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定学:关于知识定义的讨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22 次 更新时间:2015-04-1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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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定学  


2015年3月18日,作者在爱思想网发表了《究竟什么是知识》一文,该文对柏拉图知识定义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一个新的知识定义,尝试对知识做出更为合理、更切合实际的解释。拙文发表后受到许多朋友的关注,多家网站进行了转载,中国思维网《哲学研究》栏目还开展了专题讨论。朋友们对拙文的厚爱,作者深表感谢!在讨论中,有的朋友对拙文提出了一些质疑和批评,有的朋友还亲自与我联系,希望能给予回答。为了答谢朋友们,我专门撰写了此文,与朋友们共同讨论有关知识定义的一些问题。


1、为什么要研究知识的定义?

看了拙文后,有一些朋友很不理解,他们认为“知识就是基本知识!没论可论”;有的朋友甚至认为:“有知识的人们却不知知识为何,奇葩论!搞一篇长文定义知识,太复杂了”。在这些朋友眼里,“什么是知识”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根本不需要花费那么大的精力去研究,更不需要研究什么知识论,因为知识“没论可论”。

这些朋友之所以会发出这样的议论,很可能是对哲学还缺乏深入的了解,他们不知道知识论其实就是认识论。什么是认识论?认识论就是对人类知识的本性、起源和正当性的研究。[罗伯特·所罗门:《大问题——简明哲学导论》,张卜天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29页。]这就是说,认识论研究的核心其实就是知识。早在18世纪,西方哲学就发生过一次大的转向——由本体论转向认识论,认识论已经成为哲学的中心,也就是说,知识论是哲学的中心。

既然知识论是哲学的中心,那么它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就是“究竟什么是知识”这个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搞清楚,那就必然会严重影响、阻碍知识论或认识论的发展。正是由于此种原因,所以许多哲学家都很重视知识的定义问题,分析哲学家们甚至认为,知识论所要探讨的重点已经发生了变化,这个重点就是如何来给“知识”这一概念下定义。

如何给知识下一个好的定义,这个问题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尽管哲学家们进行了诸多探讨,但仍未能给知识提供一个理想的定义,这个问题决不像有些朋友想得那么简单。

知识的定义只是知识论中的一个问题,知识论还涉及到许多复杂的哲学及科学问题,不少哲学家都花费很大的精力进行专门的研究和探索。例如德国大哲学家康德就曾撰写过洋洋数十万言的《纯粹理性批判》一书,该书讨论的主题就是认识论或者说知识论。中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金岳霖先生著有《知识论》一书,美国哲学家约翰·波洛克、乔·克拉兹也著有《当代知识论》一书。通过这些哲学家们的工作可以看出,知识问题非常复杂,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决不像某些朋友想象得那么简单,更不是“没论可论”。


2、为什么说知识的本质是观念?

拙文对知识的本质进行了探讨,认为知识的本质是观念。有的朋友对此也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知识能改変人头脑中已有的观念理念,知识並不是人头脑中的一种观念。”

我们为什么说知识的本质是观念呢?在认识过程中,大脑会对认识对象产生一定的看法、观点或见解等,那么,大脑是通过什么东西来表达这些看法、观点或见解的呢?表达的基本元素是概念,但由于这些看法、观点、见解等属于判断或陈述,所以大脑是通过概念与概念的组合来表达这些判断与陈述的,而概念与概念的组合就是观念,也就是说,大脑是通过观念来表达这些看法、观点或见解的,或者说大脑是通过观念来表达知识的。既然人脑中的知识是通过观念进行表达的,那么,知识在本质上就是一种观念。

这个论断并非是作者的主观臆断,而是有根据的,不少哲学家都把观念视为标志人的主观世界的总体性范畴。例如斯宾诺沙就认为,观念是认识所得的结果。洛克也广泛使用观念一词,认为它是人思考时理解的对象,该词包含了形象、意念、类的含义。美国皮尔斯认为观念是认识的效用的总和。贝克莱认为物是观念的集合,而观念由心灵产生。此外心理学也认为,观念是一切心理反映形式的总称。

有的朋友还提出这样的质疑,“柏拉图说知识是信念,楼主说是观念,信念与观念本质上同类,楼主并未超越柏拉图。”柏拉图认为知识是“信念”,所谓信念就是人相信的观念,如果人不相信,那么这种观念就无法成为知识。作者认为柏拉图的“信念”主观性太强,也太随意,真正的知识即使你不相信,它照样是知识,所以作者在定义知识时就把“信念”改为“观念”,这样就可以避免对知识理解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3、如何判断一个定义的优劣?

看了我的文章后,网友夜啸(宝剑)先生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进行评论,他的认真精神令人钦佩!该文表达了两点意见,其中第一点意见是:分析判定一个定义好不好、行不行、准不准,应该明确起码的四个判断步骤。一、简化定义结构。二、检查其形式要素是否缺少,是否规范。三、联系实例查对属概念是否适当。四、联系实例查对定义内涵是否周延。由此依据来看柏拉图和陈定学的两个知识定义,应该可以判定前者比较好,但似乎还可以更完善。相比之下,后者虽然想修饰前者,问题反而较大。请看对柏拉图知识定义的分析。“知识是经过证实了的真的信念”,简化即:“知识是证实的信念”,它符合形式逻辑“被定义项+是+内涵规定+临属概念”的形式要素规定,且很规范。其属概念“信念”确实有点问题。知识是符合客观规律的认识,信念是主观恪守的思想,两者怎能随意使用呢。比如基督信徒有在生不断赎罪死后进入天堂的信念,这个信念就不是知识。定义内涵的“证实”很有概括力,但加“真”字显得多余。

夜啸先生说,定义必须符合形式逻辑的形式要素,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判断一个定义的优劣不能只看形式,更重要的是看它的内容。根据形式逻辑,定义就是揭示事物的特有属性(固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逻辑方法。[金岳霖:《形式逻辑》,第42页] 柏拉图的知识定义虽然符合形式逻辑的形式要素,也很规范,但由于它存在着诸多缺陷(拙文中已有论述),不能正确地揭示知识的本质属性,所以这个定义并不是一个好的定义。按照柏拉图的定义,“知识是经过证实了的真的信念”,由于信念的“真”很难得到证实,于是大量有价值的认识成果都有可能被挡在知识的大门之外,这样的定义怎么能算是一个好的定义呢?从形式上看,新定义确实没有柏拉图的定义简洁、规范,但新定义能够揭示知识的本质属性,能够对知识做出更为合理、更切合实际的解释,能把大量有价值的认识成果纳入知识的宝库,所以我个人认为,新定义要优于柏氏定义。


4、知识的客观性问题

夜啸先生的第二点意见是:观念是什么,观念无非还是人们主观上所想象的东西,观念的主观性如何能与知识的客观性扯到一起来呢。印度苦感文化是一种观念,但它肯定不是知识范畴。看其内涵的“合理、可靠”也是主观性的东西,张三认为合理可靠,李四未必就不认为无理瞎扯,这种不确定的东西怎么能和“公认”的知识内涵挂钩呢,所以陈定学的定义问题就大了。

夜啸先生认为,“观念是什么,观念无非还是人们主观上所想象的东西”,观念是人通过认识所产生的精神成果,它产生并存在于大脑之中,所以观念确实是一种主观的东西。但需要指出的是,观念是大脑“认识”的产物,它并非是“主观想象的东西”,因为“想象”是随意的,缺乏根据的,通过“想象”很难产生真正的知识。

夜啸先生又提出了一个质疑,知识具有客观性,而观念却是主观的东西,观念的主观性如何能与知识的客观性扯到一起来呢?知识确实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例如关于客观事物的知识就是对客观事物的表征与解释,既然观念是主观的东西,它又如何能够表征客观的事物呢?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科学和哲学问题,如果简单地说,那就是外部事物的信息传入大脑后,大脑把这些信息转化成观念,所以在这些观念中就包含着客观事物的信息。正是由于观念中包含着客观事物的信息,所以主观的观念就与客观的知识建立了联系,或者说“扯到了一起”。

夜啸先生还有一些担忧,既然观念是主观的东西,它又怎么能够保证知识的客观性呢?夜啸先生的担忧确实是有道理的,假如知识没有一个标准,张三说是,李四说非,见仁见智、众说纷纭,岂不乱了套了!这个问题其实就是哲学家们所说的“知识的客观有效性”问题,什么是“知识的客观有效性”?大多数哲学家都认为,知识的客观有效性就是真理性、正确性和可靠性等,中国著名哲学家李泽厚先生在《批判哲学的批判——康德述评》一书中就表达了这种观点。这种观点与新定义是吻合的,因为新定义就强调了知识的两个标准:合理性与可靠性,这就是说,只要是合理、可靠的知识,自然就具备了客观有效性。根据合理性与可靠性这两个标准,我们就有可能对知识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就有可能把知识与非知识区别开来。例如“58年大跃进”中大肆吹嘘的“亩产万斤粮”,这也是一种观念(当然是凭空想象的观念),由于它不真实、不可靠,所以人们很容易就能够做出判断:这是虚假的观念,并不是知识。

哲学家们对知识的客观性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例如布尔特曼就认为:“客观性在历史知识里从未可能被达到过,即使在可以认作为‘自在’的现象的意义上也是如此。”所以 知识的属性问题也由“客观性”与“普遍性”转向了“合理性”或“合法性”。[陈嘉明:《从普遍必然性到意义多样性》,爱思想网 > 哲学>哲学总论] 这就是说,知识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有可能被“合理性”和“可靠性”替代。


5、知识为什么可以不真?

拙文认为,真理必须是“真”的,但知识并不等同于真理,所以知识不一定为“真”。有的朋友不同意这个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是知识,那就必须是“真”的,否则就不能称为知识。拙文为什么认为知识可以不“真”呢?理由有三:其一,在认识过程中,大脑首先产生出观念,而后从观念中筛选出知识,最后又从知识中升华出真理,所以观念——知识——真理是三个不同层次的认识成果,知识高于观念,而真理又高于知识。正是由于真理比知识更高级,所以不能用真理的标准来衡量知识,也就是说,虽然真理必须为真,但知识不一定为真;其二,我们在讨论柏拉图的定义时已经指出,知识的“真”很难得到证实,既然很难得到证实,那还不如放弃这个难以达到的标准;其三,哲学、社会科学以及人文学科中的许多知识都无法确定它们是否是“真”的,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把它们统统排斥在知识之外。例如柏拉图的“理念”、笛卡儿的“幽灵”、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中国哲学家们所说的“道”与“理”等等,就很难确定它们是否是“真”的,但并不能因此就否认它们不是哲学知识。再如上帝、灵魂等,我们很难确定它们是否是“真”的,但并不能因此就否认它们不是宗教知识。科学中还存在着大量的假说,例如“暗物质”、“希格斯粒子”、“M理论”和“超弦理论”等,虽然我们还不能确定它们是“真”的,但我们不能说它们不是科学知识。

长期以来,由于把知识和真理混为一谈,所以不少人都认为知识也应该是“真”的,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6、为知识拟定一个好的定义决非易事

在讨论中,不少朋友为知识拟定了自己的定义,他们大胆探索的精神值得赞赏!这些定义是好的定义吗?下面我们就进行讨论。

首先看夜啸先生的定义,他认为“知识是经过证实的结论”。这个定义的优点是简洁,规范,但这个定义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说“知识是结论”,知识究竟是什么东西得出的结论呢?主体似乎不太明确;其二,说“知识是结论”,那这个“结论”究竟是一个什么东西呢?它的本质又是什么呢?定义没有回答这个重要问题;其三,说“知识是经过证实的结论”,我们在前面已经进行过反复讨论,有相当多的知识都无法得到证实,所以这个定义存在着与柏拉图定义同样的问题。

另一位朋友给知识下了这样一个定义:“知识是关于认知、创造、运用存在的思维成果。”这个定义同样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说“知识是关于认知、创造、运用存在的思维成果”,“认知存在”尚可以理解,而“创造存在”“运用存在”却很难理解,“存在”能够“创造”和“运用”吗?存疑;其二,说“知识是思维成果”,然而,人脑中的思维成果很多,难道所有的思维成果都是知识吗?例如我们前面所说的“亩产万斤粮”也是思维成果,能说它也是知识吗?这个定义没有明确知识的标准,无法区别知识与非知识。按照这个定义,那些错误的、虚假的、荒谬的观念都有可能进入知识的行列,因为它们也是“思维成果”。

有个朋友还给知识下了这样一个定义:“人们认识的共识,即为知识”,这个定义同样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这位朋友认为人们认识的共识就是知识,然而在不少时候,人们的共识不一定就是知识。例如在长达数千年的时间里,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心脏是思维的器官”,这个认识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按照这位朋友的定义,这一定就是知识了;然而后来科学却证明,思维的器官是脑,而不是心脏,所以这个共识是错误的,并不是知识。其二,人们认识的共识就是知识,但“人们”是一个十分模糊的概念,多少人才算“人们”呢?10个人?100个人?还是1000个人?“人们”无法确定,就无法确定是不是共识;而无法确定共识,那就很难确定是不是知识。

通过以上讨论可以看出,知识的定义涉及到许多复杂的哲学和科学问题,所以为知识拟定一个好的定义是一件极不容易的事情,切莫把它看得过于简单。

以上是作者的回答,不知能否令朋友们满意?如果有不同意见,欢迎继续讨论。文中若有不当之处,欢迎朋友们批评、教正。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争取为知识拟定一个准确而又完善的定义。


2015-4-14于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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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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