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哲:网络社会时代传统政府的生存与转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62 次 更新时间:2015-07-10 15:12

进入专题: 网络社会   国家治理   政府转型  

何哲  

 

摘要:人类已经迈入网络时代,一个覆盖社会各个层面的新的社会结构形态—网络社会正在形成。网络社会由于其本身的技术特性与结构特性,从而导致形成了与传统社会彻底不同的社会组成结构。在网络社会诸多结构特性中,非中心性是网络社会的核心特性。这就导致了作为传统社会治理中心的政府面临着在非中心的网络社会中如何生存与转型问题。在传统社会中,政府作为核心的信息拥有方、资源分配方、公共服务提供方,始终处于社会结构的中心,并支撑着整个社会结构的稳固有效运行。而在网络时代,通过网络,整个人类社会中的个体与个体之间能够以极低的成本建立直接即时迅捷的连接实现信息和资源交换,从而使得整个社会运作不再以单一的核心信息中心和资源分配中心为必要,这就削弱了传统政府作为核心信息中心和资源分配方角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传统政府因此必然面临着严重的生存与转型问题。本文认为,在网络社会中,传统政府必须要实现将核心职能从社会的中心居间者转为外围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转变,也就是将职能从重在社会内部结构支撑转为巩固社会结构外壳和保障个体生存权利,从而更好适应网络社会时代下公民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不断增长的新需求。

 

 

从整个宏观的人类历史来看,当前人类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新的变革。这就是,人类即将整体迈入一个新的时代—网络社会时代[①]。在迈入新时代的过程中,作为人类社会整体,无论是从宏观社会架构还是微观个体,都在由于网络的出现而经历着彻底的变革。在这一变革中,从个体的个人行为方式到整个人类社会的宏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等各种社会性活动乃至人类社会存在本身,都因为网络的出现而颠覆原有的基本模式。

目前来看,网络社会的出现对于个体的影响,对于商业的影响,乃至更广泛的政治参与的影响已经被广为讨论[②],然而网络社会的出现对于人类所创造的最大的公共组织—政府而言,到底会产生哪些本质的影响,还并未被充分的研究,大多数的研究仅是从信息公开、反腐败、公共服务等政府的具体行为来描述这种变化的,而并没有涉及到网络社会对政府影响的实质。

本文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去探索网络社会的出现对政府产生的影响,并试图回答三个问题:1)网络社会的出现的实质和其核心特性是什么?2)网络社会的核心特性对政府的影响有哪些;3)在人类即将整体迈入网络时代的未来,政府应该如何实现自身的转型?

一、网络社会的意义、实质及其核心特性

1、网络社会的出现及其历史意义

毫无疑问,人类社会正在迈入网络社会时代。截止目前,一个覆盖全球30亿人的网络社会已经形成,并且还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扩展。因此,网络社会的到来已经是业已的事实。在这一事实面前,现在已经不是应该讨论网络社会会带来什么的问题,而是要讨论传统社会的各种模式如何去适应这种改变的问题?

当谈及网络社会出现的意义与价值时,必须要指出,网络社会的出现从来都不是某一个或者某一些天才在网络社会诞生之初就能够预料构架到的。最初的网络,仅仅是出于最简单设备连接的动机,就如同传统的通讯方式电话、电报一样。然而,随着网络连接个体数量的不断增多,从简单的几个连接到今天几十亿个个体之间的连接,从简单的科学用途到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的用途,仅仅由于覆盖范围和使用范围的指数级增长,网络改变了其最初的技术属性而演化为社会属性,并重构了整个人类社会形成了新的社会结构。因此,网络社会的整个发展,体现的是最简单的架构(连接)是如何通过简单叠加,逐渐演变为复杂的社会系统的过程。因此,网络的发展和网络社会的产生,最终不是技术性的,而是社会性的。

从人类整体而言,已有的划分往往将人类社会根据核心生产方式分为采集狩猎时代、农业时代、工业时代、后工业时代、信息时代等。在工业时代之前的划分大体是确定和有共识的,在工业时代之后的划分从不同视角称呼有所不同,如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知识社会等。当不同学科的社会科学研究者从各自的角度重新描绘和定义工业时代之后的社会时,网络社会的横空出现改变了这种划分,在网络面前,人类社会的历史被截然分为两个时代,传统时代与以网络作为核心社会连接方式的网络社会时代。

在网络社会时代面前,传统时代中不同的社会形态尽管之间差异明显如工业社会与农业社会,然而这种差异与网络时代的相比,已经显得微不足道。因为,在传统时代,无论如何的技术进步和社会变革,有两种核心的方式没有改变:

首先,是信息交换方式和社会组成结构模式,传统社会中,由于信息交换渠道的不畅,因此从信息的提供方到信息的需要方,一定需要中介者和中介渠道,并且由于中介者的信息优势地位,往往处于核心的社会位置;信息交换渠道的不畅,必然形成了为了降低社会信息交换成本和管理困难的社会等级化体制,也就是说,无论是农业、工业还是后工业时代,社会结构一定是稳定的层级结构,因为只有这种层级的命令链才能形成最有效率和最低成本的社会管理体系。这是社会运行所必须的稳定结构。唯一所不同的是,由于技术在传统时代中不同阶段的进度不同,信息交换的渠道有可能缩短,社会层级也有扁平化和动态化的趋势,然而,这种层级结构并没有被彻底的改变。

其次,是存在方式的改变。在传统时代,一切社会运行和个体行为的基础都依托于现实社会,受制于现实物理条件的制约,而网络时代,人类第一次创造了整个群体的新的共生形式,网络虚拟存在。这种存在使得人类第一次在生产生活信息和物质交换等各个行为能够摆脱物理条件的制约。这彻底改变了人类对存在的认知。

正因为以上的两种根本的改变,因此网络社会即将成为截然与传统时代不同的新的人类时代。

2、网络社会的实质

如上所述,网络社会的出现在信息交换和社会结构以及存在方式两个角度重新塑造了人类社会,这也正是网络社会出现的实质。

对于网络社会,已有的研究已经有大量的界定,无论哪种界定,总是从网络的技术维度与社会维度两个层面进行,仅有的区别是各自的维度不同。从技术维度讲,将网络社会界定为由于互联网技术连接而创造的虚拟数字社会;从社会维度来讲,将网络社会界定为以网络为核心生产与生活方式的整个人类社会新的形态[③]。随着网络社会不断呈现出越来越多的社会属性和在整个人类社会各个层面所发挥的作用,网络社会的社会属性越来越被研究者所认同,乃至于趋向认为,网络社会是整合了人类的虚拟数字存在与现实存在,以网络为核心生产、交易、生活方式的人类社会现实与虚拟存在的连续统一体[④]。

然而,无论如何从概念上去界定网络社会,都需要认真去探究网络社会背后的实质,网络社会与传统社会实质性的差异,体现在以下层面:

1)网络社会是人类社会前所未有的强连接形态。

从人类历史的角度来看,人类历史的进步,就是一个人类不断改进社会内部连接方式的历程。而人类社会之所称为社会,也就在于作为个体之间形成了稳固的社会连接和社会组成,而正是这种社会连接和关系也塑造了人类本身。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从原始社会结绳记事、象形文字以及其他原识的信息记录与交流工具起,一直到工业社会的电报、电话、汽车、飞机等现代化的连接方式,整个人类社会一直都在持续的改进自身的连接方式的进程中。而这一不断改进的进程,在网络时代,终于达到了极致:可以通过极低的成本,构建出整个人类社会个体与个体之间全向连接。即任何一个个体可以与任何一个遥远的个体形成直接的即时连接而不需要任何中介方并付出额外太多的成本。这种改变促使了一种人类社会前所未有的强连接形态的形成:根据研究显示,网络社会整体上服从六度空间理论的约束,即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超过六个个体,因此,世界上的几十亿人被约束和限定在六个个体的密集距离的小世界中,形成了人类社会前所未有的强连接形态。

当整个社会的连接距离被严重缩短后,世界的面貌和运行方式都被彻底的改变。连接意味着信息的交换,人类通过信息的交换才指导着整个社会的分工,物质资料的重新分配,物质资料形态的改变,价值的重新分配和使用等等。因此,信息交换存在于人类社会运转的全过程。传统社会为了保障信息交换的有效性,防备风险等建立了种种制度,例如信息收集制度、信用制度等,而当任何个体与任何个体可以直接建立信息交换时并在这种基础上形成物质交换时,很多传统制度存在的基础就随之消失。因此,人与人之间建立直接的连接这一事实的意义,看似轻微,实际上影响深远。

2)网络社会是人类社会新的存在方式

除了强连接外,网络社会还重新提供了人类社会的存在和运作方式。这种存在和运作方式的改变不只是传统社会那种社会组合形态的改变,例如农业社会的分散式个体存在到工业社会的集约式存在的改变,网络社会的存在改变是根植于个体的意识基础之上的存在改变,其直接作用于个体意识的存在感知,通过创造“真实”而实现个体的新的存在。

从个体的存在而言,人类个体的存在感由两个层面构成,一是社会存在感,一是感知存在感,从社会存在来说,网络技术的出现极大扩大了人类的交际范围,并且可以形成传统社会关系的网络再现,通过网络社会群落形成个体的社会存在感。从感知存在而言,新的计算机虚拟仿真技术,通过作用于个体的感官,从而形成个体新的极具真实的时间感与空间感。这就重构了人类个体的感知存在。并且进一步人类还能够以人工智能技术创造新的智能体,并且以人类形象出现。这就进一步重新界定了什么是真实,什么是人类存在。也正是网络社会的出现,人类第一次系统的颠覆了对存在和真实的认知,重新思索什么是存在[⑤]。

在创造新的个体存在形态的基础上,整个人类社会都将被网络虚拟存在所重新界定。无论是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乃至所有的社会活动,都将产生网络存在的形态。也就是整个人类社会都将以网络空间为基础形成新的存在形式。这种存在形式,彻底颠覆了传统人类社会受“真实”的物理空间的制约,将产生出种种难以想象的奇特的社会结构。

3、网络社会的核心结构特性

作为新的社会结构,网络社会有很多与传统社会截然不同的特性,然而其核心的特性有两个层面,作为静态的结构特性和作为动态的社会行为特性。作为静态结构特性的核心是非中心性,作为动态行为特性的核心是不确定性与自组织性。

1、非中心性是网络社会的核心静态结构特性

所谓非中心性,是指网络社会的整个社会静态结构上不存在一个稳定的支配中心,所有的网络节点都是平等的关系,网络中没有一个核心的命令和信息交换单元来控制整个连接。这种非中心性是由两个层面的原因形成的,首先是网络社会的技术架构的非中心性,即在整个互联网上,并不存在一个核心的网络交换中心,所有网络信息的交换都必须经过这一中心。这种架构来自于互联网的技术初期,即在网络技术初期,网络个体之间的连接就被设计为平等基础上的行为,而不需要第三方命令中心的控制。其次是网络社会在演化形成的复杂巨系统的非中心性,随着网络连接数的增多,网络社会由简单的系统演化为数量巨大,连接关系复杂的复杂巨系统所形成的特性。复杂巨系统常常指那些组成系统的个体数量巨大,系统运动过程复杂的系统,如天气系统等等,在这一类系统中,是不存在稳定的中心结构的。网络社会作为一个典型的复杂巨系统,也不存在这样的中心控制单元和结构。

网络社会的非中心性,将产生许多明显的作用,这直接颠覆了传统中心型社会的社会存在基础。当整个社会形态的基础是非中心性的,那么原先中心型社会中的各个角色都必须要适应这种非中心性的架构,否则就将被新的社会架构所淘汰。

2、不确定性与自组织性是网络社会的核心动态特性

从动态特性角度,网络社会的动态特性主要是来自其作为复杂巨系统所呈现的动态特性。复杂巨系统具有一些鲜明的核心动态特性,包括不确定性、自组织性、突变性、协同性等等[⑥]。在这其中,协同性是与非中心性高度相关的,描述的是由于复杂巨系统没有一个核心控制单元,因此所有的个体运动行为都是与其对等的个体互动的结果。因此,协同性是非中心性的动态结果。此外,不确定性与自组织性核心是网络社会作为复杂巨系统呈现的核心动态特性。所谓不确定性,就是由于整个网络个体数量极为众多,作用机制复杂,影响因素众多,并且每个个体的行为都是由于与其他个体的密集互动产生的结果,数量众多的个体由于密集的互动而形成了集体行为。因此,整个网络社会的状态从局部来看是高度的不确定的,而从整体来看,不服从于传统的科层社会的刚性系统的确定性状态,而是呈现出概率分布的不确定性特点。所谓自组织性,描述了网络社会中的组织状态由于每个个体都是具有相同地位的独立个体,因此,网络社会中不存在传统社会中的明确的层级结构和固定组织,但是在各种因素的影响和互动下,网络社会可以在一定时间和情境下自发形成各种稳定的暂时结构。例如种种网络突发事件,整个网络自发的分工,形成了推动事件发展的局部网络社会组织结构,并且在事件发展过程后随即消失。

从网络社会的动态特性来看,体现了网络社会与传统社会的最大不同,即由于数量众多和打破了社会分层的稳定结构,网络社会呈现出了从无序到有序的过度态,在这种状态中,网络社会中的结构和状态是不断变化的,并且不断产生新的内部组织和活动,这也引发了在治理角度的新的挑战。

二、传统社会的结构、运作与治理模式

如前所述,无论是工业社会还是农业社会乃至其他类型的传统社会,其根本上的静态结构与动态运作与治理模式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改变的只有社会集约、分层程度以及效率上的差异。在此还是要进一步的分析传统社会的核心运作与治理模式,才能理解网络社会在这两个层面有哪些根本性的差异。

1、传统社会的核心结构特征—中心型社会

无论传统社会的哪个阶段,无论是以什么为核心的生产方式,传统型社会都有一个统一的结构特征,即传统社会是典型的中心型社会。这就意味着整个社会存在一个权力核心和运作的中心。以实现满足整个社会结构稳定和有效运作的需要。

从社会系统演化的角度,传统社会的中心型结构特征并不是外在强加的特征或者是某个阶段作为统治者个体主观意志的结果,而是社会系统经过长期演化和运行的合理选择,即传统社会中心型结构是信息交换不畅条件保障信息交换有效性和降低社会运行复杂度的最优结果。只有通过分层叠加的中心型社会,才能在一个大范围内维持整个社会的稳定性和有效运行。

2、传统社会的运作模式—信息交换和统治复杂度的降低

无论什么时代,任何社会的运行都要满足两个层面的基本需求,信息和生存资料的有效交换以实现社会生产与其他社会活动的有效性;其次,为了保障社会的基本生产生活的有效运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架构和制度基础。

传统时代的一个核心特征是信息的稀缺性和交换的技术成本制约形成的信息沟通障碍。为了解决这种沟通障碍,传统时代是通过三个手段来实现落后技术条件下的信息有效沟通的:一是专业化的渠道:即通过分工来实现有效的信息传递;二是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来自发指导整个社会的各个生产者。三是建立强制的信息收集和信用制度。

通过分工来实现有效的信息传递,主要在经济活动方面体现在为了解决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通过建立专业的垂直产业分工渠道来实现信息的有效交易,例如,在经济领域,形成专业的生产者-营销者-运输者-零售业者的分工,而在每个专业分工的层面,各自掌握充分的信息并在产业链内部形成相比之整个社会中的更快的信息交换,在社会领域也形成类此的分层组织的架构。

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主要是指尽管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信息需求复杂,参与人数众多,然而通过市场行为,在充分竞争中形成价格,来引导众多的经济活动者协调一致的行为。这也就是国富论中所谓的,人人逐利从而形成庞大的社会生产的过程。

通过强制的收集信息制度主要是针对于市场失灵而言的,市场并不能充分实现信息透明。因此,需要建立强制的第三方信息收集和信用制度。当生产者有盲目的生产行为或者欺诈性的行为时,政府给与干预以避免整个的社会福利损失。

以上主要是传统社会的经济运行模式,在其他社会行为中也是如此,传统时代的任何社会行为都由于技术条件的制约从而限制了信息的充分交换,因此在社会行为中也形成了社会分工、社会竞争和强制的信息收集与交换制度。例如,在政治活动中,就形成专业化的官僚体系和政治从事者如代议制下的议员等,通过专业化的分工来使得整个社会的信息实现有效的交换和决策的正确;通过形成竞争性的制度,来保障专业社会从业人员的最优化;并且通过建立统一的政府来实现各种信息制度的有效汇集和服务与决策。

因此,可以看出,传统社会中运行的核心是解决在落后技术水平下庞大社会中的信息交易问题,以此形成的各类手段,在各个传统时代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质。

信息的稀缺性和信息交换的困难还导致了传统社会的另一个核心特征,即作为任何公共服务提供者都无法有效的了解和汇集所有的有效信息,并且由于社会规模的增长,必须要解决社会复杂度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种社会复杂度问题,传统社会通过建立典型的社会分层制度通过人为的划分社会层次(例如以权力和财富多少),层次之间只有允许有限的连接渠道。通过这种划分和分儿治之的手段,可以将有效的降低社会和管理的复杂度。

当这种分层结构形成后,处于金子塔尖的核心精英就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统治中心,一切的社会行为都以这一中心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指导下来运行。因此,传统社会是一个典型的中心型社会,而政府就位于整个社会的中心。这一中心型社会有两个合理性基础,首先通过中心型和分层结构,既保障信息的有效沟通,也降低了信息交换落后水平下的社会复杂度。

 

3、传统时代政府的存在价值和运作逻辑—中心型社会的社会运作中心

正由于以上的原因,传统社会必须要解决信息交换能力低下所引发的信息交换问题和相应的统治复杂性问题。因此,传统时代的政府在其存在价值上必然要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这构成了政府合法性的效用基础。

因此传统时代的政府,就其职能而言,归根结底,要实现三个层面的有效职能,首先,就微观层面而言,政府要确保社会个体的基本生存基础和权利基础;其次在宏观层面,政府要确保整个统治的范围不受其他暴力集团的侵害和损伤,确保社会外壳的整体性和完整性;第三,是在社会内部,确保社会内部的有效运行,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种类型活动的有效进行,其核心基础是实现社会各类型信息的有效交换,而在信息交换中,政府起到了核心的作用。而为了解决低技术水平下的信息有效性,政府通过各种职能来实现这一点。总而言之,政府是人类创造的最大的公共组织,是传统社会中唯一遍布社会各个层面的信息收集和交换者,是传统中心型社会的中心,以下具体进行分析:

 

1、作为信息传递渠道保障者的政府

在传统时代,受制于技术低下导致的信息交易复杂性,主要的社会交易行为都需要通过中介者才能实现社会行为的有效运作,而在这一切的中介者背后,保障整个链条有效性的是作为核心制度提供方的政府。

在整个围绕信息交易的各类社会活动中,政府起到两个作用,1)通过制度体系,构建各种社会活动的合法形式和渠道;2)提供有效的信息交换渠道并保障这种渠道的有效性。

以典型的生产者到消费者的完整传统产业链模式来说,由于生产者与数量众多的市场消费者无法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因此,整个市场信息是通过逐级的分销商来传递的,一方面,分销商将消费者的需求和期望购买价格传递给上游;另一方面,将产品和包括合理利润的销售价格传递给下游,并通过交易形成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的完成。通过这一模式,有效的降低了生产者直接到市场去寻找消费者的成本。因此,传统时代的规模经济模式几乎无一例外以此为主要模式,因为生产者无法承担直接去市场一一匹配消费者的成本。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起到了两个作用,首先政府确立维护一个基本的市场规则和竞争秩序,因为垄断行为会直接产生对需求和成本的扭曲和消费者信息的传递,例如垄断者会扭曲成本信息从而抬高价格,并通过阻碍其他生产者进入来压制有效需求信息的向外传播。其次,政府通过对各级分销商的资质的审核和有效监管,从而确保各级分销商不会滥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地位从而扭曲整个产业链。因此,在整个产业链中,作为主体的是生产者、消费者和各级分销商,而隐藏式在产业链的维护背后的核心是政府的有效监管。并且政府通过有效监管通过发放资质的手段来为整个渠道的各个层次的信用背书,从而进一步降低各个交易环节的成本。也正是通过这种手段,实际上政府直接和间接掌握了社会中的大部分资源并保障资源的有序交易。

以上只是以典型的产业链作为一个很小的示例,实际上,在传统社会中的各个层面,都因为以信息交换为核心要素的各类活动必须以分层专业化的形式运行和组织,因此,确保各类社会活动链有效运作的背后的核心依然是政府。

2、作为核心信息居间者和资源分配者的社会运作控制中心的传统政府

除了以上最基本的社会信息链有效运作的维护。政府实质上还作为了社会最核心的信息收集与居间者和资源分配者参与社会的直接运作,并以此形成了社会运作的核心控制中心。

传统政府中,政府不仅仅要整个社会活动链的有效运行,大量的职能还体现在对社会活动的直接干预上。这种直接干预在传统时代,依然有其效率上的合理性与现实必然性。这是建立在所谓的市场失灵理论基础上的。

在自由主义时代,人们曾经相信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可以实现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完全匹配,从而实现效率最优化,然而屡次的严重性的经济危机证明了这种理想的破灭。究其原因是在传统的市场,尽管市场竞争能够实现生产与消费需求的有效匹配,然而这种匹配是建立在信息不完全基础上的静态局部最优。也就是说,传统时代,通过价格的指引,依然没有充分反映整个市场的有效信息,特别是无法及时反映时间变动后供需改变后的平衡。而市场失灵的结果,就自然的产生了政府干预的需求。实际上,通过政府的干预,政府直接间接的控制了绝大多数资源,并引导社会生产,在其他领域,也是如此。

传统时代的市场失灵依然可以用典型的生产者到消费者的分层产业链模型来解释:

在传统的产业链条中,由于生产者与消费者无法直接沟通,需要用分层的中介者和相应渠道来传递信息,这就产生由于中介渠道而形成的信息失真现象:

假设由于经济形势的好转整体收入的提升,在最终消费者领域对某一产品形成了5%的需求增长,对于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零售者,由于为了更好的满足未来的需求增长获取更大的利润,他会向上一级供应方提出高于实际需求增长的订货信息,假设为一倍,也就是在零售商这一级需求增长了一倍成为10%。到了上一级分销商,又会因为更好的满足未来的增长而增加订货,如此反复,可以发现,每增加一级交易层级,信息都会被扭曲放大一倍。假设这一渠道有四个层级,那么到了生产者那里,对产品的需求信息被增长到80%。尽管生产者可能会进行调节,但由于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实际生产的产品依然会远远大于5%的增长[⑦]。而最终,当所有生产的产品都被推向市场时,会发现生产出的产品远远大于实际的需求。以上是需求增长时的现象,而反过来,当最终端的消费需求减少时,由于厂商也会得到订单大量减少的错误信息从而减少生产,并最终产生引发市场的波动。当市场波动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市场无法自发调节这种差异,就会引发严重的经济危机。

以上的模型,就是传统社会经济危机发生的典型模式,为了解决这种来自于信息扭曲的生产-消费不对称,传统政府作为社会中唯一的全向信息收集方,在厂商得到错误扭曲的生产增长信息后,通过强制干预和资源控制来调解厂商的过量生产,当厂商得到错误的需求缩小信息时,又通过各种激励政策刺激厂商生产。

政府不但直接管制厂商的行为,为了平滑经济的波动,政府也在直接影响和干预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例如当消费需求相对不足时,通过增加贷款等增加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而当消费过量时,又通过其他手段来抑制消费。无论是针对于消费者,还是生产者,都被统称为宏观调控。

可以说,在支撑社会内部运行的各种职能中,经济职能是传统政府的核心职能,而这一职能的最典型表现,就是为了应对市场失灵形成的宏观调控。

因此,传统社会政府作为核心资源者的基础是来自于自身具备的核心信息拥有者的位置,而这一位置的存在价值就在于传统市场无法通过分级行为实现信息的有效充分交换,而必须通过强制性的政府行为来实现这种信息充分交换和资源的有效分配。

以上是被认为是最具有自由主义特征市场发挥最好作用的经济领域,在传统社会的其他领域,政府更是扮演了核心的资源分配者和提供者的角色,例如社会福利、公共服务等等。政府作为唯一的遍布整个社会的信息搜集者,只有政府才能够了解哪里能够提供公共服务资源,哪里需要公共服务。尽管传统社会中,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发展,能够实现一部分公共服务的需求,然而正如之前产业链分析的那样,政府是唯一的信息提供者、监管者和信用保障者。所以,处于社会控制的中心。

3、作为传统社会中心连接者的政府

可以进一步将以上的分析进行归纳,无论是在信息交换还是资源分配,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可以发现,任何时代人类社会的都需要存在一个连接体系将社会的各部分有效连接起来,实现信息和资源的有效交换,而传统时代,政府是整个社会的唯一有效的中心连接者。将社会的各个部分各个领域各个阶层形成稳固的连接。尽管依然存在其他的连接如社会系统,市场系统等等,然而,能够遍布整个社会形成稳固有效连接的,依然是政府。因此,在传统社会,社会需要构建整个社会的中心连接体系,而政府,就是传统社会唯一的中心连接者。也正因为此,传统社会才形成了中心型社会的稳固结构,而政府,就是中心型社会的中心(图7)。

三、络社会时代的社会运行机制与逻辑

分析完传统社会的运行机制与逻辑,进而分析网络社会的基本运行机制和逻辑。与传统社会相同,网络社会也需要解决社会的基本信息和资源交换以及降低社会复杂度的问题。然而,与传统社会受制于技术约束,因此不得不需要演化出一个强有力的中心连接者的结构不同,网络社会从一开始,在解决信息交换和社会复杂度的问题时,就不依赖于中心连接者,而是通过构建社会个体之间的直接连接,通过信息在社会个体中的直接交换来解决信息交换问题;在解决社会复杂性问题上,网络社会由于个体之间的无成本连接和海量数据处理能力,不需要通过构建等级来强行降低社会复杂度。并且,在通过进一步的连接,网络社会也自然而然的降低了社会复杂度。

1、网络社会通过个体之间的直接连接来解决信息交换问题

如前所述,传统社会受制于信息交换的困境,因此不得不演化和构建出整个社会内部结构的有力支撑者和核心连接者的角色,这也就是政府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基础。然而,在网络社会,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社会个体之间可以以几乎零成本建立即时无损的直接沟通,那么以往需要通过中介结构,通过在信息传输领域的分层分工来实现整个社会的交换这一模式就会被直接取代。在已经发生的现实中,这样的改变已经极为明显,电子商务平台的建立构建了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直接信息渠道,取消了层级经销商体系;在社会领域,公民可以直接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对公共事务表达意见从而能够绕过中间代理层级;也可以直接提出公共服务需求,从而指导公共服务资源的供需平衡。而在这种模式下,传统社会中的强制中心连接者的存在必要性也就被严重的削弱了。信息是资源分配的指引,在信息交换不需要中心连接者之后,整个社会资源的分配也不需要中心的连接者。因此,网络社会不仅仅是在静态结构上呈现出非中心性,在整个运行中,非中心性也是其根本的运行特征。

2、网络社会通过海量信息批量处理和匹配来解决社会复杂度问题

在传统社会中,受制于技术和成本限制,由于无法处理每个个体的公共需求,因此,必须通过分层结构降低社会的复杂性和保障命令链的传输。因此,传统社会中,每个个体处于一个层级链中,而相同层级的个体拥有大体相似的公共服务需求。因此,通过分层,极大降低了传统社会的治理复杂性,这是由于信息交换能力和处理能力低下的无奈的演化结果。而网络社会,传统社会受制于信息传输匮乏和处理能力低下的制约都不再存在。每个个体的公共服务需求都能够通过即时的信息平台反映和汇集,并形成批量的公共服务需求,并与公共资源拥有者形成直接的供需沟通,最终形成公共服务的匹配。所以,网络社会由于具有的海量的信息处理和匹配能力,因此并不需要强制的压缩社会的复杂程度从而简化和满足社会需求。

 3、网络社会的进一步演化也降低了社会的复杂度

尽管网络社会不需要通过强制分层的手段来降低社会复杂度,但从另一个层面,当网络社会进一步演化时,也同时降低了社会复杂度。这种复杂度的降低,也是网络社会有效运行的内在逻辑。

这种复杂性的降低的历史过程可以用图9表示:在人类历史的早期,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人类社会各个主体单元之间没有连接,仅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这样的结构是最简单的社会结构。而在第二阶段,在社会中的不同部分,逐渐形成了部分连接,开始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在部分连接过程中,社会的复杂度大大增加,为了降低社会复杂度实现社会的整体可控,就演化出了作为中心连接者的政府和相应的分层体系。在第三阶段,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了社会可以充分的实现两两个体之间的连接,那么整个社会的复杂度又会重新降低,因为从任何一个位置来观察网络,网络的结构都是相同的(当然这只是一种极端的理想抽象),这就形成了社会结构的各向同向性。

当然,网络时代下由于社会全向连接引起的复杂度的降低与早期人类由于隔绝形成的低复杂度社会具有本质的不同。网络时代的复杂度降低主要是指静态结构上,成为均匀的网状结构,然而在网状结构的社会运动中,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和自组织性。但是,从更高的层面,整个社会结构的复杂度依然因为网络的出现而降低了。换句话说,网络的出现,使得社会重新变得“均匀”了。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网络社会由于其根本性的解决了社会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信息处理问题,从而自然而然的绕过了传统社会中的种种的制度安排,仅仅通过所有社会个体之间稳定而简单的连接而重构了整个社会结构,这就是网络社会结构和运作的基本机制和逻辑。

四、网络社会时代下传统政府的生存与转型问题

以上从各个角度的分析,归纳起来,可以用一句话来简单概括:一言以蔽之,传统社会受制于信息交互与处理能力的限制,从而不得不演化为中心型社会结构来实现有效治理;而网络社会由于其自身的技术与结构特性,是典型的非中心型社会。那么一个问题就随之产生,作为传统中心型社会中心的政府,在网络社会时代如何生存?如果政府确定是一种社会结构中的必须的话,那么在新的社会时代应当承担何种职责?

1、网络时代的传统政府的职能危机与合理性丧失

如前所述,传统政府居于社会中心的位置以及内部在社会连接与管理职能上的很多方面,并不是政府一厢情愿强加的结果,而是整个社会系统演化所形成的必然稳定结构。然而,这一稳定的中心型结构,在网络社会面前遇到了挑战,处于中心位置的政府由于中心型社会基础的瓦解面对着巨大的职能危机与合理性的丧失。以通常认为的政府职能为例,如前所述,政府在对外、对内宏观、对内微观三个层面来履行自身的职能(图4)。而在对内宏观的职能方面,尽管有不同的表述,但通常界定为如下几类: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然而一一分析可以发现,这些典型的传统政府的对内宏观职能都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

1)生产-消费者的直接沟通消除了信息层级传递引发的生产-需求波动,从而降低了对宏观调控的需求。宏观调控是传统时代几乎所有政府的核心经济职能。然而这一职能背后的合理性现实需求是由于传统时代下生产者与消费者由于无法直接沟通,从而不得不建立层级的分销体系,而随时间变化的供需信息在这一层级链中传导会产生严重的失真现象,因此需要政府作为社会中唯一全部市场信息拥有者,采用政策和调动资源来平抑这种波动,从而避免由于产销差距过大形成的经济危机的出现(图6)。这就是宏观调控的现实直接合理性来源,这种合理性是建立在传统社会信息沟通不畅的前提下的。然而网络社会由于实现了生产者与销售者的直接沟通,并且整个市场产需信息由于信息技术的整合而呈现出逐渐向所有参与者透明的趋势。那么,实际市场中需求的变动可以真实的被生产者所了解,消费者直接向生产者下订单,而每一个生产出来的产品在其出厂时就是已经被销售的。在这种情况下,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产需差距就被很好的消除了。生产者也不会盲目扩大生产或者盲目缩小生产,反之消费者也是一样。那么,政府作为恢复被扭曲下市场信息的干预者的作用就被大大的降低了。也就是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直接沟通,消除了政府作为外部信息干预者的存在必要。

2)消费行为的第三方透明抑制了市场中短期行为从而降低了对市场监管必要性的需要。市场监管是传统政府的一项核心职能。这一职能建立的前提假设是由于市场中的信息不透明从而引发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者是否按照规范生产了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对于消费者是很难事先知道的。并且,即便消费者在实际消费中受损,然而由于索赔成本和实力对比的关系,也很难保障每个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大量的销售行为已经发生,不是每个消费者都有能力和意愿进行索赔的,因此市场信息的不透明会激励厂商采取短期行为。为了应对这种局面,传统时代,就需要政府作为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强制进行干预。一方面,通过不断的监管对生产者的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进行检查从而将有欺诈行为的厂商剔除出去;另一方面,通过建立信用制度,加大将曾经有违约行为的厂商的再进入成本,从而抑制厂商短期行为的动机。这在传统时代成为一种必须。

然而,在网络时代,由于这种情况得以很大程度上的改变,由于网络交易对第三方透明,任何厂商对个别消费者的欺诈行为都被暴露在网络之上并被潜在的其他购买者所事先了解(通俗的讲,就是消费者在网购之前都会去看对产品的其他消费者评价)。一旦有消费者对产品有所不满,都有可能抑制后来的消费者的进入。因此,短期市场欺诈行为的厂商很快就会因为欺诈行为的透明公开而无人购买从而退出市场。所以,在一个透明的市场中,欺诈行为会大大的减少。厂商不但会抑制自身的欺诈行为,反而还会会千方百计维护自身的信誉和产品质量。即便某些厂商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身的产品中的某些属性的偷工减料,不会被察觉,然而在网络中,面对的不仅仅是单个消费者,而是整个消费人群,因此,任何产品都会被整个消费人群(包括普通消费者和专业人士)从各个方面进行监测,而任何的质量缺损都会暴露在网络上。也正因为此,网络社会由于创造了市场交易信息透明的环境,从而使得政府采用的质量审查,信用监管等制度的实质价值会被大大降低。

3)公共服务资源的透明和可交易降低了政府调动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性。网络社会中,信息的透明不仅是商品信息的透明,各种公共属性资源的信息也是透明的。也就是说,拥有公共属性资源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和需求方之间也可以形成有效的连接和交易。例如,在某些人群中有特殊的医疗需求,需要更好的医疗服务,这时候就能够直接汇集成为公共服务需求,而拥有医疗资源和能力的社会主体,就可以直接在该地构建医疗机构或者提供其他医疗选择。另一个例子是慈善事业,社会慈善是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之一,慈善分为两种,一种是普惠型的(对于某一类人群)一种是定向型的(对于特定个体)。而对于定向型的救助而言,希望提供慈善救助的人群由于不掌握需要救助的信息,因此,就需要通过政府作为中介者来实现这种救助资源的转移(也就是通过政府统一募捐由政府来进行救助)并付出一定的中介成本。而在网络社会时代,可以很轻易地实现需要救助信息与捐助者信息的公开透明和直接连接,也就不再需要政府作为统一的公共服务信息提供者的居间者地位。

4)网络社会的自组织性取代了社会管理的有效意义

传统社会政府参与社会管理的初衷和合理性也是建立在社会个体之间的信息不畅基础上的。例如在遥远的两地,两个个体都有某些共同的参与社会活动的需要和热情,然而在当地都是处于少数者,或者互相没有联系,因此,就需要政府出面,作为社会组织者的身份将具有同样公共活动需求的组织者联系起来,形成社会组织,并作为核心控制者参与整个社会的运转。然而网络社会中信息的透明使得相近公共活动参与的需求者可以实现有效的辨识和协同行动,形成有序的网络社会组织。这就是之前所说的网络社会的自组织性。通过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协同实现有序的组织和自我管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由政府参与这一社会主体的自我过程就成为一种社会过程的冗余。

以上的分析都是从纯社会演化的理想角度进行的(图11),当然,现实中的实际社会运作往往还受到各方面的利益、传统、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的影响而体现在各个不同国家社会中的不同状态,网络也并不能完全替代这些职能。然而总体而言,传统社会在以上的几个方面的职责必然性,本质上来自于自身所具有的社会中心连接者的信息优势地位。通过这种信息优势,更有效的调控社会资源,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而这种职能定位在网络社会这一更加迅捷、低成本、没有自我利益导向的新型结构面前就会遭遇严重的合理性危机(并且这种冲击是对人类传统时代的各种类型政府全体):当一个社会不再需要强制性的中心连接者就能实现信息的有效交换和资源的有效分配时,作为信息连接中心的政府该何去何从?或者更为简短的总结:在一个非中心性社会中,原有作为社会中心的政府该何去何从?

 2、网络社会时代传统政府的转型

从目前来看,网络社会时代,整个人类社会依然在相当长的阶段需要政府作为公共机构的管理者,然而面对网络社会的非中心性特征,传统政府必须要做出有效的职能和定位的转型。这种转型就是要改变作为传统社会中心连接者的职能,转而向巩固公共社会外围和社会运行基础的职能转变。

之前的图3已经说明了政府职能的三个层面。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进一步来分析这三个层面:1)构建社会个体的生存和权利基础;2)构建社会的外壳:保卫安全和构建社会运行基础包括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3)社会内部连接职能:作为中心型传统社会的中心连接者和管理者(信息交换和资源分配)。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作为社会中心连接者的政府职能在非中心的网络社会时代已经不再是一种必要。那么政府就应该将其职能转为更加的关注社会微观个体权利的维护和巩固社会运行的外壳包括不受外敌侵入和构建社会运行必要设施包括基础设施,法律体系和个体的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上。而在此基础之上的作为连接者的职能都逐步让位于更有效率的网络本身(图12)。

进一步分析这种改变,在网络时代政府应该致力于两个层面的职能,形象的描述这种改变可以称之为职能的微观化和外壳化。

1)职能的微观化:政府应该更加关注于网络社会的个体生存和个人权利;尽管网络社会能够通过信息的透明交换实现资源的有效分配从而保障大多数个体的生存,然而不可避免的有个别个体会在这一过程中受到损害,因此这就需要政府给与救助和干预,这主要通过普惠型的最基本公共服务来保障例如失业救济,基本医疗体系等以及针对个别个体的特殊救助。此外,网络社会在拉近社会距离的同时也必不可少的产生了对个体权利的各种新的侵害形式,这就需要政府对个体权利给予更好的制度上的保护。

2)职能的外壳化:政府更加关注于保障社会运行的基础(外壳)并强化其社会外壳,这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抵御对社会侵害的各种安全威胁包括传统威胁和新的网络安全威胁,确保整个社会的完整和安全;二是更好的完善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减少实际物质交换损耗的基础交通建设等;三是更好的完善制度和法律体系,这既包括对个体权利的保护,也包括对网络社会时代下整个社会有效运行的干预性。

五、结语

本文用了很长的篇幅来讨论网络社会时代的到来对政府职能的影响。尽管探讨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然而基本的逻辑却是简单的:即传统社会是典型的中心型社会,这种中心型社会是传统社会信息沟通不畅条件下的必然演化结果,然而网络社会作为典型的非中心性社会,作为社会中心的政府必然要面临着严重的生存与转型问题。那么政府应该如何转变?

根据本文的探讨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也是对文初提出三个问题的总结性回答:

1)网络社会的实质和其核心特性是什么?

网络社会的实质有两个层面:人类前所未有的强连接模式,这意味着整个社会个体之间不需要第三方的直接连接和信息交换成为可能;人类新的存在方式:这意味着对人类组织和社会行为的的传统物理约束不再成为制约。

网络社会的核心特征有两个层面:从静态特征来看,网络社会是典型的非中心型社会。从动态特征来看,由于网络社会的非中心型架构,呈现出动态上明显的不确定性和自组织性。而无论动态还是静态,非中心性都是网络社会最为核心的特征。

2)网络社会的核心特性对传统政府的影响有哪些?

传统社会是典型的中心型社会,这一社会结构是在信息交换水平落后的条件下通过构建强有力的中心连接者实现整个社会的连接和有序运行,而政府就是这一社会中心连接者的自然产物,其他的种种制度,例如分工交换,分层治理等模式都是为了适应于这种信息交换水平落后条件下的自然产物。而网络社会本质上不需要通过中心连接者的存在,这就直接导致传统政府在作为社会连接中心的职能的合理性基础的丧失。

3)在人类即将整体迈入网络时代的未来,政府应该如何实现自身的转型?

在整个新的时代,政府的职能应该致力于实现两个方向的转变,即将自身从社会中心连接者和核心居间者的角色转变为致力于对于社会中个体的关注和整个社会运行基础的巩固,可以称之为职能的微观化和外壳化。而将资源分配、信息交换、指导社会运行等原先传统社会具有优势和合理性的职能让渡给网络本身。

正如文初所言,网络社会的产生对人类社会而言是划时代的历史分野,对传统社会的各个领域将产生全面的冲击和影响,社会中的各个层面和各个主体都因为进入到新的时代而产生适应性的变革。政府作为人类创造并为整个社会的运行而服务的最大公共组织,当整个社会的基本结构产生根本性变革后,未来的政府也必然要产生相应的适应性变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政府自身的价值和作用,本文正是抛砖引玉,以引发更多在此领域的思考和探索。

 

注释: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网络社会的基础特性及其公共治理策略研究”(14BGL110)。

作者简介:何哲(1982.1-)男,陕西西安人,汉族,博士,现为国家行政学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网络社会、国家战略、政治经济体制演化、行政体制改革、社会管理、中国制造业发展战略、经济服务化等。

感谢俞可平教授、褚松燕教授对本文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①]本文行为中大量使用了略显冗余的“网络社会时代”一词,以区别于通常使用的网络时代,是因为网络起到的根本性变革作用是在以网络作为核心的社会连接手段将整个社会整合形成新的社会结构时,而不是互联网作为技术手段开始之处就形成的新的时代。在互联网出现初期到网络完成对整个人类社会的重构这一时期,可以称之为从传统社会向网络社会演化的过渡阶段。

[②]参见:CastellsM.(2009)TheRiseoftheNetworkSociety:TheInformationAge:Economy,Society,andCulture;JohnWiley&Sons.VolkmerI.(2003)TheGlobalNetworkSocietyandtheGlobalPublicSphere.Development,48(1):9-16.

[③]DijkV.J.(2012),TheNetworkSociety(3ededition).SAGEPublicationsLtd.pp22-43;郑中玉,何明升:《“网络社会”的概念辨析》,《社会学研究》2004年01期。

[④]何哲:《网络社会的基本特性及其公共治理策略》,《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03期。

[⑤]BostromN.(2003),Arewelivinginacomputersimulation?ThePhilosophicalQuarterly53(211)括号里的是总期数还是年份?:243-255.

[⑥]钱学森最早提出了复杂巨系统的概念和特性,参见钱学森,于景元,戴汝为:《一个科学新领域——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及其方法论》,《自然杂志》,1990年第01期;欧阳莹之,《复杂系统理论基础》,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1年。[⑥]

[⑦]在供应链管理中,这种由于产业链内部层级的存在从而使得一个微小的终端需求扰动在产业链中逐级放大成为严重的生产波动现象称之为牛鞭现象,由于对说明本文的主旨有重要意义,因此略在此作说明。
 

载于《中国治理评论》,第6辑,中央编译出版社

 

    进入专题: 网络社会   国家治理   政府转型  

本文责编:张容川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公共政策与治理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90321.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