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锦清:论中国研究的方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10 次 更新时间:2015-04-06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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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锦清 (进入专栏)  

各位晚上好。这个题目是邓正来先生出的,很大。给我的时间又非常少,一个小时。讲“论中国研究的方法”,我只能讲讲这些年做调查研究的一些体会,供诸位参考。准备讲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以中国为方法;第二个讲一讲研究方法的“古今中外法”;第三,讲一讲社会事实与社会心态。


第一个问题,以中国为方法,或者以中国为中心,或者以中国为立场。这个提法我最初是在十几年前读日本历史学家沟口雄三的著作时见到的。当时我以为这个提法很新颖,也非常能切合我这些年来做社会调查研究的体会。1988年,华东理工大学成立文化研究所时,当时需要对这个所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进行定位,我们提出的口号是“返回国情、返回历史、返回实证”。之所以这样提是因为80年代初弥漫学界的是概念应该如何如何,中国应该如何如何。这种关于应该如何如何的说法听多了,也听烦了。在我们看来,“中国应该如何”的判断要以“中国是如何”的判断为基础。而要研究中国是什么样,就要返回国情、返回历史、返回实证。

当时我们文化研究所几个人分成四个小组:第一个小组是研究中国的农村,我和张乐天在那个组里的;第二个小组是研究中国的小城镇,1985年前后,费孝通主张“小城镇,大问题”,成立这个小组是为了应对当时蓬勃兴起的乡镇企业以及小城镇如何吸纳从土地上转移出来的人口的问题;第三个小组是研究当时已经启动的国企改革;第四个组我们想进行现代化比较研究。到1992年,我们完成了一个课题——当代浙北乡村社会文化变迁。然后到1995年,当时我觉得应该把农村研究推到中部去,所以就搞了黄河边的调查,2000年《黄河边的中国》这本书出版。在《黄河边的中国》这本书里面,我提出了如何来考察中国当代的事物,当时我提出的是“从内向外看,由下往上看”。这个研究方法是有针对性的。提出“从内向外看”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西学东渐的步伐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了,西方的学说、概念、理论大规模进入中国的学术界,大家借用这些理论、概念和价值来考察中国的事物。当时对这样的一个思潮,我讲两句话,第一,大有必要;第二它内含先天的不足。所以必须辅助从中国的经验出发来看待中国自身的事物。而“从下往上看”是针对官方主导的一系列政策是自上而下地贯穿,这个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要看到农村社会实际变动的情况。

有了上述两个经验,我十几年前看到沟口雄三提出“以中国为中心”或者“以中国为立场”来看待中国自身事物的时候,我当然就接受了这个口号。我以为这个提法还很新,但前不久,我重读了毛泽东的著作,结果我发现这个问题其实在30年代末、40 年代初毛泽东已经解决了的。改革开放以后,对“文革”我们是全盘否定,这常常造成对毛泽东的全盘否定。但对于一个近代史上的思想巨人,如果仅仅因为他政治上的某些错误,就对他整个否定,我们是要犯错误的。我读了他1940年到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前期的著作,结果吃惊地发现他早就提出了“以中国为中心”的口号。在《如何研究中共党史》一文中他讲,我们研究中国就要以中国为中心,要坐在中国身上研究世界的东西,我们有些同志有些个毛病就是一切以外国为中心,做留声机,机械地生吞活剥地把外国的东西搬到中国来,不研究中国的特点。不研究中国的特点而搬外国的东西就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所以他当时就提出以中国为中心来研究中国的事物,反对王明的教条主义,因为王明是照搬马列主义,用马列主义的本本来套裁中国的经验。要中国完全按照马列原来的本本去做,后来毛泽东把这样的一套做法叫做教条主义,叫做生吞活剥的理解马克思主义。

当然毛泽东自己也讲过“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主义”。如果把这句话加以扩大,中国自近代以来,我们这个民族被迫必须向西方学习,也应该向西方学习。所以我在这里强调,我对这一个判断是加以限定的,我不希望大家以为我在提出以中国为中心来反对向西方学习。我是反对以西方为中心。所谓“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主义”是从宽泛的意义上来讲的,我也可以说是中日战争的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西方的学说。中国全面地向西方学习的过程,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也带来了一个严重的弊端:西方的概念、理论甚至西方的历史进入中国以后,就要求在中国占据认识论上的制高点,甚至是价值论的制高点,要按照西方的理论、概念来改造中国,把中国的整个历史和经验当成一个有待改造的资料,使中国自身的经验丧失了申诉的权利。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向西方学习,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如何避免西方概念或者西方的价值观念对中国经验采取霸权者的态度。毛泽东提出要把马列宁主义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如何结合呢?毛泽东讲,“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他把调查研究作为研究中国的原则提出来。这里我讲的第一个方法就是以中国为中心,它意味着以中国为立场,意味着对于中国自身的历史经验,包括近代以来的经验尤其是改革开放的经验,必须要加以重新的梳理,不能用西方的理论加以套裁,这是关于以中国为中心的主要含义,它隐含着反对以西方为中心来考察中国自身的事物。

当然,前面讲了我并不否认要向西方学习,我们民族有这样的宽容、有这样的谦虚向西方学习。我们曾经向印度学习佛教,我们向佛教学习至少花了三、四百年的时间。我们向西方学习如果从利玛窦开始至今也不过三百多年时间,如果从鸦片战争开始也不过只有一百多年时间,如果从甲午中日战争开始也只有百来年的时间。这个学习运动到现在还没有完。但是我重点想讲的是,在这个学习运动中,只能把西方的理论、概念当做考察中国事物的一种参考,而不能把西方的理论、概念看做是一种普遍化的东西。如果把西方的概念看成是一种普遍化的东西并用来套裁中国的经验,那么我们就要犯错误。

这里我举几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讨论。中国社会是什么性质?近代以来是什么性质?当时我们非常可怜,只有几个西方的概念,第一个概念是中国社会尤其是秦汉以后是“封建社会”或者叫“封建专制社会”。但是秦汉以后尤其宋以后,我们的土地是可以自由买卖的,劳动力的流动也是自由的,封建等级制早就消除。这能叫封建社会吗?有人也说不像,那么叫什么社会呢?因为宋以后的商品经济是高度发达,所以有人讲,中国社会在秦汉以后已经变成资本主义社会。但又不像,因为资本主义怎么会搞了两千年而没有向西方那样发展到工业文明呢?所以又找了一个词叫做“前资本主义社会”。那什么叫资本主义社会呢?因为没有准确的定义,后来说也不对。又在马克思的著作里面找了一个词,叫“亚细亚社会”,于是兴起了关于中国社会亚细亚的讨论。亚细亚是否存在?在印度是不是存在?在中国是不是存在?其实本来就是可以讨论的。中国不符合马克思讲的亚细亚的条件,比如土地公有制以及底层的村社制在中国都不存在。甚至于到今天中国的传统社会尤其秦汉以后到底是什么社会,依然处于无名状态。

我再举一个例子。改革开放以后,我们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有人认为市场经济能够运行的一个先决条件是产权界限,他认为改革开放30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尤其是农村出现了好多问题,大量的土地被地方政府圈占,很多农民失去土地。他认为如果产权清晰,这些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一直到十七届三中全会前,还有许多人鼓吹要把土地私有化,要把林地私有化,要把耕地私有化,要把宅基地地私有化。他说如果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的土地不能私有化,作为市场经济是不完备的。

认为市场经济中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题都和土地的产权不清有关系,我认为这种观点也是食洋不化。第一,改革开放之初,尤其是1982年开始实行的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是按照人口来均分土地,这一制度是不符合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的。但这是农民唯一能够接受的公平原则,所以改革开放的起点,真正的起点是农村制度的变动,尤其是土地制度的变动。这种土地制度不是按照市场的原则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也不允许土地私有化,而是按照人均来加以分配。当时从社会学和政治学的观点来说只能做这样的制度安排。土地直到目前还承担着农民的社会保障职能,所以我们在统计失业人口的时候,我们只统计有城市户籍的人口而不统计广大的农民工。我们在理论上和法律上是不承认农民工处于失业的状态,为什么?因为给了农民一亩三分地。土地不能私有化,宅基地不能私有化,是因为考虑到庞大的农民工这个群体。根据中国第五次农村普查,出乡打工的农民工1.3亿,其中出省打工的5600万,在省内打工的估计有3、4千万。如此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他们目前只能游走在城乡之间,能够介入工业化而无法完成城市化。与其说这是一个制度性的安排,还不如说在中国当前的发展阶段只能采取这样的制度。如果土地私有,谁会失去土地?承包制的小农,它能够稳定自己的土地吗?一个大的天灾,一个大的市场波动,一次较大规模的负债就可能使农民失去土地。这种情况在历史上不断发生。譬如雍正年间,河南发生旱灾,因为旱灾所以农民的土地非常便宜,农民为了明天的粮米不得不出卖土地。结果大量的土地转移到当时有钱的晋商手里。这个消息被当时的中央政府,被皇上知道了,他采取什么办法呢?他要求晋商把从河南低价购买的土地按原价卖给皇上,然后皇上买下来后又重新分配给农民,原来有几亩地现在还是有几亩地。如果不采取这个政策,大量的流民就会产生,整个社会就不得安宁。中国社会最大的问题是形成一个庞大的流民群体,就会引起整个社会的不安宁。古代封建帝王都知道,为什么我们反而不懂得这个基本的真理呢?

这里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都是指农村的人口向工业和城市流动而言。这个流动有可能是同步的,有可能是不同步的,也可能是超前的。像印度这样的国家,它的城市化率就高于工业化率,这使得城市近郊产生大量的贫民窟,贫民窟里住的是已经移居到城市的农民,大多处于无业状态。中国改革开放30年之所以比较稳定,我觉得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中国的城市化率其实是低于工业化率。我们的统计有两个口径,一个口径是按照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按照这个口径非农业人口是32%,农业人口占68%,而按照城市化率的口径来统计,作为城市化率就是把进城半年以上的农民工以及进城读书的农民子弟以及参军的军人,都纳入城市化率,这样的城市化率就达到44%,如果把城市化率减去这个非农的城市户籍人口,正好相差12个百分点。这12百分点就是1.45个亿,差不多就是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这样的一种安排是农民进城打工,它的就业是不稳定的,是低薪的,而且也缺乏社会保障。现在城市也没有给广大的农民工解决住房问题以及失业保障问题。

近期全球的金融危机已经影响了中国的实体经济,今后的中国社会稳定与否很大程度上要看农民工的失业达到多少,而且失业的人群往哪里流动,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所以根据中国自身的经验看,中国有自己特色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国城市化相对于滞后于工业化,那不是一个缺陷,也不是中国的耻辱,而是有利于稳定中国社会的,我认为是一个比较好的制度安排。当然你从人权的角度说是不是剥夺了农民的很多权利,那我也无话可说。但是我们必须要考虑中国目前社会的成长阶段和城市的财政承担能力。

又譬如说,根据西方的一般的经验说市场化必然会导向民主化,所以现在有人认为出现了那么多的问题都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而导致的。总的判断来讲我对此也不会提出过多的异议,确实存在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现象。但是如果把民主化理解为单一的全民选举制度,那么我觉得在中国当下要实行13亿人选总统的制度,这会给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个我觉得是值得深思的。中国要民主化、法治化,但必须要考虑到中国自身的特点。

这是我讲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研究中国需要尊重中国自身的经验,尊重中国自身的历史。西方的经验可以参考,西方的理论可用,但只是作为一个参考。以中国为中心就意味着中国自身的经验有权利修正西方的理论。我把这个过程叫做西方理论的中国化过程,也是毛泽东讲的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过程,这个过程并没有完成而有待于诸位的努力。


讲第二个问题。我这些年来进行了一些调查,在全国各地走,是不是能够进行分类,在不同类型里面分别找到不同的个案来进行调查,然后我们在此基础上得出一般性的结论。解放前,费孝通从英国回来以后,他到云南调查,按照经济增长的不同,按照商品化和工业化的不同选了三个村进行调研,然后试图得出关于农村、农业发展的一般结论。当然这个方法还是有些问题。所以我在自己的实证调查当中,对于如何从具体的研究当中引申出一般性的结论,我也很困惑。然后我看了毛泽东在1940年代初的一些文章,好像他也回答了这些问题。他如何回答呢?他提出“古今中外法”。所以我讲的第二个方法是“古今中外法”。什么叫“古今”呢?就是把研究的对象放到历史背景里面加以理解。我不知道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时间的因素有多么重要,但是在社会科学领域中时间的因素非常关键。因为历史的时间并不等同于物理的时间。从历史的角度来讲,时间的变量就特别的重要。因为事物在时间中发展,在时间中变化。我们直接观察到的事物必须把它放到它的历史脉络中加以理解,否则,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理解。

这里也举几个我在调查研究当中看到的例子。有一次我到开封包公祠参观,发现有一个碑,上面记载了包公前后150年里开封的行政长官的名单以及任职的时间。我一算,平均任职的时间大概是十个月,包公在开封任职的时间也就是1年多一点,也就是说任期是非常之短。因为我当然知道宋以后,不仅采取了三年一任的短任制,实际上官员都没有满任就转任了,而且还采取了回避制,以家乡为中心500华里之内是不能做官的,以防止官员和地方豪杰勾结,防止地方权力做大,这是为强化中央权力的一个举措。因为唐中期以后到五代一直是地方权力过大,地方形成割据,中央权力衰微,所以到宋代就采取了短任制和回避制。

为了考察新中国成立以后县级官员任期情况,我们调查了十几个县,我只调查县的一、二把手。县级的任期三年,但实际任期满3年的甚少,平均算下来是1.7年,也强调回避制。1994年县级的任期从3年延长到4年。十七大规定县这一级,包括乡这一级的任期延长到5年,并且同意连任第二届,这样就可以做10年。但实际情况是,有的地方5年未到就已经转任了。这就是说,现在的某些制度放在历史长河里来看,有时历史的因素在当代并未消失,这个制度仍在运行,不管这个制度以什么样的名义,用什么样的名称。

另外关于土地制度,现在我们是82年的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这个制度起源于土地的集体所有和集体耕作制度,也就是人民公社制度。在这之前是土改,把地主和富农的土地均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在这之前是土地私有制。宋以后因为土地私有化以及土地流转的加快产生了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士大夫们对此有大量的议论,一种议论就是要限制土地兼并;一种议论就是要恢复古代的井田制。我们过去读这些士人的议论总觉得他们食古不化。现在看来就是宋以后的土地私有发展加快、土地流转加快以后产生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和我们现在土地承包以及劳动力流转加快产生的问题有类似之处。古代士大夫推崇的井田制、公有制其核心是要使农村的劳动力和土地有一个比较稳定的结合,这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我们新近出台的物权法还规定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不允许抵押。城市的房子是有抵押权的,为什么要剥夺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的抵押权呢?一个简单的理由是因为抵押是通向土地私有化的一个途径。农民失去了土地就像城里人失去工作,但又得不到城市的社会保障,尤其是失业保障。那么他们就变成既失业,又失地,又失房的“三失”农民,他们将构成中国很大的一个群体。我们如何来安顿这个群体?有人从农民的人权出发,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说土地的私有权是农民的人权。这个说起来也没有错,因为我无法反对这样义正言辞的结论。但是要考虑到当代中国的现实,我们目前做这样的安排确实是从历史来看也有充分的理由,除非中国的经济发展到一个完全新的阶段,中国的经济总量以及财政总量高到能为所有的农民提供保障,尤其是失业保障和养老保障都能够解决了。在这个时侯土地能否私有化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因为这个时侯土地已经不承担责任,不承担农民的养老和失业的责任。

这是我举的几个例子,还有很多,再如现在中国政区的划分,不要小看中国政区的划分。我们只要从历史上来看,县级政区是极其稳定的,为什么县级特别稳定?为什么县级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当中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什么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或者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县为中心、为主体?我觉得也要从历史上来追寻解释。把制度经济学引进中国的张五常先生,凭心而论,他说的我听得不舒服的多一些,这次在美国的会议和在国内的会议 ,他有一通讲话。他说他仿佛研究出了中国30年经济增长的原因在哪里。过去我们找了中国改革开放这样那样的缺点,腐败了,犯罪啦、道德沦丧啦、城乡差异啦、环境污染啦等等,他说从这些问题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中国的经济应该崩溃才是。应该崩溃,事实却没有崩溃这个事实已经摆出来。这次金融危机以后,今后这一、两年该怎么对付,当然还是一个问题。但这30年作为一个历史时段,作为一个事实确实已经摆出来。他说现在我们要研究为什么增长,我们要找出理由来。他找来找去找到的就是中国30年来县级之间的竞争,尤其是经济增长的竞争,是中国充满活力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我觉得这个判断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这是我讲的“古今”,毛泽东叫“古今法”,就是要把当代中国的很多经验放到中国的历史经验里面加以考察。当然,现实中存在着的历史因素往往在启蒙运动看来是封建的、落后的、愚昧的,要加以批判。我觉得传统中确实有愚昧的、落后的东西,包括官与民的的关系当中确实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权力的过度集中和腐败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认为传统就意味着落后、愚昧,这是不能被接受的。传统自“五四”以来一直受到批判,但是它在暗中护佑着我们的民族。它使得我们的商品经济、改革开放还能够相对的比较稳定,持续增长同时还能保持社会稳定,对有13亿人口的大国来讲这是极其不容易的。

毛泽东还讲过“中外法”,这个中外不仅仅指的是中国和外国的比较,他的“中外法”还指要把你调查的全部经验、局部社区放到一个更大的整体中来加以理解。研究某个村或者乡镇,必须把这个村放在乡镇,把乡镇放到县甚至更大的范围来考察。当然最好能放到全国这样一个整体来考察。就是说你要考察的对象以及与这个对象相关的外部因素都要加以研究。

我这里也举几个例子讲,这次我有几个研究生到湖北去考察,在某个乡镇他发现,土地的流转已经发生了,包括房子的买卖已经发生了。300多户中有将近20户它的产权已经变了。那么对于这样一个事实,我们能够得出什么判断呢?我就告诉他,这是一个乡镇里的特殊情况还是周边很多乡镇或者周边许多县都发生了呢?你必须要调查。如果在一个很大的区域内都发生,而其他的区域没有发生。那么就要进行比较为什么这个区域发生。否则你得不出结论。但因为时间的关系他就调查了一个乡镇,没有向外扩展,所以他提供的是一个个的个案,我无法从这里得出结论。而接着还要他下去调查谁来买这个地、买这个房。他说大部分是其他山区里的农民,那么那些山区农民的房子和宅基地又发生什么变化呢?是不是也买

卖了呢?那些卖掉土地和房子的人到哪里去了呢?到城里去了的获得什么职业和住房呢?我说这些相互关联着的事实必须加以追问。

如果我们从这些个案里面要得出一般的结论,就必须把个案放到更大的区间里面去加以比较的研究,然后谨慎地得出结论。当然也可能做出某种假设,这个假设是从土地集体所有制变成土地家庭承包制,土地家庭承包制是不是从土地集体所有制到土地私有制过渡的中间环节呢?如果是,对这个趋势我们通过法的形式能不能加以阻挡呢?如果不能阻挡,那么我们怎么来应对这个事实呢?如果农民失地进城,进城又失业,那么是不是给那些农民城市户籍并给他相应的城市保障呢?如果给他城市保障,甚至解决他们的住房,哪怕是廉租房,那么是不是会引诱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呢?这些都值得研究。这是我理解的毛泽东讲的“中外法”,就是必须把局部放到一个更大的整体里面加以研究。

另外还要把现实经验放到历史的流程里面去加以理解。经济学,也包括社会学对历史缺乏认识,缺乏知识,尤其对中国自身的历史缺乏认识。这样它就只有一个面相,它就只有一个共时性的研究而没有历时性的研究。所以必须把共时性的研究和历时性的研究结合起来。对中国这样一个有历史感的民族来说,这一点特别的重要。

除了历史的维度、整体的维度,还要加一个维度就是理论的维度。社会科学的理论,近代以来全部来源于西方。没有这个理论我们无法观察中国自身的事物,而有这个理论我们又常常误读中国的经验,这就是我们近代的悖论。有人说我不要这个理论,我从直接的经验中上升到理论,从感性的知识上升到理性的知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从直接的感知上升到理论的可能性事实上不存在。整个研究的过程是实践和理论来回往复的过程。中国被西方打入近代,所以我们只能从西方引进科学技术,也引进社会科学知识。我们必须借用西方的理论来观察中国当代的社会事物和历史,这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用西方的理论观照中国经验的时候,我前面谈过,要让中国的经验有一个申诉的权利。用我的话来讲就是,西方的理论和概念必须按照中国的语境加以语义学上的改造。通俗来讲,就是中国化。如果这个过程不完成,输入的西方的理论直接套裁中国是要误读中国的。另外,把西方理论后面隐藏着的价值观念作为一个普世的观念我们也会犯错误。价值观念从来不是普世的。价值观念的来源从来不是西方的,价值观念的来源只能是本民族内在的需求和当下实践的需求,价值来源于内部而不来源于外部。如果西方人权、自由、平等、民主是普世的,那么这个普世对西方中世纪是不是普世呢?另外,这些概念在西方产生以后是不是也有一个内涵的演变过程呢?如果有演变过程也就是不普世的。价值只能来源于民族的需求,来源于民族的实践要求。我们民族的实践要求,在近代是要实现富民强国,结束挨打、挨饿的历史。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输入西方价值的东西。法国大革命是以自由平等为口号来反对封建等级、封建专制。但是孙中山就觉得纳闷,他说中国这一个社会,西方说我们是封建专制,专制应该是把老百姓管得死死的才是。但现实情况是,中国是一盘散沙,而之所以是一盘散沙是因为中国农民自由度太高了。他讲西方的革命是为了自由而革命,而中国的革命是要革自由的命。他说中国恰恰乱在一盘散沙,中国最大的需要是把农民组织起来,把中国人民组织起来。他说沙砾如何组织呢?要加些水泥、水这样就变成了水泥块,这样变成坚如一块才可以和西方斗争,和帝国主义斗争,我们才可能摆脱被殖民统治的命运。这差不多是孙中山的原话,但是孙中山的问题是没有找到一个把中国农民组织起来的办法。共产党找到了,通过土改把失地、无地的农民组织起来形成强大的力量。当然解放后就更厉害了,把所有城市居民都组织在单位里面,把所有的农民都组织在公社里面。我讲这个事情是在讲孙中山确实是西方化的,他对西方理论相当熟悉,他发现这些理论、概念进入中国以后就发生了惊人的变故,所以这些概念必须要按照中国的经验来加以重新解释。

所以我讲我们的研究要有三个维度:整体的维度、历史的维度和理论维度。理论维度是对源于西方的理论要按照中国的语境、按照中国的经验进行有效的修正,使它能切合和切中中国经验。我认为这是中国社会科学的一个重大的任务。


最后我想讲一讲社会事实和社会心态。我们研究中国社会,强调问卷调查或是去田野调查,我们比较注重的是看到的经验事实或者统计上的一些数据,比如说城乡差异有多大、区域差距有多大,农村里面的人均收入的变化如何,等等。这些都是通过客观的研究,可以把这些事实收集上来,供分析之用。但是,我们必须把社会心态列入一个重要的社会事实,我们不能完全用实证主义的方法把人看成物。人就是人,人有主观性。推动人们行为的不只是客观的数据或客观的事实,说基尼系数到了什么程度,然后社会就乱,事实却可能是这两者之间关联度并不高。

人们对这些事实的主观判断特别重要。但人们的主观判断与经验事实之间是有联系的,比如说“瓮安事件”,这是一个多年积累的问题,地方政府要圈地,要招商引资,要搞工业,要增加GDP,要增加财政收入,当然官员在这个过程中不会忘记自己兜里要多拿一点,就是有腐败。官员看到了经济增长,也看到了老百姓由于工业发展就业比过去好了,老百姓的钱确实比过去多了,房子也盖得比过去好了,他就以为天下太平了,他以为只要把GDP搞上去,把老百姓的收入搞上去,其它的问题就都解决了。这也是我们三十年来的一个很重要的主流想法。但是老百姓收入增加和老百姓对自己生存处境的判断是两码事,他对官员行为的判断、他对矿主们的判断,这些心理在一次大的突发事件中暴露出来了,这种心理积压成为群体的心理,是导致爆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人们对贫富高度分化不满意,上层确实太富了,底层民众比过去是富一点,但同时他对暴富者炫耀性地使用财富,张扬财富十分怨恨,这种怨恨平时弥漫着,一个事件群聚起来,就可以把整个县政府砸得稀巴烂,使整个公、检、法瘫痪。所以,在研究社会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社会心态——人们对自己的生存处境、对周边的环境、对财富、对权力的主观判断,这个主观判断是一个客观事实。这种主观判断是形成群体性事件的一个主要原因,所以单把社会事实看成是可以量化的、可以观察的,这是不够的。

那么如何去获知研究对象的心态?这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这就涉及晚近德国的一个学派,叫文化社会学或历史社会学学派,他们提出一套与实证主义不同的研究方法,他们说人不是物,人具有主观性,人赋予自己行为的动机、意义,在社会学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地位。你不是研究人们怎么行为,而是人们为什么这么行为,他赋予自己的行为一个什么意义。这个主观意义怎么能作为研究的对象呢?如何来研究呢?他们有一整套说法,非常复杂。时间关系,这里我不多说。但是中国的老古话里面把这个东西已经说透了,第一个成语叫推己及人,中国人讲推己及人,要将心比心,要设身处地,实际上这也是人与人之间能够沟通的先决条件。但是要推己及人而不推错,完全有可能推错,所以又有成语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推错了。这里有没有一个能够使得人们之间的内在性能够直接地沟通的办法?我觉得这里不存在一个方法,因为只有这两个人的经验、处境相同才能产生“同情”。如果两个人的情或情境、语境完全一样,那两个人的交流也就是多余的了,这叫“此时无声胜有声”,就是心心相映,不要用语言了,这是交流的最高境界,一般人是做不到的。所以理解当中充满着误解,因为有误解,所以人类个体之间充满着冲突,沟通成为一个复杂事件。

我这里能讲的就是,作为一个研究者,应该增加自己的履历,要和各个阶层的人交朋友、相接触,开阔自己的心量,增加自己的知识。这也是能够进入现场、能够得到不同的人信任的一个前提条件。如果你要入村调查的话,你要对农村有一个预先性的知识。如果连小麦和草都分不清楚,那肯定会被人笑话,人家是不愿意接待你的。你要知道一亩地大概多大,小麦的产量大概多少,一年几熟,它的投入是什么东西,价格波动如何,产出怎么样,价格怎么样,计算这个农户或这一带的农户的一般的收入。考察农户、考察村、考察乡镇,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考察他收入的多寡和来源,以及支出——支出的多寡以及支出的方面。如果

没有预备性的知识,你是调查不出什么名堂来的。

社会事实在我这里既是可以被外部观察到的那些事实,也包括我们眼睛一下看不到的,而在人们内心存在着的那些主观性、主体性、态度、动机。社会心态或社会态度的调查,要列入社会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据费孝通的学生说,费孝通晚年一直讲自我检讨,他说我那么多年的研究,主要关注的是社会生态,而没有去重点关注社会心态。而这个问题,我在中原调查的时候——当然我这里不是说我比他有先见之明,但我确实是把社会心态放在很重要的位置。费孝通的学生传达的费孝通晚年的话,更加深了我的这个判断。其它还有一些具体的调查方法,我这里就不讲了,时间关系,我就到此结束,然后让诸位来批评。  

此文是先生2008年底在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里所做的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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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如何研究中国》,第03-17页。,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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