫无疑问,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民群众的劳动实践活动是一切历史价值的本质和源泉,他们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创造出了丰富的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还创造了包括人自身的价值。只有明白了这个道理,才能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好坏由人民评价,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与此相反,持唯心史观的人由于把社会存在看成是由少数“英雄人物”、“领袖人物”的意志和意识所决定的,而广大的人民群众是他们创造历史所运用的材料和工具,于是也就得出了帝王将相、英雄豪杰是历史价值创造主体的结论。他们眼里,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只能由少数人任意摆布和支配,对社会进程他们不应有自己的话语权,也就无所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可言,发展的成果就只应由特权阶层、剥削阶级、精英阶层大量占有,而广大的劳动者只能是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把人民主体思想作为一以贯之的行动指南,一直把为人民谋利益、谋价值作为自己孜孜不倦的追求。毛泽东同志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3]邓小平同志提出了指导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并十分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4]江泽民同志强调要“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胡锦涛同志提出“以人为本”基础上的科学发展观,很显然,“以人为本”的“人”绝不是抽象的“人”,更不是一小撮人、少数人,而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科学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十分明确地指出:“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2013年1月5日,习近平同志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仪式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在他看来,既然是社会主义国家,为人民谋利益、谋幸福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的确,近些年来,在深化改革和推进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过程中,人民主体思想在部分领导干部的头脑中淡化了,忘却了党的这个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个人小圈子的“我们”服务,形成了各种利益集团进行权力寻租,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频频发生。贫富差距持续拉大,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公平正义原则一时难以实现,老百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幸福感并没有显著增强。面对如此形势,习近平同志担任总书记伊始就十分坚定地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5]4后来,他又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5]40。“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遇到关系复杂、难以权衡的利益问题时,要认真想一想群众实际情况究竟怎样?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群众利益如何保障?群众对我们的改革是否满意?”[6]41。“要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6]98。检验工作成效“最终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7]8。“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就能够感同身受。把自己摆进去感受,就能更好地了解老百姓满不满意、拥不拥护。老百姓强烈反对的,我们就不能做”[7]36。习近平同志这一系列朴实无华、语重心长的谈话充分体现了他作为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谋福祉的坚强信念和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一片赤子情怀。

对阻碍公平正义实现、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消极腐败现象,习近平同志主张要有猛药去疴、壮士断腕、雄鹰换羽的决心和勇气与之斗争,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否则便是对人民的犯罪。只有持之以恒地对消极腐败现象采取高压态势才能最终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他强调道:“我们必须下最大力气解决好消极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8]可以说,近来取得的反腐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欢欣鼓舞,得到了他们的衷心拥护。

人民群众作为利益主体是人民群众价值主体论的逻辑必然。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人民群众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就必然成为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享有者和受益者。所以,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实现好群众利益就成为追求的根本目标,必须想方设法尊重人民群众中的每一个现实个人的利益,真正把群众利益落到实处,要做到这一点必然要有相应的机制保障。习近平同志关于“四个全面”的思想可以说为维护、落实群众利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战略布局和制度设计。习近平同志在2015年2月2号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的开班仪式上首次集中论述“四个全面”思想,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可以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群众利益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体现了为实现好、维护好、落实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所进行的全新的战略决策。可以说,“四个全面”是从我国发展的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是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9]。

二 习近平人民主体思想的动力主体之维

坚持人民历史主体论就必然认为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前进和发展的动力主体,这也是唯物史观作为世界观在社会历史领域所表现出来的根本立场。因为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物质生产力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群众是物质生产力中最活跃且最具有能动性的因素。社会历史本质上就是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人类活动的历史,也是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人类活动基础上对客观世界进程的推动。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民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10]

人民群众作为历史的创造者也必然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推动者。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就必须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凝聚最广泛的群众力量。习近平同志对此做过一系列专门的论述:“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5]40。“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11]48。“只有每个人都为美好梦想而奋斗,才能汇聚起实现中国梦的磅礴力量”[11]51。“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必须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6]147。“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最大限度集中群众智慧,把党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广泛团结起来,把国内外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汇合成推进改革开放的强大力量”[6]31-32。“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我们深深知道,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7]120正如毛泽东同志把党与人民的关系比喻为种子和土地的关系一样,习近平同志也说,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7]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其艰巨性、挑战性可想而知,失去广大群众的力量支持,我们的奋斗目标只会成为空中楼阁,“中国梦”也只会成为黄粱一梦。

但是,问题在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思考的是:处于主体地位的广大人民群众会不会让我们发动?他们的力量能不能被我们凝聚?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怎样才能激发起来?除了要全面维护好、实现好、落实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增强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价值自信,使他们感觉到党的事业与他们的追求休戚相关以外,另一条根本途径就是要坚持走群众路线[12]。能否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也是区别真假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要标志。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正如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所指出的:“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所以,习近平同志说,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7]7。“要善于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善于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完善政策主张,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为深化改革开放夯实群众基础”[6]138,“如果四风问题蔓延开来又得不到有效遏制,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就会像一把无情的刀割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那后果就严重了”[7]24。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为切入点,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根植于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中,可以说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习近平同志认为:虽然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7]14

如果说人民价值主体论解决的是一切为了群众的问题,那么,人民动力主体之维解决的就是依靠群众、如何依靠的问题。为了群众和依靠群众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前者是目的,后者是依托。只讲为了群众而不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就失去了依托,为了群众的目的就无法实现,还可能演化成如封建统治阶级高踞于群众之上施所谓的“仁政”,把为群众服务看成是对群众的恩赐,于是就颠倒了公仆与主人的关系,成为王道政治的乌托邦式构想。另一方面,依靠群众必须为了群众,如果依靠群众而不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就成为为自己牟私利的手段,就会形成既得利益集团,甚至蜕变为反人民的腐朽统治者[13]。同时,如果仅仅在观念上承认群众的力量,而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真正地为了群众,这样的依靠只是“虚假的依靠”,群众认清本质以后也就不再让你依靠甚至反对你。总的来说,只为了群众而不依靠群众只会成为难以实现的心里期待,依靠群众而不为了群众就会沦为为谋一己私利而利用群众的虚假欺骗的伎俩。所以说,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如何依靠是唯物史观和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统一,也是立场、观点、方法的统一,集中统一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实践过程中。

三 习近平人民主体思想的权力主体之维

人民群众权力主体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公共权力理论的实质。在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区别于剥削阶级国家政权的显著标志[14]。权力属于人民,就要求代表人民群众掌握权力的无产阶级政党在行使一切权力时都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基础和导向,而无产阶级政党除了整体的人民的利益外并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理论上看,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本质就是服务,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国家向社会主义国家的转变从公共管理层面看就是从“权力本位”向“服务本位”的转变。从权力运行过程看,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充分发挥着主体作用,人民群众通过选举、参与决策、监督等形式对公共权力运行加以控制或监督。

权力观是执政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手段和执政效果的精神支撑。有什么样的权利观就有怎样的权力行使。习近平同志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要认识到权为民所赋,要做到权为民所用。说明习近平同志已把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上升到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从权力来源和实践方针上为权力观做了科学的界定。2012年12月,习近平同志在广东考察工作时指出: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要自觉把权力行使的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做到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短短十六个字就精炼概括出领导干部应该为谁用权?怎样用权?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接受俄罗斯电视台记者专访时提到:“人民把我放在这样的工作岗位上,我就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责任重于泰山,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兢兢业业,夙夜在公,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5]102在习近平同志看来,权力就是一份责任,责任重于泰山,这份责任来自于人民,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与群众同甘共苦,同呼吸、共命运,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为共同的事业团结奋斗。对于干部作风建设,习近平同志常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先正己身而后人,打铁还需自身硬”。他认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党对干部的要求。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5]394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指出:“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更应该在工作中敢作敢为、锐意进取,在做人上谦虚谨慎、戒骄戒躁。”[5]416他还指出:“党的干部必须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5]413习近平同志对自己和家人、朋友要求甚严,他担任领导干部后,每到一处工作,都会告诫亲朋好友:“不能在我工作的地方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能打我的旗号办任何事,否则别怪我六亲不认。”[5]445

在习近平人民主体思想中,应该说权力主体之维处于尤其重要的位置。人民既是价值主体也是动力主体,对党员干部来说,解决好这两个问题的前提就是要摆正自我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只有把握好人民群众权力主体之维,才能更好地定位自己、认清自己,从而把自己的行动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当中。只有认识解决好这个问题,才能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忘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习近平同志在一系列讲话中多次强调“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并要像爱自己的父母那样爱老百姓,为老百姓谋利益”[15]。2012年12月他在广东考察工作时指出:“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多同群众交朋友,多向群众请教。要真正悟透群众是真正的英雄。”[16]他在2013年3月1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还指出: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2013年12月26日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的讲话中习近平同志还指出:“在人民面前,我们永远是小学生,必须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必须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5]27在2014年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饱含深情地说:“我现在看到贫困地区的老百姓,确实发自内心地牵挂他们。作为共产党人一定要把他们放在心上,真正为他们办实事,否则我们的良知在哪里啊!”这一系列的讲话,既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谆谆教诲,也是对各级干部的要求和期待,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同志对广大劳动人民的深厚感情。2015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兑现11年前接受延安电视台《我是延安人》专栏记者采访时做出的承诺,携家人回到他当年插队生活过7年的延安梁家河村看望父老乡亲,这展示的绝不只是他个人的铁汉柔情、重情重义,更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永远不会忘记广大人民群众这个立党之本、执政之基,永远不会忘记那些为中国革命和民族解放事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老区人民。

人民群众价值主体之维、动力主体之维、权力主体之维是习近平人民主体思想的三大哲学维度。把握好价值主体之维才能明确前进的方向;解决好动力主体之维才能找到工作的力量源泉;领会好权力主体之维,才能找准自己的正确定位。只要各级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同志的人民主体思想并贯彻到党的各项工作中去,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美好愿景就一定能如期实现。

参考文献:

[1]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25.

[2]郭广银.习近平关于人民主体地位的思想[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4(5):19-22.

[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95-1096.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1.

[5]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8]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4-19.

[9]人民日报评论员.引领民族复兴的战略布局[N].人民日报,2015-02-25.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85.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12]罗建文,李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与价值自信[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12-19.

[13]张晓东.人民主体论:从群众观点到群众路线[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3(5):33-37.

[14]宋英.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16.

[15]习近平.我的自述[N].人民日报,2014-11-29.

(作者单位:南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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