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令伟:对国企基本脱困、农村贫困问题基本解决、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质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485 次 更新时间:2008-07-22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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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令伟 (进入专栏)  

这是2001年笔者上书当时国务院领导的质疑文章,现一字不改地发表在燕南评论上。

到2000年底,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脱困、农村贫困问题基本解决、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政府先后向世人作出的承诺。历史跨进2001年,官方郑重宣布这三大承诺已经实现。但笔者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后,却发现其中疑点不少。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对这样的“国之大事”有责任提出自己的看法。于是有了这一篇质疑文字。现分别陈述如下:

一.对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目标基本实现的质疑

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脱困的目标是在1998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明确提出的。到2001年1月,国家经贸委公布:2000年1—11月,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达2083亿元,同比增长1.4倍,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了困境,1997年,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为6599户,到2000年11月,已减少4391户,占66.5%,到年底,可减少70%左右;大多数行业实现了整体扭亏或继续增盈,重点监测的14个行业中有12个行业利润都有增加或整体扭亏为盈;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整体扭亏或盈利增加1。2001年3月召开的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在报告中明确宣布:200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392亿元,为1997年的2.9倍。三年脱困目标基本实现。

据上所述,到2000年底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减少70%左右。这是否将同期新增的亏损企业算了进去?如果未算进去,按2000年底大约有2000家新增亏损企业(国家经贸委负责人透露)计,扣除这一部分,和1997年(当时亏损企业是6599户)相比,实际只可能减少40%而不可能是70%。

从近几年对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看,可以说弄虚作假大行其道。从1998年(3年脱困的第一年)到2000年,据媒体报道的国家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稽查特派员的核查结果看,被审核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多数在财务核算中弄虚作假,人为多体现利润和人为少体现利润的问题都存在,但前者要比后者大得多,虚盈实亏、潜亏的问题已发展到十分严重的地步。以至于某经济大报载文叹息:“简直是‘洪洞县里无好人了’”。国有企业的财务信誉记录既是如此糟糕,在这个基础上出来的“国企脱困”的“数字可信度”能说不是问题吗?

退一步,假定上面的两个问题都不成为问题,围绕脱困采取的措施还大有推敲之处。这些措施是:

1.降低贷款利息。近几年国家连续调低存贷款利率。众所周知,由于国有银行的绝对垄断地位(意味着居民存款没有选择余地),又由于近年银行70%左右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2,贷款利率连续调低,主要受益者当然是国有企业。据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王国刚博士说,从1996年5月第一次降息到1999年第七次降息,每年国有企业减少利息支出约5000亿元,同期城乡居民每年减少利息收入5000多亿。可见,国有企业减少利息支出是建立在广大存款居民减少利息收入基础上的。

2.冲销国有企业在银行的呆坏账。从1996—2000年,政府安排资金额度为国有企业核销呆坏账近3000亿元3。其中1998—2000年不会少于2000亿元。

3.用封闭贷款支持国有企业脱困。封闭贷款是1997年开始发放的一种特殊的商业性贷款。其所以特殊,就是说一些国有企业按一般标准已经没有资格获得贷款而为了支持其脱困出台的具有专门针对性的贷款。仅截至1998年底,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共发放“封闭贷款”80.6亿元,获得这项贷款的企业有1454户4。

4.斥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如1999年国家增发600亿元国债,其中有90亿元用于支持512户重点企业、120户试点企业集团的技改项目。

5.债转股。这是1999年以来备受世人关注的一项支持国企脱困的重大措施。债转股就是将银行对国有企业的债权(主要是不良贷款)通过资产剥离转为股权,剥离的资产由金融资产公司接收并经营。债转股后企业沉重的债务及利息负担被卸下,可迅速、直接、有力地促进扭亏增盈。据国家经贸委负责人透露,截至1999年底,共推荐债转股企业601户,建议债转股金额4596亿元。到2000年末,确认对其中的580户企业实施债转股,金额达4050亿元5。

据以上5项措施的不完全统计,从1998年—2000年,三年来国有企业除少付利息费15000亿元(每年按5000亿元计算)外,国家直接用于支持国有企业脱困的政策性资金就达6221亿元左右,比同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的3884亿元利润(1998年525亿元,1999年967亿元,2000年2392亿元),多出2337亿元;其中近于直接输血的核销呆坏账、债转股两项金额就达6050亿元(不完全统计)左右,比同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的利润还多出2166亿元。

除以上5项直接涉及资金的政策外,还有一些对促进国有企业脱困起了重要作用的配套措施。包括国企股票上市,清理关闭“五小”企业,加快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关闭和人员分流的步伐,修订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等。国有企业通过包装上市(股票上市的大部分是国有企业),从股票发行、配售和溢价出售中募得不菲资金,促进“解困”的作用显而易见;清理关闭“五小企业”客观上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腾出了相当的市场份额;加快兼并、破产、关闭和分流人员步伐更能直接和迅速地从面上促进国有企业减亏,因为亏损企业消失得越多,亏损面就缩小得越快,人员分流得越多,人头开支就越小(从1998年末到1999年8月末,通过兼并、破产、关闭,8个月内减少了5900家国有工业企业;随之而来的是大批国有企业职工的下岗分流,1998年全年新增下岗职工585万人,1999年在550万—600万之间);通过修改企业划分标准,使大中型企业数量大幅减少(1999年修订企业划分标准,大中型企业合计比原标准减少了57.8%,其中大型企业比原标准减少86.3%)6,三年脱困的任务无形中也就轻多了。

此外,200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2千多亿元利润中,油价上涨作出了重要贡献。这里有两种数字可供参考:一种是来自《中国经济时报》的数字,该报2001年1月10日一篇题为《油价上涨帮了石油企业》的报道指出,去年三大石油集团盈利增加600亿美元,按增加盈利的一半来自油价上涨,那就是300亿美元,可折合为2400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已经超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全年利润(2392亿元);另一种是来自《南方周末》的数字,该报2001年1月18日一篇题为《2000:分水岭边的中国经济》文章指出,2000年头10个月,石油企业的利润就达902亿元,约占同期国企总利润的一半。

综上所述,即使将脱困的计算口径和财务核算真实性的问题抛开,也能清楚地看出导致国企三年脱困的真正原因:①银行巨额资金投入及利率大幅降低对国企的支持;②数额远超过国有企业赢利的政策性资金投入;③对国企脱困起了重要作用的配套行政措施;④国际市场油价行情的变化。除第4个原因外,前3个原因可以进一步凝炼为一句话:国有企业脱困是国家(民众)不惜血本支持的结果。但问题在于,这样的脱困能算真的脱困吗?这种脱困的意义究竟有多大呢?

二.对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基本解决的质疑

据官方报道,到1994年底,中国农村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是8000万。在这个前提下,中央主持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向全国和全世界承诺到2000年底,基本解决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此后,中央政府强化了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和行动,加大对扶贫投入的力度,从1994年到1997年4年间,中央投入的扶贫资金总计为457.6亿元,比前四年增长了79.9%7。经过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扶贫运作,到1998年底,官方报道农村贫困人口进一步减少到4200万人。1999年6月召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动员起来,夺取八七扶贫攻坚决战阶段的胜利”。明确要求从1999年起每年减少1000万贫困人口,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扶贫资金,调整了扶贫战略。到1999年底,官方公布又减少贫困人口800万,到2000年底,宣布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对“基本解决”这个判断应当怎样“判断”呢?

“基本解决”是相对于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之初的8000万(系当时官方公布)农村贫困人口说的。“基本解决”可以理解为当时8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绝大部分或大部分解决了温饱问题,平均每年(1994年—2000年)至少有800万人左右。这可能不可能呢?

从1994年到2000年,国家投入(投入的大头)的扶贫资金约在1000亿元左右。应该说,这样大的投入力度是前所未有的,但相对于8000万扶贫对象来说,分摊开来仍然很少,平均每人每年约为180元。如果考虑到这8000万贫困人口中有一半左右是属于生活和生产条件十分恶劣、自身基础又很差的“老大难”贫困人群,那么这些扶贫资金就更显得是杯水车薪。问题还在于,通过多种渠道披露的扶贫资金下摆情况表明:这些很有限的资金有相当一部分并不能真正用在扶持贫困户方面。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扶贫战略方面的原因(在2000年以前,扶贫战略基本上是以地区或县为目标的),有扶贫体制方面的原因,有腐败因素和工作上的失误,所有这些原因和因素就造成扶贫资源特别是资金的非扶贫占用严重。

究竟严重到什么程度呢?据云南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赵俊臣在1999年接受《光明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较多的扶贫资源被有的县乡政府机关、村社干部和农村中的非贫困农户占用了,很少或根本没转送达极贫农户”8。中国社科院贫困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文璞在接受《光明日报》记者采访时谈:“从扶贫资源使用效益来考察,政府扶贫项目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两点:一是扶贫目标不准,扶贫资源和效益常为非贫困农户所得,而真正贫困农户却难得到,甚至越穷的农户享受扶贫效益的机会越少。二是扶贫资源的效益不高,表现在扶贫资源的流失现象十分普遍,被转移用于非扶贫(或扶贫效益很小)的目标”9。 1999年第49期《了望》周刊发表的《中国反贫困行动调查》,对扶贫资金的非扶贫占用进行了系统披露,读后可令人大吃一惊:“在1996年以前,中央的以工代赈资金是以公益券方式支付的,流动性比较低,基本上可以保证及时、足额到位。1996年以后,中央下达的以工代赈资金改为货币支付,在一些财政极度紧张甚至干部工资都发不出来的贫困地区,这些资金往往被政府用于发放工资,其结果不是赈济了贫困人口,而是赈济了国家干部。”“贴息贷款(指信贷扶贫资金——引者注)的扶贫效率极低。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扶贫贴息贷款的年利率只有2.88%,远远低于商业利率,因此引来了大量的有权有势的竞争者,贫困人口无力与非贫困人口进行竞争。另一方面,尽管扶贫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但银行仍然要求贷方提供抵押,而贫困农户既没有财产可供抵押,又难于找到担保人,因此几乎无法获得这项贷款”。“可以有把握地说,1997年以前,贴息贷款(信贷扶贫资金—引者注)主要扶持的是贫困地区的乡镇企业和富裕大户,而真正的贫困户很少能够得到贷款”。“1997年,中央政府硬性规定了贴息贷款的到户比例,农发行开始对贫困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贷富不贷贫’的问题有所好转”。但作者笔锋一转又说:“1998年,农业银行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实行风险转嫁。许多贫困县硬性规定,对口帮扶干部要为其帮扶的对象提供贷款担保。还有一些地方的农行把风险转嫁给地方政府,主要是乡政府头上,要求乡政府承贷承还,以乡财政作抵押。”“但是乡政府同样会保护自己的利益,它进一步把风险转嫁给村集体,要求村委会用村集体财产提供担保,如村集体林场。村委会为了减少还贷风险,则拒绝给贫困户发放贷款,而把扶贫贴息贷款放给中等甚至上等收入水平的农户,结果相当一部分贫困农户还是得不到贷款。”看来1997年以后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以致作者慨叹:“要解决中国的‘扶假贫,假扶贫’问题该是多么困难的任务”。从1994、1995、1996、1997年看,“以工代赈”、“信贷扶贫”资金合计占中央扶贫资金的比重依次为87.3%、86.8%、88.0%、81.6%,而这两项资金发放使用过程中问题是如此之大,加上扶贫资金投入相对于攻坚阶段的扶贫任务本就是捉襟见肘,在这种情况下,能如期实现“基本解决”的目标真是有点出神入化了。

退一步说,假定上面列举的都不足为凭,或者干脆视为胡说八道,那就再看下面的情况:

如前所述,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是相对于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之初的8000万农村贫困人口说的,因此它只是静止状态(即假定8000万贫困人口这一时点数字自身不起变化)下统计出来的扶贫成就,而贫困人口事实上却是一个受多种因素影响(这里不包括扶贫的因素)的动态群体,这样统计的扶贫成就和实际的贫困状况就必然会发生脱节,时间预期越长,脱节的情况就越严重。当然,脱节并不一定就是实际贫困数大于统计的脱贫数,还可能出现相反的情况。但由于中国近几年发生的一些因素对农村贫困人口和扶贫的影响总的看是弊大于利,所以造成的后果恰恰就是农村实际发生的贫困人口大于或远大于静止状态下统计出来的脱贫数字,从而使“基本解决”的说法大打折扣。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相当一部分地区的返贫人口大于脱贫人口。近年由于自然灾害频发、农民负担加重、农产品卖难等因素的交互作用,使不少单靠经营小块土地的农民收入水平下降或严重下降,据农经界的著名学者陆学艺统计,1999年与1996年相比,农民的粮食生产所得减少了3280亿元。如果把其他农业收入也粗略算进去,农民从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约减少4000亿元10。农业部部长陈耀邦指出:由于农业受资源约束和市场约束越来越大,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自1998年以来连年下降,而收入连年下降的农民大约有60%以上集中在中西部地区11。返贫现象在中西部的农村尤其突出。著名的西海固地区,1995年当年脱贫人口约6.4万,但返贫人口却在15万人以上。安徽省大别山区六安的贫困人口由1999年的15万多人增加到2000年的60多万,1999年、2000年山西经过两年大旱后,缺水人口就猛增到600多万12。1999年东北某省因灾返贫人口达60万,而当年新增脱贫的人口仅10万。2000年全国因旱灾造成约6000万人缺粮。据1999年4月19日的《中国经济时报》载文估计:全国每年的返贫率大约在20%—30%之间,有些地方甚至高达50%以上。如平均按30%算,估计1994年以来全国农村累计返贫人口达2000万左右。

2.插花贫困问题严重。这既和区域性扶贫的战略缺陷有直接关系,也和近年农村发展环境的恶化有密切联系。扶贫战略的缺陷使非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多年来被排除在扶贫的视野之外。近年农村发展环境的恶化不但使贫困地区返贫人数急剧上升,也使非贫困地区的贫困人数扩大,从而造成一个越来越不容忽视的“贫困人口漏出”13 群体。中国社会科学院贫困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刘文璞先生说:“据有关专家估计,生活在非贫困县中的贫困人口可能占到了总贫困人口的二分之一14。姑且把这里估计的“二分之一”修改为“三分之一”,也是一个很大的人群了。

3.温饱标准的动态变化扩大了农村贫困人口。温饱标准的动态变化是客观要求。这里既有物价指数变动的因素,也有随着社会发展其他群体收入提高的比照因素,还有国际参照系的因素。总之,在一般的发展环境下,温饱标准的调高是必然的。1985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标准是纯收入206元,1990年为300元,1999年为625元,2000年为700元(一说为825元),国家近期宣布还将调高脱贫标准。即使按2000年的标准,根据近年农村纯农户收入下降15的实际来重新确定农村贫困人口,恐怕人数要超过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出的8000万。

综上所述,即使将其他(扶贫投入及扶贫方式和攻坚阶段的任务不相适应、扶贫资金的非扶贫占用十分严重)因素抛开,把“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静态目标放在动态性的环境中去考察,能看出宣布这一目标的实现有多大意义吗?

三、对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质疑

小康目标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来的:到20世纪末,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800—1000美元,建立一个小康社会。按邓小平同志当时的说法:“所谓小康社会,就是虽不富裕,但日子好过。”“没有太富的人,也没有太穷的人,所以日子普遍好过。”进入90年代以后,全国各地程度不同地掀起建设小康社会的热潮,纷纷搞规划,定措施,建立责任制,设置专门机构,进行指标测评。随着这股热潮,还时不时地在媒体上出现某某地区提前进入小康社会的报道。当时间进入2001年,历时多年的小康建设有了一个面上的结果。官方媒体在年初郑重地向世界宣布: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已达到了小康水平。

何为“总体上”?按词义讲,“总体”与“全体、”“整体”、“总和”、“总共”、“总括”等含义相近。从这些词义看,总体即便不完全等于各部分、各方面的组合,至少也是对各部分、各方面的概括。因此,“总体上”这个概念从外延看要比“基本上”、“大部分”等概念大,至少不应比这些概念小。那么,说人民生活总体上已达到了小康水平,也就是说,绝大部分中国人至少是大部分中国人的生活已达到了小康水平。

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呢?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要正确判断小康生活的实现程度,就要依据当代国际世界认可的小康生活标准。如果是自定小康标准,那么,任何国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宣布自己进入了小康社会。这显然是不行的。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中国人一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温饱问题,但又一直宣称人民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如果单根据“幸福美满”字面去理解,那么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中国人就已经过上小康生活甚至是超小康生活了(幸福美满显然比小康更好),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又何必再提建设小康社会呢?

问题就在于,有关部门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制定的小康标准“中国色彩”很浓。第一是原来具有国际参照性的重要指标已过时。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800美元的指标,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看,还具有一定的国际可比性,但从近年看已明显过时。200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49美元,仅分别相当于近年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24430美元、上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8320美元、下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3960美元、低收入国家平均水平1790美元的3.5%、10.2%、21.4%、47.4%.16。第二是城市和农村标准不统一。城乡两套指标,这是不符合国际惯例的。第三是衡量农村小康重要指标的标值太低。如农民人均纯收入,按1990年不变价,达小康值的标准仅为1200元,这个标值换算成现价可折合为280多美元。这么低的标准是没有什么国际可比性的。

问题更在于,即使是颇具“中国特色”、如此之低的小康标准,说总体上已经达到也勉为其难。从GDP指标看,占全国大多数的农村人口人均并未达到800美元,有人测算尚不足600美元17。另据著名经济学家胡鞍钢揭示:即使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的人均GDP指标,中国约有一半以上的地区、6.3亿多人居于世界第140位之后,这部分地区和人口是中国的“第三世界”和“第四世界”。18从农民人均纯收入看,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999年是2210元,2000年是2253元(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上是农调队根据调查资料计算出来的数字,并不能完全反映当年农民的实际平均纯收入,更不能反映农民的实际现金收入,由于体制及其他原因,统计上的数字收入往往偏大),按1:8的兑换率,折合成美元分别是276.3美元、281.6美元。而据国家农调队对全国近2万个农村家庭进行专项调查后分析,除去两成富裕的人群外,七成左右的农村家庭收入低于规定的小康值19。而上述分析还没有涉及城镇的低收入群体。

中国的历史进入新旧世纪之交,由于体制转轨、地区差距、素质差距、新旧产业消长、官员腐败、行业分配不公、公有资产的流失和转移、市场对弱小群体的挤压、城镇大批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连年的水旱灾害、大量过剩劳动力在城乡边缘徘徊、各种垄断性费用的刚性增长和预期支出压力的增大、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和农民负担明显加重等形形色色的原因,使收入差距急剧地拉大。来自不同渠道的调查资料表明:当今中国60%以上的财富集中在占人口比例2—3成或更少的人手里,从而和小平同志在上个世纪80年代提出的“没有太富的人,也没有太穷的人”,“日子普遍好过”的小康生活目标造成事实上的大相径庭。这种局面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纯收入”、“人均消费支出”等指标掩盖了很大问题。再依据这种不具有国际可比性又掩盖了很大问题的人均小康值作出中国已从总体上达到小康生活水平的判断,是否有点不太严肃呢?

总质疑:按照上述分析,关于国企基本脱困、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说法是否有“国假”之嫌?

1. 见《国企脱困并非只靠政策》2001年1月10日的《中国经济时报》

2. 见《不从体制上改革没出路》全国政协委员梁中堂,1999年8月27日《中国经济时报》

3. 参见《1400亿冲销坏账额度该怎么用—问题分析与新的政策选择》韩康,1998年4月21日《中国经济时报》;《债转股稳步推进 再就业不容乐观—盛华仁、张左己谈国企改革和社会保障》记者冀文海,2000年3月8日《中国经济时报》;《去年经济回眸:有效调控 重要转机》记者高露,2001年3月5日《经济参考报》

4. 见《走进封闭贷款》记者李文川,1999年8月6日《经济参考报》

5. 见《债转股企业已达569户》记者茹晴,2000年8月28日《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中国十大经贸要闻》,2001年1月22日《经济参考报》

6. 见《国家修订工业企业划分标准》,1999年4月19日《经济参考报》

7 .见《专题报道:中国反贫困行动调查》,1999年第49期《了望》

8. 见《调整扶贫战略 提高项目效益—扶贫攻坚阶段的政策调整建议》,1999年4月16日《光明日报》

9. 见同上文

10. 见《农村改革文章到底该怎么做?—世纪之初侃“三农”》李德才等,2001年2月21日《沈阳日报》

11. 见2001年1月5日的《中国经济时报》

12. 见《新“返贫”现象不可忽视》张红,2000年12月11日《辽宁日报》

13. 见《扶贫方式该改改了》记者夏树 , 2000年12月12日《农民日报》

14. 见《调整扶贫战略 提高项目效益—扶贫攻坚阶段的政策调整建议》,1999年4月16日《光明日报》

15. 参见陆学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2001年第一期《读书杂志》;《乌兰苏村:种地成了赔本的买卖》记者王南 ,2001年2月5日《中国经济时报》

16.参见《中国地区发展差距的特点》,记者茹晴,2001年4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

17.参见《多少人小康了》严阳,2001年4月6日《中国经济时报》

18.见《中国地区发展差距的特点》记者茹晴,2001年4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

19.参见《农民收入期待拐点》记者杜登彬,2001年1月8日《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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