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成: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08 次 更新时间:2024-03-29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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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成 (进入专栏)  

  改革擘画未来,创新驱动发展。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高举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旗,高唱创新的时代主旋律,面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作用、全面激发创新动力和创新活力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既突出了深化改革的重点,又明确了创新发展的思路,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意见》认为,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深刻揭示了知识产权制度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历史经验和现实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激发创新的根本动力在知识产权制度,确保市场良性竞争的主要手段是知识产权制度,保持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的关键是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通过为创新成果提供法律保护,使权利人得到合理市场回报,引领创新者源源不断涌现;知识产权制度为创新成果的转移转化搭建法律桥梁,推动创新资源配置合理高效;知识产权信息汇聚传播全民创新创造成果,促进全社会创新效率不断提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大有可为。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大国,有效支撑和保障了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发展。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我国专利、商标申请保持全球第一,华为中兴等企业在国外专利布局取得重大突破,涌现出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成绩可圈可点。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知识产权制度实施仍然面临复杂问题。激励创新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对创新成果的保护仍然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运用机制还不够完善,管理与服务措施还不够得力。《意见》直击肯綮,对破除一切阻碍创新的藩篱,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形成有力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统一认识,深化理解,勇于改革、主动作为,全面深入落实《意见》各项部署。
  抓住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个关键。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充分认识进一步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对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作用,坚持源头治理,抓紧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推动"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纳入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权利人保护自己的权利提供更加有效方便的手段和条件,发挥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主导作用和行政执法的主渠道作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
  攻克知识产权权益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这个难点。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是《意见》的重点任务之一,也是社会特别是创新群体普遍关注的热点。从根本上看,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吸引人才、依靠人才、留住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就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及单位在科研创新及转化运用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这就要求加快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健全面落实成果收益分配机制。要以攻坚克难的精神,抓住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分配、权益分享这个制约创新创造的"金钥匙",破除传统思维和管理方式,坚决把知识产权归属权交给单位、把知识产权收益向创新创造者、转移转化倾斜,最大程度地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积极性和转移转化活力。当前,应着力抓好"三权"改革和《职务发明条例》的制定,满足社会迫切期待。
  做好知识产权转化实施这篇文章。知识产权只有通过运用实施,才能实现市场价值,驱动经济发展。要在国家、地方、行业、企业等各个层面建立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的体制机制,从意识、能力等方面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全面提升水平,从财政、金融、税收、保险、信息等方面出台有力政策,促进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济社会发展带来良好的效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大力推动全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用30多年的时间走过了国外发达国家百余年的发展道路,但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深层次问题依然突出。要将知识产权领域体制机制的深化改革不断推向深入,持久不懈,务实努力,大胆破除一切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藩篱。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提高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效率,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要通过改革,破解制约知识产权运用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问题,促进知识产权更好实现市场价值;要通过改革,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切实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在有条件的地区和系统推进知识产权等改革试验。
  美好春天,带来美好期望。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意见》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的干部职工以及各地方、各方面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精神,凝聚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强大力量,按照《意见》的指引,奋发有为,将知识产权领域体制机制的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做好经济发展的"攀枝花",当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顶梁柱",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积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努力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让创新之树枝繁叶茂,创造一个洋溢蓬勃创新活力的新时代。(《中国知识产权报》4月9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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