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梵澄:老子臆解·道经二十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64 次 更新时间:2015-06-08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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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梵澄 (进入专栏)  

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孰为此?天地。而弗能久,又况于人乎?

故从事而道者,同于道;得者,同于得;失者,同于失。同于得者,道亦得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


通行本此作虚无章第二十三。

两“终”字,古本皆作“崇”。通假。

“天地”句下,通行本皆作“天地尚不能久”。此据乙本,文较简明。甲本此处破缺。

“ 故从事而道者”,甲、乙两本同。通行本作“故从事于道者”,“而”“如”互用,“如”“于”通假。此句下通行本作“道者同于道”。重“道者”二字。

“得者”原作“德者”。“得”是本字。“德”,借字。

“道亦得之”,通行本多一“乐”字,作“道亦乐得之”。无谓。原义是“得、失”皆道。此下又重复“信不足……”两句,错简衍。

臆解:

“希,言自然”。——“听之而弗闻,名之曰希”。(见前十四章),言“自然”无可闻。

同一观于自然现象也,孔子尝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则有见于渐变。老子此言“希”,言“飘风、暴雨”,则有见于突变。故为老氏之学者,常善于应变。以自然况人事,非常之变亦多矣。

“同”者,合会也。孔子言“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易乾),皆合会之谓。声应气求,得、失互见。曰“故从事而道者,同于道”,合于道、会于道之谓也。老氏以历史眼光,观往事之得失,或尧、舜,或 、纣,以为其道多有同者。后世如逐秦之鹿,刘氏所以得之,项氏所以失之,皆有道存乎其间,此陆贾新语之所为作也。然皆无恒而有恒也。喻之于“自然”。——末言“道亦得之、失之”者,视人之与何道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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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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