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梵澄:老子臆解·道经三十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78 次 更新时间:2015-06-08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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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梵澄 (进入专栏)  

道恒,无名,朴,虽小,而天下弗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俞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焉。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譬道之在天下也,犹川谷之与江海也。


通行本此作第三十二章。

“弗敢臣”,通行本作“莫能臣也”。

“侯王”,古本、真本皆作“王侯”。句下皆无“之”字。

“以俞甘露”,“俞”“澍”通假。通行本作“以降甘露”。?

“……而自均焉”,两本皆有“焉”字,与甲、乙本合。通行本无。

“所以不殆”,两本同,与甲、乙本合。通行本作“可以”。

“譬道……”两句,疑注释窜入本文。

“川谷”,乙本作“小谷”。

“之与”,通行本作“之于”。——“之”字在此为语助。川、谷、江、海,皆以喻道。皆在天下。此一解也,较胜。作“之于”则此“之”字训“往”。如“先生将何之”?即问“先生将何往”?意谓川谷流至于江海,则其所“止”也。其说亦可存。要之此二句疑非本文。

臆解:

老子之所谓道,乃宇宙常存之大经大本,超出名言而上。曰恒,曰无名,曰朴。远以治国,近以修身。治国,以谓任其道则万物宾服,人民不待法令而自然治平也。道先于名,名先于法;守道然后制名,名定然后事立,指归有在,所谓“止”也。——然则此与孔子之训子路以正名,及大学之言“知止”,殆亦不异,然老氏尚自然。若推其意,以人类之不齐,万物之相胜,皆率自然之道而返于朴,则且归于野蛮时代,文明亦几乎息矣,尚何“自宾”“自均”之有?老子之意,盖不其然。或者,仍诲人以“知止”,谓此有其极限也。要之,此不失为一至高远之理想。欧西圣哲类似之说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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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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