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如:新墨学与工商管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02 次 更新时间:2015-06-17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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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如  


在先秦各家中,墨家是工商层的代表。「子墨子曰:商人之四方,市贾信徙,虽有关梁之难,盗贼之危,必为之。今士坐而言义,无关梁之难,盗贼之危,此为信徙,不可胜计,然而不为。则士之计利不若商人之察也」。墨子书中多处赞扬商人之信义勇和记载墨者「举友富商也」。比之儒家士农工商对商人的鄙视,和道家对商人的无视,墨家在先秦各家中可谓独树一帜。墨子本人出身工商层,墨家实由一些亦工、亦商、亦学的组织组成。墨者之中多有不愿学习文化而只愿意学习技艺者。在出土文物中也可以见到先秦墨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了工业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


本文简单概括墨家在工商方面的主张。墨家具备哪些东西,有哪些特点。墨家对企业的支持,还需要行家去墨学里面发掘。


一、经济思想

《墨经》之《经上》98条,《经下》82条,总共179条,只有三条与经济有关。可以为墨家的经济思想定调。《经下》第30「买无贵,说在仮其贾。【说买:】刀籴,相为贾。刀轻则籴不贵,刀重则籴不易。王刀无变,籴有变。岁变籴,则岁变刀。若鬻子」。这一条是说,只要双方能够议价,那么价格就不存在贵贱之说。并且解释了先秦之时对交易和货币的认识(只能反映当时的贵金属货币)。认为所谓货币(刀)也是一种商品,由此买卖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交换。随着时间的不同,各种货物的价值发生了变化。第31「贾宜则讐,说在尽。【说贾:】尽也者,尽去其“以不讐”也。其所以不讐去,则讐正。贾也,宜不宜;正,欲不欲。若败邦鬻室嫁子」。墨者举的两个案例都非常极端,用以强调在道德上看来再糟糕的交易都有其合理性。两个案例分别是卖掉自己的孩子和战败之后赔款和亲。在第31条墨家认为,这些交易一旦达成就是适宜的。以「宜」作为交易合理性的标准,但所谓「宜」指的是要去除那些影响交易的负面宏观因素,而不是具体某个交易的微观操作。就具体某个交易而言,适用的是前一条「买无贵」。

这两条经济主张与道家基本相同。都是在反击当时从管仲开始,由儒家继承的对市场的干涉。这两条不单是墨家对经济的核心主张,而且也是墨家平等观的高线。也就是说人与人,只要双方能够议价,那么双方就是平等的。所达成的交易(在社会层面就是规矩)就是得当的。当然,墨家还认识到人与人之间智能、知识的不平等。这方面墨家主要用普及教育和贤者对弱者的辅助作用来补足。

第三条与经济相关的内容也在《经下》。第36「“无不让也”,不可。说在始。【说无:】让者酒,未让始也。不可让也」。在经济方面可以理解为必须让人们保有基本的生产、生活技能、资料、资源。任何情况都不可以要求人们出让、夺走。墨家《十策》之《节用》和《节葬》篇也是从这个角度批评为政者。不能夺去百姓的财富,不能夺去百姓的婚配时间(当时认为生育也是生产),不能夺去百姓的生产、生活时间。这些都是基本条件性质的东西,也就是“始”。墨家将财富视为一个人生生(先秦所有学派的共同社会目标)之本,《非攻》说「又计其费,此为周生之本」。这一点也许让人们觉得意外。实际上本文所提及的几乎所有内容都会让人们意外。概因过去的所谓墨学,只不过是儒者托墨言儒创作而已。那是一种对《墨子》书中内容视而不见,而另行创作推理得到的所谓墨学,并非真正的墨学。

综合三条可见墨家主张的经济类似资本主义早期阶段的、纯粹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墨家不愧是工商层的代表学派。另外墨家还主张政权要负责三样与经济相关的职能。一是储备,国要有三年之备。备战、备灾。二是救济灾寡,或者说提供最低保障。《大取》说「爱人之亲若爱其亲,其类在官茍」。官茍就是临时的客舍。由官方来提供救济,也与墨家要求官方兼爱、兼利相通。墨家认为「圣人之利天下也,其类在礜石(除害)」。灾难、孤寡这些情况是“害”,故政权需要除之。三是向百姓普及生产生活知识,组织技术发明。在《墨子》书中一旦提及“教民”,全部案例都是圣人发明了某某生产生活技术教给百姓。与儒家之“教民以德,不可教民之明辩技艺”恰好相反。由于圣人实指圣王,所以我们说官方要向百姓普及生产生活知识、组织技术发明。


二、对企业总的认识

先秦墨家可以被认为是华夏大工业的开端。墨家进行的大型项目主要有宫室、墓室的建筑。在《经下》篇运用了其中一些内容类比讲述墨学。还有大型防御工程、器械的制造、兵器制造等大工业项目。宫室建筑古已有之,其他大工业项目恐怕就开端于墨家了。墨家的所谓组织,实际就是一个个的企业组织,只是还包括了传授墨学内容。小的组织应该是师徒制,大的组织像巨子孟胜的组织核心成员即达180人。所以墨家的组织纵跨了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两类。

墨家大概认为企业是人们合作求利性质。《大取》说「其类在猎走」,用合作打猎作类比。

其核心是合作,即「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成也」。墨家称合作是「为义之大务」。《经上》「义,利也」。转换到企业方面,我们可以称合作是“为利之大务”。

墨家的小型组织是师徒制。《经上》第15条说「佴,自作也。【说佴:】与人遇,人众循」。墨家的小型组织由贤者把人们

吸引到自己身边而形成。这实际上也是所有小型企业的形成机制。这也是所有学派的组织特点。《老子》中的“一生二、三、万物”,也就是这种过程的表述。

墨家的大型组织表面是师徒制,实际是一种法治组织。由「墨者之法(巨子腹朜对秦王的抗辩)」对各人进行约束。

无论什么规模的组织,其内部基本原则都是忠信。墨家认为大至全社会、小至家庭,人们都以忠信相连。这一点与儒家非常不同。墨家甚至认为亲人之间,如果某人对我不好,我也可以对他不好。与儒家的无条件单向顺从、无条件亲爱不同。墨家所说的忠与儒家也不相同。儒家所说的忠是对上位者的忠,有所谓移孝为忠之说。而墨家的忠是一种对群体、团体的忠。「忠信相连」之相字已经表明了这一点。墨家还有「(君王)爱民谨忠」、「仁者之为天下度也,辟之无以异乎孝子之为亲度也」——君王、贤者要忠孝于百姓。与儒家刚好相反。

忠总是与仁相提并论。这是因为墨家认为仁者必然偏爱,而忠也是一种有偏的情感和规范。墨家兼爱就是要为仁与忠等划一条底线,使之对其他人无害,进而交相为利。《经上》第12「忠,以为利而强、低也。【说忠:】不利弱。孩足将入,止容」。墨子认为忠是一种因为求利而努力作为和谦下的品德和规范。后来的墨者则结合「圣人之利天下也,其类在礜石」的除害思维,认为忠于某群体关键是阻止人们掉进陷阱。

而信作为墨家首义,更是墨者修身、组织的重中之重。所谓「言必信,行必果」和「不以其言之当也。使人视城得金」。墨家将守信置于前提无条件的位置。只要做出承诺,必然要「言必信,行必果」。与儒家「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相反。契约是否符合义,应该以承诺的过程进行保障,而不是在执行承诺时再去寻找理由不守信。实际上,《尚同》篇提及的,下级政长带领人们“尚同”于上级政长,所用表述就是一个宣誓过程。《尚同》篇认为执法就是一个“审信”过程,审查人们是否在守信(前面宣誓守法,故守法也是守信)。墨家多有参与城守抗敌的战斗。在《经上》篇墨子特意提及:「以其敢于是也命之;不以其不敢于彼也害之」。就墨家的理路而言,他“敢”了——承诺了,那么就必须「言必信,行必果」。反之,则不能强要他去做,那是害了他。不能守信(包括不能守不合义之信)则必须承担责任。墨家有巨子孟胜自杀殉信案例。用生命去偿还不能遵守之承诺。

前面提及墨家认为组成团体、企业,目的是求利。然而墨家的求利绝不是损人利己的求利,反而是一种首先「士损己益所为」的求利。「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己在所爱,爱加于己」。那么怎么样去爱人从而达到爱己的目的呢?《大取》说「厚亲不称行而类行,其类在江上井」。墨家认为个人、团体在社会之中就类似江河里的一口井。江河水满而清,则我这口井也必然水满而清。要用爱去换取爱,要利好周边获取自己的利好。墨家作企业也必然如此。墨子又说:「古之知者之为天下度也,必顺虑其义而后为之行」。要利人,就要去考察该人的“义(利也)”。根据他对义利的认识去利他,而不是推己及人。用于企业,可以表述为:⑴企业不单要利己、利企业员工,更重要的是通过为人们提供服务而换取自利。⑵要利人就要充分考察人们的需要和看法,不可自以为是。要为人们提供他们自身需要的东西。


三、人的素质

这包括了普通员工的素质、贤者(中层?)、领导人的素质。领导人在墨家称为贤者。

墨家认为人之所以为人,首先是因为“知”。仁义礼之类,在墨家看来都是“知”,是人类智慧。这与其他学派又是非常不同。那么“知”怎么产生呢?墨家认为产生于“虑”。忧虑,对自身、社会不足之忧虑。《经上》「止,以久也……若人过梁。」。甚至主张要像过独木桥一样,觉得不小心行差踏错就会掉进深渊。因为忧虑而产生求知欲、求取欲。所以就墨家而言,知道自身有缺陷有不足,是第一顺位的。而最根本的自知之明则被置立为天志,即「天为贵,天为知而已矣」。唯有上天全知全能,人类天生就不知不能,怎么能不忧虑呢?人类的天责在于践行天志“生生”,如果不知不能,怎么能不忧虑呢?《大取》说,「内胶外闭而心毋空乎?」。自我封闭,内心胶着,是墨者修身之大忌!

《经下》「先知,意相也」。先于“知”的是相互交流。所以就墨者而言交流能力是第二顺位的。正因为这一点和前面提及的要依照他的义去利他,导致墨家必须主张「杂于庸民」。从而去获知人们的义利所在。墨者修身,成圣当然是最终目标。而成圣之前的目标是「万万民之身《兼爱下》」。使自己能化身为那些各个不同的万民。道教甚至神化了墨子能做到的这种功夫。传说墨子能一时变化为小孩、一时又变化为老妇等等。

第三顺位是能够明辩。墨家在明辩的学问方面下了非常多的功夫。整个墨学实际上也可以说是在教人们明辩。明辩的目标是「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首先明是非,然后明同异,然后能对利害做出处置。整个精神则是模仿万物——也就是上天创造的这个世界。要能够接受众人之言,还要能够在众人之言中找到适宜的路径。

第四顺位是要有基本的道德观念。包括仁(能与他人共鸣)义(能以“生生”为志向)礼(礼貌,非儒家所言礼制)。

第五顺位是要能够用行为践行道德,「率行学实」如一,简单地可以理解为知行如一。主要是做到前面提及的忠孝信,另外还有一个介于贤者和普通人之间的“佴”。其中孝也以利亲为主要取向。当然墨家说利他就要符合他的义利,那么墨家所说的利亲也就包括了实现亲人的欲求,包括情感欲求。佴则是以身为饵,对普通人是高标,对贤者是低线。即能够成为人们的榜样,能够带动别人。

这些是对普通人的要求。其中关于知的部分,在企业可以理解为沟通能力、知不足、求知欲、技能知识。道德部分则主要是忠诚、守信,要以成为榜样为目标。另外,还有三个性情、行为方面的主张。一是「真天壤之情,虽上世至圣不能废也」。主张人们保留真性情,不学儒家化性起伪。这个主张与墨家视交流为知识来源是相应的。显然在交流过程中越是真实、越是朴实,那么交流就越简单,不需要反复探寻虚饰者的真实想法。一个人的情感、情绪和看法被压抑,总会以其他方式表现出来。比如冷淡、疏离等等。所以除了避免一时的激化之外,人都不应该压抑自己。而应该通过与对方或者其他人的交流而将之释放出来,不再纠结。熟人之间更能够直话直说,直话直说也能够促进彼此关系。而且各个人保留自己的性情,显然能使团队更为丰富多彩。二是处事之时要惔然,能够入静、理性。《经上》第25「平,知无欲恶也惔然」。不要带入太多的得失念头。另有墨家修身著名的“去六辟”。要去除个人情绪好恶对判断的干扰。三是行为要能够知“止”。这一点儒墨皆主张。

对贤者的要求则更高。《经上》提及「佴焆廉令」。要能带动别人才能称为贤者,佴是贤者的入门线。焆,指少说话但内心通透,不做没有意义的争执。廉,反省自律。「己惟为之,知其也諰也」,儒家《中庸》篇所说的慎独,袭自墨家。《尸子》记载“孔子贵仁,墨子贵廉”。墨家修身不但以廉为最突出特色。而且墨家的廉或者说慎独有上天信仰为支撑,非无根之水,亦非无帝之淫。令,是贤者的高线,领导人的低线。即懂得怎么指令别人。

对领导人的要求为最高。《经上》提及「令任勇力」。令,墨家强调领导人的以身戴行、信身从事,自己要先做到。任,即能够担任、负责任。儒家所言责任,只有去担负某个位置、事情意涵。墨家则更为强调为过程和结果负责。墨子曾经举荐胜绰到项子牛那里任事。「项子牛三侵鲁地,而胜绰三从」。墨子亲自上门声明自己放弃对胜绰的担保,要求项子牛不再任用胜绰。勇,从事之本,「勇为本焉《修身》」。力,力行,努力从事。墨家所言的领导者,都必须努力从事,而主要任务是听治。在企业可以理解为考察企业和社会,管理企业。领导者「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需要「处下」或者说谦下做为基础。注意,前面提及“忠”的一个表现就是“低”,即谦下。领导者还需要「审治乱之纪」,也就是要能够指明“道”——道路在何方。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领导者要善于发现能托付与事的贤者,不可专用亲随。「故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尚贤》」。「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为政於国家者,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则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恶。是其故何也?”子墨子言曰:“是在王公大人为政於国家者,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也”。是故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务,将在於众贤而已《尚贤》」。而且所任用的贤者最好有充分的实践经验。田鸠子对秦王说,一个人没有基层经验就无法胜任高层管理职位。此说虽然有针对商鞅、张仪背景,但也是墨家的主张。任用贤者之后,则应该「事无辞,物无违」,不要多加干涉,而是让贤者能够独立任事、发挥才干。

墨家有言「墨者以为不听巨子不察」。如果巨子不明察,那么就可以不执行巨子的指令。实际上,如果领导者确实有决断和沟通能力,那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的抗辩。先秦墨家既主张「君亲师皆不必可法」,又主张「不听巨子不察」,但却获得了比各家都要高得多的执行力。实在令人深思。


四、企业要素与创新

一方面是管理,这个不会有疑问。第二方面是执行力。另一方面是技术和发明。

墨家对科学技术之重视在先秦也是独树一帜。《墨子》书,特别是《墨经》即运用了医学、算学、建筑、机械、皮革、制鞋、几何、辩学、天文、光学、物理、战争、商业等等知识。在墨家的叙述里,圣人全部是些发明家,他们教民生产生活技术,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竟无教民以德者。盖墨家认为道德在百姓之中,而贤者君王只是执百姓之义为义而已。反映到墨者言行,就表现出墨者们对技术的嗜好。墨家主张纯粹的市场,官方不得干涉。那么人们只能以勤劳和技术去改善自己的生活。不可能依赖政权(实际上百姓怎么可能依赖政权?那些对政权搞经济的美化都是胡扯)。转换到企业语境,墨家当然也会强调科学科技的运用和发明。

墨家对技术和产品的观点可能有些偏向性。墨家认为某物被发明出来就有其原本的用途。应该集中物力、精力于这个用途,而不应该去做一些用于炫耀、表现尊卑的那些装饰。即产品要精工、朴实,科技越先进越好,精益求精。传说墨子能几斧头制作出一个车轮(当时的高技术),制作的木鸟能连续飞行三日三夜。

与之相应,墨家鼓励人们质疑权威和勇于创新。墨子说,“君亲师,皆不必可法《法仪》”、“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其实墨家称「天为贵,天为知而已矣」,认为即使圣人与鬼神相比也只是无知之辈,已经在信仰层面破除了所有人类权威。为创新破除了来自权威造成的心障。《经下》第51「且然不可正,而不害用工,说在宜。【说且:】且,必然。且已,必已。且用工而后已者,必用工后已」。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结果会是什么,那么就试一试,必须试一试才能知道。只是过程需要谨慎而已。墨家同样鼓励纯粹的科学。《经下》提及的光学内容,不可能产生日常生活,而只能是墨者们在探索自然过程中通过试验发现的。成语“墨守成规”,源于西汉后期儒家古文经学成为官学和判案法典,并不是源于墨家之城守术。古文经学在汉朝的核心经典就是《春秋墨守》。说到墨家城守术,也是墨子为了实践自己主张而发展出来的全套守城技术。从中也可以见到,墨家的技术发展还不只是单个技术点的发展,而且还是成系统考虑的。其中竟然细致到某个战位应该用男性还是女性,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品质,应该用什么旗号与其他部分沟通。墨家认为任何主张都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去达至,所以对技术的打磨、发明是提高、实践主张的必须。因此我们看到《墨经》著述了整个立法过程,去实现墨家的民立法主张。

《经下》第58「“成绘履过椎,与成椎过绘履同”,过件也」。这是说工序是很讲究的,颠倒了工序就“过(错误)”了。其中用到“件”这个词,而且把制履过程做了工序区分。可见先秦墨家已经有类似流水线的生产方式。秦墓出土也表明,制作一个小小的箭矢,也被分成多个工序,每个工序都有责任人签字确认质量。这种做法与墨家「必有规矩」主张相同。所以人们一看到出土就能判定为墨家所为。


五、管理与执行力

管理与执行力不能截然分开,提高管理水平目标就是提高利用率和执行力。从而使得能够「志功相从」。墨家认为管理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实现,一是赋予理想、信仰。二是法治。三是树立榜样,进行鼓励。

就信仰来说,墨家主张以天志方式赋予。天志生生、志以天下为芬,而践行天志就是人们的天责。又特别强调赋予人们敬畏心。《大取》说「浸淫之辞,其类在鼓栗」。强调「子墨子言曰:虽有深溪博林幽涧毋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见有鬼神视之」。从而使人们产生敬畏心。有了敬畏心才能做到墨家主张的慎独。没有敬畏心慎独个什么呢?墨家在法治实践中也强调非常严格的法治。近乎零容忍的执法。大概也有产生敬畏心这一层考虑。赋予天责,就企业而言可以理解为赋予理想和使命感。使命、敬畏、周爱,进而自觉。《经下》第55「使,令使也。我使我,我不使,亦使我。殿,戈亦使殿;不美亦使殿」。中间一段论证了,我自觉去做某事的时候,表面上我虽然没有使令自己,实际上我是使令了自己。这是原则,要自愿、要自觉,不要依靠强迫。请结合前面提到过的「以其敢于是也命之;不以其不敢于彼也害之」。而墨家认为应该有高度的自觉,战阵中没有人逼着我,我也自觉去殿后。为什么历史记载中墨者能够“死不旋踵”?因为墨者们即使在撤退之时,也战死于殿后掩护呀!

能够做到让人们如此服从的,正是墨家主张的「一同天下之义」。与托墨言儒的所谓墨学不同,「一同天下之义」、「尚同」指的是上位者去符合下位者之义。从而使天下人同义。当然,企业毕竟与治国有所不同。我们也可以理解为领导者要将自己的理想、做法让人们充分理解和接受,同时也充分考虑人们的理想和意见,与人们形成同心合力的局面。因为人们同心合力,实现领导者的利益和理想也就是在实现人们的利益和理想。人们自然能够拧成一股绳,从而能够如臂使指。

法治方面不用多说。墨家主张「必有规矩」,在整个流程各个环节都要有规矩。而且主张「必有效」,在整个流程各个环节都要有样板。让人们有法可依,有模板可仿效。从而使得普通人也能基本达到巧匠的效果。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流程、工序的各个环节都要向人们的惯性靠拢(不合适的惯性当然要除外)。这在《经上》称为“与重”,「与重,旧也」。墨家认为人们都在惯性之中运行,主张「行循以久」。既然人们依惯性运行,那么就最好利用这一点进行设计,让人们在运作时形成惯性。那么人们出错的可能性就小得多了。《经下》表达了墨家的观点,所谓法治,要让人们觉得在其中就像人们本来就是那个样子一样,本来就会那么做一样,本来就会那么想一样。这就是墨家的「均发均悬」。“与重”主张,应该适用于企业的日常管理。请注意,墨家认为法治、执法是一种承诺和守信行为。关键在于所赋予的理想、使命感、规则等等,符合人们的内心所欲。否则就会导致有规则等于没有规则的状况。颁布的规则就彻底失败了。这是《经下》第82条的内容。而一旦做出了承诺则必须执行之,守信嘛。

《经上》「告以文名,举彼实也。故使人督之」。下达任务之后,要时时督促执行。当然,这种督促并不表示不信任。而是要辅助他去完成任务。墨家主张「圣人者,事无辞也,物无违也」,要充分信任从事者。然而人们很难不犯错误,也很难轻易完成一个任务。对他进行「督之」,是在辅助他完成自己的任务。在使令和监督之时,要让被监督者理解到墨家这种设计的意图。不要形成错误理解,让被监督者觉得自己不被信任。

墨家认为,使令要与鼓励配合。以法治为本,期望和赞美为用。《经下》第55「使殷美,说在使」。要用殷切的期望(包含了对他的信任)和赞美。然而墨家不作那种好人式的赞美。《经上》第29「誉,明美也。【说:】誉之必其行也。其言之忻」,第30「诽,明恶也。【说:】诽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之忻」就是要对他或者对其他人有所启发。

节俭是墨家的标志性符号了。庄子记载说:「(墨者)不侈于后世,不靡于万物,不晖于数度」。不把应有的储备和应该留给后世的资源消耗掉;不过度消费自然资源;不炫耀式消费超出制度。第一点强调节俭、要有储备,要持续发展,不能寅吃卯粮。第二点简直是历史上最早的环保主张了。不过其中“万物”一词还包括百姓、人。所以第二点还是尽量减少对百姓的索取。不炫耀式消费则是《七患》、《节用》篇着重向统治者提出的要求。「必有规矩」,“数度”就是规矩,不超过规矩。墨家主张应该给予贤者更高的待遇,以形成对其他人的激励作用。对贤者要「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尚贤》」。但是这种“更高”的待遇又不能使贤者与其他人产生分隔,破坏贤者「杂于庸民」的和合气氛。所以贤者之「不晖于数度」是非常重要的,也是贤者的自制。墨家不主张那种「俯仰周旋威仪之礼《节用》」,认为创制那种礼仪是儒家对华夏传统的破坏。儒家主张人治,所以主张人的威仪,“不威则令不行”。而墨家主张法治,所以主张法令的威仪。而法令的威仪又产生于民立法和不折不扣的执法。儒墨主张有根本区别。不过,中国人毕竟在儒家文化环境中2200年了。如果领导人没有一点威仪,人们反而看不起他。就连中小学老师都不得不板起脸对学生。所谓「行循以久」,有时候不得去做一些不得已的事情。环境的变化并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

在《墨子》书中一旦提及“教民”,全部案例都是圣人发明了某某生产生活技术教给百姓。与儒家之“教民以德,不可教民之明辩技艺”恰好相反。由于圣人实指圣王,所以我们说官方要向百姓普及生产生活知识、组织技术发明。在企业可以理解为对员工的培训和重视创新。另外,企业需要培养好后备人才,接班人。《经下》第69「唱和同患,说在功。【说:】唱无过。无所周,若粺。和无过。使也,不得已。唱而不和,是不学也。智少而不学,必寡。和而不唱,是不教也。智而不教,功适息」。“唱”者即倡者、教者;“和”者即学者。墨家认为学生是自己事业的继承者。「智而不教,功适息」。墨家相比儒家是后起学派,最后能够与儒家平分秋色,与墨家重视教学是分不开的。最后虽然因为政治原因被儒家屠杀殆尽,只是不愿意放弃独立性、顺应集权而已。

墨家理解管理,是为「漏雍」——疏堵。《大取》「凡兴利除害也,其类在漏雍」。即发现向恶的方向,将之堵起来。发现向利的方向,使之能够畅通。而在疏堵两个方面,墨家又更为重视“堵”的方面。用于企业应是发现弱点,解决弱点,使之不能拖后腿。有点类似联想所言木桶,最短的那块板子决定了企业的水平。


六、经营

墨家倾向于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与前面提及的发展产品的核心功用同理。并且形成流水线,可以理解为相关产业链条。从而保障服务和产品的质量。这三点可以从前面提及的内容里找到。最为核心的一点就是向顾客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为此需要形成细致的分工。不但产品流水线上要细致分工,整个产业链条也可以视为一个流水线,需要细致分工。儒家式集权、人治的管理方式可能更适应小型企业,应变迅速。而墨家式的分权、合作、法治型管理方式可能更适应大型企业和科技类型的企业。不以应变为求存根本,而是以技术、文化的积累和提供高质量产品为求存根本。

而且墨家主张要对顾客进行分类,分别提供适合的服务。即墨家的「类以行人」、「以乡治其乡」主张。《尚同》篇解释为什么要坚持分封制度,所述理由,正是要以当地百姓之义去治理当地百姓。这个主张与道家相同。老子亦曰:“以家观家,以乡观乡……”。墨家认为治理百姓就要顺从百姓之义。「是故古之知者之为天下度也,必顺虑其义而后为之行《非攻》」。对顾客进行分类,就能向人们提供最为适合的服务。切不可以推己及人,以自己之喜好试图强行要人们接受。除非形成了垄断,包括刚完成创新形成的技术垄断时段,否则要顾客顺应自己都必然失败。为顾客着想,不是用自己的脑子去为他设谋,而是要用顾客的脑子去进行思考。

一个群体,或者说一个企业,必须与社会和其他企业形成合作关系。所说的合作包括了互补、流程、分类、竞争、提供服务等等配合,或者用墨家的语言称“相耦”。可以参考《大取》篇提及的十三种“同”。如此才能「同异交得」,使自己成为江中之井。在共利中取自己一井之水。企业与顾客的关系如此,企业与企业的关系何尝不如此?墨家认为不应该去追求排他性垄断地位和扎堆。而应该兼利与合作。「兼爱相若,一爱相若。一爱相若,其类在死也」。「“不为己”之可学也,其类在猎走」。

先秦儒墨两家都非常重视建立品牌和标识性特征。先秦三家,儒墨道。其中儒墨能够并称,而道家诸子虽多却没有被称为一家。这是其中一个原因。儒墨两家树立品牌的手段相同。都是四点:1、树立创始人的个人声誉。2、抢占政权职位。企业可以理解为抢占市场。3、树立标识性特征。儒家是孝道、礼仪、庭争。墨家是非攻、不辱、节俭、善谏(被儒家贬称为滑稽)。请参考《韩非》记载的儒墨两家典型表现。4、广泛传学与付诸实践。在企业可以理解为做广告和培养自己的相关企业群体吧。比如墨家到处进行非攻活动等等。

另外,墨家强调承担过程和后果责任,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重视售后服务?最后不要忘记墨家首义——守信。守信、合作是墨家立世之优。而与顾客、其他企业订立契约。需要以「争攸也」视之,不可以儒家式“争彼”。争辩立约,目的是寻找双方认可的可行方案,而不是非此即彼的利益争夺。《经上》第73「攸,不可两不可也。【说:】彼凡牛枢非牛,两也。无以非也」。第74「辩,争攸也。辩胜,当也。【说辩:】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不若当犬」。所谓“攸”,行水也,可以理解为可行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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