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轩鸽:那些值得斟酌的税收口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92 次 更新时间:2015-08-13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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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轩鸽  

 

口号似乎与人类如影相随。在特殊情境中,口号曾经成全过不少巨大的功德,但也曾经铸下过诸多的滔天罪恶。这一切都是因为,任何口号都是特定历史与文化境遇的产物,是"供口头呼喊的有纲领性和鼓动作用的简短句子",也是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意识的一种反映。因此,离开特定情境的口号,也就需要警惕与斟酌的。事实上,即就是那些看起来真理裹身、美妙动人的口号,更是需要警惕与斟酌,经不起严格的语义分析与逻辑推敲。

税收口号同样,也需要警惕与斟酌!特别是那些张口就来,不暇思索,而且长期以来被肯定的口号,比如"皇粮国税,古已有之"、"依法纳税光荣,偷税逃税可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及近来被口号化的弗兰克林先生那句名言:"人的一生唯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一是纳税。"等等。

先说"皇粮国税,古已有之"。固然,"皇粮国税,古已有之",但是,我们今天交的"税"是皇粮,仅仅是"国税"吗?同时,能从"皇粮国税,古已有之"推出当下纳税人纳税义务的绝对性,从而无视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吗?更何况,税有合法与不合法之别,基于非人道、不自由、不公正、不平等原则的专制赋税,其本身的合法性从来都被文明所唾弃。因为这种赋税制是未经纳税人同意的,是仅仅为皇帝一家一姓江山的万万年服务的。而老百姓之所以不得不服从,只是因为皇家垄断了所有暴力强制,诸如监狱、军队、警察,以及升职、降级等等强制性手段,同时还垄断了舆论、教育等非权力的力量,不服从者不得食。质言之,在皇权专制赋税制下,每个百姓的缴税纳粮,是为了生存与活命,即无权利,也谈不上义务,都不过是利益的交换者而已。

毋庸讳言,在民主体制下的赋税制,是基于纳税人的同意而建立的,是合法的。因为政府所有的强制力量,至少是经过大多数国民同意的。因此,每个国民看似是对政府强制力量的服从,其实不过是对自己意志的服从。自然,这样的赋税制,有助于增进全社会和每个国民的福祉总量,征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分配是基本公平的。这岂不意味着,从"皇粮国税,古已有之"的口号,根本不可能推导出当下纳税人应该且必须履行纳税义务的结论。事实上,这一口号完全混淆了古今、优劣税制的本质差别,无视文明与文化的根本不同。

就"依法纳税光荣,偷税逃税可耻"口号而言,也必须经得起逻辑的分析,成立是有明确前提的。就是说,如果一种税法本身就是落后的、恶劣的,缺乏基本民意基础的,合意性特别差的,纳税者还应该且必须依法纳税,并感受到"光荣"吗?同样,如果一种税法本身就是落后的、恶劣的,缺乏基本民意基础的、合意性特别差的,纳税者偷税逃税还应该且必须感到可耻吗?马克思曾讲,拒绝纳税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毋庸讳言,这个口号要继续发挥正能量的作用,其前提条件是,所依之税法必须是合法的,是符合人道自由与公正平等原则,是有助于全社会和每个国民福祉总量的。当然,偷税这一概念已经告别了当下主流的税收语汇群。

至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口号,就更值得斟酌和推敲了。首先,应该如何"取之于民"?即是按照自由、平等的原则"取之于民",还是按照不自由、不平等的原则"取之于民"?是按照"把纳税人当人看"和"是纳税人成为人"的原则"取之于民"?还是把纳税人当成资本,无视纳税人的权利主体地位而横征暴敛。同时,还有一个取多少,从那里取,向谁取等等的问题。

其次,即就是按照自由、平等的原则"取之于民",事实上,由于公共物品生产的必要损耗与成本,也不可能完全做到"用之于民"。

最后,即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也还存在一个是否"用之于民"之所需的问题。众所周知,纳税人交税给国家,并不是出于什么高尚的动机,绝大多数不过是为了从政府那里交换到高性价比的公共物品与服务罢了。而且,由于每个国民所需要的公共物品与服务不同,至少存在基本的公共物品与服务需求、社会层面的公共物品与服务,诸如自由、尊严、权利等等,以及高级的精神层面的公共物品与服务,诸如认知、审美层面的公共需求等等。由此可见,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口号下,几乎可以装进无数的可能性。因此,面对税收治理复杂的社会环境,这一口号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若以此口号治税,很可能南辕北辙,背离税收治理的终极目的。

而弗兰克林先生那句名言"口号",虽有将纳税人基本纳税义务绝对化的引导作用,政府甚是喜欢,有助于纳税人发自肺腑地对税法的遵从,但同样有一个前提性的问题。如前所述,如果税法落后而恶劣,纳税也应该不可避免吗?当然,我们也应看到这句名言的真理性一面。因为,我们每个人一生下来,就不可选择地参与了社会共同体的缔结,都完全平等相同地为社会共同体的缔结做出了一份贡献,自然也就不可避免地拥有了因为这份贡献而本应享有的权利。而这份权利,无疑是指基本权利,也即人权。因此,根据权利与义务的"逻辑相关性"--有权利即有义务,无权利即无义务,每个国民也就不可选择地享有这份基本义务,包括纳税的基本义务。由于是每个国民都是不可选择地拥有了这份基本纳税义务,所以,才有了弗兰克林先生那句名言型口号:"人的一生唯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一是纳税。"

当然,在具体税务管理中,类似的口号俯拾皆是,比如针对纳税人,就有 "索要发票习惯好,有了问题跑不了"、"十个偷税九个抓,剩下一个天天怕" 、"要想企业做得强,不与税务捉迷藏"等口号;对税务人员则有 "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想在纳税人前面,做到纳税人心里"、"苦乐面前少思得,职务面前多思责"、"服务零距离,政策零库存,工作零缺陷"等口号。无疑,每个口号的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前提与条件。因此,为了避免被这些特定口号的以偏概全缺陷所误导,在平时的工作中,就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性,慎用这些口号。

一言以蔽之,口号治税的时代早已过去,依法治税将会成为现代税收治理的新常态,那些曾经规范过、误导过我们的治税口号,迟早将会退出历史的大舞台,自由、人道、平等、法治视野的税收治理思想,终将成为中国社会税收治理的主流。

那些值得斟酌的税收口号,那些已经落伍的税收观念,在全球化时代,都将不得不接受文明的省察与逻辑的终极拷问。世界文明潮流浩浩荡荡,不舍昼夜,顺之者定昌,逆之者必亡!

2015年1月1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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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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