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从社会学角度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195 次 更新时间:2011-11-29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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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清华) (进入专栏)  

摘要:本文从社会学的角度剖析了和谐社会,认为任何一个社会要想维持良好的运转而不发生大的问题就必须具备十个基本条件。提出,我国的发展既有机会又有风险,因此在当前,要特别强调构建和谐社会。并认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要协调好社会的各阶层、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学会化解新生社会矛盾、解决新生社会问题,还指出了社会结构调整的长期任务。

关键词:和谐社会条件;利益群体关系;社会学视角

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这个提法很好,既符合我们民族长期的文化传统,也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追求和建设和谐社会也是社会学理论的一个长期主题。虽然在用词上,以往的社会学并没有频繁采用和谐社会的说法,但是,社会学所说的社会功能、社会整合、社会协调发展等,在价值取向上与和谐社会的观点是十分相近的。

笔者以为,社会学对于和谐社会的探讨历来有两种基本的视角,一种是正向的视角,即探讨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基本内容、基本目标以及实现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另一种是负向的视角,即探讨社会不和谐的问题,用社会学的术语说就是“冲突的视角”,即探讨不和谐或冲突的原因、内在机制和外在因素、表现以及缓和或解决社会冲突的途径等等。本文的前两部分主要是从正向的视角讨论,第三部分主要是从负向的视角讨论。

本文第一部分主要想阐述什么是和谐社会,特别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够实现和谐社会,换言之,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

对于什么是和谐社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他的讲话里提出了六条标准: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条标准,体现出新一代领导人对于理想社会的描述。从共和国的历史上看,几代领导人都对于理想社会有过他们的表述。毛泽东主席比较强调的是“所有制”,所以,解放后,他比较强调农村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的平均分配,后来他又在农村里推动创建了“人民公社”的体制,在城市里,通过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建成了以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城市里的单位体制。后来,到了晚年,毛泽东的实验偏重于“文化大革命”式的政治模式,他的实验并没有成功。邓小平同志非常讲究实际,他对于未来社会的描述主要使用的是经济指标,他提出在20世纪末,中国达到小康社会的经济水平,到21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应该说,改革26年来中国社会确实在按照邓小平描述的模式在发展。和谐社会模式的特点是,在经济有了初步的发展以后,比较强调社会建设的方面、社会关系的方面。

如果从社会学研究的角度看,社会学是如何理解和谐社会的呢?和谐社会的提法,与社会学的社会整合思想、结构功能思想、社会秩序思想比较接近。社会学认为,社会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众多部分所构成的统一体,每一部分都为维持社会整体的平衡发挥着一定功能。例如,经济系统的功能是将人们衣食住行的物质条件提供给社会,而教育系统的功能是将知识、技术提供给社会成员。社会的稳步发展有赖于各个组成部分功能的正常发挥。任何一个社会要想维持良好的运转而不发生大的问题就必须具备一些基本条件。传统上,社会学曾经提出过和谐社会的十个基本条件[1].这些条件是:

第一,社会与物质环境相适应。这一点看起来简单,实际上,也相当复杂。这是讲社会的支撑体系,要想实现社会的和谐,首先要有相当水平的经济发展和物质的支撑,如果由于物质产品的稀少,社会成员的生计都难以保障,那当然谈不上和谐。我国改革以前,经济不发展,物质产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所以,社会就不和谐。当然,近年来,又出现了另一种社会与物质环境不相适应的情况,那就是过度地攫取资源,造成了严重的资源问题和环境问题。所以,这里讲的是社会与物质环境两者的相适应,既不能经济滞后使社会成员出现生存危机,也不能因经济的过度发展破坏了自然环境。

第二,适当的社会人口再生产。这一点,我们中国人体会最为深刻,我们现在的人口达到13亿了,几乎所有人都承认,对于我们这样的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人口是超载了,所以,我们才于80年代初,采取人口急刹车的作法,实施“独生子女”政策。虽然采取了独生子女的政策,但是由于人口增长的惯性,要到2035至2040年期间,才会达到中国人口的峰值,按中方案估计人口峰值为15.4亿人,此后人口总数才会下降。按照宋健先生的估计,中国的“适度人口”人口是7亿人[2],那么,在峰值期,15.4亿人就超过了8.4亿人,人均资源当然就显得十分紧张。此外,由于人口急刹车,造成的人口老化的到来就会比较迅速。据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数据,到了2040年我国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26.52%,2050年为28.76%.所以未来又会出现人口老化比较严重的局面。所以,教训惨痛,先是人口的放任政策,导致人口急剧膨胀,后来又人口急刹车,导致老化严重。人口过多和过少都会产生不和谐的问题。

第三,基本社会群体和社会角色的适当安排。从结构的角度看,一个社会的群体结构、职业结构、社会角色结构是要比例适当的,比例不适当就会不和谐。过去,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曾片面突出重工业,一段时间甚至出现全民都大炼钢铁,结果产业严重失调,社会出现灾难。社会的劳动者之间也是有一定比例的,比如人们常常计算,多少个劳动者中有一个干部,如果干部比例太高,就好比人的脑袋太大,身子太小,比例不适当,社会就会出问题。同样,近年来,一方面我国的东南沿海地区出现劳工短缺的现象,很多企业雇不到操作型工人,特别是技术操作型工人,而奇怪的是另一方面,很多失业下岗工人又找不到工作。其中一个不匹配的原因就是,从国有企业失业、下岗的工人在职业结构、社会角色结构和区域结构上都不能与就业需求结构相适应。所以,和谐的社会需要实现就业方面社会需求结构与社会群体结构之间的互相匹配。

第四,社会成员之间信息等的沟通。这一点对于我们国家尤其重要,我国是个大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信息之间的沟通并不容易。自秦以后,我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形成统一国家,这有利于地区之间的协调。但是,由于国家大,上下之间的层级体制重重叠叠,层级越多上下之间的信息沟通就越困难。所以,一个很大的问题是,上下之间的信息怎样能够畅达。我国一个常见的现象就是下面的信息往往不能够顺利地传达到上层决策者。地方管理者比较容易报喜不报忧,上级来检查工作,往往是事先安排好了,表现的是比较好的一面,其结果是上面比较难于了解下面的真实情况。传统上,上层管理者也曾尝试一些手段了解民情。比如,皇帝、高官微服私访,但是,即使是再英明的个人,仅仅凭借自己个人的观察,所了解的情况必然十分有限。所以,在我国要实现信息的沟通,特别重要的就是要建立下层向上层顺畅传达信息的体制,比如,我国近来在加强信访制度的建设等。其实,自古以来,我们就尝试过各种下情上达的制度,比如古代就有“击鼓鸣冤”的作法,政府设立“鸣冤鼓”,有冤屈的老百姓可以将信息直接传达给上层。今天,信息沟通的手段比古代多多了,可以创建更多的信息沟通渠道。

第五,对社会基本事物之涵义有一致的认识。如果人们对于基本事物的涵义都产生分歧,社会群体必然分裂,社会无法稳定。历史上,东周春秋战国时代曾经诸侯纷争,人们对于社会基本事物涵义的认识有重大分歧,秦开始将列国统一起来,并试图建立统一的政治法律制度和思想意识形态体系。秦始皇虽然做了很大的努力,但到秦二世很快就亡国了。这就证明,一套完整的政治法律制度和思想意识形态体系的建立需要较长的时间。而倘若没有这样一个统一的、对社会基本事物之涵义一致的认识,如果人们在基本事物的认识上严重分歧,社会就会动荡不安。到了西汉,为了实现社会稳定,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如何建立一套政治法律与思想意识形态相一致的体系。作为国家的意识形态,最终选中了儒家的思想体系。西汉董仲舒提出“废黜百家独尊儒术”时,曾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义)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3]中国封建社会的稳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了儒家思想作为社会标准的基础。当然,今天,我们也遇到了难题。中国经济与社会改革26年了,改革本身就是改变了很多社会事物的基本含义。比如,改革以前,“倒买倒卖”被认为是违法行为,所谓“倒买倒卖”就是先用比较低的价格买入,再用比较高的价格卖出。我们知道,所有的商业行为都是“低价买高价卖”以获得利润。改革以前,之所以将“倒买倒卖”被认为违法行为,是因为当时是计划经济,不是市场经济。所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26年来中国人们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事件。而改革本身就是对于改革以前的社会事物定义的修正。而社会基本事物定义的修正是非常重大的事情,从负面的影响看,它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学有个概念叫做“社会失范”,是指社会失去了规范,而如果社会真的失去规范,那就会造成社会的混乱。所以,我们今天处在一个很艰难的时期,一方面我们必须推进体制改革,因为理顺体制确实可以释放出巨大的能量,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推进改革,必然带来对于社会事物基本涵义的修正,必然造成人们认识上的混乱,这样,社会当然难以和谐。所以,今天,社会上的很多矛盾、冲突等都是因为人们的基本观点不一致而引发的。思想认识上的混乱,甚至导致违规、犯罪行为的增长。所以,我们今天的一项重大任务就是逐步建立一套政治法律制度与思想意识形态相一致的思想体系。

第六,社会群体奋斗目标的基本一致。这一点与上面一点是有联系的,上面一点强调社会基本事物的定义,或者说文化认同。这一点强调更宏观的、高层次的目标。这里讲的是在特定的社会制度、文化模式制约下,一个社会所产生的社会目标,它与政府的政策有关,但也不完全是政府可以控制的。该目标一旦形成,就会制约着普通百姓的行为,社会学家帕森斯称之为:目标实现(goal attainment )。比如,改革以前中国社会是政治主题的社会,社会所规定的主要是政治目标。当时,追求富裕不是社会目标。人们积极地表现,希望能够政治进步,人们追求能够入党、入团,并以此为荣。在中国传统社会,家族宗族占据重要地位的社会,强调的是家庭伦理目标,人们追求的最高荣誉是光宗耀祖、衣锦还乡。再比如,一些重视宗教的社会追求的是宗教目标等等。今天的中国社会,经济目标变得异常重要。社会调查显示,越来越多的普通老百姓以追求富裕为目标。据报载,新近的一次青年人的网络投票显示,青年人将追求“更多的钱”排在了第一位,占投票者的72.68%.[4]当然,老百姓追求发财这无可厚非,但是,由于我国的社会转型太快,从过去的政治目标,一下子就转到致富目标,这样,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跟得上的,人群中很容易产生分歧,甚至出现社会群体奋斗目标严重分歧的情况,这就会产生冲突和争论。另一方面,财富的目标如果与社会的公平、正义的理念发生冲突,也会造成社会的不和谐与混乱。此外,设立了社会目标,还必须解决用什么样的手段去实现目标,这是第七点所要谈的。

第七,建立了社会规范以限制追求上述目标所采取的手段。这里所说的对于行为的限制,与第六点讲的目标是联系的。当一个社会设定了社会目标以后,还必须规定和提供实现该目标的手段。实现社会目标可以有多种手段,社会必须规定人们只能够采取那些合法的、合理的、公平的、正义的手段去实现目标,而不能够采取不合法的、不合理的、不公平的、不正义的手段。比如,改革以后,我们提出一部分人先富的口号,如上所述,追求财富成为很多人的奋斗目标。那么,用什么样的手段追求财富呢?一个和谐的社会必须对于实现目标的手段有严格的限制。目前,社会上一些人为达目标不择手段,甚至采取违法的、违规的手段追求财富,这样,社会当然就不会和谐。此外,由于社会转型、由于社会变迁迅速,社会规范本身就不清楚、不清晰,比如,河北省的孙大午事件,抓的时候说是有罪,判刑几年,放的时候又说没罪。一时间,社会上争论得沸沸扬扬,到底是否犯罪也说不清楚。一个社会如果连犯罪不犯罪的标准都产生分析、出现含混的话,社会规范就出了大问题。

要注意,和谐的社会,目标和手段必须协调。社会学认为,目标和手段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可以调整的。比如,如果追求财富的目标设立得太高了,人们追求财富的欲望太强烈,而社会又不能够提供给人们比较充分的手段去致富,那么,就可以降低一些财富的目标,以适应社会上很多人无门路致富的现实。

第八,对感情表达方式的限制。这里强调的还是人际关系,任何一个和谐运转的社会,其文化就规定了人们相互之间交往和情感表达的方式。比如,历史上,中国人讲究的君臣父子、讲究特定的夫妻关系。不同时代会产生不同的表达方式,世界各国也会有所不同。社会学的研究证明,在不同民族中,两个人交谈时,相互之间接近的距离都有所区别,所以,这方面的和谐要符合各民族的文化风俗习惯。

第九,对社会新成员实现了社会化(Socialization )。“社会化”在社会学中是个专门的术语,指一个人从出生到老年,不断接受社会文化、社会规范的过程。我们知道,社会和谐得以实现的一个重要基础是社会上每一个人都够遵守社会规范,如果人们不遵守社会规范,哪怕是轻微地违规,比如在城市里乱扔垃圾,社会也难以和谐。那么,怎样做到人人都严格遵守社会规范呢?是不是靠严格的管理就能够实现呢?管理固然重要,但是,在中国这样的有13亿人口的巨型社会里,如果仅仅依靠管理,即使建立一支巨型的管理队伍,也难以“看住”每一个人。所以,关键还是需要人们的内在约束。而怎样实现内在约束呢?社会学认为,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做好“社会化”。让人们从小就训练得非常成功,长大了自然就遵守社会规范。

事实证明,在人口高密度的社会里,对于人们的规范的训练要比人口稀少社会的更加严格。因为,在人口高密度社会,违规造成的人口“乘数效应”后果太严重。比如,在实际人口1650万的北京,即使仅仅四分之一的人乱扔垃圾,那也会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所以,良好的社会化形成的内在约束比什么都重要。

第十,有效地控制了分裂性社会行为。这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最后防线。在发生重大社会冲突的时候,任何政府都会采用强制手段制止冲突。当然,有效的控制可以防止社会局势的恶化,在一定范围内保持社会的稳定。它可以防止社会发生混乱,但是,如果到了这一步,社会仅仅依靠控制手段,要想实现和谐就很难了。

二、为什么在当前要特别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自党的四中全会以后,中央特别突出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的理论观点。胡锦涛总书记在最近的讲话中又进一步阐释这一观点的重大意义,他说:“从国内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表明,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之后,经济社会发展就进入了一个关键阶段。在这个阶段,既有因为举措得当从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平稳进步的成功经验,也有因为应对失误从而导致经济徘徊不前和社会长期动荡的失败教训。”[5]这就是说,我国的发展既有机会又有风险,可以说当前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进入了高风险的时期。本文这一部分就是试图从社会学理论角度分析,为什么说我们进入了一个高风险时期,以及为什么特别强调要构建和谐社会。

从1979年到2005年,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已经有26年了,年均GDP 增长超过了8%,持续增长的时间在国际上也是领先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到2003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0.36万亿,到2005年3月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突破12万亿元。这些当然都是好的消息。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当一个国家处在人均GDP1000至3000美圆之间的时候,也是社会结构高度紧张、社会矛盾最容易激化的高风险阶段。

为什么呢?难道“不发展”反而结构稳定、矛盾不容易激化、社会风险反而小?发展反而会带来不稳定吗?事情确实如此!在此有必要介绍一下这方面的一些社会学理论。关于经济发展、政治自由会带来社会不稳定和社会动荡的观点,最初是由法国大思想家托克维尔提出来的。托克维尔对法国大革命的观察发现,经济越是繁荣,政治自由越能在一些地区获得广泛基础,这些地区的不稳定特征就越突出。

托克维尔的研究发现,在法国大革命发生以前的一、二十年时间里,人民的生活和自由受到了尊重,国王开始关注贫困者的疾病问题,政府很少对于穷人采用暴力手段,反而减免他们的税额或给穷人以救济。在这一时期,法国经济比较繁荣,增长率比较快,个人比过去也更为富裕。于是,托克维尔得出结论:“革命的发生并不总是由于萧条、衰退和条件恶化。一个习惯于忍受的民族,根本不知道有压迫的存在,而当这种压迫减轻了时,他们反而意识到了压迫,于是开始反叛。被革命摧毁的统治,往往就在它作出改进和改善的时候,往往就在它接受恶劣统治的教训的时候,往往就在它迈出改革第一步的时候,革命却发生了。”[6]

自托克维尔以来,不少研究者都曾经用一些国家的资料和史实证明:发展带来了不稳定、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了社会风险。比如,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斯和格尔等就用很多资料证明了J 曲线理论,他们用这种理论阐释,为什么在经济处于繁荣的时候会发生不稳定[7].J 曲线理论解释说,客观生活状况的改善会导致人们产生更高的期望值。当期人们望值增长得比客观状况改善的速度还要快时,就会导致人群中更高程度的被剥夺感。该研究认为,动乱常常发生于长时期的经济繁荣之后突然萧条的时候,因为,这时人们的期望值已经被繁荣的经济鼓动得很高,而实际的经济条件却又难以满足人们的较高期望,于是,社会上不满情绪便高涨起来。所以,J 曲线理论认为,人们的高期望与期望难以得到满足之间的巨大差距导致了动乱的发生。如果针对中国的情况,就是说,只要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不稳定就难以发生,但是,如果在高增长之后出现经济滑坡,那么就要警惕动乱的发生。

对于经济发展的一定时期产生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库兹涅茨是用“倒U 形曲线”理论解释的。他认为社会的不平等和贫富差距的急剧扩大,是在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发生的现象。如果用他的理论解释中国改革的话,那就是,在改革以前经济不发达的时候,社会不平等和贫富差距也不大。改革以后,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不平等和贫富差距急剧扩大。贫富差距迅速扩大的原因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由于体制不完善,漏洞很多,从而导致了不公平的增长。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制的逐步健全,贫富差距又会缩小。

此外,解释高增长期的高社会风险的理论还有:赫西曼的“隧道理论”和朗西曼的“ABX 理论”[8].与上述戴维斯和格尔、库兹涅茨等的理论相比,赫西曼和朗西曼的理论更偏重于从社会心理的角度解释社会不稳定和社会动荡产生的原因。简言之,他们认为,人们满意不满意,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相对比较的结果。在经济迅速发展时期,某一个人如果看到自己的朋友、亲戚、熟人的收入不断增加了,而总没有自己的份,他就会感到不公正,甚至会采取过激行为或违规行为。有时候,其实,这个人的收入水平也增长了,但是,增长的速度没有别人快,而这个人的欲望却比别人强烈得多,他总是与更高的收入者比较,结果,他还是不满意,甚至是极大的不满。所以,赫西曼和朗西曼的理论说明,即使在照顾了一些人利益的情况下,矛盾和冲突还是会发生。

总之,上述理论说明,发展与不稳定、不和谐往往是共生的。发展必然会带来人群中利益格局的变化与调整,所谓利益格局的变化和调整必然是有些人获利多一些,有些人获利少一些,有些人利益相对受损,有个别人甚至会出现利益绝对受损的情况。获利的当然会沾沾自喜,而受损的或获益较小的却常常会发生心理失衡。这就是我们所熟悉的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情况。

经济是基础,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的改革也带来与经济相关连的其他多方面体制的变革问题。比如,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财富的积累,而财富的积累和集中带来了金融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的问题。所以,在当前经济发展比较快的时候,我们要居安思危,要随时发现潜伏着的问题和危机,及时调整社会利益结构,以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一任务还是相当艰巨的。

构建和谐社会也是在中国改革的一个十分关键的时刻提出的战略构想。二十多年来,我们进行的是在全世界都有重大意义的实验,正因为如此,中国也是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在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实验中,可比较的有前苏联和东欧地区。他们也是一种实验的模式,他们采取的方式和我们很不一样。我们国家采用的是邓小平同志的制度设计,邓小平使用“改革”一词,改革这个词意味着,在经济与社会的改变中,是用渐进和改善的方式来进行的,而不是完全打碎原有的体系,重建一个体系。“打碎原来国家机器”的方式,在历史上和全世界也不乏其例,其损失是很大的。“打碎”之后往往不可避免地会去重复原来的许多问题。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从1979年以来的变革跟苏联和东欧就很不一样。他们采用了打碎原来的国家机器然后重建的方式,这就好比是一个人,把他的心脏做了手术,同时也将肝、脾、肾,全都换了。那么这个人,没有很长的时间肯定是恢复不了的。而且还得有个前提,就是他的每一项手术都做得非常成功。在这种社会实验中,苏联和东欧是一种模式,我们中国实际上是给世界上创造了一种新的模式。这个模式的主要发明者应归功于邓小平同志。实践证明,中国目前所进行的这种渐进模式的改革实验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所以,构建和谐社会既是一个过程,也是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

从中国的情况看,目前是我们改革的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只有理解了这个关键时刻,才能理解和谐社会对于我们的重大意义。26年的经济迅速增长一方面成绩很大,另一方面,迅速膨胀的经济,也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经济与社会不协调的问题。比如环境污染、资源短缺、贫富差距严峻、社会保障缺失、犯罪问题严重等等。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的改革实验就难以成功。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协调好社会的各群体之间的关系

如上所述,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全面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所以,本文第一部分谈了和谐社会的十个基本条件。当然,这十个条件只是一般原则,在不同时期也不是没有重点的,在当前,笔者认为,核心问题或关键问题是特别要协调好社会的各阶层、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要着重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收入分配和贫富分化问题。所谓协调利益关系,最为核心的还是经济利益和经济关系。有关群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关键是财富、收入在各个群体之间如何分配。我国的改革从一开始就是从收入分配入手的。邓小平同志提出一部分人先富的观点,他的目的在于启发经济的动力。26年后,经济发展的动力问题解决了,今天的中国成为世界上经济持续增长最快的国家。我们现在的问题不是动力不足,反而是动力有些“过度”了。当然,事物总是辩证的,在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带来经济发展动力的同时,贫富分化的问题日益变得突出了。

那么,今天中国大陆的收入分配、贫富差距是一种什么状况呢?应该说,调查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贫富差距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我们知道,测量贫富差距国际上通用“基尼系数”的方法,中国的经验也证明采用这个方法能够比较好地反映真实情况。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改革以前,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年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33,改革以后不断攀升,1988年达到了0.38的水平,1994年达到0.434,1997年为0.4577.根据最近做的一些研究,比较了2004-2005年的一些调研,笔者认为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达到了0.5的水平。

基尼系数0.5的水平,在国际上比较应该是比较高的差距水平。全世界贫富差距最大的十个国家是:塞拉利昂0.629,巴西0.601,危地马拉0.596,南非0.593,巴拉圭0.591,哥伦比亚0.572,巴拿马0.571,津巴布韦0.568,智利0.565,几内亚比绍0.562.我们国家虽然还没有达到这些国家的水平,但是,从发展趋势上看,我国在改革以后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贫富差距从0.33上升到0.5的水平,确实是上升速度太快了。如果任由这种趋势发展下去,确实是严重的问题。上述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大多分布在拉丁美洲和非洲,这些国家均因贫富差距过大而带来了社会动荡,最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从吸取这些国家发展的经验教训的角度看,我们国家目前基尼系数0.5的水平,确实到了应做出政策调整的时候了。

从另一个极端看,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小的国家是:奥地利基尼系数0.231,丹麦0.247,瑞典0.25,挪威0.252,芬兰0.256,德国0.281.这些国家的基尼系数确实比较低,它们的情况比较符合库兹涅茨“倒U 形曲线”所描述的高收入国家的情况。这些国家的人均GDP 大体都在2.5万美圆以上,其贫富差距之所以小,重要原因在于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医疗、养老、失业救济和贫困线等社会保障体系。而我们国家的人均GDP 只有1千多美圆,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水平确实无法与这些国家相比较。而且,我们已经有过经验教训,在经济水平较低的情况下,用计划体制强撑着建立高覆盖的福利保障体系,其结果是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整个国家变得更穷了。

所以,笔者以为,贫富差距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处理贫富差距问题要考虑的因素也非常复杂,不能简单地做肯定或否定的回答。笔者以为,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探讨。第一,造成中国贫富差距大的原因。中国的贫富差距大与中国的区域差异大和城乡差异密切相关。那么,有人会反驳说,改革以前区域差异也很大,为什么贫富差距比较小呢?笔者曾有《经济分层与政治分层》一文解释,证明改革以前中国是政治分层社会,当时人们政治地位的差异并不小。第二,贫富差距与公平效率的关系。一个社会的收入差距、贫富差距确实与该社会的效率有关。从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与效率看,以及从各国之间的竞争角度看,贫富差距也不是越小越好。如果讲贫富差距小,中国改革以前贫富差距小,文化大革命时期甚至最小,但是,我们都知道改革是对的,不能回到改革以前,不能回到“文革”政策。从这个角度,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改革之初,邓小平同志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的政策。改革以来,中国的劳动生产率有很大提高,这与收入分配的刺激有关。从国际经验看,前述的高福利国家贫富差距确实小,但是,经济的竞争力也不强。而经济竞争力比较强的国家,比如美国,贫富差距也是不低的,近年基尼系数约为0.4.所以,这里关键是要把握好一个“度”,既保证经济的持续高速度增长,又不使得贫富分化太严重。第三,当前应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如果仔细考察中央在这个问题上的政策的话,自改革以来中央的政策始终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优先的政策与坚持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思路是一致的,26年来,这项政策取得了重大的成绩。目前,基尼系数达到0.5的水平,是否意味着,在政策上应有所调整呢?其实,如果仔细阅读党的16大报告,报告在关于“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一节中,已经提出:“再分配注重公平”的观点,这实际上已经是一种微调。如果细心考察中央2003年以后的政策,也可以看到政策上的调整,比如:2004年中央关于“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的决定,又如中央关于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2005年对农村合作医疗增加中央拨款的决定等,都体现出了在收入分配上的调整。总之,在继续坚持效率优先的政策的同时,在再分配中重视公平,实行通过再分配向低收入者转移支付的政策。第四,从长远的政策取向看,笔者以为,有五个方面的对策不可忽视:其一是城乡关系的调整,中国最为主要的贫富差距还是出现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所以,解决“三农”问题才是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根本出路;其二,就业是民生之本,失业与贫困是孪生关系,所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减少失业下岗可以缓解贫困;其三,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这是调节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渠道;其四,通过税金调整,完善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等多种调节手段;其五是推进基础教育,以往的研究证明,一个国家的平均教育水平与贫富差距呈反比例关系,所以,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可以缩小贫富差距。

第二,各种社会利益群体的关系问题。中国当前的社会的不和谐问题比较突出地表现为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方面。什么是利益群呢?笔者以为,所谓利益群体就是“在物质利益上地位相近的人或有一致的利益要求的人所构成的群体”,这里所说的物质利益核心是经济利益。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当前中国社会的群体差异或矛盾问题,绝大多数是以利益群体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其实,自80年代中期以后,一些社会学家就开始用这个概念分析[9].笔者在以往的研究中也曾采用利益群体的分析方法[10].在中国当前的形势下,采用利益群体的分析方法,比较能够反映中国社会矛盾的真实情况。

二十多年来,我们的改革是以经济为主导的改革,所以,表现在社会关系方面就是经济利益的分化比较明显。矛盾和冲突大多与经济利益有关。而所谓不和谐,也主要是因经济利益的差异、分化、对立造成的不和谐。比如,改革以前,城市居民居住的房屋基本上是国有的或单位的,既然人们不是房屋的所有者,人们也就不会因为房屋的质量、面积、管理等产生矛盾。改革以后,在政府房改政策的推进下,“居者有其屋”逐渐成为普遍现象,房产主、业主逐渐成为城市居民的主体。多数老百姓拥有了自己的房屋,这当然是好事,但是,另一方面,作为房屋的所有者,于是开始关心房屋的利益,关心房屋的质量、面积、管理等。这样房产的拥有者就成为城市中的重要的利益群体。由于房屋的利益争执,最近产生了房产主、业主与居住者的维权运动。相比较之下,改革以前的中国,城市里那样低的私房比例,自然也就形不成所谓房产主的维权运动。当然,作为房屋所有者的老百姓,之所以变得态度激烈,之所以常常因为房屋的利益发生冲突,是有特定原因的。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刚刚形成,在很多方面还很不规范、缺乏有效竞争。特别是一些开发商确实存在欺诈和侵权行为,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房产主、业主和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值得注意的是,业主和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就可能转化为业主和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并导致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这对于和谐社会是很大的威胁。所以,妥善解决因为房屋利益分化而产生的利益群体的矛盾就变得十分重要。

再比如,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就是两个有着利益差别的群体。近来的一些研究证明,我国城市外来人口或流动人口的总数超过了一个亿,其主体是城市农民工。2003年以来,中央对于城市外来人口和城市农民工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强调要保障城市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取消了对于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要求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渠道安排农民工子女就学等。然而,在调整城市外来人口的政策后,新的矛盾又暴露出来。过去,采取的是强控制政策,在高度控制之下,矛盾处于潜伏状态。现在采取的是宽松的政策,在环境宽松的时候,矛盾反而暴露出来了。笔者近来的调研证明,流动人口统计处于失控状态,城市流动人口的犯罪率明显上升,街头抢劫、盗窃等案件频仍发生。笔者近来对于市民的访谈发现,市民方面有较大的不满和怨言。可见,城市是一个有限的空间,城市里生活的两部分人——本地市民和外来人口——共享城市空间内的有限资源,当政策调整对一方面有利的时候,另一方就会感到利益受损。所以,要想实现和谐就必须妥善调节有利益差异的群体之间的关系。

第三,化解新生社会矛盾,解决新生社会问题。在处理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方面,我们曾经积累了不少经验,毛泽东同志还专门就《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发表了著作。但是,改革26年来,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所面临的形势与过去比也有很大的不同。在新的形势下,产生了很多新的社会矛盾、新的社会问题,出现了很多新的社会难题,在有些方面,矛盾甚至变得更为尖锐了,而且传统的处理方法已经失效。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创新,不断提出新的解决思路和解决办法。

近来,在社会关系不和谐的问题上,导致社会关系紧张、社会矛盾激化,比较突出地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城市发展向农村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二是工程项目移民引发的社会矛盾;三是城市建设拆迁引发的矛盾。三种矛盾有共性,我们先以城市发展向农村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为例,作一个简单分析。

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的城市化步伐大大加快,随着城市向郊区的迅速扩张,随着全国各地经济开发区扩张的热潮,农民的土地被大量征用。而在征地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对农民的补偿标准偏低、社会保障措施不配套、盲目上马导致“征而不用”、“暗箱操作”而滋生腐败、征地补偿安置费分配混乱等多方面问题。这些问题成了基层农村社会矛盾尖锐化的导火索,利益受到损害的农民甚至不得不采取集体上访、诉讼等手段,甚至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来保护自己。“失地农民”的问题难以解决与经济体制的转型也有很大关系。在我国城市化的早期,失地农民的问题并不严重,因为当时国家的安置方式包括了就业安置,这在计划经济年代非常有效,农民能够很快在国营企业内转为工人身份。当时的农民甚至盼望国家开发,希望国家安置、希望转变身份,因为一旦国家安置就成为“铁饭碗”,终生有了保障。随着时间的推进,市场经济带来了企业用工方式的变化,政府再也无法采取就业安置的办法把农民“塞”进企业,于是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突出起来,并逐渐演变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这里就要研究,为什么当年农民盼望开发、安置,核心是有国家的“保障”。今天对于失地农民再想采用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保障是没有可能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够采取其他的保障形式。比如,为失地农民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基金。河北省秦皇岛的开发区就尝试建立征地补偿的新型社会保障基金,实践证明还是很成功的。所以,不是说开发征地就一定会引发社会矛盾,关键还在于我们能否研究新的情况,提出符合新的实际情况的对策。

至于工程项目移民引发的社会矛盾与征地的矛盾有相似之处,关键还是两个方面,一是对于移民的补偿要合理,使得移民在迁移以后,生活水平不能低于原来的水平。二是保障问题。上文已经指出,过去的“安置”政策之所以成功,心理上的安全感起了很大作用,核心在于被征地或被迁移者得到了保障,解决了后顾之忧的问题。今天的征地和移民之所以常常激化矛盾,是因为被征地者或被迁移者心理上总没有安全感。总感到将来未来有不测风云,因此,总是在补偿费用上发生争执。而我们的管理者,不能够适应新的形势,总想简单化处理问题,采取“一笔买断”的方式处理问题,付一笔钱了事,使得被征地者或被迁移者总有被欺骗、被抛弃的感觉。其实,有时候付给被征地者或被迁移者的补偿费用也并不少,如果用这笔钱来建立社会保障计划,也是够的。所以,关键问题在于一部分管理者总是不能够从被征地者或被迁移者的角度看问题,不能够以民为本,工作方法上又总是图省事,结果激化了矛盾。

至于城市“拆迁”中的利益冲突,与上述征地和工程移民的情况有一些区别。城市的被拆迁群体往往是城市市中心区域居住的老居民。由于中国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他们的经济地位比前述的失地农民和工程移民要高很多,因此,处理上难度还要大一些。从以往的拆迁工作看,拆迁所激化的社会矛盾此起彼伏。在城市改造中,由于拆迁管理工作不到位、拆迁补偿标准测定机制不完善、滥用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的行政行为等原因,引起大量群体型上访事件甚至引发恶性事件,威胁到社会稳定。当然,虽然与农村比,城市拆迁者的经济地位高很多,但是,在城市市民中,被拆迁者的一部分又往往是经济收入比较低的城市居民,比如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下岗职工、小生产者、个体户、不充分就业者等。如何有效保护这种城市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成为城市管理中的新的难题。

第四,社会结构调整的长期任务。要认识到,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特别是通过对社会结构的研究更能够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社会结构。对于社会结构的分析和表述,社会学家常常采用类比的方法。如:“金字塔型”社会结构,“橄榄型”或“纺锤型”社会结构等。传统上我们说,中国社会还是“金字塔”结构,指经济地位比较低的农民占人口的多数。笔者最近的研究证明,问题比金字塔结构还要复杂。[11]

笔者采用“国际社会经济地位指数”(International Socio-Economic Index,简称ISEI)的研究方法,该方法是综合了人们的多种社会经济因素而排列的顺序和分值,是一种客观社会经济地位。该方法采用的是国际标准化职业分类体系,而且在形成该指数时,将教育的和收入的指标也作到了国际标准化,从而解决了国别差异问题。所以采用该方法测量,是能够反映实际社会经济地位的。笔者使用我国2000年人口普查“长表数据”进行分析,结果发现,中国的社会结构是一种“倒丁字形”的社会结构。既下面是一条比较长的“横杠”,得分是23分占了全部就业者的63.2%,而组成该分值的职业群体基本上就是农民,包括从事大田、棚架等农作物种植的人员、农副产品加工人员和其他种植养殖业从业人员、畜牧业生产人员、家畜家禽等从业人员,收垃圾为生者,清洁工等。其中的主体,占该组91.2%的都是从事大田劳动的农民,就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即在上述的63.2%中,58%都是大田农民,另加上5.2%的其他一些体力劳动者。这些人构成了丁字型社会的最下面的一个巨大的群体。该群体反映了中国的一个非常严酷的现实,社会下层的比例过大。

其他各阶层形成一个大体上是“立柱”的形状,竖在这个“横杠”上面,所以,总体形状是一个倒过来的丁字型的结构。其实,这个数据模型反映的是一个很简单的现象,即中国城乡分野的现实:作为人口中多数的农民形成一个“横杠”,而城市就业者大体上形成一个“立柱”。

笔者以为,丁字型的社会结构是造成社会不和谐问题的根源。丁字型的社会结构,由于其下层群体过大,而且下层与其他群体之间属于一种两极式的(或直角式的)连接方式,因而导致社会群体之间以至整个社会处于一种“结构紧张”的状态。目前,中国社会运行的巨大难题就在于,丁字型结构造成的社会群体之间需求差异太大,社会交换难以进行,中间阶层体面生活所需要的基本设施,在丁字型结构的下层群体看来都是奢侈的和可以利用来谋生的途径。总之,几乎所有的社会问题,犯罪问题、秩序问题、治安问题、贫困问题、艾滋病问题、卖淫问题等等,都可以从丁字型结构和结构紧张上得到解释。

笔者认为,如果要想从紧张型社会进入宽松型社会,最根本的还是要完成社会结构的转型。那么,如何实现社会结构的转型呢?笔者曾经提出过两步走的战略。第一步,真正实现第一产业就业群体向第二产业就业群体的转变,即实现目前已经进入工业领域的乡镇企业工人、城市农民工的正规化就业的任务。目前,任务的焦点还在于第一步,所以,社会政策的配合主要还是在于为第一步的转变服务。比如,第一步对于教育的要求还在于国民普遍受到9年以至于12年的教育,强调操作型专业技术的培训,所以,教育的投入,应主要导向于中、小学领域。第二步,实现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的转变,完成扩大中间阶层的任务。从历史上看,从1982年人口普查到2000年人口普查,在跨度约20年的时间里,中间阶层里的两个典型群体,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变化很小,所以,也很难指望这两个群体会在短时期里有较大增长。而中间阶层的增长主要依靠商业、服务业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增长。所以要培育适于这些阶层发展的社会环境,比如,提高商业服务业人员的技术与文化水平。此外还要研究如何培育农村社会的中间阶层。

综观我国改革26年来的社会结构转型,方向是完全正确的,目前的进展也还算顺利,唯一的问题就是,不可能指望速度很快。中国社会属于人口巨型社会,农村的包袱又如此沉重,社会转型必须要有耐心。虽然,社会结构的转型是在进行,但是,转型的时间是相当长的,笔者曾经计算,所需时间,从2000年算起,大约需要40年时间。这就告诉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长久的过程,需要我们全民族为之长期奋斗。

[1]郑杭生、李强等:《社会运行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05页。

[2]宋健,宫锡芳,宋子成,孙以萍:“中国理想人口目标的定量研究和优化分析”,第三次全国人口科学讨论会论文选集,《人口研究》增刊,1981年。

[3]转引自张传玺:《中国古代史纲(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1页。

[4]报道:“中国青年第一欲望:发财”长春:《新文化报》2005年7月20日第6版。

[5]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年6月27日第一版。

[6]Alexis De Tocqueville ,The Old Regime and the Revolution.New York:Harper&Brothers,1856,p214.

[7]James C.Davies ,Toward A Theory of Revolution.American SociologicalReview,Volume 27,No.1,1962,p5-6.

[8]Albert O.Hirschman ,Essays in Trespassing:Economics to Politics andBeyon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1,pp.40-41;W.G.Runciman ,RelativeDeprivation and Social Justice.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Berkeley ,1966,p.10.

[9]参见顾杰善、刘纪兴等主编:《当代中国社会利益群体分析》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11月第4页。

[10]李强:“当前中国社会的四个利益群体”《学术界》2000年第3期(2000年5月)。

[11]李强:“‘丁字型’的社会结构与‘结构紧张’”《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2期(2005年3月)。

来源:中国社会学2005年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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